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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监狱建筑功能与格局选择
——以法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为视角分析①

2016-03-19陶新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行刑罪犯刑罚

陶新胜

(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 无锡 214044)

论现代监狱建筑功能与格局选择
——以法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为视角分析①

陶新胜

(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 无锡 214044)

建筑的使用要求,是决定建筑形式的基本因素,建筑的功能设计以满足使用为基准。现代监狱建筑被赋予现代刑罚任务实现和刑罚文明展示两大社会文化符号意义,为罪犯重新复归社会提供便利,对社会公共文化起导向作用。监狱建筑的功能设计与格局选择应当以保障执行惩罚为基础,以落实教育改造内容为基本准则,用建筑的器物功能和符号文化涵义促进罪犯社会人际修复。因此,监狱建筑的功能设计与格局选择需要从社会发展、人性自然、国家法治的大层面思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安全、实用为基础,彰显刑罚惩罚、教育改造、人际回归和人道文明等符号文化,满足监狱行刑各个阶段、层次任务的需要。

监狱建筑;功能;格局;文化;设计;选择

建筑的使用要求,是决定建筑形式的基本因素,建筑的功能设计以满足使用为基准。监狱建筑的设计要求在于对罪犯禁锢的安全性和为罪犯起居、活动的便利性。现代监狱建筑被赋予现代刑罚任务实现和刑罚文明展示两大社会文化符号意义,监狱建筑的功能设计与格局选择要求以保障执行惩罚为基础,以落实教育改造内容为基本准则,力图用建筑的器物功能和符号文化涵义促进罪犯社会人际修复,为罪犯重新复归社会提供便利。同时,建筑设计兼顾对社会的公共文化导向作用。因此,监狱建筑的功能设计与格局选择需要从社会发展、人性自然、国家法治的大层面思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安全、实用为基础,彰显刑罚惩罚、教育改造、人际回归和人道文明等符号文化,满足监狱行刑各个阶段、层次任务的需要。

一、监狱建筑的社会符号性选择

建筑的不同外观特征和设计格局给予社会公众不同的文化视觉和不同的心理暗示。监狱建筑的文化附着意义随着历史的演绎和社会人类认知的发展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色,昭示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和要求。中国大陆地区监狱建筑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也不断出现“西学东渐”的现象,建筑的寓意渐进揉合了东西方文化,尤其是法治与人权文化。近现代以来,受狱治改革思潮迭起的影响,监狱建筑构造变革层出不穷,及至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在创新思维的导向下,监狱建筑设计呈现 “百花齐放”、“光怪陆离”的景象,建筑功能的争议与设计质疑不断。争议的内在核心点是:监狱的职能定位与监狱建筑的功能设计;外在焦点是:监狱的性质界定与监狱建筑的表象符号特征选择。

(一)建筑的暴力威慑性

原始的监狱建筑主要用来禁锢罪犯,限制罪犯自由活动的空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文化发展,社会治理者以及公众的欲望逐步扩张,赋予了监狱建筑愈来愈多的功能和作用,如,囚禁、惩罚、劳动、教育等等,但无论是原始复仇、刑罚报应,还是近现代的感化、矫正,无论是治理者的秩序目的,还是社会公众的一般情感,惩罚罪犯的功能始终被放在监狱建筑设计的主要位置。其代表性的认知是监狱建筑需要有威严、恐怖、不可靠近的威慑力,以彰显监狱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从严惩罚。19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监狱在单一的国家暴力强制学说的指导下,监狱建筑的暴力威慑和惩罚信息越发明显,监狱建筑的其他功能和色调退居其次。由于监狱与生俱来的刑罚惩罚性和附着在罪犯特殊身份上的被强制规则,暴力威慑的信息始终暴露在监狱建筑的各个环节之中。及至当下监狱文明治理模式,暴力惩罚的威慑力依旧是监狱建筑的鲜明特色。检视当下社会公众及社会舆论,主流意识依旧将惩罚性放在监狱治理及监狱刑罚的第一位,反映在社会公众的潜意识里就是要求监狱建筑向社会明确发出惩罚的威慑力,以报复犯罪者和犯罪行为,警示社会潜在的犯罪意识和犯罪行为。而在对监狱管理者的访问中,大多数管理者不认同减少监狱建筑刑罚惩罚和犯罪警示功能和色彩的做法,监狱建筑的内在刑罚惩罚功能和外在社会威慑符号信息是监狱行刑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二)建筑的人道关怀性

