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人的现代化
2016-03-20张梦临高素勤
张梦临,高素勤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依法治国与人的现代化
张梦临,高素勤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而法治的关键在于人,在于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影响。这就要求我们从核心价值观建设、辩证对待传统文化、发展素质教育、激发主体性和树立公民意识等方面来提高人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实现。
依法治国;人民群众;人的现代化
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制度保障,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它的实现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其中“人”是决定因素,实现人的现代化对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人的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从人的现代化谈起,必须要首先解决人的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内涵问题。
(一)人的现代化的内涵
人的现代化这一理论最早是在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社会学家英克尔斯提出。人的现代化是指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包括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1]这种转变从根本上说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发展状态的历史转型。在内在精神层面上,人的现代化包括思想观念、人格和人的素质的现代化,如人们摆脱了依附心理,接受了现代民主法治的观念,人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发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均得到提升。在外在表现上,人的现代化包括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的现代化,如现代人更加主动参与社会生活,更加讲求理性和效率,并且人们不再主要依靠道德、权威和伦理维系社会关系,而是主要依靠法律、制度等。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
从策略层面讲,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主人翁地位的确立,权利的实现和利益的维护都需要法律来保障。从客观规律来讲,依法治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要求统一完善和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和保障来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从价值的层面讲,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价值理念。依法治国要解决的是为什么是法治以及怎样实现法治的问题,其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依靠力量来讲,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正如毛泽东所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法律只有被人民群众认同和信仰,才能得到人民自觉的尊重和维护,只有内化为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和内心需要,依法治国才能得到实现。
二、人的现代化对依法治国的重要影响
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研究人的现代化对依法治国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人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别是观念的不同,唯物论不仅阐释了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同样肯定了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人们的思想观念不同就会导致行为活动的差异。当人们具备较完善的现代意识时就会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和较高的责任感,就会要求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对法律规范产生认同。而固守陈旧思想的人则被动地接受命运,对待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凡是以古人和传统的尺度来衡量判断,凡是和传统不符便加以反对,法律意识淡薄。所以,依法治国要得以顺利实现首先要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使人们相信理性,相信科学,懂得每个人都是独立自由的,人人生而平等,法律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依靠法律就可以有尊严的生活着。只有人们拥有与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头脑中有法律、遇事找法律、相信法律、依照法律,对国家的治理才能顺利的展开。
(二)人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精神支持
在封建社会中,人们大都迷信宗教,有什么事首先想到的是求神仙、拜菩萨,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到各种各样的神身上。然而随着人的现代化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各种神仙的本质,神仙只是人们自己的幻想和盲目的精神寄托。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3]伴随着人的现代化,人们的自主性将不断增强,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法律规范内进行活动并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解决各种矛盾冲突的思想和行为将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的实施,更增强了人们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从而自觉地依法办事,推动依法治国的实施。
(三)人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如列宁所言要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度里实现社会主义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同样的道理,如果组成社会的个人没有普遍实现基本素质的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依法治国的实现要求人们拥有与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各种素质,特别是法律信仰、法律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这就需要人民群众发展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办事能力即提高人民群众的现代化水平。只有人民群众整体的综合素质提升了才会主动地参与法律实践,从立法来讲,才能保证立法的高质量和高效益,从执法来看,才能够有效的提高执法水平,使法律得到有效的实施,就守法而言,人的现代化只有内化为积极的守法精神,将法律规范自觉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人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四)人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
法律的制定源于人民群众的需要,法律的实施是为了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依法治国确定了人们独立的人格,增强人们的主体意识,保障了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它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终目的就是促使人们适应现代社会,实现人的现代化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我国人的现代化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政治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的现代化水平有所提升,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由于受到落后思想、经济水平、政治制度等的制约,我国人的现代化程度还不高,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完善。
(一)我国人的现代化取得的成就
