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的路径选择研究
2016-03-19李仁武
李仁武
(广州市委党校 哲学与文化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70)
广佛肇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的路径选择研究
李仁武
(广州市委党校 哲学与文化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70)
摘要: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加强对历史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利用,让其发挥出既传承历史又映照未来的功能和作用,是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研究和探索如何对传统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不仅需要学术研究的高度关注,更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文章就广佛肇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基于路径选择的对策分析。
关键词: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对策研究
在城市化运动中,如何加强对历史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利用,让其既传承历史文化又融入现代发展进程,是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尤其在经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每个城市都在发生由传统到现代的历史性剧变,“三旧改造”的全面铺开无疑要成为推进现代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和探索如何对广佛肇的传统文化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的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和急迫,不仅需要学术研究的高度关注,更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拟就路径选择的视角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分析。
一、当前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值得关注的突出问题
随着自然经济的不断萎缩和城市化过程的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出路问题成为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了在传统与现代的转换过程中保持一种相对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局面,我们推进城市化过程中选择了渐进式的解决方式。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这一问题的解决又是无法回避的,而且仅仅通过征地拆迁让农村消亡为代价来换取城市化发展的做法也越来越受到抵制。于是,我们党早在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1]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旧村改造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热潮,因为人们期待通过旧村改造项目来实现农村从传统到现代的华丽转身。这其中所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对那些传统文化古村的保护性开发更需要重新认识和反思。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科学规划和盲目求新求洋,“建设开发性破坏”[2]比较严重
应该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投入和推动,的确带来了农村发展面貌的重大改观,尤其是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等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许多农村都逐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轨道,涌现出不少面貌焕然一新、令人向往的“美丽乡村”。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丰富内涵。如果把新农村建设仅仅归结为或简单理解为旧村改造,那么就很容易陷入“拆旧建新”的所谓“城市化”发展误区。而且,在一哄而上的旧村改造热潮中,由于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只是让村民拆旧房建新房,结果村容村貌虽然发生了巨大的新变化,但是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旧建筑被钢筋混凝土建筑取代了,传统乡村生活的文化习俗也没有了。这样的旧村改造表现为对传统建筑形态的破拆,把农村古民居都变成楼房或洋房,以实现所谓农村居住生活环境的“城市化”,把农村原有的文化个性和文化风格都消解了。这种盲目“求新”、“求洋”的新农村建设,还导致了种种无序开发的乱象,使许多历史文化古村在旧村改造的大变革中变成了永远回不去的“故乡”。
(二)保护利用的模式单一,热衷于千篇一律的古村旅游开发
本来,依托农村独特的地理位置、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古村旅游开发,确实是新农村建设一个非常值得肯定的发展方向和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比如,安徽省黄山市的西递、宏村,依托黄山独特的旅游资源和自身浓郁的文化特色,让旅游者趋之若鹜;又比如,四川省成都市的三圣乡先后打造了“花乡农居”、“幸福梅林”、“江家菜地”、“荷塘月色”、“东篱菊园”五个主题景点,成为一个集商务、休闲度假、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为一体的旅游休闲胜地,先后被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文化部等部门授予“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发展乡村旅游还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并非所有的古村改造都可以通过旅游开发来获得成功。目前,广佛肇对文化古村的改造开发也主要是走发展古村旅游的路径,如广州海珠区的黄埔古村、番禺区的沙湾古村、从化区的溪头村、佛山顺德区的逢简古村、肇庆端州区的白石村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古村的旅游并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有投入没产出”的结局更让许多古村旅游开发面临难以为继的尴尬。例如,佛山市三水区大旗头古村是我国首批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之一,2004年又被广东省文化厅授予“广东第一村”称号。1995年正式对游客开放,开始了旅游业的发展,“但时至今日,旅游发展仍然举步维艰。”[3]
