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义丛生的文学:“五四”时期傅斯年文论中的论述策略
2016-03-19宋尚诗
宋尚诗
歧义丛生的文学:“五四”时期傅斯年文论中的论述策略
宋尚诗
傅斯年在新文学理论的草创时期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其文论的论述策略是一个值得细思的有意味“个案”。本文首先讨论了“五四”时期的文学语境,这是傅斯年进行论述的历史场域;进而建立并论证这一论点,傅斯年有意采取面目模糊的文学定义,背后隐匿了其新文学观的论述策略,即借助歧义丛生的文学定义,获得“文学革新”的自身合法性。本文关注到了被以往研究者所忽略的文本,但同时并没有仅仅把目光锁定在傅斯年,而兼顾到与之相关的“周边”观点,并做了适当的比较。
傅斯年;“五四”;新文学
一、“五四”时期的文学语境
“五四”新文化运动语境中的“文学观念”是有所承袭的。近代中国文学观念的内部紧张性表现在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文学工具论与以王国维为代表的文学自主论之间的对峙。这两脉的区分与对恃恰好构成了“五四”新文学的晚清思想资源,也同时注定了“五四”新文学观念的驳杂和混沌。
梁启超在1902年发起了“新小说”运动,它的意义不在于提供一种新的小说写作范式,而在于它背后隐藏的知识者改造中国之路径的重心变迁。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梁启超典型的话语论证方式使小说一夜之间从“小道”上升为“最上乘”,担负起许许多多的神圣使命: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参见陈平原、夏晓虹:《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3页。
“新小说”直接为“新民”服务:“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有之特质,上至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一国之所以能立于大地而日进无疆者,非恃其国民之智识,而恃其品行。”*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文集点校》,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47页。如此,梁启超对“新小说”所持的文学观念奠定了文学的工具性。
在另一脉上,王国维则提出了“纯文学”的概念,强调文学的独立价值;其笔下的“文学”与现代知识制度上的纯文学观念已经较为接近了:
天下有最神圣最尊贵而无与于当世之用者,哲学与美术是已,天下之人嚣然谓之曰无用,无损于哲学美术之价值也。至为此学者自忘其神圣之位置而求以合当世之用,于是二者之价值失。*王国维:《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王国维文集》(第3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6页。
呜呼,美术之无独立之价值也久矣,此无怪历代诗人多托于忠君爱国劝善惩恶之意以自解免,而纯粹美术之著述往往受世人之迫害而无人为之昭雪者也。此矣吾哲学美术不发达之一原因也。*王国维:《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王国维文集》(第3卷),第7页。
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故民族文化之发达非达一定之程度,则不能有文学,而个人汲汲于争存者,决无文学家之资格也。*王国维:《文学小言》,《王国维文集》(第1卷),第24页。
上文仅以梁启超与王国维作为典型个案来厘清两条截然不同的文学观念脉络,两种文学观念背后又各有不少秉持者*以文学工具论为例,严复在1895年甲午海战失败后,发表《原强》一文,其主张可看作是注重文学启蒙的一面;而文学自主论一方,较为著名的则是吕思勉在《小说丛话》中对“美术”性质的探讨:“夫美术者,人类之美的性质之表现于实际者也。美的性质之表现于实际者,谓之美的制作。”。这里想要强调的是,在梁启超和王国维那里,新文学工具论和新文学自主论是泾渭分明的,而在五四新文学理论家那里,这种界限就不是很清晰了。
在进一步的论述前,不妨先考察一下“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文学语境”。在“五四”前后,仅以“什么是文学”或近似题目为文的,便有胡适《什么是文学》、沈雁冰《什么是文学》、罗家伦《什么是文学》、李大钊《什么是新文学》、郑振铎《新文学观的建设》、陈独秀《文学革命论》等*而且,《新青年》这个以政论为中心的思想/文化杂志,真正引起社会上强烈关注的,却也是关于新文学的提倡。参见陈平原:《触摸历史与进入五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7页。。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现象,即他们大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家,但为何如此急于为“文学”下定义?他们又为何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文学”——这个本来并不具有立竿见影的社会效用的对象上?
