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研究
2016-03-20权麟春
权麟春
(广州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1363)
民办高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研究
权麟春
(广州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1363)
民办高校不同于普通公办高校,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办高校,可以说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原点,抓住了这个“原点”,等于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和关键。完善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学院和系、部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监督作用,与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结合是创新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新路子,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领导民主决策管理制度、中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动力源泉。
群众路线;长效机制;民办高校
一、民办高校的特殊性: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原点
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民办高校的实际和其特殊性出发,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原点,抓住了这个“原点”,等于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和关键。
民办高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多数民办高校领导体制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董事会负责筹措资金、管理经营、选聘学院领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能,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学院的管理工作。这种体制有利于将董事会与院长的职权分开,职责权限明晰,便于自主办学、各尽其能,不断提高学院科学化管理水平。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在部分民办高校变成了董事长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出资方对院长的管理指手画脚,甚至是越俎代庖,带有“家族管理”的方式,结果造成院长很难开展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是人事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学院从上自下的员工都和出资方签订年限不等的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约束人、管理人,这种粗放式的管理很难留住真正的人才。从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来看,主要是退休教师和近年来从学校毕业的年轻教师,中年教师较少,结构不合理,师资队伍建设难以取得成效。民办高校相比较于公办高校,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低,年轻教师以此作为跳板,待“充电”完成后另寻更好的出路,教师的流动性较大。
三是民办高校一般情况下都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是由学院领导、系(部)领导、具有较高职称的教师组成,分别对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科研项目评审、教学成果鉴定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了节约成本,两个委员会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两个机构,一套人马”。有些民办高校要么不存在“两个委员会”这样的机构,要么形同虚设,不开展实质意义上的指导工作和履行职能。
而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人事管理是档案工资制,党委在高校管理中起的作用不言而喻。而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作用弱化,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甚至在有些民办高校处于边缘化的地步,根本没有话语权和管理权。
二、完善管理体制: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组织保障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获得群众认同需要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成果。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改进工作作风没有期限,永远在路上。完善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重要的生态环境因素。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作为民办高校在新形势下,应该发挥优势,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要求,完善和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严格依法办学和自主办学,必须在现有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实现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为此,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这是宏观层面的大环境。政府出台一些有关民办高校管理和发展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明确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管理的职权界限,监督依法办学的贯彻落实和办学水平的提升。二是民办高校内部的关系,即内部的管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微观层面的环境。第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完善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是民办高校的决策机构,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1]第二,依法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出资方、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利益各方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有效运作机制,并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管理新模式。
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是有缺陷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明确了董事长为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那么有关教育、教学的重大决策究竟由董事会负责,还是校长负责?如果由校长负责教育教学决策,涉及投资决策权又集中于董事会,这个矛盾怎么解决?[2]这个问题应该交给第三方予以协调解决并履行好监督权,第三方即教育主管部门委派的党组织。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对于民办高校办学和管理工作的政治导向具有引领作用和监督作用,以确保教书育人不偏离轨道,董事会和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才能顺利完成。加之,民办高校中教职工中党员占有一定的比例,发展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也是党组织应该履行的职责和历史使命。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和党组织发挥引领和监督作用,两者的结合是创新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新路子。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最核心的前提就是完善民办高校的党组织。《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没有包括民办高校,那么如何完善民办高校的党组织是民办教育科学管理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有力保障。第一,建立党委领导参加董事会办公会、校级行政办公会管理体制,在董事会或校级行政领导讨论、决定诸如系、部领导任命、人事调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科研评审、教学成果鉴定等重大事项或者重要活动时,党委领导不仅要“发声”,而且更重要的是指导会议并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第二,建立学院、系、部党组织垂直管理体制,学院设置党委,系设置党总支、部门设置党支部,在系党总支框架下设置党支部,形成学院、系、部党组织网状管理机制,使党组织延伸到基层。系、部总支书记或者支部书记既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也参加系、部的管理工作。只有如此去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制度建设: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的动力源泉
民办高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仅仅单靠完善党组织只是“开了一个好头”,还需要制度建设“保驾护航”,这才是保持“长效”的动力源泉。“使科学管理行之有效的不是制度,而是制度中的人们对制度的信任”。[3]人们对制度产生信任,自觉地会遵守制度,按照制度办事,行之有导、行之有范,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长效机制才会有源头活水源源不断。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民主决策管理制度。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不同之处在于民办高校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因此,需要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和校级行政和党委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管理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对董事会和理事会的组成、职权、董事会的运行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应该根据法定要求组建董事会、理事会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尤其是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是与董事会制度相对应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制度,对于民办高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构成了高校内部对决策机构实施有效监督的制约机制。我国民办高校在法人性质上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有关机关也出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会的设置规定,根据民办高校的实际,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学院行政领导的监督,监督办学的指导思想、指导目标、办学行为是否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行为的违规。[4]党委领导要发挥政治核心和引领监督作用,参与学校内部民主决策管理,涉及人事、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更重要的是监督决策内容的执行和运作是否合法,既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也为师生的合法权益担当。
二是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民办高校实行学院和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学院的决策都需通过系、部执行和落实。因此,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很有必要,明确具体的职责、任务、标准、权益,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学期初学院领导和各系、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期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规格、完成落实时限,学期结束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以此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在制定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的过程中,学院党委必须肩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认真履行职能,扎扎实实践行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学院和系、部两级党务政务听证咨询制度、群众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群众信访制度等制度,推进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得到切实保障。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讨论每学期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通报重大事项,学期末总结学期工作,通报各系、部学期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让广大教职员工有知情权,并广泛征求他们对学院和系、部的意见建议,利于学院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深度优化,促进形成激励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民办高校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民办高校规模逐步扩大,目前现行的体制下提升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是工作中的重点课题。民办高校要克服公办高校管理和运行中行政权大于学术权的弊端,运行机制要遵循运作成本低、运转效率高的原则,按照行政权为教学管理和科研服务的要求,决策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优化民办高校决策和管理的运行机制。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改革、科研申报等方面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充分行使和尊重学术管理权力,维护学术权威,协调行政权和学术权的统一。我国民办高校存在着行政权过大、忽视学术权的问题,学术委员会制度要么没有建立,要么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学术在民主监督中应有的作用,直接影响民办高校学科建设的发展、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办学目标的实现。为此,学院党委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权和学术权的均衡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学术委员会队伍,在党委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职能。
[1]徐绪卿.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0,(5):57.
[2]田虹.关于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8,(9):170.
[3][美]丹尼尔·A·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M].李柱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07.
[4]张锡侯.民办高校要改革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J].民办高等教育研究,2007,(2):61.
〔责任编辑:宋洪德〕
D261.1
A
1002-2341(2016)01-0035-03
2015-11-20
广东高校党建研究会2015年党建研究课题“民办高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5MBYB2
[作者简介]权麟春(1971-),男,陕西陇县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政教育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