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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大昭的《后汉书》研究成就

2016-03-18杜高鹏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后汉书

杜高鹏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万州 404120)

钱大昭的《后汉书》研究成就

杜高鹏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万州 404120)

钱大昭对《后汉书》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研究,为《后汉书》补《表》和《艺文志》,对《后汉书》及《注》进行了校雠补订。其研究内容涉及名物、字词、官制、舆地、世系、姓氏、礼制、丧葬礼仪、察举制度等方面;在研究方法上运用了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等多种校勘方法,纠正了《后汉书》历代传本及其刻本中的大量错误,在《后汉书》的研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钱大昭;《后汉书》;氏族;舆地;典章

钱大昭(1744-1813),字宏士,后改字晦之,号竹庐或可庐,是清代考据学大家钱大昕的胞弟,在家学的熏陶之下,在史学方面具有较高成就。钱大昭对《后汉书》钟爱有加,用笔最多,因此在《后汉书》整理研究领域成就斐然。

一、钱大昭对《后汉书》的研究著述

钱大昭在家学的熏陶和兄长钱大昕的指引下成长迅速,一生醉心学术,史学成就颇大,尤精两汉史。他对《后汉书》的整理研究多于任何一部史书,研究成果较多,其中包括:《后汉书辨疑》《续汉书辨疑》《后汉书补表》《续后汉书艺文志》《后汉郡国令长考》等著作。①本文所引用的 《后汉书辨疑》《续汉书辨疑》的版本为 193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丛书集成初编》;《后汉书补

(一)《后汉书辨疑》《续汉书辨疑》

《后汉书辨疑》十一卷,《续汉书辨疑》九卷,体例依《后汉书》的《纪》《传》《志》原书卷次为纲,先列出《纪》《传》《志》题目,子题下再引所考原文条目。 钱大昭对《后汉书》及其《注》进行比较系统的校勘,对文字、内容、典章、职官、舆地、氏族沿革等方面进行了考订、疏通和辨析。钱大昭还对《后汉书》的目录进行了辨疑,体现出他治史的细密。王鸣盛评价道:

而校讹补阙,精深确当,披郄导窍,阐幽决滞,生于几千百年以下,追及几千百年以上之事,恍如掌上罗文,一一皆可指按,视刘氏(刘原父、刘贡父、刘仲冯合撰《两汉书刊误》)、吴氏(吴斗南《两汉书刊误补遗》)不可同年而语矣。两《汉》文字近古,于五经相出入,不识字、不通古学者,固难与语此。 可庐精于《说文》,精通古训,穿穴经、史、传记、墓铭、碑碣,善求其间,识纯而心细,实事求是,不屑为支蔓语,故能折衷群疑。而官制,地理,所得尤多,洵班、范之功臣,史家之指南也。[1]66

王鸣盛不仅从篇幅、校勘方法和内容等方面对此书给予了极高评价,而且对钱大昭的学术功底给予了肯定。恃才傲物的王鸣盛能够这样评价其他学者,也是难能可贵。

(二)《后汉书补表》

钱大昭著《后汉书补表》八卷,作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 其中卷一《诸侯王表》,卷二《王子侯表》,卷三《光武明章和安顺冲功巨候表》,卷四《桓灵献功臣表》,卷五《外戚恩泽表》,卷六《宦者侯表》,卷七《公卿表上》,卷八《公卿表下》。 共列诸侯王六十一人,王子侯三百四十四人,功臣侯三百七十九人,外戚恩泽侯八十九人,宦者侯七十九人。《公卿表》的补写原则是,凡三公拜罢,都各自依据本纪,胪列其列卿中可以考订者,按照次序补入。卢文弨大赞道:“其学浩博无涯涘,

