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明朝宫廷
2016-03-19王春瑜
王春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
所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酒与明朝宫廷
王春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
所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酒与皇帝
在明朝皇帝中,无人不饮酒。「御酒房」专管其事,由宦官管理,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数员,「专造竹叶青等各样酒,并糟瓜茄,惟干豆豉最佳,外廷不易得也」。(刘若愚《酌中志》卷一六「内府衙门听掌」)
宫中自酿的美酒,如满殿香、内法酒,据万历时品过的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说:「色味冠绝。」但看来这也是见仁见智,明清之际的宋起凤在《稗说》中则认为:「旧日禁中内造,杂薏苡为酿,色白,味冽。多饮数(按:败之误)脑,苦曲蘖胜也。」内法酒总名长春,分甜苦二种。具体酒名除竹叶青、满殿香外,有金茎露、太禧白等。太禧白色如烧酒,澈底澄莹,浓厚而不腻,被视为绝品。金茎露,明孝宗(朱祐樘)初年才有配方,清而不洌,醇而不腻,味厚而不伤人,顾清在《傍秋亭笔记》中誉之为「才德兼备之君子」。平心而论,帝王居九五之尊,富有四海,能够运用至高无上的君权,搜集佳酿配方,调来最佳技师。总的来说,大内之酒,自是小民所酿,不能望其项背。唯其如此,宫中制酒配方偶尔传至民间,莫不视为珍宝。高濂《遵生八笺》中有「内府秘传曲方」,现转录如下:
白面一百斤,黄米四斗,绿豆三斗。先将豆磨去壳,将壳簸出,水浸,放置一处听用。次将黄米磨末入面,并豆末和作一处。将收起豆壳浸水,以可捻成块为准,踏作方曲,以实为佳,以粗桌晒六十日,三伏内做,方好造酒。每石入曲七斤,不可多放,其酒清冽。
我想,今日酒家有兴趣者,不妨一试。皇帝毕竟是皇帝,其举手投足,往往影响整个国家、社会。以饮酒而论,如普通百姓,即使发酒疯,多半是在家门中闹些小风波而已。而皇帝嗜酒。则有可能败坏国家大事。因此,大臣往往向皇帝进谏,劝其节酒。如李贤在给明代宗朱祁钰的《上中与正本疏》中,即提出「夫宴乐乃害心之鸩毒,酒色实伐性之斧斤」,希望他「以斯民未被其泽为忧,以天下未得其宁为念」。而皇帝对于大臣,当然不容他们溺于酒海,严重的,将被枷号示众,甚至革职。对此,以明宣宗朱瞻基抓的最紧。他鉴于「郎官御史以酣酒相继败」,引了《周礼》、《书经》及古圣贤的明训,说明酗酒的危害性:
……「酒醴维醹,酌以大斗」,「酾酒有衍,笾豆有践」,燕父兄及朋友故就也,皆用之大者,酒曷可废乎?自大禹疏仪狄戒甘酒,成汤至帝乙罔敢崇饮,文王、武王戒臣下曰「无彝酒」,曰「德将无罪」,曰「刚制于酒」,孔子言「不为酒困」,又礼有一献百拜,然则酒曷为不可有哉?夫非酒无以成礼,非酒无以合欢,惟谨圣人之戒而礼之率焉,庶乎其可也。(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明永乐 青花玉壶春瓶高二七厘米 口径七厘米 足径一〇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明宣德 青花缠枝莲执壶高二九・三厘米 口径六・三厘米 足径一〇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显然,这篇历史文献中所引孔夫子名言「不为酒困」等古训,及宣宗所说「耽嗜于酒,大者亡国丧身,小者败德废事」,即使在今天,仍然不失为是长鸣的警钟。