新文学运动作为新的文化运动的一部分,它的发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学事件,它处在一个稠密的网罗之中:由中国现代社会、政治、历史、思想、文化等诸论题编织成的复杂的巨大关系场中。在古老中国的现代化转型中,社会、历史、文化等相关元素的不断渗透使文学成为了一种对于经验的有力整合,中国现代文学本身从而也成为了一种异常复杂的经验集合,它是不同话语和不同知识的不断缠绕与展开,也是传统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换的“现代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作为现代中国社会危机产物的启蒙主义思潮,在它激荡之下的中国新文学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启蒙的工具。蔡元培在《中国新文学大系》的《总序》中说,初期新文化运动的路径是由思想革命而进于文学革命的,“为什么改革思想,一定要牵涉到文学上?这因为文学是传导思想的工具。”*蔡元培:《总序》,收录于《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年影印版。
因此,现代中国的文学经验承载着异常复杂的内容和强大的张力。它与现实具有如此紧密的联系,对于现实又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更包含了如此矛盾的观念。可以说,新文化运动中的新文学是一块神经密集的高敏感区域,社会、政治、历史的触角不断吸附在文学的外壁之上。新文学由此便承载了“现代中国”的图景想象,进而也成为实现这种图景的一种有效路径。夏志清在《现代中国文学感时忧国的精神》一文中,特别论述了新文学之于家国的特殊关系:“中国文学的新时代确有别于前代,那就是作品所表现出的道义上的使命感,那种感时忧国的精神。当时的中国,正是国难方殷,人心萎靡,无法自振。是故当时的重要作家——无论是小说家、剧作家、诗人或散文家——都洋溢着爱国的精神。”*夏志清:《夏志清文学评论经典:爱情·社会·小说》,台北:麦田出版社,2007年,第79页。安敏成说:“现代中国文学不仅仅是反映时代混乱现实的一面镜子,从其诞生之日起一种巨大的使命便附加其上。只是在政治变革的努力受挫之后,中国知识分子才转而决定进行他们的文学改造,他们的实践始终与意识中某种特殊的目的相伴随。他们推想,较之成功的政治支配,文学能够带来更深层次的文化感召力;他们期待有一种新的文学,通过改变读者的世界观,会为中国社会的彻底变革铺平道路。”*[美]安敏成:《现实主义的限制:革命时代的中国小说》,姜涛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2011年,第3页。中国现代文学包含了巨大的社会历史政治的内容和压力,文学被各种复杂的力量推到了一个中心的地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文学之所以能成为时代的主要角色的原因,除却上文所分析的复杂的历史语境之外,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即中国知识者自身蕴涵的深沉的传统文化基因——儒家思想传统。林毓生先生曾专门探讨“五四”时期知识者的思想原型: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方法。他指出“五四”时代的知识分子相信思想与文化的变迁必须优先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变迁;反之则非是。反传统知识分子或明或暗地假定:最根本的变迁是思想本身的改变,而所谓最根本的变迁,是指这种变迁是其他变迁的泉源。*参见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194页。“文学”扮演的角色背后,支撑它的是一整套作为引擎动力的传统思维型模,它似乎与更迫近的现实因素达成了一个共识或契约:政治是要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之上的,必须“更化则可善治”。*余英时指出:董仲舒的对策(即更化则可善治——引者注)“是汉代统一以后从政治建设转向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关键。董子所说‘更化’后来便成了中国史上最著名的‘崇儒更化’,儒家思想从此在中国取得了正统地位。无论我们今天对于儒家的看法如何,这一历史事实至少告诉我们: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政治是要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的,这就是所谓更化则可善治’。”参见余英时:《试论中国文化的重建问题》一文,收录于《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1989年。黄远庸早在1915年发表的《释言》——这封被胡适誉为“中国文学革命的预言”的信中——就渗透着上述思路,已经透露出“文学”在新文化时期的命运与角色:
愚见以为居今论政,实不知从何说起。……至根本救济,远意当从提倡新文学入手,综之,当使吾辈思潮如何能与现代思潮相接触,而促其猛省。而其要义,须与一般人,生出交涉。法须以浅近文艺,普遍四周。史家以文艺复兴为中世纪变革之根本,足下当能语其消息盈虚之理也。*黄远庸:《释言》,《甲寅》1915年10月1卷10号。