(三)缺乏融资渠道,古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经费严重不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生产发展是中心工作和第一要务,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如果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看作是修建一幢大厦,那么生产发展带来的经济繁荣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能首先筑牢,大厦就是空中楼阁;如果农村经济不发展起来,那么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在这一意义上说,古村保护性开发利用必须以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的新发展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但是,目前的旧村改造项目基本上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支撑的,加上旧村改造项目更多的还是以考虑如何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主,对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和培育新的经济发展优势考虑不足。这就使得旧村改造项目的实施跟培育新产业之间缺乏有效对接,没有企业作为融资主体的广泛参与。这种没有产业支撑的“输血性”资金投入,在政府财政紧张和村民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下,必然造成“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被动局面。事实上,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设立保护基金,没有规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旅游开发收入应主要用于历史村镇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等”[4],导致政府对古村保护和旧村改造的资金支持不仅捉襟见肘而且难以为继,所以许多古村保护和开发利用都处于无所作为或停滞不前的境地。
(四)缺乏保护意识和保护措施,传统古村在改造中逐步丧失自己的文化特色
古村建筑是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标识,保护古村建筑及其相应的文化个性是古村保护性开发的重要环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古村的古建筑得到了加固和修缮,村道、水道、公共卫生等综合环境也得到了较好整治,古村面貌在总体上有了焕然一新的变化。但是,也有许多古村的老祠堂、老民居等作为文化遗产的古建筑被随意翻新,古建筑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古村的文化内涵并没有与现代生活方式形成互补式对接。一些地方政府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的古老改造模式,不尊重和保护本地古村落所形成的文化特色,在取向所谓“现代化”的改造当中大兴土木、大拆大建,使传统古村落的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色被严重糟蹋或破坏,古村传统的文化记忆被消蚀、钟灵毓秀的品格被淹没。比如,广西桂林市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的红岩古村,由于没有对当地乡土建筑进行深入的了解,建筑设计只是按大桂林整体建筑风格进行设计,没有和当地文化特色相结合,所以只建成一个风格相对协调的“小洋楼”建筑群。“之所以被游客称为‘小洋楼’,是因为这种建筑风格随处可见,更像是城市中的洋房别墅。”[4]再如,由于过度的商业开发使湘西的凤凰古城如今更像一座五光十色的娱乐城,一个土特产的露天超市,“又有多少游人能从中神会到沈从文、陈宝箴世家和真正的苗家人文的精髓?”[5]
二、对广佛肇文化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的主要思路
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现代产业不断扩张的趋势下,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必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认真探索如何走出一条保护与利用并重之路。没有保护的利用将导致古村文化遗产的破坏,而没有利用的保护又是不可持续的保护。其实,经过历史的沧桑巨变和岁月洗礼而留存到今天的传统古村是一份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内涵着农耕时代的生活方式,可以品味延续至今的人伦关系、传统习俗和文化特征,而且它具有原生态博物馆的意义,可以让我们追溯社会历史变迁的过往足迹,从那些曾经鲜活的村落故事中解读出人类文明不断演进的历史文脉。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古村的经济功能越来越弱化,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靠简单的保护很难让其存在的价值凸显出来。而要想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让古村重新焕发出自己的活力,就必须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上找到保护性开发的有效出路。