反对「耽嗜于酒」,自然不等于禁酒(明初曾一度禁酒,某些地方政府也有时禁酒;但统观明代,对酒的生产、消费,实属放任自流)。对于臣下的适量饮酒,皇帝不但不反对,有时还十分开心。如陆容《菽园杂记》中载:「朝廷每端午节赐朝官吃糕糭于午门外,酒数行而出。」而据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记载,明孝宗朱祐樘曾经问一内侍:「今衙门官,每日早起朝参,日间坐衙,其同年同僚与故乡亲旧亦须燕会,哪得功夫饮酒?」内侍回答:「常是夜间饮酒。」孝宗听后忙说:「各衙门差使缺人。若是夜间饮酒,骑马醉归,哪讨灯烛?今后各宜饮酒回家,逐铺皆要笼灯传送。」从此,行成定制,北京、南京都一样,虽
风雪寒冷之夜,「半夜叫灯,未尝缺乏。」应当说,像孝宗这样关心体贴臣下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
明嘉靖 蓝釉刻兽执壶高一九・五厘米 口径五・五厘米 足径七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明 白釉黑花带诗文小口坛高七一・五厘米 口径一九・五厘米 足径二二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事实上,皇帝用于赏赐的酒,数量是相当可见的。《典故纪闻》载:「故事,自冬至后至春日,殿前将军甲士赐酒肉,名曰头脑酒。」用以御寒。《明经世文编》中称皇帝所赐酒通称为「黄封之酒」。以赏赐给宗室藩王的酒为例,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载,永乐初,周王朱橚诞辰,即赏酒百瓶,立春,又赏酒千瓶。而封藩王的之国之赏,如谷王朱橞去长沙,赐酒二十瓶。藩王来京朝贺,也赏赐美酒。如永乐二年(一四〇四年),赐给周王朱橚酒千瓶;永乐九年,赐给谷王朱橞酒五百瓶,等等。
明成化 斗彩三秋杯及款识高三・八厘米 口径六厘米 足径二・六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明朝有些皇帝,如太祖朱元璋、明武宗朱厚照,喜欢微服出访,逛逛酒店,有时也就给幸运者带来机会。周晖《二续金陵琐事》记载,有一次,翰林学士刘三吾陪太袓微行,在一家村店小饮,发现店主对对联有捷才,第二天早朝时,派人将他找来,让他做官,但「店主辞不受」。而有个叫任福的人,在上元节登楼买酒,巧遇微服独酌的朱元璋,也因对对联而受宠;朱元璋:「千里为重,重山重水重庆府。」任福:「一人为大,大邦大国大明君。」此公真乃拍马能手,而且立竽见影:第二天,朱元璋便授给他浙江布政使。
也还有另一种情形:当「潜龙在渊」—皇帝倒霉,想喝酒而不可得时,谁有胆量给他弄来酒,日后他一旦再「龙飞九五」,当然是不会忘记的。据龙文彬《明会要》记载,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放还,软禁在深宫时,待遇不佳。某日,他想喝些酒,吃顿好饭,光祿寺的官们不给。但该寺的一位小吏,濬县人张泽,却认为:英宗并非历史上晋怀帝、晋愍帝及宋徽、钦二帝那一类昏君,如果他将来重新登位,光祿寺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他便偷偷地弄来酒食,献给英宗。后来英宗复辟成功,「光祿官皆得罪,即日拜泽为光祿卿。」「风物长宜放眼量」。区区小吏张泽,不失为是个有历史感的人。
清 宜兴窑绿地粉彩公道杯通高六厘米 口径一二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公道杯产生于宋代,既是一件实用器,又是一件猎奇的娱乐玩具,在人们推杯把盏的时候起到了助兴的作用。此杯中有一凸起的小圆柱,柱上有一小孔,旁有一泥塑老寿星作为倒酒的标尺,当酒慢慢倒入杯中时,老寿星慢慢浸于酒中,到一定高度时如果还在继续斟酒,就会没过老寿星,则被视为有失公允,倒入的酒就会通过「虹吸现象」从小孔一滴不剩全部流出,设计巧妙独到。