有意思的是,当儒家传统如同幽灵一般附魅到文学上来时,无论是新知识分子还是旧派文人都在这个层面上体认到文学的功用,他们在这里奇妙地达成了共识。比如,林纾在翻译西方小说时,也强调小说的教化作用,将小说纳入到传统儒家的文学观念与文学价值范畴中去。他说:“迭更司极力抉摘下等社会之积弊,作为小说,俾政府知而改之。”*林纾:《〈贼史〉序》,参见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第331页。林纾将现代小说与儒家传统的有关乐府风诗美刺传统联系起来,从事的也同是“更化则可善治”的事业。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这个时间节点前后,众多以“文学”的名义而呈现的论述进入了一个公共流通论域,以上便是“五四”前后的“文学语境”。
二、文学:表以文字的群类精神
在“五四”启蒙运动内部阵营中,启蒙者们具有“态度的同一性”*汪晖在《预言与危机(上篇)——中国现代历史中的“五四”启蒙运动》中,论述了“五四”启蒙运动的“态度的同一性”。可参见《文学评论》1989年第3期。,对于文学的“异声”唱和,也有一个“同调”的旋律底线;但是,如此众多的“文学定义”还是不可避免地使“文学”处在丛丛茂盛丰沛的涵义杂草之中,先行者披荆斩棘的同时,也撒播了另外一些需要后来者不断辨认、省察和反思的种子。
傅斯年也不例外地参与进来:他在《文学革新申义》中论述了“文学的性质”。而该篇文章看似只是普通读者来稿,实则经胡适亲自校阅,被列为“要目”而在《新青年》上推出的万字长文*高汉诚:《傅斯年和五四新文学运动》,《青岛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作为他生平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他切入“新文学”的一个视角,实际进入新文化运动的一个入口,更是承担现代知识分子身份的命运启动键。笔者也藉由此篇文章,作为进入傅斯年新文学论述策略的一个“切入口”。
在《文学革新申义》中,傅斯年开宗明义自己的“文学定义”:
今试作文学之界说曰,“文学者,群类精神上之出产品,而表以文字者也。”*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
然后,傅斯年又专门进一步从“论理形式”与“质料”方面提供其定义的“合理性”:
此界说中有“群类精神上出产品”之总(Genus)与“表以文字”之差(Difference)。历以论理形式,尚无舛谬。文学之内情本为精神上之出产品,其寄托之外形本为文字。故就质料言之,此界说亦能成立。*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
紧接着的后一句,却显得较为唐突——傅斯年似乎仅仅凭借这两句话,就已然建筑好论述的基石:
既认此界说为成立,则文学之宜革不宜守,不待深思而解矣。*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
原因在于:
文学特精神上出产品之一耳(genus必为复数)。它若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皆群类精神上出品也。以群类精神为总纲,而文学与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为其支流。以群类精神为原因而文学与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为其结果。……且文学之用,在于宣达心意,心意者,一人对于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一切心外景象所起之心识作用也。*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
在傅斯年看来,文学是一种和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一样的人类精神出品,其具体差别仅仅在于“表以文字”。他对文学的定义,侧重点是在前半部分:“群类精神上出品。”——它是总纲,文学、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都是精神出品的不同分支。
基于这样的“文学定义”,不禁要反问,傅斯年在下定义的同时,到底说出了多少文学的有效性质?让我们再细细打量一番傅斯年所言的文学定义之“总”(Genus)与“差”(Difference):“群类精神出品”与“表以文字”;会发现上述二者并未说出文学的具体性质,每一个的外延都相当宏阔。当读者进一步追问:学术(诸子百家)、医书(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律令等同样是“精神出品”,也同样“表以文字”的对象时,会发现,傅斯年文学定义的捉襟见肘,它不能满足现代读者对文学的定义要求。
傅斯年在这篇文章中,如此定义“文学”是意义深远的,应当也是他的自觉选择。因为在后文,笔者将揭示,傅斯年心目中的文学观念,也有颇接近现代知识制度下的“纯文学”观念。