失去自由是对人的最大惩罚,与世隔绝则是自然人监狱建筑作为监狱管理的物质载体,以围墙、电网、岗楼为明显标志,将罪犯与社会隔离开来,罪犯即丧失了完整接受新的社会发展信息和继续社会化的途径和能力。20世纪50年代以后,国际人权运动发展迅猛,充分享有人权成为实现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罪犯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与之相伴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从人权存在的形式和实现的过程来看,罪犯人权可分为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罪犯人权的实现需要经历从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再从法定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的过程。罪犯权益保障实现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成为度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现代监狱以行刑法治化为基本治理原则和手段,凸显对罪犯的人道关怀,即,坚持以人为本,将罪犯作为基本自然人,承认罪犯的公民权,重视罪犯个体的生命延续与群体的社会性发展的物质、权益保障。进入本世纪,中国大陆地区监狱将对罪犯的人道化进一步扩展至管理与行刑的各个层面,诸如罪犯食物量标准、起居面积计算、劳作时间限制等等。罪犯权益保障的深化与实践的推广极大地推动了对罪犯监管与改造的人道化治理。但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刑罚惩罚与人性化执法观念与行为的矛盾对立,表现在监狱建筑上,则大量呈现新式的带有“豪华”性的超现实①超现实。即建筑的设计理念超越社会一般公众的对监狱和罪犯应有处遇的认知,监狱建筑的结构、布局、配置、装饰,尤其是外观设计领先于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速度,突破了地方或者国家一般居民的生活配置水平,或者鹤立鸡群,或者突兀扎眼,引起社会公众的心理不适合社会舆论的质疑或者攻击。监狱建筑,人性化管理、人道化关怀异军突起,一些具体的监狱建筑设计和配置超越了一般大众的情感认知和心理承受限度,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的质疑不断,在法学、社会学界也出现相反意见。

(三)建筑的行刑文明性

行刑文明是监狱治理与刑罚执行依法、规范、有序和人道等的综合表现,这一表现不仅符合社会治理秩序,而且能得到社会公众和舆论的普遍接受,代表着刑罚实施过程和效益的社会认可程度。监狱建筑的文明性观点来源于对监狱治理及刑罚文明化概念的延伸。在经历刑罚报复主义和人道主义观念的论战与实践之后,社会发展学说与治政文明理念又不断冲击和教化执政者,改变了执政者的思维、执政价值取向和执政方式,文明化成为时尚,在这些西方文化思想传入猛势的影响下,监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舆论对监狱治理的认知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治理式方以及建筑设计出现了以促进罪犯再社会化为主要目的的刑罚报复思想与行刑人道化观念的融合。监狱建筑的反映则是出现在设计的柔性化和使用的人性化。具体表现为监狱建筑布局设计以人为核心,强调人的使用的便捷性;建筑功能设计除了保留必要的时空控制以外,逐渐淡化了强制、惩罚的内涵;建筑的内饰装潢以文化的多元性替代了监狱暴力标志的单一性,美景、庭院、休闲、情趣的等词语出现在设计内容之中,彰显人居住的心理调适性;建筑外观设计越来越注重地域经济文化与监狱本来面目的融入与融合,在代表监狱特色的围墙、电网的隔离下,建筑外观的文化表现越来越浓重。

上述监狱建筑的三种理念在监狱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各自占据不同的主导地位,因应了不同阶段的刑罚理念和刑事政策的要求,但纵观三种理念的发展传承与交互作用,理念传入、发展的不完整性和认知的不全面性促使监狱建筑在设计、使用上表现出极大的矛盾性,同一时期的监狱建筑在內质和外观上不仅不同监狱有差距,同一监狱也有不同展示。特别是行刑人道化、行刑文明化时常湮灭了行刑惩罚的基本要求,监狱不再显现强制、暴力,柔和成为许多监狱的建筑设计的时尚追求,不仅影响了监狱自身治理和行刑的策略,也影响了社会对监狱的评价。因此,监狱建筑设计理念的选择不仅仅是建筑本身的问题,而且涉及的监狱行刑和监狱社会性质和任务的展示,也是国家法治的模式与思想的表现。建筑理念的选择与设计实践的表现也就是代表国家刑罚的监狱行刑思想对社会的符号展示。