酒与宦官
一方面,如前所述,御酒房是由宦官负责管理的。而皇帝每日饮酒的具体事宜,自然也是由宦官司其事。刘若愚《酌中志》载谓:「御茶房秩视御药房,分两班,牌子四员,常行近侍三四十员,职司茶酒瓜果。」另一方面,宦官无人不饮酒,其中有的人,更是名符其实的酒鬼。如臭名眧著的魏忠贤,「性贪饕,善饮啗,尤好噉犬肉」。另一个著名宦官徐应元,经历与魏忠贤很相似,「不识字,幼无行,宿娼饮博」。宦官与宫人等所需酒食,由宦官管理的专门机构「酒醋面局」职掌其事,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约十余员,经管酒面诸物,「与御酒房不相统辖」。宦
官中的很多人,性甚贪鄙,贪污、盗窃,司空见惯。《明经世文编》曾揭发:「酒醋面局,近以本衙门互相攻发,贪跡显著。」
在宦官的经济活动中,涉及酒的,其勒索、受贿、贸易,都是值得注意的。
明 青玉八仙执壶通高二七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明朝宦官的贪污、受贿,史所罕见。胡山源《古今酒事》中讲了这样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两个大臣侍讲筵,皇帝请教了他俩很长时间后,说:「先生们甚劳」,命赐酒。太监拿出两只金酒杯,甚大,杯中刻有「门下晚生某进」的字样,此某不是别人,正是这两个大臣,此杯正是在拍某大宦官马屁时特意铸造的。而这个宦官垮台后,家产被抄一空,统统归入皇家内库之中了。这两个讲筵官,在此时此地见到自己的罪证,赶忙叩头告辞。谭希思《明大政纂要》记载,在刘瑾的抄家物资中,即有「金银汤(按:应系酒之误)盅五百」。虽然比起他被没收的「金二十四万锭,碎金五万七千八百两」等等巨额贪污、受贿的财富来说,只能说是小意思。但就平民而论,即使是做梦,也不敢奢望拥有如许多的金银酒盅的。
明朝大约从成化年间起,宦官开始经商,正德时全面铺开。大体上包括经管官店、监管皇店、贩卖私盐和其他物品、私开店房等。宦官经营的官店,最著名的有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等(按:均在今王府井一带),每年所贩来的烧酒,即约有四万篓之多,大曲约五十万块,中曲约三十万块,面曲约六十万块,京城自造细曲约八十万块,四直大曲约十万块。果然,他们经管的酒、曲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明成化 五彩酒杯及款识故宫博物院藏
在明朝后期激烈的政治斗争中,酒也成了特殊的工具。《明史》记载冯保在陷害政敌高拱遭挫后,即用生漆酒使走卒王大臣成了哑巴,藉以灭口,然后「送法司坐斩」。
晚明宦官专权,特务横行,冤狱林立。魏忠贤把持朝政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剝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薛冈《天爵堂文集》载:「而士大夫无一夕敢舒眉欢醼,坐谈间无一语敢稍及时事。」这是因为,在一起喝酒易发牢骚,而魏忠贤心腹又无处不在,一旦被举发,后果不堪设想。史载:有四人夜饮密室,一人酒酣,骂魏忠贤,其他三人噤若寒蝉。「骂未讫,番人摄四人至忠贤所,即磔骂者」,其余三人吓得魂飞魄散。还值得一提的是,东厂特务的酷刑,就叫「干醡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呜呼,酒也,「万恶假汝名以行之」!