认真对待并反思傅氏的文学定义,傅斯年心目中的“文学”还是古老的面目。他在论述文学革新时采用的,恰恰是文学的文化含义。持此观点近代典型学者是章太炎*正如前文说到,傅斯年初入国文科,深受章太炎影响,此篇作为傅斯年公开发表的第一篇长文,其观点所体现的知识承续,应当并非没有章太炎的影响。。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这个层面的“文学观念”,让我们先看看章太炎是如何展开论证的。在《文学总略》的开头,章太炎这样定义“文学”:“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章太炎:《国故论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8页。它是所有著于竹帛等媒介传输的任何文字。又言:“篇章无计簿之用,文辩非穷理之器。”*章太炎:《国故论衡》,第79页。他否定了文学的价值。与此同时,章太炎区分了“文章”与“彣彰”:
夫命其形质曰文,状其华美曰彣,指其起止曰章,道其素绚曰彰。凡彣者必皆成文,凡成文者不皆彣。*章太炎:《国故论衡》,第39页。
“文”指的是基本的文章形式(“文理”、“文字”、“文辞”),而“彣”则是其中辞藻华丽、讲究文采的部分。意义更为深远的是,章太炎下此结论:“是故推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当以彣彰为准。”*章太炎:《国故论衡》,第39页。这种宽泛的文学观念表现了章太炎“质言”的文学归趣。章太炎是从文字出发来建立他的文学论:“余以为书籍得名,实凭傅木而起,以此见言语文字,功能不齐,世人以‘经’为常,以‘传’为‘转’,以‘论’为‘纶’,此皆后儒训说,非必欲其本真。案‘经’者,编比缀属之称,异于得名以下用版者,……是故绳线联贯谓之经,簿书记事谓之专,比竹成册谓之仑,各从其质以为之名。”*章太炎:《国故论衡》,第42页。论述到这里,便又不得不提胡适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文,因为,饶有趣味的是,在此文中,新知识者胡适表达了对于章太炎文学思想的推崇:
章氏论文,很多精到的话。他的《文学总略》推翻古来一切狭陋的“文”论,说“文者,包络一切著于竹帛者而为言”。他承认文是起于应用的,是一种代言的工具;一切无句读的表谱薄录,和一切有句读的文辞,并无根本的区别。至于“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和“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的区别,更不能成立了。*胡适:《胡适全集》(第2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59页。
基于此,胡适提出的“言之有物”却又曾遭到陈独秀的误解,认为是“变相”的“文以载道”,其实,其深层的理论资源是根源于章太炎的“修辞立其诚”的质言文学观,进而,胡适与章太炎一样,也否认“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区分,“否定现代的纯文学观念和文学自律的理论”*旷新年:《现代文学观的发生与形成》,《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这又与陈独秀提出“文学之文”与“应用之文”区分的观点相抵牾。关于文学观念的狭义与广义,“文字”与“文学”间的区分,刘半农在《我之文学改良观》一文中,也有清晰的区分。他以西洋文language和literature及其定义来对应“文字”与“文学”,“文学与文字,此两个名词之界说既明,则‘何处当用文字、何处当用文学、’与夫‘必如何始可称文字、如何始可称文学’亦吾人不得不研究之问题。”*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新青年》1917年5月1日3卷3号。提出的观点与陈独秀又有些微区分。文学观念之于新文学阵营内部,确是较为复杂的。然而,不独傅斯年在文学观念上较为混沌,胡适在这里也遭遇了其观点的前后不一。胡适曾如此定义文学:一切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达意表情。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是文学。*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18年4月15日4卷4号。这与他所欣赏的章氏的“质言”文学观显然又是冲突的。
这种广义的文学观,在西方不乏同道。乔纳森·卡勒如下针对西洋文学的一段话,仿佛就是对傅氏定义的附加说明:“如今我们称之为literature(著述)的是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人们撰写的著作。而literature的现代含义:文学,才不过二百年。在这之前,literature这个词和它在欧洲语言中相似的词指的是‘著作’或者‘书本知识’。”*[美]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入门》,李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22页。
在后文的论述中,我们将看到,傅斯年心目中的文学观念,也有颇接近现代知识制度下的“纯文学”观念。那他为何要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开宗明义地点出这样面目模糊的文学定义呢?