表》《续后汉书艺文志》《后汉郡国令长考》的版本为 1936年开明书店装版的《二十五史补编》。其思绪细密,精识洞达,治经而经通,于周、秦、汉、魏之书,无不爬罗剔抉。……俾夫善读史者,更得参互考证,以资其闻见。于凡政治之污隆,职官之贤否,一开卷而了如指掌,以之为津筏也可,以之为龟镜也可。余之所谢不能者,而钱君优为之”[1]63。后学秦鉴评价 《后汉书补表》:“叙事简洁,而考证审密,则其精又何如也,近时史学推鄞县万季野先生,今万之列代史表具在,平心而论, 能及此书之渊博精审否。 ”[1]65认为钱大昭补表“渊博精审”,在万斯同补《表》之上。

(三)《续后汉书艺文志》

司马彪八《志》中没有《艺文志》,使“东京诸儒撰述泯焉无闻”[2]2095,于是钱大昭撰《续后汉书艺文志》两卷,以补司马氏之阙,补充了《后汉书》的缺憾。钱大昭《续后汉书艺文志》其体例沿习了《隋书·经籍志》,依次为为经、史、子、集四大类,共计收录图书三百八十一种。但钱大昭之作较《隋书·经籍志》又有突破之处,经部增“孟子类”,孟子在东汉时期的地位较西汉有所上升,钱大昭之《志》恰好体现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与其余四家(侯康、顾櫰三、姚振宗、曾朴)补《艺文志》相比,钱《志》在经部少“乐类”和“小学类”,多“孟子类”和“尔雅类”,将“小学类”归入经部的“经解类”,而且子部没有细分类别。关于钱大昭之作只记载东汉一朝之书,邵晋涵提出两个原因:一曰:“不登上古之书者,依刘知几之说,断代为史,不当载古人。”[2]2095还有一个客观原因是,“东汉时古书之存亡,亦非几千年以下所能审知也。 ”[2]2095邵晋涵之说体现了钱大昭的审慎。虽然钱大昭的《续后汉书艺文志》只有两卷,分类也颇受争议,但其价值是值得肯定的。

(四)《后汉郡国令长考》

《后汉郡国令长考》一卷。 “汉代‘令’、‘长’制度极其重要,东汉沿革西汉制度,并有所变化,据钱大招考察,《汉书·百官表》云:‘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3]57。《续汉志》云:“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临湘、南昌、吴三令耳,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南(《后汉书集解》:‘江’当作‘汝’)安阳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仍复其故”[4]2071。 “由于《汉书》的《纪》《传》中记载的‘令’、‘长’比较少,而《后汉书》中就更少了,因此钱大昭除《后汉书》之外,还参考碑碣出土文物资料进行论证和补遗”[3]57,“虽其间亦或有沿革, 而东都制度可见一斑”[4]2071,可考证事实和出处的钱大昭都注以出处,如遇到不确定的地方,则阙如也。这也体现了钱大昭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

二、钱大昭对《后汉书》的辨疑和补注

钱大昭在家学的影响下治学自小学始,其小学成就在当时影响颇大。谢启昆在《小学考》中说:“《说文解字》之学,今日为盛,就所知者,三人焉。一为金坛段玉裁若膺,著《说文解字注》三十卷;一为嘉定钱大昭晦之,著《说文统释》六十卷;一为海宁陈厂仲鱼,著《说文解字正义》三十卷、《说文解字声系》十五卷,皆积数十年精力为之。 ”[5]21可以看出当时钱大昭在研究 《说文解字》比肩段玉裁与陈厂,足见其小学之功力。有了深厚的小学功底,钱大昭还利用科学的考据方法和缜密的治学态度,再加上对《后汉书》的钟爱,因此在《后汉书》整理研究领域成就斐然。

(一)字、词、名物训诂

1.名物训诂

《后汉书》古名物繁杂,经过一千多年的变迁,许多都不为后人知晓,读懂史学文字内容,其训释名物变得极其重要。钱大昭在考校《后汉书》的过程中对古代兵器、国名、植物名称等一些名物进行了训释。

