构建“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2016-03-20○王颖曾旭
○王 颖 曾 旭
构建“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王 颖 曾 旭
政商关系是我国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始终绕不开的话题,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建立怎样的政商关系?这是我们当前无法回避,必须思考并解决的现实难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两会期间提出了“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厘清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新形态、新内涵,也启动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新型措施。构建健康、公平、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是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现实意义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了重要阐述,他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1]。
“‘亲’是政商良性互动、攻坚克难不可缺少的保证,重塑了政府形象、提升了企业家的决心信念;‘清’对于官员和企业家来说都是一种保护,企业家可以从‘跑关系’‘泡圈子’中解脱出来,专心做事[2]。”用“亲”和“清”来明晰政商关系的发展指向,不仅让政商双方都能心安理得地办正确的事、实在的事,更是给政府官员在跟企业家打交道时划出了底线,也拓展了空间,这对构建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凝聚人心、激活全社会创新发展的动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正性的“定盘星”
政商关系直接反映出市场经济环境的建设质量,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健康的政商关系,应该是是互相依存、同生共长的鱼水关系。经济生态是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形态,在经济活动中如果充斥着私心杂念、利益交换的政商关系,经济发展必然是不公平和不科学的,经济生态就会扭曲变质。只有公平健康的经济生态,才能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在同一片蓝天下依法享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红利”,实现科学、优化、可持续发展。
营造健康、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态,就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其中,“亲”字强调政府官员要主动服务企业家,与企业家要多沟通,了解企业家的所想所需,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地方经济科学、优化发展;“清”字则是要构建界限清新明晰,公私分明、各司其位的政商关系,这样企业可以减少与政府官员的私情应酬,将更多的精力花在企业建设、实现创新发展上,同时也可以减少企业和政府官员之间利益交换的空间。总之,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是“亲商”出发点,“清政”则是重塑政府形象的有效途径;“亲”是积极作为的标准,“清”是严守纪律的准则。推动阳光、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建设是“亲”且“清”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可以共同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二)凝聚经济社会发展力量的“集结号”
在经济发展中,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角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让各类国企、民企、外企吃下“定心丸”,专心做事谋发展,就是要让更多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加入我国经济建设的队伍之中。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支持企业,特别是非公经济加快发展,同时,以“亲”、“清”理念对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更多各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力量焕发活力,利用非公经济机制灵活、反应快速的特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实现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市场经济活力、推动科技创新、解决就业问题的功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为稳增长、调结构做出更大贡献。
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早已成长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优势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巨大的投资“商机”。经济新常态下,需要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发展建设中来,让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种经济力量在公平的经济环境下实现竞争、发展,同时,
为社会创造财富。“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发展送上一股“春风”,为中国发展送来一片“希望”。
(三)保持社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
政府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企业诚信守法有利于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已是大势所趋。新型的政商关系,不仅可以使政商达成一致的发展目标,增强凝聚力,而且可以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风气的好坏及公民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政商关系的构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法治基础上,政商平等协作、相互促进实现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观是新型政商关系的最终目标,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需要履行好其服务的职责,在坚持法治的前提下主动服务企业,同时政府官员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做到不徇私,坚持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企业要苦练内功,脚踏实地,用自身的努力,用好的产品和服务来发展壮大企业,应遵纪守法,坚守道德底线,将合法经营与道德结合起来,做有道德有良心的企业。政府和企业合力构建“亲”“清”新型的政商关系,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有助于形成公平竞争、创造价值的社会风气。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经济全球化,对政商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政商关系对我国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规划,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必将提供更优的服务和更坚实的保障。
二、“亲”且“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原则
政商关系是一种双方互动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运行秩序和节奏。一方面,政府官员要对企业发展积极作为、坦坦荡荡,不搞歪风邪气,确保政商交往在清明的政治生态中顺利航行;另一方面,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作为经济主体需要正确明晰自身发展战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仅守住道德的底线,更要坚守法律的红线,在营造健康、透明的经济生态中扮演主要角色。