在傅斯年接下来的论述中,可以发现,他之所以采取这样面目模糊的文学定义,背后匿藏了他的新文学观的论述策略,即借助这个文学定义,获得“文学革新”的自身合法性,进而阐述其背后的进化观念。在下文,笔者将揭示傅斯年如何立论“文学革新”。
正因为“群类精神”是个总纲,文学、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都是精神出品的不同分支;而文学与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本于一源,又呈现出相联之关系,“易言之,即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之性质皆为可变者,文学亦应为可变者。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为时势所迫概行变迁,则文学亦应随之以变迁,不容独自保守也。”“且精神上之出产品,不一其类,而皆为可变者。固由其所以从出之精神,性质变动,迁流不居。自生于母,自应具其特质。精神生活本有创造之力。故其现于文学而为文学之精神也,则为不居的而非常住的,无尽的而非有止的,创造的而非继续的。”*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既然作为文学所由产生的“母体”——“群类生活”,是变动的,迁流不居的,且具有创造力的,因而作为其“子体”的文学也就“宜革不宜守”,同样是“变动的,迁流不居的,且具有创造力的”。傅斯年认为,这是由人类的精神活动的本质决定的,只要人类的精神活动演进了,真正的文学就必然随之一起“演进”。
傅斯年之所以如此对文学定义,是因为此种定义可以省去更多的深度论证:论述文学演进所应投入的艰辛努力被巧妙地化解了,他把由新旧文学之争的焦点转嫁于不那么显眼,且似乎更好说明的“政治、社会、风俗、学术”上,后者的变动似乎“自不待言”,那么文学也自应革新:
知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应为今日的而非历史的,则文学亦应为今日的而非历史的。晚周有晚周特有之政俗,遂有晚周特殊之文学。两汉有两汉特殊之政俗,遂有两汉特殊之文学。南朝有南朝特殊之政俗,遂有南朝特殊之文学。降及后代,莫不如此。此理至明也。
今日中国之政治、社会、风俗、学术等皆为时势所挟大经变化,则文学一物,不容不变。*傅斯年:《文学革新申义》,《新青年》1918年1月15日4卷1号。
这应当是一种“事实性叙述”,傅斯年并没有进行事实背后的内在逻辑分析,从而导致这种事实性叙述加强了傅斯年提出的具有前设性条件的“文学革新”命题。对傅斯年以“群类精神”的革新推动“文学革新观”的正当性论证而言,这种表面上的事实性“陈述”非常重要,因为正是陈述的“事实”反过来加强了命题的真确。若进一步追问,“文学”为什么非要与“政治、社会、风俗、学术”一起变动,理由也很简单,即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母体”:群类精神。而如若刨根问底——“群类精神”为何又要是“变动的,迁流不居的,且具有创造力的”,那似乎就追到了先验主义的玄妙里头去。打一个气质相仿的比方,傅斯年找到了一个类似“以太”一样的万能、宏大的虚幻介质:“群类精神”,它仿佛一个巨大托盘,无论是“文学”还是“政治、社会、风俗与学术”,都是这个盘子上面的“水果”。托盘一经运动,盘上之物亦俱运动。总之,只要有人的精神活动存在,政治、社会、风俗与学术就会进化,那么,作为“精神上出品之一”的文学——在傅斯年看来——随着他们的变化而进行革新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了。他找到了一个关系场,借助其中隐幻的无法道明的作用力,来达到文学应“宜革不宜守”的论述目标。
应该说,傅斯年进入新文学论述的策略与胡适的是完全不同的。胡陈二位是最先祭起文学革命的大旗的,之后,关于文学革命的讨论才逐渐成为气候。*参见蔡元培:《总序》,收录于《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胡适在《逼上梁山》一文中花了相当的篇幅,详细叙述了他是如何走上“文学革命”的道路上来。只要看看文章那散发着浓浓娓娓道来姿态的开头,便知道这并不是一篇学术文章,而更应该看做是一篇关于“文学革命”诞生的纪实文章:“提起我们当时讨论‘文学革命’的起因,我不能不想到那时清华学生监督处的一个怪人。”*胡适:《逼上梁山》,《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3页。胡适进入“文学革命”的入口是“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这一论断。