《后汉书·光武帝纪》有“冲輣橦城”。 “輣”,后人不知为何物,钱大昭引《说文》曰:輣,兵车。又引《汉书·衡山王传》作“輣车锻矢”,说明这种兵车在两汉盛行。

有关于国名的校勘,如《后汉书·光武帝纪》载:“东夷韩国人率众诣乐浪内附”,钱大昭补注:“韩国人,即韩国廉斯人苏马鞮也”[6]10。

关于植物名的注解,如《后汉书·和帝纪》有“旧南海献龙眼、荔支(枝)”,钱大昭引《本草纲目》曰:“龙眼一名益智”,使我们得知龙眼的另外一个名称。引《图经》云:“似荔支而叶微小,凌冬不凋”,使我们了解荔枝的叶子和生长习性。又引宋代唐慎微《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以龙眼、荔支为二物”,从而证明龙眼和荔枝是两种不同的植物。钱大昭引用不同文献依据,考证龙眼和荔枝的不同,体现了他治学坚持实事求是和辨析事物精微之处。

2.衍文、脱文

《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七年注有“周礼司职曰”,据钱大昭考证“司”字下脱“巫”字,他又参见南监本《后汉书》,有“巫”字,说明前本确有脱文,今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有“巫”字,充分参考了钱大昭等学者的考证成果。又如《祭祀志中》:“方坛无屋有墙门而已”一句,但在《后汉书·光武纪》注中作“方坛四面及中各依方色无屋有墙门而已”,因此钱大昭怀疑“方坛”下脱“四面及中各依方色”八字。

《后汉书·安帝纪》:永宁元年,“六月,沈氐种羌叛,寇张掖”。钱大昭“案三月中已书沈氐羌寇张掖矣,此沈氐下八字重出”[6]26。 安义例,已书应不当重出,在这重出,于是钱大昭断定“沈氐以下八字重出”是为衍文。又如《后汉书辨疑·安帝纪》:“是岁,虔人羌反攻谷罗城,度辽将军耿夔讨破之”[6]27。 钱大昭认为在延光元年秋七月已经记载“虔人羌叛,攻谷罗城”一事,这里在岁末又重复出现,因而断定“‘虔人羌’下十七字重出”,他对照闽本这十七字也是重复,由此可见钱大昭并不迷信善本。

3.错字、俗字

《后汉书·窦融传》:“金城太守厍均”。 钱大昭经过版本对照发现,“厍”字在汲本和殿本中都作“库”字。 他又引《三史拾遗》曰:“古读库有舍音,犹车音尺遮反也”[6]62。又引《广韵》四十祃部,别出“厍”字,云姓。 但《说文》无“厍”字,因此钱大昭断定说:“此流俗妄造之字”[6]62,“厍”为“库”之俗字也。 另如《后汉书·王丹传》:“其堕孏者耻不致丹”,钱大昭认为“孏”为俗字,《说文》中“孏”作“懒”字,意为“懈也,怠也”。

还有如在雕刻和手抄过程中出现一些错字,如《后汉书·五行志一》:“劝太兄及兄梁冀立嗣帝”。此言梁冀与其妹梁太后私立质帝一事,钱大昭引《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曰:“及冲帝崩,皇太后与冀定策禁中……以王青盖车迎(质)帝入南宫……年八岁。”因而钱大昭认为上文“太兄”当作“太后”。

(二)官制

钱大昭精于典章,尤其是对官制。他对《后汉书》的官制研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官制记载和撰写的错误进行纠正

《光武帝纪》有“乃遣光武以破虏将军行大司马事”条。钱大昭认为“案上文拜光武为破虏大将军”,故此处“破虏将军”前应脱“大”字。 还如《安帝纪》:“三年,初复右校令、左校丞官”,钱大昭依 《百官志》“初复左右校令丞官”,意为“左、右校”皆有“令丞”,故《安帝纪》“复古校令,左校丞官”此处误。 还如《顺帝纪》:“大鸿胪沛国施延为太傅”[6]29,钱大昭考证前文有“秋七月己未,太尉庞参免”[6]29,而下文接“八月己巳,大鸿胪沛国施延为太傅”[6]29,因此此处“太傅当作太尉”。