那么,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上可以让文化古村复活的出路在哪呢?我们认为最根本的是要在加强古村保护的同时,对古村进行文化活力的现代提升,使之能够与现代产业的发展相融合。所谓文化活力的现代提升,并不是说要改变古村原有的空间布局和文化遗存,用现代建筑和现代工业文明的布局取而代之,而是要让传统古村落的文化元素得到保留、保护和活化,既将那些破损的古旧老屋按照历史原貌进行修复,又将那些已经渐渐被淡忘的文化内容和历史记忆再现出来,让古村整体的文化风格得到复原、文化品位得到彰显、文化价值得到升华,让其源远流长的历史文脉和乡韵浓郁的村风民俗成为现代人文化寻根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对古村进行文化活力的现代提升,关键不仅仅是在物质形态上对古建筑、村落环境的修葺和完善,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在内容层面上对古村的文化形态进行补充和完善,让它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展现出自己应当受到尊重和值得向往的独特魅力。就其意义而言,古村的文化提升意味着民族文化和传统精神家园的重建,成为现代人可以在心灵上实现穿越、可以寻找田园梦想的地方。这种提升不仅可以让古村得到文化的复活,而且还可以对接现代文化旅游、健康休闲、文化鉴赏、创意设计、电子商务等一系列新兴产业的发展,成为以文化内容为主题、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地。
在推动古村保护性开发中的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促进文化提升与现代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对解决古村保护性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可以解决保护性开发缺乏产业支撑的问题,而促进农村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这恰好也是新农村建设所要求的推动“生产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其次,它可以解决保护性开发所需要的资金保障问题,因为政府公共财政对古村保护的经费支出总是有限的,有产业引入才可能扩大融资渠道,有产业经济的发展才能使资金来源得以保障。再次,它可以解决保护性开发所需要的人才支撑问题,古村的保护性开发需要进行文化提升,而文化提升的前提还在于整体文化高素质的提升,现代文化产业向古村的聚集必然带来高素质人才的引入,使古村的人口结构将发生巨大改变。最后,它可以解决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转化的问题,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消解可以是城市化过程中农村被城市发展所吞没,也可以是农村自身发展向城市文明自觉过度,文化提升与现代产业的融合则刚好是推动古村由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甚至是城市社区过度的最优选择。
当然,作为一种路径选择,推动古村的文化提升与现代产业的融合发展也不能纯粹地异想天开,还需要因地制宜地考虑各种可实现的具体条件。也就是说,在推进文化提升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实践中还必须根据古村的实际情况进行文化类型和产业选择的可行性论证。然而,如果说这样的路径选择在理论有合理性,可以作为城市化过程中旧村自主走向现代化发展的新探索;那么,为了把这样的路径选择变成现实,就需要我们在推动旧村改造的实践中通过观念创新、体制改革、制度设计和政策指引,来创造推动古村文化提升和现代产业引入的各种有利条件,使这条新路的探索能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发展的新机遇、新优势和新希望。为此,古村的保护性开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基础性工作:
第一、要转变古村改造开发的传统思维模式。古村的保护性开发不能简单停留在观光旅游的层面来考虑,而要从文化提升和产业融合的新视角来设计和布局。其中,文化提升是重中之重,不能把眼光停留在古祠堂、古书院、古建筑的修缮和保留方面,还要深挖古村在历史上留存哪些重要文化传统、文化特色,研究哪些文化元素在今天还有让它复活的价值;也不能从封闭的视角来孤立考虑如何对传统古村进行保护,还要从古村与现代都市的文化融合来考虑其存在的价值,让其具有融入现代都市生活的可能。与现代产业的融合发展是一个大的方向,观光旅游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能是唯一,而要考虑古村在地理位置、文化特色、生态环境等方面有没有与现代产业发展相融合的可能,能不能通过文化提升、环境改善和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努力使之与现代产业的发展相适应。
第二、要按照功能分区对古村进行空间再造。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古村已经被城市所包围成为了城乡二元结构下最有代表性的“城中村”,一些古村虽然还在城市的边缘但随时都可能成为“城中村”,还有一些古村虽然远离城市但现代交通也让这种空间的距离变得近在咫尺。可以说,以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文明发展已经古村对外开放和开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和机遇。但是,由于古村代表着落后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缺乏自我变革和创新发展的机制,在城市化过程中总是处于“被城市化”的状态,甚至变成城市化过程的负担或障碍。为了避免古村在城市化过程中被淘汰,那么古村的发展就要在保护其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空间和功能再造。比如按照现代产业园区的总体布局对古村村落进行合理改造,在保留古村原有建筑风格和外观特色的基础上,按照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要求进行宜居宜业的创意设计,使之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雅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新区。
第三、引入观赏农业改变传统的种养模式。土地的农用性质是制约古村保护性开发的最主要障碍,尤其是今天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古村开发很难获得用地指标的支持。这一问题的解决无疑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把城市化过程中农村的自留用地纳入古村保护性开发的总体布局当中,给予其实现产业引入的必要空间。另外,在古村的保护性开发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农村、农业和农民三者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只考虑古村而忽视农民和农业。要在考虑如何保护古村遗存的古旧建筑、文化传统以及如何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的同时,考虑如何把农村一直延续着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种养方式也进行产业升级,让农民也参与到现代产业的发展当中。比如,引入与度假、休闲相融合的园艺型、观赏型农业来改变传统农耕种养的粗放形态,让封闭的农村经济实现走向与开放性和现代化的自我提升。