二、现代中国监狱建筑的格局设计

任何一幢建筑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监狱建筑的特定含义在于其为特定对象和特定事务服务,羁押罪犯、实施刑罚执行和为罪犯参加劳动、学习,接受教育改造提供必要场所,是监狱建筑主要和直接的任务,监狱建筑的设计理念之基便来源于此。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调整、改革和发展,中国大陆地区监狱建设全面出新,建筑的新颖性日益多样,但从横向来看,无论是老旧监狱改造,还是新监狱建造,无论是监狱建筑的整体配套,还是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监狱建筑的格局设计尚需要谨慎斟酌,因为现代监狱建筑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固定物。

(一)监狱建筑设计的前提:监狱分类

监狱的社会属性既决定了监狱质的统一性,又决定了监狱外观展示社会符号意义的多样性。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监狱建筑也不可能同一个面孔。羁押对象的不同、承担任务的不同,改变了监狱建筑的内在功能需求和外在形式表现。现代监狱分类是在等级之下的类划分,因为等级区别了监狱建筑的牢固、封闭程度,因为类区别了警戒、教育的选择。从分类的实践来看,纵向等级分类的依据是罪犯的综合危险程度,即,罪犯自身固有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以及现时情况下罪犯的即时危险性,包括越狱脱逃危害社会、故意危害监狱行刑秩序等等。不同危险程度的罪犯对应羁押到高度危险犯监狱、中度危险犯监狱、一般监狱;横向类别分类是以罪犯性别、年龄、特殊身份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来进行区别羁押的监狱。如:女犯监狱、未成年犯监狱、外籍犯监狱、过失犯监狱、病(毒品)犯监狱,等等。不同危险等级的罪犯监狱,不同性质类别的罪犯监狱,对监狱建筑的羁押、警戒等级别要求,对劳动、教育、惩戒等功能要求各不相同。即,不同的监狱有不同的建筑设计理念和建造标准。没有分类就没有管理,监狱建筑的设计标准选择必须依赖监狱的分等分类。

(二)监狱建筑设计的基础:行刑功能

归根结蒂,监狱建筑是为实现刑罚任务和目的服务的,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监狱建筑必须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监狱执行刑罚的需要,即,监狱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监狱行刑活动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监狱建筑选址。监狱建筑选址首先考虑安全。主要是地形地貌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地质生态安全、人口安全等,必须给监狱留出足够的应急处置空间和反应时间。现代监狱要避免将监狱建筑暴露在一支武器就能居高控制的空域里;其次是交通。有足以让监狱能实现快速行动的便捷交通系统,以应对监狱可能发生的战略需要;再次是资源。监狱是人生活、劳动的场所,充沛的资源供应是生存的基本要件。如,水资源等。其二,监狱建筑整体布局。监狱建筑包括罪犯起居、劳动、学习、活动、惩戒以及附属生活设施六个部分,各个部分的设计应当根据各自功能的需要,以方便行刑为标准进行设计选择,既保持独立性,又紧密联系,不使任何一部分缺失、缩减或者超出功能需要。其三,监狱单体建筑结构。单体建筑结构是指监狱具体建筑物内部结构设计,这是监狱建筑的主体部分,也是承载行刑过程,保障和完成刑罚任务各个环节的细节和链条。囚室的面积与高度,学习场所的容积与安全保障、劳动场所的工位定置、反省室(禁闭室)的通透与采光,等等,都必须符合行刑的便利和过程需要。无行刑功能的建筑不应当出现在监狱建筑群中。