2.对官吏姓名进行考证

《后汉书》中往往言某事为某几人所为,而不详列其姓名,钱大昭则根据史料一一考证,使我们读后一目了然。

如《光武帝纪》记载:“扬化将军坚镡等十一将军。”[6]3钱大昭据《后汉书·岑彭传》而考证出十一名将军分别为:“吴汉、朱佑、岑彭、贾复、坚镡而外,有大司空王梁、右将军万修、骠骑将军刘植、积射将军侯进、偏将军冯异、祭遵王霸也。”[6]3同样《光武帝纪》曰:“率征虏将军祭遵等二将军击恒农贼”[6]4,钱大昭据《后汉书·祭遵传》得出此处“二”当作“五”,除祭遵之外,还有“建义大将军朱佑、汉中将军王常、骑都尉王梁、臧宫”[6]4四人。可见,钱大昭不仅纠正了《后汉书》的错误,而且还用本证法考证了《后汉书》纪、传中相关联的历史人物姓名问题。

3.对官制的补注

官制的名称和职权范围历代各不相同,常常使人迷惑,为此钱大昭对一些官吏做出了补注。

如《光武帝纪》有“以为垒尉”,对于“垒尉”的含义,钱大昭考证道:“《百官表》有中垒校尉,今省作垒尉。 ”[6]2还如《百官志二》:“博士祭酒一人”[8]94,钱大昭引《十三州志》云:“博士,秦官,博通古今,秩皆六百石。孝武初置五经博士,稍后增至十四员,取聪明危重者一人为祭酒主领焉。 ”[8]94钱大昭对“博士”做了注解,使后人知道了博士始为秦官,至汉武帝时初置五经博士,后发展成十四人,并举祭酒一人为主领。还如《百官志三》:“平准令一人”,钱大昭引《灵帝纪》,在熹平四年,改“平准”为“中准”,《续汉书辨疑·百官志三》曰:“使宦者为令,列于内署,自是诸署悉以阉人为丞令”[8]95。

(三)地理

王鸣盛在 《后汉书辨疑序》中提到钱大昭“而官制、地理,所得尤多”[1]66。钱大昭熟知古代地理之演变,对《后汉书》中的地名进行了辨疑和补注,确定其在清代的位置,并引用典籍和金石材料证之。

1.校勘地名错误

《后汉书·光武帝纪》:“行到南平棘”, 章怀《注》曰:“属常山郡”,钱大昭则案《后汉书·地理志》“平棘”属常山郡,但“平棘”,无“南”字,可见《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有误。又如《后汉书·光武帝纪》曰:“是岁稽大疫”;章怀《注》:“稽今越州县”。 钱大昭引陈景云言:“是时稽理吴,至顺帝分置吴郡,徙稽理山阴,乃为唐之越州地耳”[6]8,可见章怀太子李贤对“稽”地理沿革的注解微误。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七年,正月甘露降于甘陵”。钱大昭引 《后汉书·阴皇后纪》记载:“永平十七年正月,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遂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于陵树”[6]17,由此认为《后汉书·明帝纪》与《后汉书·阴皇后纪》所言为一事,所以此处“甘陵”当作“原陵”。 还如《后汉书·章帝纪》:“遣使者祠北岳,出长城”[6]19,章怀太子《注》以为此是蒙恬所筑长城,钱大昭认为此应是赵地,显然对章怀太子注解持不同意见。

2.对地名或河流进行补注

《后汉书·公孙述传》:“述遂使将军侯丹开白水关”。关于“白水”,钱大昭做了考证,因白水跨地域很多,并有两“白水关”,易于混淆。 他引《水经注》:“白水出陇西临洮县西南西顷山,东流入阴平;又东南迳广汉白水县,临洮与西县接界。故天水之西县有白水关,而广汉之白水县亦有白水关,自源徂流,同一白水也”[6]46-47,从而得知白水的流向和两“白水关”之异同。

