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天路收费前 也请做到这四点
2016-03-19刘思敏
文/刘思敏
草原天路收费前 也请做到这四点
文/刘思敏
2013年以来,随着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为越来越多人所了解,大批量游客涌入,这给环境维护和交通带来了很大压力。张北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政府很难免费提供基础服务。向游客收门票,用于基础设施,看似合情合理。但对此,公众却不买账,舆论质疑“草原天路”实施景区管理、收取门票的做法,涉嫌以越权定价的方式来收“买路钱”。该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回应说,由他们开听证会并且制定草原天路门票价格,有根据,没越权。
当然,张北县物价局到底有没有越权,县物价局局长说了不算,需要上级权威部门作出正式认定。然而,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现状和审批程序,不难想象,即使要求张北县报张家口市政府或河北省物价局批准,与现状的区别也只是多一些审批时间而已。而且,公路“变身”景区收费,“草原天路”绝非首例,在全国各地的景区大开发中,一些县级公路被圈进景区,因此中断交通功能屡见不鲜,“草原天路”不过是第一条直接把公路命名为景区的公路而已。
笔者认为,比质疑其审批程序更重要、更迫切的是如何解决“草原天路”这样的公路型景区门票定价及利益相关方的公开公平问题。因此,舆论和河北有关方面有必要敦促张北县政府确立几条规则:
其一,确立“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门票形成机制。因为公路本身具有公益性,变身景区收取门票的合理性在于——当地政府无力为外来游客提供旅游公共服务,不得不向游客收费以支付成本,所谓“取之于游客,服务于游客”,最基本的原则当然是基于成本定价,而不是成为地方政府或企业牟取暴利的工具。而且,游客主要是中意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完全没有必要投入巨资进行过度开发。
其二,仿效上市公司,按年度公布经过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表,使其经济运行置于全民监督之下。
其三,按照《旅游法》,选择有代表性的游客参与价格听证会,根据公开、可信的财务报表,决定下一年度价格调整,暴利了就降价,亏损了就提价,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门票收费主要用于景区开发、管理和维护,而不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
其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障非旅游观光的车辆免费通行。在不能提供替代公路的情况下,比如,可规定大货车和客运大巴免费通行;对走完全程的小客车及旅游大巴,可采取起点买门票、终点退门票的方式,实现甄别,同时可通过规定这些小客车或旅游大巴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走完全程的方式来避免“鱼目混珠”。因为如果不是真正以通行为目的,而是停留观光的话,在高原上其绕行的油费、时间等成本将高于其门票支出,得不偿失。
从长远来看,笔者并不主张这种把公路截断实施景区管理的方式。哪怕仅仅是县级公路,只要是地方政府有财力都应该免费对游客提供相关基础服务,在全域旅游发展的背景下更应如此。但从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考虑,短期内采取这种方式,可以理解。但必须平衡好长远发展与近期问题之间的矛盾,不能把门槛设得过高,否则有可能导致“杀鸡取卵”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