(三)监狱建筑设计的灵魂:刑罚文化

建筑是文化的艺术再现,文化是建筑的灵魂。无论建筑的功用如何,建筑的结构尤其是建筑的外观是设计者巧妙拿捏文化艺术的结晶。监狱建筑是监狱的具体社会形象,对内用于刑罚执行和罪犯教育改造,对外向社会公众展示监狱的惩罚与教化的符号意义,内外两者共同构成监狱建筑的社会属性、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形成鲜明而独特的社会惩罚、警示和社会正义的文化内涵。因此,监狱建筑设计应当以刑罚文化内涵文为建筑的本质内涵,以形象的设计向社会传输刑罚文化的警示和诱导作用。没有行刑文化内涵的建筑必然不是监狱建筑。监狱建筑设计体现行刑文化主要在三个方面:围墙内的禁锢、惩罚和改造。以铁窗、铁门、警戒线、警察等禁止性器物为标示,彰显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对个人举止的约束和对不良不良行为的惩罚;建筑物立体外观的森严、威慑。通过高墙、电网、高楼、大门、哨兵,以及象征法律的解廌展示监狱的镇压、惩罚和规范意义,警示社会公众远离违法行为,遵循社会秩序。譬如,不同的大门设计代表着不同的监狱等级、不同的管理内涵,传递给社会的文化信息就会有不同的意义;建筑物整体符号的正义与警示。建筑物文化的传递是通过器物符号所承载的象征和寓意刺激人的大脑形成内心确认的概念来完成的。监狱建筑群以整体布局与设计突兀地显现在地域空间,其威严和庄重、威慑与拒绝、割裂空间与不透明的神秘,强化了社会公众内心对正义惩罚的支持和自由剥夺的恐惧,更加警醒自律意识。

(四)监狱建筑设计的限制:地域特性

建筑既然是社会器物,即有自律性。建筑的自律性是建筑自身与社会的和谐型。即使是性质独特的建筑,其在张扬个性的同时也必须遵守地域经济文化的均衡性,否则,建筑的个性便会成为建筑的任性,尤其是公共建筑,任性会使公共建筑受到不同层面的质疑。监狱建筑是典型的社会公共建筑,并且由于其具有强烈的视觉感官刺激和心理暗示冲击使其更加容易受到社会公众及舆论的关注。监狱建筑设计的自律性高于一般公共建筑。为避免监狱建筑的任性设计,必须对监狱建筑设计加以限制:监狱建筑设计应当将监狱个性与地域特性有机融合。即:监狱建筑设计在彰显监狱特性的同时,必须充分考量地域经济文化、民俗习惯等地方特色,使监狱建筑的基础色调与地域文化传承相映衬。限制的参考标准是:(1)地域经济水平。经济水平决定建筑的设计层次。除了特殊需求,监狱单栋主体建筑的投入应当大体与地域经济相适当,防止监狱建筑“超豪华”而成为舆论焦点。(2)地域文化传承。尊重地域文化特色,承映地域文化的优秀传承,在监狱建筑的外观设计上与地域文化相协调,与地域建筑文化连为一体。(3)地域民俗习惯。监狱是国家强力机器,但也必须坦然、平和地遵循自然法则,友好地与其它社会机构相处。监狱建筑在凸显惩罚与强制的同时,也必须积极地遵守地域民俗习惯,强化社会治理秩序的一致性。

三、中国监狱建筑的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的强化

现代刑罚以维护社会治理秩序为根本目标,而监狱行刑则是以惩罚和教育改造为基本手段和基本路径,警诫罪犯犯罪意识,惩罚罪犯犯罪行为,教育改造罪犯思想,教会社会责任与技能,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监狱建筑作为惩罚和教育改造的场所,既要满足安全羁押和对罪犯惩罚的需要,又要确保罪犯复归教育改造的有效实施,围绕惩罚和教育改造而设计监狱建筑,强化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设计和使用是现代监狱建筑的主要内容。