《郡国志一》有“朝歌”和“牧野”两地,钱大昭引以下材料加以考证,“《虞诩传》 朝歌者,韩魏之郊,背太行,临黄河,去敖仓百里。 李贤曰:故城在今卫县西,《通典》:卫州,卫县,汉朝歌县也”[6]24。由此,我们可以大体得知“朝歌”故城在之处。对于“牧野”,钱大昭依据《说文解字》作“坶野”,说明“牧野”一地有多种写法,另据《水经注》牧野的地理位置“自朝歌以南”。

有些地方归属古今发生变化。如《和帝纪》言“诏以勃海郡属冀州”,钱大昭曰:“勃海故属幽州,今改属”[6]21,认为渤海由原属幽州改属冀州管辖。钱大昭还对《后汉书》中一些地名的模糊说法进行详加列举。如 《和帝纪》:“秋四州水”。钱大昭言此为兖、豫、徐、冀四州。

(四)世系、姓氏

东汉的世系的梳理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钱大昭的《后汉书补表》对东汉的诸侯王、王子侯、公卿等进行一一考证。除此之外,《后汉书辨疑》还对《后汉书》中世系、姓氏记载的一些错误进行了辨疑,同时还对姓氏源流进行研究。

如《后汉书补表·诸侯王表》对“赵王”世系的考证排列:

赵孝王良, 光武叔父,(建武) 二年四月甲午,封广阳王。五年二月癸未,徙赵。十三年,降为公。十七年正月薨,后追谥。

二世:子栩嗣,为赵公。建武十九年闰月戊申,进爵为王。建初六年五月辛酉薨,谥号节王。(按栩,本纪中元元年、永平六年并作盱,永平五年作栩,今从本传、《甄宇传》)

三世:倾王商嗣。永元十六年五月壬午薨。

四世:靖王宏嗣。元初三年九月辛巳薨。

五世:惠王干嗣。延熹七年七月辛卯薨。

六世:怀王豫嗣。

七世:献王郝嗣。建安十六年薨。(按郝,熊《表》作赧,非。 )

八世:王珪嗣。建安十八年五月从封博陵,立九年,魏受禅,为崇德侯。[7]261

钱大昭从赵王良开始,一直梳理到八世刘珪,时间从建武二年(公 26年),到建安十八年(公 213年),跨越近两百年,除六世刘豫外,其余各世都标出卒年,并标出熊方《后汉书年表》之错误。钱大昭如此细致的工作,得到秦鉴高度评价:“著述不难,难于博。博亦不难,难于精。”[1]65

《后汉书·皇后纪下》中章怀注曰:“完,伏湛五世孙”。 钱大昭引《后汉书·伏后纪》云:“后大司徒湛之八世孙也,父完,尚阳安长公主”[6]41,据此则伏完是伏湛七世孙,所以钱大昭认为章怀太子此处的注语是错误的。

关于姓氏的研究,如《后汉书·窦融传》曰:“酒泉都尉竺曾”。 关于“竺”姓,钱大昭做了考察,在《广韵》中竺姓出东莞(今山东莒县)。东汉时期有拟阳侯名竺晏,其本姓竹,为避仇家,“以胄始名贤,不改其族,乃加二字,以存夷、齐,而移于琅琊莒县也”[6]62。 钱大昭认为不改其族,是因伯夷、叔齐之美德,于是将“竹”变成了“竺”姓。这是现在竺氏的一个源头,除此之外竺姓还有天竺僧人来华者,以及学习佛学的汉人亦有姓竺者。所以钱大昭由此断言:“《汉书·西域传》有谒者(官名)竺次,则非东汉人避仇而改矣”[6]62。

(五)典章

中国典章制度内容十分复杂,典章制度是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社会稳定的规则和法规。钱大昭在研究《后汉书》过程中除上面提到的官制外,还涉及典章制度包括舆服、礼制、察举制度、刑法等多个方面。