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们在思想和行为上都不再固守传统,推动了人的现代化的步伐。首先,由于我国实行了科教兴国战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得到了有效的推动,素质教育开始普及,人们受到了更多的教育,接受了科学文化知识,摆脱了旧社会的愚昧无知;其次,人们冲破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开放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主体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都有了显著的增强,人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提高了社会责任感,并且开始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再次,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不单单追求温饱,也开始注重住房、衣着、娱乐等。最后,健康水平有所提升,如人的平均寿命提高,婴儿出生率提高、死亡率降低,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我国人的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在人的现代化方面,与取得的成就相比,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存在的不足。首先,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西部偏远地区甚至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生产工具落后,导致生产力极不发达,制约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传统的、愚昧的思想观念仍然存在,迷信思想在很多地区仍然存在,各种邪教组织仍然在暗中控制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人的独立意识、创新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还有待提高;再次,虽然我国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是很多人依然在钻法律的空子,我们依然生活在人情的世界,制度不能为人的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最后,人口素质的提升空间很大,我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身体素质不足,体育锻炼意识不强,并且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紧缺。[4]
四、全面促进人的现代化和推动依法治国
人的现代化水平对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有重大的影响,而我国人的现代化水平在价值观念、人格、综合素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因此,要从多方面努力,促进人的现代化,全面实现依法治国。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变人们的价值观念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价值目标。在国家层面上,国家的富强是人民生活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文明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是对社会主义文化的总结概括;和谐是对传统文化的发扬,国家的和谐发展使得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在社会层面上,一个自由的社会,人们摒弃了传统的价值观念,人民不再受到压迫和剥削,自由意志得到发挥;人人生而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保障了人民平等发展的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理念;法治是民主政治的要求,是现代化社会的价值追求,为人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个人层面上,爱国是要求人们努力提升自身报效祖国;敬业是人对自己职业中行为标准的价值评价;诚信是对我们提出了诚实劳动、信守诺言的价值要求;友善是形成现代社会新型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反思借鉴和对现代价值观念的追求,因此,我们应该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行现代化的价值观念,打造现代化的国家、现代化的社会和现代化的人,为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辩证对待传统文化,塑造现代人格
儒家文化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儒家文化,我们应该辩证的对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塑造现代人格有益的方面要大胆吸收,有害的方面要坚决舍弃。儒家思想的精髓在于仁、礼和中庸三个方面。仁就是爱人,主张仁政,人们都有追求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是一种道德秩序和行为规范,用道德约束人的行为,强调人的内在理性。中庸表达的是一种折中的处世态度,强调天人合一,顺势而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由于强调尊卑地位、重礼轻法,因此容易形成顺应权威、墨守成规、男尊女卑的人格,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儒家文化强调和谐、孝道和信义,这有助于纠正人们的偏激观念,形成独立平等、开放包容并且乐观进取的现代化人格。总而言之,传统文化对人格的塑造具有重要影响,应该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观念,科学的对待传统文化,发挥传统文化的正面作用,使之对现代人格的塑造产生积极影响,从而为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三)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提升人的综合素质
1985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英格尔斯的调查显示:受教育较少的人中,具有现代型品质的人约占13%,受教育较多的人中则占到49%。这反映出受教育程度与人的现代化程度的正相关性。教育自身首先要实现现代化,才能培养出现代化的人。现代化的教育体制应该培养人的现代意识,比如创新精神,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自主学习意识,实事求是的心态。改变落后的教育只注重成绩轻视能力、强调权威、忽视实践、强制灌输的缺点,同时还应该加强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师品质、教育机制的现代化,注重人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培养出具有现代思想的现代人。在发展现代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教育,树立人的民主观念、法治思想和人权意识,造就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人,使得依法治国获得深厚的文化基础和强大的力量源泉。
(四)激发人们的主体性,改变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人的主体性,就是指人的主体意识和倾向以及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各种功能属性的总和。它主要表现为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主导性和意识性。它不仅使人们能够认识世界还能够改变世界,不仅使人能够认识自己还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把握自己的命运。激发人们的主体性就必须使人们摆脱封建人身依附的束缚,使人真正成其为人,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人的主体性,使人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和依法治国的承担者,使人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是法治生活的参与者更是依法治国的推动者,从而把个人的发展与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职业上更有创造性和主动性。在家庭生活中,在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后更要追求精神世界的丰富。在行为方式上,拥有与时俱进的办事风格,凡事讲求理性、主动和效率,反对传统的等待和依赖,更注重社会参与感,积极扮演社会发展推动者的角色。积极参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
(五)树立公民意识,建立现代社会关系
树立公民意识就是提高人们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认识。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们拥有独立的人格可以独立的思考而且可以自由地判断、选择和做出自己的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成为自己自由的捍卫者。公民一旦了解自己的政治权利和地位是什么,就不会游离于社会政治生活之外,就会外化为自觉的社会参与。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人们会积极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主动参与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自身利益,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影响下,形成人与人之间独立、平等、自由和相互尊重的现代社会关系并依靠法律和制度来保障这种新型社会关系的完善和发展。马克思讲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的社会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在现代社会主义只有人们群众普遍拥有较强的公民意识,建立良好的现代社会关系,才能充分调动人们依法行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依法治国的顺利展开和最终实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的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为人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关键,要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效落实,就要积极推进人的价值观念、人格、综合素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的现代化,最终实现依法治国。
[1][美]英克尔斯.人的现代化[M].殷陆君,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666-667.
[4]赵克荣.论人的社会化与人的现代化[J].社会科学研究,2001,(1).
〔责任编辑:李敬晶〕
D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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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6)01-0047-04
2015-12-20
张梦临(1994-),女,内蒙古赤峰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理论学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