(一)惩罚是监狱建筑承载的基本功能

行刑报复是刑罚的第一任务。自刑罚出现,惩罚便一直相随相伴,没有惩罚即没有刑罚,进而也没有社会治理秩序。自始,监狱的职能就是“以圜土聚教罢民”,“任之以事,而改教之”。从皋陶造狱,到夏“宫”,商“圉”,周“圜土”,秦“囹圄”,汉唐“狱”,明清“监(监狱)”,多以酷刑惩罚为主,以至于近现代“监狱”,行刑文明盛起,但惩罚依旧是刑罚报复和对犯罪人及其行为惩戒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说无刑不囚,无罚不狱。中国监狱建筑可从奴隶主将囚犯困入丛棘之中,“系用徽墨,(置)于丛棘”开始计算,到“画地为牢”,皋陶造狱,再到“圜土”,“筑土表墙,其形圜也”,令囚犯闭门思过,改恶为善,达到“聚教罢民”的目的。到了汉代,监狱逐步炼成,开始把囚犯细化、分类,开始对监狱的设置、管理减刑规划,对囚犯实施更加残酷惩罚和强迫劳作,中国监狱的体例和建筑格局基本形成。①据史料记载,西汉时期,郡县普遍设狱,且名目繁多,全国约有2000所监狱,仅京城直属监狱就达26座,主要囚禁将相大、郡县主官、宫中嫔妃及无赖、凶犯、强盗等。除了监狱规格、体制、管理在汉代得到了发展之外,汉代的治狱策略也逐步成形,如:“优礼长吏”,即狱卒不得辱骂、殴打有罪官员;“颂系”,意宽容,即对老年犯和孕妇犯不得上刑;“呼囚录囚”,即囚犯感觉冤枉可以上述,还有“病给医药”、“听妻入狱”、“纵囚归家”、“孕妇缓刑”等,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监狱的基础。由此看出,监狱建筑与监狱的形成互相呼应,监狱建筑秉承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从圈禁、羁押到惩罚、教化,监狱建筑已从单纯的固定物演化成具有工具意义刑罚惩罚载体。现代刑罚虽然倡导行刑文明,但刑罚惩罚依旧是监狱行刑的主要内容,因而,监狱建筑的惩罚性必不可衰。相反,监狱建筑设计必须以刑罚惩罚为基础,强调建筑布局、结构,以及建筑环境、文化的惩罚性,以使其保持监狱本来面目。

(二)教育改造是现代监狱建筑的主要内涵

现代监狱行刑正逐步回归刑罚的目的根源,即,将罪犯教育改造成符合当下社会治理秩序的社会人,通过罪犯的再社会化回归,以维护社会治理秩序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从而最终实现刑罚的法律和社会效益。现代监狱行刑可以理解为:以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落实刑罚任务为主线,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开展罪犯思想、行为教育改造,实施罪犯再社会化训练,培育罪犯的社会适格人格,努力保障和促进罪犯顺利复归社会,实现刑罚根本目的。在这一过程中,针对罪犯再社会化的复归教育改造不仅是监狱行刑的主要活动内容,而且,教育改造的内容与活动成为贯穿现代监狱行刑过程,推动刑罚实施的主要手段,罪犯在监狱的所有活动都是伴随着教育改造而开展的。所以,教育改造是监狱建筑应当蕴含的重要内涵。设计监狱建筑,尤其是单体建筑,必须充分考量其对罪犯的警示、教育、矫正作用,将监狱建筑物固有的羁押或者禁锢罪犯的固定物性质转化为灵活、有文化气息的教育改造载体,使监狱建筑富含教育改造功能和寓意,丰富监狱建筑的现实作用。文化是建筑的精神,现代监狱建筑设计的精华也就在于此。

(三)强化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是现代监狱建筑本质回归

在监狱建筑发展的历程中,对于监狱建筑的社会属性认知的不断变化,不仅影响着监狱建筑的设计理念演绎,而且促使监狱建筑功能、作用及其格局、结构的不断变化。大陆地区监狱建筑理念、布局与单体结构设计在1949年以后历经变迁,其根源在于对刑罚文化和行刑目的的不同理解、不同标准和不同发展方向。在改革与争议中,监狱行刑的目的、方向出现不同的观点,在惩罚、教育改造、社会复归、行刑质量标准等方面出现各持侧重的概念、标准、尺度。受此影响,一些新建监狱在惩罚与教育改造、劳动与教育改造等内容上厚此薄彼,建筑设计及其功能配置不科学,不完善,降低了监狱建筑的综合使用效能,也必然影响监狱行刑的效率。现代监狱强化监狱建筑的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是对正确认知监狱性质、任务和行刑目的的反应,是将监狱建筑正确送归监狱行刑本源的需要。强化监狱建筑的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需要关切三项内容:(1)强化惩罚的现实性。现实性即是可用的,有效的。惩罚的现实性实体设计与监狱固有的控制、威慑信息汇集在一起,能够产生更加强大的心理冲击和规劝诱导作用,能够增加监狱行刑的教育改造效果。(2)强化教育改造的文化寓意。监狱内的器物应当都具有教育改造的功能和作用,这种功能和作用的发挥靠的是器物的文化寓意。融入教育改造文化的监狱建筑设计是将文化的内容转化为特殊的设计模型、平面景观、立体架构等符号信息,让罪犯通过器官感受到文化信息的熏陶,有所警醒,有所触动并能自我变革。(3)强化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的配套与均衡。在任何监狱建筑中,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不可或缺,应当根据监狱布局和单体监狱建筑的性质和作用,合理设计惩罚与教育改造功能的配置比例,以及区域划分。