1.礼制

如 《和帝纪》:“尊太后母,比阳公主为长公主”。钱大昭对“公主”、“长公主”考证说:“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其后安帝、桓帝妹亦封长公主”[6]21。此处比阳为县名,刘强女被封为比阳县公主,仪服与藩王同,但东海恭王强女非皇女,亦尊为长公主,是因为东海恭王刘强,其母郭圣通曾被立为皇太后,故特敬之。

《舆服志上》有“乘舆所常服”。 钱大昭引徐广《舆服杂注》云:“天子朝,冠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帻,金薄山,所常服也”[8]103,由此我们可见东汉皇帝乘车时所着“常服”的样式。关于“通天冠”,《后汉书·舆服志下》 有较详细的记载:“高九寸,正竖,顶少邪却,乃直下为铁卷梁,前有山,展筩为述”[8]103,与徐广《舆服杂注》所述略有不同。

还如 《后汉书·舆服志下》:“建华冠以铁为柱卷”[8]104,“建华冠”为祭祀“天地、五郊、明堂、育命舞乐人”所戴之物。 《后汉书》虽引《左传》:“郑子藏好鹬冠。”刘昭《注》引《说文》曰:“鹬,知田将雨鸟也。”但亦不明了,钱大昭引《东京赋》:“冠华翟列舞八佾”。 我们熟知 “八佾”之舞,其戴“冠华翟”而舞之,“翟”为长尾野鸡。 据此我们对其 “建华冠”的形状大体有了一个认识。钱大昭又引薛综(陈寿曰:薛综学识规纳,为吴良臣)之说:“冠华以铁作之,上阔下狭,饰以翟雉尾,舞人头戴。 ”使我们对“建华冠”认识更加确切。

2.丧葬礼仪

东汉宗法观念与丧葬制度总体上 “近承西汉, 远接周制”[9]303, 但由于 “西汉礼制多无定制”[9]303,为了统一礼制,东汉才有张纯、曹褒、刘珍等人先后奉命修订礼仪。从丧葬礼仪方面,东汉维持西汉旧制的同时,还对周礼服丧制度多有恢复。 如:

《安帝纪》:“初听大臣二千石、 刺史行三年丧”。 (钱大昭引)《刘恺传》云:“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职业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陈忠因上言孝宣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其言,宦竖不便之,建光元年从尚书令祝讽、尚书孟布等议,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丧。 ”[6]26

“旧制”俸禄在两千石以上者,不得行三年丧,此“旧制”是汉文帝遗诏短丧之制。可见东汉打破了西汉文帝后短丧之制(行两年丧),其中邓太后懿旨对服丧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变通政策,于是“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行三年丧”。这种丧制在东汉是否得到实行,钱大昭继续考察道:

《后汉书·桓帝纪》:“二年,初听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服”。“此制安帝光初中已行之,而建光中复断之,谓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也,至是时从司空掾赵岐之请,仍复行之,故又言初听耳,未及四年而复断之,宦竖乘权,朝更莫改,但取势位利禄而已,又安知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6]34

从上面的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东汉三年服丧制度再次得到了“复断”,再次提倡孝文帝的短丧制度。光武为高祖八世孙,因为从正统上看东汉是西汉的延续,因此要恢复“孝文皇帝约礼之制”。东汉许多大臣为服三年丧,主动请求降俸禄,也得到朝廷的默许,但有时如有行三年丧的,朝廷则实行“夺服”,即强令服丧者提前结束服丧。上文提到,东汉礼制“远接周制”,在《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中载有:“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显然,东汉恢复三年丧制也是对周制的效法。

3.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自汉文帝开始实行。文帝二年(前178年),《汉书·文帝纪》曰:“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书·武帝纪》有“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的记载。至此,孝廉察举之制,正式确立,每年一次。从此,西周以来“亲亲而爱私(《商子》)”的世卿世禄制度,被西汉的孝廉制度打破,扩大了统治基础,是文明进步的一大表现。据钱大昭考察,到东汉时期,这一制度已经成熟。

《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 ”“是时左雄奏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其议。 ”[6]29