这时候(一九一五年夏季——引者注)我已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对,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的更激烈了。我那时当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胡乱谈出来的。*胡适:《逼上梁山》,《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6页。
在与一帮朋友(任叔永,梅光迪,杨杏佛,唐擘黄)讨论并认定白话是文学的正途后,他确定了文学革新要利用“语言”这个突破口来进行“爆破”。于是,才有了《文学改良刍议》的八事,以及后来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一著名主张。在《逼上梁山》一文中,胡适叙述其如何改动八事的次第,将“不避俗字俗语”放在最后,目的是“很郑重的提出我的白话文学的主张。”*胡适:《逼上梁山》,《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25页。胡适的新文学理论始终是以“白话文学”为核心,《文学改良刍议》自然是显而易见的白话文学的宣言书,即便是后来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背后也是以白话的历史演进为引擎动力:
故白话之文学,自宋以来,虽见屏于古文家,而终一线相承,至今不绝。夫白话文学,不足以取富贵,不足以邀声誉,不列于文学之“正宗”,而卒不能废绝者,岂无故耶?*胡适:《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57页。
与胡适这种审慎的小心论证的切入姿态不同,傅斯年以文学的文化含义为切入点,以文学背后的“群类精神”母体为倚靠,大刀阔斧地进入新文学合法性的论证殿堂。他的《文学革新申义》有着明确的叙述目的,即获得进化论的理论来源。这里不得不公允地说,与胡适为了证明白话文学是中国文学的正途所付出的诸多艰辛、耐心的努力相比(可参见胡适自编的《胡适文存》第一集卷一),傅斯年为“文学何以革新”的立论显得有些马虎和笼统了。
但是,当笔者翻阅傅斯年其他有关文学——或专门的论述,或零散的札记——时,会发现,他笔下的“文学的面目”却又伴随着不同的叙述目的,进行不同的面目位移。他有“文学”的论述踪迹俨然形成了一伸缩自如的“变形记”。
三、不断变换的文学定义
历来研究者(无论是研究傅斯年早期的文学思想还是后期的史学思想)都很少注意到傅斯年写给蔡元培的第一封信:《傅斯年致校长函》(写于1918年8月9日)*这封信完全有理由获得更多的瞩目。除却学理上隐埋的伏笔外,正是由于这封信,才使得傅斯年引起蔡元培的注意和赏识,两人由此交往密切,在傅斯年留学前夕,后者赠予他这样的对联:山平水远苍茫外,地阔天开指顾中。。这封信的论述重点并不在“文学”上,而是论哲学隶属文科之流弊。但是傅斯年在论述这个主题时,不经意间流露出其文学观,这样反而更加真实和自然:
今文科统括一门,曰哲学、曰文学、曰史学。文史两途,性质固不齐一。史为科学,而文为艺术。今世有以科学方法,研治文学原理者,或字此曰Science of Literature(见《赫胥黎杂论集》),或字此曰Philosophy of Literature(赫文引他说),然是不过文学研究之一面。其主体固是艺术,不为科学也。*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2013年,第1页。
傅斯年在这里清晰地把文、史、哲分为三脉,甚至注意到了文学研究的内在分类及其与文学的细微分别,前者注重科学,而文学必然是“艺术”的。这种注重文学的“艺术飞扬”的一面,以及把文学从“文史哲”的大类里区分开来的思路,俨然与《文学革新申义》里的“文学”之定义是两码事儿。
再来看一看《中国文学史分期之研究》,从题目便可得知傅斯年的论述重心:它依旧不是专门论述“文学的性质”。因此其中流露出傅斯年的“文学定义”依旧是自然无心机的。让我们再来一次旁敲侧击:
西周文学大盛矣。韵文则有“诗”,无韵文则有“史”、有“礼”。从文学之真义,“礼”不能尸文学之名。然舍“礼”而仅论《雅》《颂》《豳风》《二南》,其文学固可观也。*傅斯年:《中国文学史分期之研究》,《新潮》1919年2月1日1卷2号。