四、监狱建筑文化的历史传承与现代创新

现代监狱将罪犯教育改造成社会适格人员,保障其顺利实现再社会化作为行刑的终极目标,充当行刑保障和载体的监狱建筑必须围绕这一目标进行科学布局,合理设计。应当按照现代法治社会治理的任务和形势要求,遵循人的发展规律,坚持社会化路径,合理继承传统行刑文化,并围绕监狱的本质不断创新发展。

(一)树立监狱建筑社会角色化理念

现代行刑文明已经将监狱从狭隘的工具学说跳转到社会学说领域,监狱的工具论仅仅是社会发展或者社会治理理论中的一个部分。监狱的社会角色论研究的是监狱作为社会机构在社会交际、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承担的角色任务的综合。跳出狭隘工具论后,社会人类学和法社会学学说应当是认知监狱性质、形态、任务和发展的基本理论,暴力机器的监狱演变成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秩序维护者的监狱,监狱的社会意义得到了全面诠释和发展,监狱的社会功能也得到实质拓展,在继续承担国家学说下监狱工具任务的同时,监狱的社会角色得到回归和丰富。与之相随,以符号形式代表监狱出现在社会公众视野的监狱建筑同样应当改变其原有的角色扮演模式,从纯暴力机器转化成社会治理的职能机构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监狱建筑应当以其稳固的布局彰显社会正义的力量,以其威严的形态和附属神兽的色彩张扬社会公平与秩序。在具体的设计方案中,必须考虑监狱建筑的现代社会性质、现代社会角色和角色任务、现代社会发展和行刑文明发展的契合点,以及罪犯作为社会人的发展轨迹规划和应有发展规律展示。角色化理念的创新应当符合监狱作为社会职能机构的职责、作用和社会地位,设计应当遵循社会职能机构的存在规则和作用规律,不脱离实践,不盲目借用,不虚构臆想。

(二)构建复归教育为核心功能的建筑格局

行刑社会化是现代刑罚执行的发展趋势,其主要是保障罪犯的社会实践性和社会发展性得到恢复。同时,现代刑罚文明以罪犯人的发展权得到切实保障为基准,将复归教育改造模式和方法作为现代监狱行刑的核心内容之一,监狱行刑呈现以刑罚惩罚为基础,以复归教育改造为重点,以促进罪犯复归社会再社会化的模式。监狱建筑为刑罚执行服务,建筑设计需要随着监狱行刑任务和任务重点的变化而改变。现代监狱行刑的重点是在刑罚惩罚基础上的罪犯复归教育改造,监狱建筑也应当从原有的以羁押为核心的设计转化为以教育改造为基本要素和建筑要求的规划,形成以复归教育为核心功能的建筑格局。现代监狱复归教育改造核心功能建筑格局设计包括五个方面:(1)监狱安全。安全是监狱建筑设计的首要任务,没有安全即没有监狱建筑。建筑设计中的监狱安全包括建筑器物安全、建筑空间安全和人的起居与活动安全。(2)刑罚惩罚。主要是指建筑设计配置给监狱刑罚执行的空间便利和视觉感官刺激。建筑构造应当有利于刑罚惩罚,其外观设计和内饰装潢应当以不刺激罪犯心理逆反为限度。(3)行刑文明。在建筑细节设计上,体现监狱治理与行刑、改造的依法、规范和人道,在建筑群内部环境布局与单体建筑结构设计上做到清洁、明亮和释放适当的空间。(4)罪犯权利空间。保障罪犯权利实现是现代监狱行刑的重点。教育改造罪犯必须从罪犯自身权益的实现开始,没有动力的教育诱导是空洞和无效的自说自话。建筑设计必须考量罪犯权利实现的空间,无论是实体权利还是形式权利。(5)教育改造社会化。社会化矫正教育是现代监狱实现行刑社会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的主要途径。监狱建筑的实际应当尽量满座教育改造社会化的需求,在建筑布局的开放性、结构的社会性、色调的大众性等细节上做好计算。