由此可见,汉顺帝时察举制度出现了一个重大变化。在阳嘉元年(公元 132年),左雄奏请汉顺帝,采取“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的制度,被后人称为“阳嘉新制”。当代学者阎步克在《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中称此法为“以文取人”[10]61,因为这次选拔人才的方法与“以德取人”与“以能取人”不同。按照钱大昭所引,我们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第二,以儒生文、吏两科取人。第三,“家法”、“笺奏”制度。章句家法是儒学经典,而笺奏则为行政文书。可见,这套制度是颇为完善的。

三、钱大昭考校《后汉书》的方法

陈垣说:“校勘为读史先务,日读误书而不知,未为善学也。 ”[11]529对于《后汉书》流传过程中产生的讹误,如脱、衍、倒、误等错误,钱大昭运用多种方法校勘。叶德辉在《藏书十约》中,曾将前人的校勘方法概括为“死校”与“活校”,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两种方法不可截然分开。陈垣在 《校勘学释例》中明确提出了 “校勘四法”,即对校、本校、他校、理校。 钱大昭在校勘《后汉书》时所用的方法,包含在后人陈垣总结的校勘四法之中。

(一)对校法

对校法,陈垣认为“即以同书之祖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刘向《别录》所谓‘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者’,即此法也,此法最简便,最稳当,纯属机械法。”[12]144陈垣强调对校法的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12]144,所以其短处在“不负责任,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而其长处则在不参己见,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故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它校法。 ”[12]144陈垣提出的“对校法”理论对于我们考察钱大昭校勘《后汉书》方法具有参照作用。

钱大昭校勘《后汉书》时,大量引用了对校法。他采用的版本主要是:闽本、南监本、南雍本、汲古阁本四种。依钱大昭校勘对比来看,他是据汲古阁本为底本来和其它几个版本作对照来校勘的。汲古阁本是明末大藏书家毛晋所刻之书,在明末清初较为通行的版本。汲古阁本的刻书虽因某些书匠的漏忽而产生了许多错误,受到了人们的指责,但其刊刻的《十三经》《十七史》还是为世称道的版本。毛晋还收藏了大量“影抄本”,他从其它藏书家手中借来宋代善本,把他们惟妙惟肖地摹写下来。他以“影抄本”的方式保存了许多刻本今已失传的宋元珍本及其特点,它们以宋代原刻为依据,具有很高的价值。汲古阁本被广泛运用于文献考证和校勘。钱大昭所选的这几个版本都较完善,尤其是闽嘉庆本,源于宋刻,较其它版本为善,钱大昕对其评价“惟闽本独不失其旧”。

钱大昭采用对校法校勘《后汉书》的例子很多,许多都被今中华书局版点校《后汉书》所采用。在这里试举几例:

钱大昭校勘先从 《目录》开始对校。如:“《志》第六卷《大丧》,闽本‘大丧’下有‘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一条”[6]1,今中华书局本亦有此条。 《后汉书·明帝纪》:“二月癸丑”。 钱大昭参看南雍本和闽本,此处“二月”俱作“三月”。 《后汉书·明帝纪》:“十年, 十一月征淮阳延平舆”,而闽本作“十月”。 《后汉书·和帝纪》:“遣副校尉阎盘讨伐北匈奴”。钱大昭认为,“盘”当作“砻”。 闽本有注云:“砻音力公反”,而汲古阁本脱此注。

《后汉书·赵孝王良传》中章怀太子注有:“留子男昌不贲墓”。 钱大昭认为“不贲”是“守坟”二字之讹,经查看其它版本,南监本为“守坟”,这当是对其推断的一个证明。

不过钱大昭也并不迷信善本。如《后汉书·献帝纪》:“十一年,济北、北海、阜陵、下邳、常山、甘陵、济阴、平原八国皆除”。汲古阁本有“济北”而“无齐”,而闽本有“齐”而无“济北”,两本俱有“济阴”。钱大昭考《后汉书·诸王传》,有齐王承、北海王康(失其名)、阜陵王赦、下邳哀王宜、常山王暠、甘陵献王忠、济北王政、平原王硕,此八王皆于建安十一年国除,所以得出是时无“济阴国”,此“济北”当从闽本作“齐”,下“济阴”当作“济北”,所以汲古阁本与闽本皆错误。