傅斯年明确指出文学的“真义”不能被“礼”尸位素餐,他也区分了“诗”“史”与“礼”。这种区分也是异常清晰的,与《文学革新申义》也大相径庭。
在评论朱熹的《诗经集传》和《诗序辨》时,傅斯年又以文学的名义,抨击道学。强调文学的真义,突出诗经里源自本真生命力的男女情爱,赞赏朱子“敢说明某某是淫奔诗”,敢于“拿诗的本文讲诗的本文,不拿反背诗本文的诗序讲诗的本文”,而不是进行“迂腐、穿凿、附会、妄引典礼、杜撰事实”*傅斯年:《故书新评》,《新潮》1919年4月1日1卷4号。的讲解。对于位于“道学”对立面的“文学”,他明确说:
必须先把诗叙根本推翻,然后“诗”的真义可见;必须先认定“诗”是文学,不是道学,然后“诗”的真价值可说。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照这一节看来,可以见得孔子的教育,很注重美感的培养。诗就是文学,所以能兴发感情。若如道学家的意思,不应当说“兴于诗”。应当说“立于诗”了。
“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所谓“兴”、“观”、“群”、“怨”,都是感情上的名词、文学上的事件。至于事父、事君两句,大可为道学先生所借口。但是仔细想来,孔子说这两句话,不过是把文学的感化力说重了。*傅斯年:《故书新评》,《新潮》1919年4月1日1卷4号。
傅斯年在孔子关于“诗”的微言大义的缝隙中,努力强调“文学”的感性、美感与自由奔放的一面,这些与“道学”形成根本对立。可见,对于文学在他的此章论述语境中,处于何种位置,他的目标非常清晰。在该文中,傅斯年心目中的文学内涵依旧是狭义的,与《文学革新申义》中的“文学”大相径庭。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当傅斯年需要批判道学先生时,他强调文学具有美感的本真的一面(《故书新评》);当他要论述哲学不应归于文科门类时,文学在他的学科体系中,又是极其狭义的,甚至文史都要分裂开来(《傅斯年致校长函》);当他研究中国文学史分期时,对于“诗”,“史”与“礼”的区分都异常严格清晰——这些语境中的“文学”,很接近现代意义上的狭义的文学(《中国文学史分期之研究》);但是,当他要利用文学进化论来阐述自己的新文学观时(《文学革新申义》),“文学”摇身一变,成为了无所不包的“表以文字的群类精神之一”,强调的却是文学的文化含义。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中国文学史分期之研究》《傅斯年致校长函》《故书新评》,还是异常重要的《文学革新申义》,他们的写作时间都间隔极短,这些篇章所呈现的“歧义丛生的文学”,可以说是共时地存在于傅斯年的概念大厦之中。
论述到这里,可以很明确地说,“文学”这一物事,在傅斯年的文章中,是混沌的,“文学”的边界版图由于傅斯年的阐述目的在不断地变化:它时而变大时而狭小,时而无所不包时而“洁身自好”,它是一个不断“受载”和“去载”的对象。可以说,“文学”在傅斯年这里,具有彻底的“及物性”,由于此种性质,文学是一个等待承载或者已然承载许多的论述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学的工具性与文学独立的两种观念间游弋并非仅局限于傅斯年一人,而是五四一代新知识者的共性。正如前文所言,在梁启超和王国维那里,新文学工具论和新文学自主论是泾渭分明的,而在五四新文学理论家那里,这种界限就不是很清晰了。
无论是陈独秀还是胡适,都是把文学当作一种启蒙的工具,不同的是前者把它当作政治改革的工具,后者把它当作是思想改造的工具。*杜波:《〈新青年〉与“五四”新文学》,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胡适的矛盾前文已有论述。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这样批评旧文学:
其形体则陈陈相因,有肉无骨,有形无神,乃装饰品而非实用品;其内容则目光不越帝王权贵,神仙鬼怪,及其个人之穷通利达:所谓宇宙,所谓人生,举非其构思所及,此三种文学(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共同之缺点也。此种文学,盖与吾阿谀夸张虚伪迂阔之国民性,互为因果。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6)》,第44页。
在《论新青年之主张》一文中如是说:“旧文学、旧政治、旧伦理,本是一家眷属”*陈独秀:《论新青年之主张》,《新青年》1918年10月15日5卷4号。,由此可见陈独秀将文学看做政治伦理意识的主要载体,故而文学革命成为政治伦理意识革命的工具和策略。