三、对广佛肇文化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的对策建议
广佛肇的文化古村都有保存相对完好的祠堂、书室、书院、住宅,甚至还有香火不断的庙宇,各种农耕文化的元素和内涵十分丰富,是岭南文化传承至今的文化魁宝;而且这些村落都依山傍水、各有特色、彼此相邻,具有保护性开发的重要价值,很适合统一规划、协同开发。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严重制约等原因,目前广佛肇的传统文化古村基本上都还处于待保护和待开发状态,许多建筑群都处于年久失修、无人管理、毁损严重、破落不堪的状态。其实广佛肇的文化古村既不是垃圾也不是负担,这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凝聚着祖祖辈辈许多不可复制的文化记忆。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对广佛肇的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让其文化优势和活力充分发挥出来。基于文化提升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我们认为当前对广佛肇的文化古村进行保护性开发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制定古村保护规划,构建协同保护机制
广佛肇地区能体现岭南文化的古村落很多,不少都是特色明显、乡韵浓郁、环境优美的农家院落,有着非常重要的保护和开发价值。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广佛肇不仅应当各自制定古村落的保护规划,而且还应建立相互协同的保护机制,共同营造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开发氛围,以彰显广佛肇文化古村所代表的珠江流域的岭南文化特色,让传统文化的载体更加丰厚、影响力更加深远。当前迫切需要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摸底,并将建立保护档案。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进行传统文化古村的信息登记,并按照《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所给出的村落传统建筑评价指标、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对本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和保护等级进行评价认定,以此为基础分类制定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开发规划,使广佛肇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开发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协同保护和开发方面,要建立文化古村保护和开发的信息库,强化资源共享和相互合作,避免区域内的同质化带来的恶性竞争,推动差异化的协同发展。
(二)明确古村保护政策,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文化古村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村民、公益组织和私人资本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也需要在地域协同的城市和地区之间加强合作,在文化圈内形成共同的保护意识、制定共同的保护政策和采取共同的保护措施。就广佛肇文化圈而言,要共同保护好三地相同的文化古村、形成同根同脉的文化发展优势,就需要在制定保护政策、落实主体责任上达成合作共识,凝聚保护力量:(1)设立由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专门机构,把政府的力量、民间的力量和市场的力量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文化古村保护的强大合力;(2)建立文化古村保护的相关咨询组织,吸纳社会学、历史学、民俗学、建筑学、艺术学、文物学、环境学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文化古村保护利用工程的可行性研究;(3)制定财政投入政策,以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为引导,拓宽投融资的多元渠道,筹集文化古村保护所需要的资金支持;(4)出台支持旧村改造的具体政策,放宽文化古村的修缮、改造的审批权限,制定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的用地标准,给出做好文化古村保护性改造开发的分类指导意见,对条件成熟的和需要重点保护的文化古村优先编制建设性详规,纳入具体的保护行动计划。
(三)加强保护项目合作,推动古村经济开发
在城市化过程中,随着传统农业和农村发展逐步萎缩,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迁移,农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人生活方式变革的要求,加上农村经济发展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导致古村的经济功能也逐渐式微,昔日繁荣的古村逐步淡出了人们社会生活的视野、被挤压到边缘化的角落、成为夕阳下只剩几缕孤烟的地方,加强文化古村保护使之不被越来越强大的城市化运动所淹没已迫在眉睫。随着贵广、南广高铁的开通运营和城际轨道交通的成建,广佛肇的一体化发展开始进入一个可以称为“高铁时代”的新时期。这对于广佛肇加强文化古村保护的项目合作、推动古村经济开发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基础条件,彼此应当在这一领域形成共识、促进合作、有所作为。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选择最有文化价值、有产业延伸价值、开发条件比较成熟的古村进行项目合作试点,利用广佛肇已经出台的支持旧村改造的具体政策,以古村保护为前提,在修缮古旧建筑、完善配套设施、改造村落环境的基础上,围绕古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以发展古村文化旅游为主要抓手,参照“乌镇”、“西递”、“宏村”等模式,打造一批最具岭南文化特色的古村旅游景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广佛肇文化古村旅游经济带。