当然,在宦官与酒的问题上,不能简单化地认为宦官专干坏事,毫无贡献可言。宦官人数众多,人品、才能,参数不一,其中的某些佼佼者,对明朝的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有的宦官精于酿造技术,保存制酒秘方,这对酿酒业的发展无疑起了促进作用。谢肇淛在《五杂组》中评论宦官所酿之酒时说:「大内之造酒,阉竖之菽粟也;而其品猥凡,仅当不膻之酥酪羊羔。」这种一笔抹煞的论调,显然有失公允。爱屋及乌,未必可爱。而恨屋及乌,则未免可笑了。
酒与政风
明初左丞相胡惟庸是被朱元璋坐稳全国第一把交椅后「烹」掉的「功狗」之一。胡惟庸此人,身居要职,贪酒好饮,政风不佳。梁维枢《玉剑尊闻》记载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挖空心思养了十几只猴子,穿衣戴帽,经过训练后,这些猴子能行拜跪礼,会打躬作揖,还会跳舞,而吹的竹笛居然声音悦耳。如有客人来,便叫猴儿们「供茶行酒」,「称之为孙慧郞」。胡惟庸还常在家中与一些人痛饮,策划阴谋:
吉安侯陆仲亨……平涼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二人大惧……尝过惟庸家饮,酒酣,惟庸屏左右……令在外收集军马。
严嵩父子贪婪无厌,人所不齿。据冯梦龙《古今笑史》说,严嵩父子贪赃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凡五高会矣,而渔猎犹不止。」这真是旷古奇闻,天大的笑话。也许这条史料未可尽信,但严嵩父子用各种非法手段聚歛的财富,又何啻是「五高会」。现仅将《天水冰山录》中严嵩垮台后被抄检的物资中酒具部分抄录如下,相信只此一端,也足以令吾人瞠目的:
金酒盂九个(共重二十四两八钱),大金酒盂十个(共重三十六两二钱),中金酒盂十个(共重二十九两三钱),小金酒盂一十一个(共重三十二两),金酒盂三个(共重一十两零八钱),金双鱼耳龙字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金素日月耳大圆酒杯二个(共重五两九钱五分),金寿星仙人劝酒杯十个(共重四十七两五钱),金寿字双耳圆酒杯六个(共重一十两零五钱五分),金毕吏部酒缸一个(重五两八钱),金嵌宝螭耳酒杯二个(共重八两三钱),金嵌宝菊花酒杯三个(共重四两一钱),金嵌宝葵花酒杯一十九个(共重三十六两三钱),金嵌宝无耳葵花酒杯九个(共重一十一两二钱),金嵌宝莲花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金嵌宝圆酒杯二十八个(共重五十六两五钱四分),金嵌宝八角酒杯二个(共重四两四钱),金嵌宝石酒杯二十七个(共重四十一两五钱),金酒壶四把(共重三十七两),金酒盘一个(重一十一两一钱)金酒盂二个(共重一两九钱)。
明 宋广 草书太白酒歌轴长八六・五厘米 宽三三・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这些金酒器的重量,即不下一万七千余两,而其实际价值又绝对不是仅以重量所能显示的。且不论所嵌宝物的珍贵,制造这些精美的酒器该又耗费多少巧匠的心血!
明 青玉竹节杯高一〇・五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明 牙雕玉兰花式杯高九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况锺是明代著名政治家。他先后任苏州知府十三年之久,很注意酒的节饮。宣德五年(一四三〇年),他在《填注善恶簿榜示》中,即抨击「城市富民奢侈太甚,缙绅族亦复有然。锦绣铺张,梨园燕饮,
率以为常」。要他们在「榜示之后,各崇俭朴」,「永革敝俗」。在宣德七年五月的《填注善恶簿榜示》中,更严厉禁止酗酒。这对保证江南社会秩序的安定,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与况锺辈截然相反的是,明代有些官吏只知以酒色为乐,遭到百姓的吐弃。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记载的一位松江「父母官」的故事颇典型,现录如下:
松江旧俗相沿,凡府县官一有不善,则里巷中辄有歌谣或对联,颇能破的。嘉靖中,袁泽门在郡时,忽喧传二句云:「东袁载酒西袁醉,摘书枇杷一树金。」盖泽门有一同年亦袁姓者,住房之东,颇相厚妮,时有曲室之饮,故当时遂有此谣。人以为沈玄览所造,遂以事捕之,瘐死狱中。
明 雪居款木嵌银福寿六方委角镂空螭海杯高八・二厘米 口径七・八厘米 足径六・八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这个姓袁的松江郡守经常与同年饮于曲室,还能有多少心思置于政事?百姓传联讽之,竟不惜制造寃狱,将人整死,专制淫威,令人切齿。与这个「西袁」堪称一丘之貉的,还有王有光《吴下谚联》记载的一位姓名待考者,其人其事,一直作为笑柄在民间流传:
明季一知州,日以酒色为事,民词案牍从无清理,一切委之吏目。其吏目亦无明白审辨者,一味颟顸了事。时人为之语曰:「知也糊,目也糊。」两官风闻入耳,严捕之,得诵是语者二人,鞫之。一供是买猪者,猪牙赚渠钱不知多少;一供是买木者,木客赚渠钱不知多少;故二人偶语「猪也糊,木也糊」。此一时遁词,流传至今,竟为市井口号。
吴语猪、知同音,而木、目谐音。这两个无视民瘼,唯知沉湎酒色的知州、吏目,在百姓心目中,事实上被看成与猪、木同类。民之口诛,严于刀斧,此一又实例也。
嘉靖时山东临朐人冯惟敏在涞水县当知县,治绩甚佳,忌恨者竟「诬以卖酒」,致使落职。冯惟敏因此「戏为县官卖酒」,
《海浮山堂词稿》载其作套曲《双调新水令》,极尽讽刺之能事,堪称绝唱:
……(驻马听)画戟高牙,不比寻常卖酒家;香车驷马,非同小可泼生涯。草刷儿斜向县门插,布帘儿飘飒谯楼下,忒清高真秀雅,把厅堂净扫新装榨。……(得胜令)一个掌柜的坐官衙,一个写帐的判花押,一个承印吏知钱数,一个串房人晓算法。这一个呆瓜,不吃酒便要当堂骂;那一个油花,不要钱就将官棒打。(沉醉东风)一个个攘账的翻盆弄瓦,一个个少钱的带锁被枷。假若系良民且索休,是穷鬼饶他罢。账难清屡次驳查,展转那移下笔差,定问拟知情枉法。……(折桂令)琴堂中满泛流霞……醉汉升堂,糟头画卯,酒鬼排衙。五更筹双双双一迷里投壶打马,三通擂冬冬冬都做了击鼓催花。钞不料罚,价不争差,只图个脱货求财,胜强如害众成家。
当然,此戏言耳。但透过这支妙语联珠、令人忍俊不禁的套曲,我们倒也从反面可以窥知,明朝的「官倒」,还不敢倒卖酒,否则就要被告发。
清 丁观鹏 夜宴桃李园图卷故宫博物院藏
明 竹雕荷叶式杯及局部高八・三厘米 口径九・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陆容《菽园杂记》有谓:「古人饮酒有节,多不至夜……长夜之饮,君子非之。京师惟六部十三道等官饮酒多至夜。盖散衙时才得赴席,势不容不夜饮也。」由此可知,明中叶堂堂京中六部十三道,很多人都爱作长夜之饮。凡是酒风大炽日,常是政风败坏时。明中叶后,政风日差,国运渐衰,这与占居高位的大官们纵酒怠政也是不无关系的。
莫道财源通四海,自古奸商花样多,例如往酒中搀水。明末吴履震《五茸志逸》记有人曾作《行香子》一首,辛辣地嘲笑了松江出的淡酒:
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打开瓶后,滑辣光馨。教君霎时饮,霎时醒。听得渊明,说与刘伶:「这一壶约重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倒有一斤泥,一斤水,一斤瓶。」
还有人利用民众好古心理,妄称千年古酒,以牟厚利。如李日华《紫桃轩杂缀》记载江西竟有人声称挖出很多陶渊明当年埋下的酒,「香美不可言」。其实,陶令归田后,並无关系网,两袖清风,得酒即醉,哪里有余钱深挖洞、广积酒?使人惊骇的是,这种奸商行径,竟为朝廷官员所效法,干出有丧国格的勾当。时人曾上疏揭露光禄寺公然在招待外宾的酒中搀水。《明经世文编》载其疏谓:
……自成化年间以来,光禄寺官不行用心,局长作弊尤甚。凡遇四夷朝贡到京,……朔望见辞酒饭,甚为菲薄,每碟肉不过数两,而骨居其半。饭皆生冷,而多不堪食,酒多搀水,而淡薄无味。所以夷人到席,无可食用,全不举筯……安南、朝鲜知礼之邦,岂不讥笑?……非惟结怨于外邦,其实有玷于中国。
这篇奏疏是中国古代外交史上含有苦涩味的有价值的交献。揩油揩到国宾头上,真乃匪夷所思。从酒风可观政风,明中叶后政治局面渐趋一团糟,此乃大明帝国政治肌体不断溃烂之结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