(三)建设以人为本的行刑建筑文化

建筑是文化的凝聚,监狱建筑不仅体现刑罚文化,而且也体现社会文化和人性及其社会发展文化。监狱建筑设计所展示给罪犯以及社会公众的首先是文化寓意的传递,社会公众通过监狱建筑所蕴含的文化精神领会监狱的社会职能和作用,进而理解刑罚的现实意义。文化是监狱建筑设计的底蕴。建设以人为本的行刑建筑文化要注重监狱建筑文化的五个内涵:(1)监狱建筑文化的传承性。无论是历代中国监狱延续的行刑惩罚、人道、改造,还是“西学东渐”舶来的行刑报复、人权、感化等概念和实践,都是旧有监狱在历史发展中经历或者积淀下来的行刑文化,是现代监狱发展的变革、发展的根基,现代监狱在创新求变中不能完全无视历史的存在,脱离基础搭建空中楼阁。坚持扬弃的态度,继承和发扬监狱历史文化的精华依旧是现代监狱建筑设计和展示的重点内容。(2)监狱建筑文化的人文性。文化的人文性是指建筑设计要贴近人性的本能和人性的发展需要,讲究以建筑的寓意熏陶罪犯的认知和心理,改善罪犯的世界认知观。(3)监狱建筑文化的社会大众性。这是指监狱以建筑文化来展示社会本源与社会发展信息,以设计文化精巧地将监狱的封闭空间模拟成社会真实,并能够不断增加社会新兴的发展信息和文化符号,引导罪犯社会化。(4)监狱建筑文化的地域性。任何建筑文化都离不开地域特色。保持地域特色是现代监狱建筑设计的一大亮点,也是监狱建筑的难点。监狱建筑文化地域性特点的含义是监狱建筑不能脱离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民俗习惯。(5)监狱建筑文化的实践性。监狱建筑文化是现实的文化展示,具有极强的可观性与可操作性。监狱建筑文化是实实在在的文化符号表现,所有的建筑文化需要用建筑的层面、结构,以及建筑实物活生生地展示出来。

On the Function and Pattern Selection of Modern Prison Architectur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ology of Law and Social Anthropology

Tao Xinsheng
(Wuxi Prison,Jiangsu Province,Wuxi Jiangsu 214044)

The practical use of an architecture determines its form.The functional design of architecture should target its actual use as the benchmark.Modern prison architecture is commissioned with two social cultural symbolic significances——to implement modern penalty and display penalty civilization.It provides the convenience for the criminals to reintegrate into the society,and plays a guiding role for the public culture.The function design of prison architecture and pattern selection should guarantee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nishment as the foundation,in order to fulfill the education reform as the basic criterion,and promote the healing of criminals’social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with the architecture’s material function and 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of symbols.Therefore,the design and pattern selection of prison architecture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grand issues such as social development,human nature and rule of law,adhere to the people-oriented principle,highlight symbolic culture like penalty,education reform,interpersonal heal and humanitarian civilization on the basis of security and practicality,and meet penalty execution needs of each stage and each level.

prison architecture;function;pattern;culture;design;selection

DF87

A

1671-5101(2016)06-0001-06

(责任编辑:陶政)

2016-09-28

陶新胜(1969-),男,江苏溧阳人,无锡监狱法制办主任,副研究员,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理论研究专家,教育部“双千计划”东南大学教授,江南大学兼职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监狱法学,监狱管理学。

①该文获得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监狱建设与保障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征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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