交通条件便利、离城市不远的文化古村,如广州海珠区的黄埔古村、肇庆端州区的白石村等,还可以通过对村落环境的系统改造,把旧屋村的古建筑进行修旧如旧的适度改造,使之成为可以容纳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依托广佛肇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人文环境和人才优势,引入创意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艺术工场、古玩鉴赏、高端拍卖、产权交易、休闲养生等方面的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古村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综合发展积聚区。
(四)探索合作开发模式,创新保护开发机制
对众多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开发,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或村民自有资金的投入都是不可能持续的,也是没有活力的。在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佛肇地区,市场经济已经十分发达,民间资本也十分雄厚,文化古村的保护性开发需要探索一条能够把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充分引入的有效途径。为此,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在探索政府主导、村民参与、企业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上做文章。其中,政府主导是指政府要对古村落群的开发给予宏观指导,并对确定每个古村应当列入的保护范围、给出相应的保护政策、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对可利用的土地给出开发指引;村民参与是指村民(主要为旧村房屋所有者和土地出让者)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参与本村项目的合作开发,并优先获得就业机会;企业运作是指开发公司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对项目开发实行自主的融资、招商、租赁、销售等商业运作,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最大化。因为当前制约广佛肇文化古村保护性开发最突出的问题是房屋产权不清、农地使用受限、利益关系复杂,推动这项工作的前提必须是政府主导和村民参与,否则最好的项目规划都根本无法实施。又因为政府受职能所限、村民受能力所限,都不可能承担好保护性开发的任务,必须引入企业的市场化运作,通过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经济行为来推动保护性开发项目的具体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期待广佛肇应当从政府主导、村民参与、企业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机统一中走出一条可以相互借鉴的文化古村保护与开发的成功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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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乾松.历史村镇:突破困境、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J].城乡建设,2011,7.
[5]梁振然,任爽.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红岩村乡土景观保护与开发初探[J].广西城镇建设,2010,8.
[6] 唐踔,浓兴强.古村古镇保护旅游开发:问题与对策[J].乌蒙论坛,2012,1.
(责任编辑潘志和)
Studies on Paths of Protective Development to Cultural Ancient Villages in Guangzhou, Foshan and Zhaoqing
LIRen-wu
(Party School of CPC Gua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Guangzhou 510070, China)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how to deepen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cultural villages and make good use of them is a very important project which still remains unsolved. This project is very helpful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 and balanc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study how to protectively develop the ancient villages, not only the highly attention of academic research is needed, but also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should be involved. This paper discusses solutions to problems of cultural ancient villages’ protectively development in Guangzhou, Foshan and Zhaoqing.
Key words:cultural ancient villages; protective developing; studies to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08(2016)01-0014-06
作者简介:李仁武,男,现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哲学与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和城市文化建设等现实问题研究。
收稿日期: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