“亲”,即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合法经营的企业家要尊重,要“亲商”,热情服务、真心实意、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在推进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设中,政府官员和企业都要扮演好自身角色。一方面,政府要主动了解企业家的困难,收集企业发展的各种信息,及时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排忧解难,这是实现“亲”的主要途径,它能增进政府与企业家的感情,获得企业认同,这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要途径;另一方面,企业家也要转变自身的角色定位,从以前“拉关系”、“走后门”的忙碌身影中解脱出来,树立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念,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生态,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法律,坚守道德。
“清”,即政府官员要“清政”,在政商交往中不徇私,主动划清政商界限,坦诚清白来往,不搞破坏经济生态和政治生态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纪律、严守规则是对各级政府官员的纪律考验,也是对企业家的道德检验。在新型政商关系的推进中,“清”就是让政府官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企业,为纳税人服务,在与企业家的交往中不搞特殊化、严守纪律红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才能获得民众认同,得到民众拥护;同时,企业家在与政府官员交往的过程中,要懂得遵纪守法,维护公平的经济生态,清清白白做人、踏实诚信办企业,把时间、精力用在企业的创新发展中,真正创造价值,推动经济发展,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共赢。
三、围绕“亲”和“清”,深化新型政商关系
当前,建设清廉、透明的政治生态和公平、诚信的经济生态是政府的工作重要内容,推动“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就是要正确定位政府功能与企业角色。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定位
政商交往中,政府的角色应是“修路人”,企业努力做好“跑车人”即可,两者可以“近”但不能“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府官员和企业家都需要正确定位,扮演好自身角色、发挥好各自的作用,政府官员要实实在在帮助企业扫清发展障碍,同时厘清政府和企业交往界限;企业家要从以前插科打诨,与政府官员利益交换的“擦边球”转向一心一意干实事,靠实干谋发展。
让“跑车人”在路上顺畅、安全跑车,“修路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官员要明确自身角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政府需要尽全力为企业家谋福利,简政放权,取消繁琐的行政审批,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充分的、有利的条件,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自主经营的空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开辟各种便利渠道,给予政策、财政、经
济上的优惠,助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同时,政府要善于积极引导、促使企业经营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积极鼓励企业能发挥自主精神,在市场经济中灵活经营,不断壮大。
民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已逐渐承担经济发展“挑大梁”的重任,也是政商关系的主体之一。新型政商关系不是以往的“关系型”政商关系,在新常态下,企业要走新路径,企业家必须树立发展新理念,企业的发展要靠创新与改革,企业要有社会责任,要有崇尚公平公正的企业文化,改变“拉关系”、“跑圈子”的落后观念,营造企业发展新面貌。新型政商关系应建立在政、商双方地位对等的基础上,即政府官员在与企业家的交往中地位平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只有相互平等,各尽其责才能形成政商交往中欣欣向荣的景象。
“亲”且“清”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政治密码,只有严守纪律红线、坚守道德底线,政商在交往中各自遵守纪律规范,相互促进,相互交流,共同营造公正清廉、有序运行、和谐互动的新型关系,才能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发展。
(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以法治来规范行为边界
在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还需要进一步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法治模式,要以法治为基本原则,用各项制度与规范来整治以往政商关系中的顽疾诟病,把权力和商业纳入法治的轨道上,使新型政商关系健康发展。
用各项法律法规构筑国家治理的“防火墙”,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各项经济法规,开启法治规范大门,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提供合理性、合法性依据。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使政府官员做到不滥用权、不谋私利,同时也为企业合法经营设置法治边界,让政商关系在法治轨道上运转,在法治的框架内,建立新型政商关系。首先,在思想上,要打破过去“拉关系”、“跑圈子”的思维定势,树立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家有法必依、严格守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奠定在政商交往中的法治原则,秉承依法办事的法治习惯;其次,在行为实践中,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交往要法治化、规范化,政府权力要在阳光下光明正大运作,斩断政商之间相勾连的各种利益链条,消除政商之间不正当的交往与利益输送漏洞,让“亲”、“清”关系获得深厚的现实土壤与广阔的生长空间,这是政府的自我诊疗,也是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
以法律约束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框架,用制度规范来保障政府和商业的各自权利,保持政商之间的距离和分寸,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只有情不可越法、不可越纪、不可越规,才能确保政商关系更加坦坦荡荡[3]。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重建政商伦理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设立道德“高压线”,培育正确的政商道德准则,使企业行为更加自主规范,官员更能依法办事。
伦理道德是社会自我约束的规则,也是保证新型政商关系顺利运行的法宝。建立社会主义政商伦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官德即为官应遵守的道德准则,这些准则不是条文式的,而是来自社会约定俗成的内心道德准则。官德建设不仅会检验出为官者自身的人格是否健全、身心是否健康、品性修养是否优良,而且还会影响包括政商关系在内的整个社会风气,关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官德建设对社会道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建设都有示范、引领和规范的作用,是道德建设的重要一步。商业道德是经济活动主体在商业活动交往中应自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规范与否、政商关系生态优劣都受商业道德的影响。良好的商业道德可优化政商关系生态、推进政商平等交往、整治不良风气、规范商业行为,还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助推器,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思想与行为。
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以“亲商”加“清政”作为解决新型政商关系的激活码,既可破解当前政商关系上的实践难题,又可开辟政商关系的新境界,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助推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
[1]新华网评.把握好新型政商关系的两个关键字[EB/OL].搜狐网 .http://news.sohu.com/20160305/ n439467595.shtml,2016-03-05.
[2]新华视点微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怎么建立?代表委员如是说[EB/OL].http://news.xinhuanet.com/ politics/2016lh/2016-03/16/c_128802831.htm,2016-03-16.
[3]马光远.改进型政党建设:政党转型与建设规律的新探索[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6).
(作者分别系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
(责任编辑 崔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