但同时,陈独秀又说:
文学本非为载道而设,而自昌黎以迄曾国藩所谓载道之文,不过抄袭孔、孟以来极肤浅极空泛之门面语而已。余尝谓唐、宋八家之所谓“文以载道”,直与八股家之所谓“代圣贤立言”,同一鼻孔出气。*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6)》,第44页。
窃以为文学之作品,与应用文学作用不同,其美感与伎俩,所谓文学美术自身独立存在之价值,是否可以轻轻抹杀,岂无研究之余地?况乎自然派文学,义在如实描写社会,不许别有寄托,自堕理障。*陈独秀:《答胡适之》,《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6)》,第44页。
何谓文学之本义耶?窃以为文以代语而已。达意状物,为其本义。文学之文,特其描写美妙动人者耳。其本义原非载道有物而设,更无所谓限制作用,及正当的条件也。状物达意之外,倘加以他种作用,附以别项条件,则文学之为物,其自身独立存在之价值,不已破坏无余乎?故不独代圣贤立言为八股文之陋习,即载道与否,有物与否,亦非文学根本作用存在与否之理由。*陈独秀:《答曾毅书》,《独秀文存(四)》,上海:亚东图书馆,1927年,第73页。
中国学术不发达之最大原因,莫如学者自身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比如文学自有独立之价值也,而文学自有独立之价值也,而文学家自身不承认之,必欲攀附六经,妄称文以载道,代圣贤立言,以自贬抑。*陈独秀:《学术独立》,《新青年》1918年7月15日5卷1号。
对文学独立价值的辨识与文学工具观的守持几乎同时存在于陈独秀的心中。再如茅盾*值得一提,茅盾与傅斯年同年出生,北京大学同班同学。,鼓励文学的“宣传作用”,点出文学家的“责任”:
中国自有文学运动,遂发生了新思潮新文学两个词……新文学要拿新思潮做泉源,新思潮要借新文学做宣传。*茅盾:《为新文学研究者进一解》,《改造》1920年5月3卷1号。
自来一种新思想发生,一定先靠文学家做先锋队,借文学的描写手段和批评手段去“发聋振馈”。……自来新思潮的宣传,没有不靠文学家做先锋呀!*茅盾:《现在文学家责任是什么?》,《东方杂志》1920年1月17卷1号。
但同时,茅盾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一文中,又强调了文学的自主论,反对旧派的文学观念:
我们要在现代小说中指出何者是新,何者是旧,唯一的方法就是去看作者对于文学所抱的态度:旧派把文学看作消遣品,看作游戏之事,看作载道之器,或者作牟利的商品。*茅盾:《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小说月报》1992年13卷7号。
再如郑振铎,《文学与革命》一文中鼓吹“革命的文学家”:
要说单从理性的批评方面,攻击现制度,而欲以此说服众人,达到社会改造底目的,那是办不到的。必得从感情方面着手。好比俄国革命吧,假使没有托尔斯泰的这一批悲壮写实的文学,将今日社会制度,所造出的罪恶,用文学的手段,暴露于世,使人发生特种感情,那所谓“布尔什维克”恐也不能做出甚么事来。因此当今日一般青年沉闷时代,最需要的是产出九位革命的文学家激刺他们的感情,激刺大众的冷心,使其发狂,浮动,然后才有革命之可言。……我相信,在今日的中国,能够担当改造的大任,能够使革命成功的,不是甚么社会运动家,而是革命的文学家。*郑振铎:《文学与革命》,《文学旬刊》1921年7月第9期。
而在《新文学观的建设》一文中,逐一批判了文学的“娱乐说”和“载道说”:
娱乐派的文学观,是使文学堕落,使文学失其天真,使文学陷于溺于金钱之阱的重要原因;传道派的文学观,则是使文学干枯失泽,使文学陷于教训的桎梏中,使文学之树不能充分长成的重要原因。*郑振铎:《新文学观的建设》,《文学旬刊》1922年5月11日第37期。
“五四”一代的知识者同时具有文学工具观与文学自主论两种观念,在前一思路上,对文学之外的关怀(如政治、伦理等)压倒了文学自身的存在,文学革命事实上成了其他革命的工具,在此,文学的工具性的设定是内在的:比如,傅斯年为了论证文学革新观,则将“文学”在他的论述语境中伸缩自如,这是文学非自足性的体现。而在后一思路上,新知识者关注文学的存在本身,故而反对文学工具论,而强调狭义的文学观念,对肿胀的“文学观”进行清淤。
宋尚诗(1989-),男,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厦门 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