(二)本校法

陈垣说:“本校法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12]145,陈氏认为“此法于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最宜用之”[12]146。钱大昭在《后汉书》中《本纪》与《列传》之间进行了互校,因《续汉志》出自司马彪之手,则视为他校。

如《后汉书·灵帝纪》:“三年,诏公卿举能通《尚书》《毛诗》《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而《后汉书·儒林传》云:“建初中,诏高才生受 《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传春秋》,虽不立官学,然皆擢高第为讲郎”。《后汉书·章帝纪》与此相同,故钱大昭据此则推出此处《尚书》脱“古文”二字。

又如《后汉书·来历传》记载“(王)圣及其女永”。钱大昭在《后汉书》他处考察王圣之女的姓名在 《后汉书·顺帝纪》《后汉书·泗水王传》《后汉书·宦官传》均作“伯荣”,可见《后汉书》前后矛盾。

(三)他校法

陈垣说:“他校法者,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此等校法,范围较广,用力校劳,而有时非此不能证明其讹误”[12]146-147。钱大昭在校勘《后汉书》时用他校法很多,且多可信。 钱大昭认为范晔《后汉书》、司马彪《续汉志》、熊方《补后汉书年表》三书可以作为他校。除此之外,钱大昭还引用其它典籍来校《后汉书》。

引《续汉书志》来校勘《后汉书》的,如《后汉书·明帝纪》:“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而《续汉书志》中作“甲辰”,刘昭《注》也是“甲辰”。 这样,《后汉书·明帝纪》作“壬辰”之说正误与否是值得怀疑的。

引其它史书的,如《孝明八王传·彭城》:“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钱大昭据《东观汉记》认为当作“兄弟八人”。

(四)理校法

理校,即推理校勘,是运用分析、综合、类比等手段据理推断古书文字讹误的校勘方法,其依据文字、音韵、训诂、语法、文例、史实、制度等知识来校勘。陈垣说:“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鲁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 ”[12]148陈垣在讲此例时举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中理校法之例:言“今《廿二史考异》中所谓某当作某者,后得往往良是,始服先生之精思为不可及”[12]149。钱大昭校勘《后汉书》采用理校法有所得也是如此,尤其他精于两汉史。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和《三史拾遗》中多处引用钱大昭的考证成果时,则言“余弟晦之曰”、“晦之曰”之类,可见钱大昭在《后汉书》的研究充分得到了其兄的肯定。下就钱大昭在校勘《后汉书》时所用理校法试举几例。

钱大昭多处引用避讳来进行理校,如《后汉书·顺帝纪》:“太仆赵戒为司空”,章怀注曰:“戒,字‘志伯’”。但钱大昭发现《乙瑛碑》作“意伯”,是因为汉桓帝名为刘志,由此可知赵戒应“字志伯”,但东汉时所书《乙瑛碑》固避汉桓帝刘志之讳改为“意伯”,按情理来讲《乙瑛碑》亦不误。

在熟练运用“校勘四法”的基础上,钱大昭还对对校法、本校法和理校法融会贯通,将三者相结合运用到考据中。如《后汉书·曹褒传》:“受诏议立七庙”,据钱大昭考证,此处“七庙”,闽本作“七郊”,章怀注亦是如此。在此情况下钱大昭又引《续汉书·祭祀志》:“建武二年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为圆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其外坛上为五帝位,青帝位在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巳之地,黄帝位在丁未之地。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天地黄帝各用犊一头,青帝赤帝共享犊一头”[8]8。通过《续汉书·祭祀志》关于“七郊”仪式的记录,钱大昭断定此处闽本作“七郊”而不作“七庙”是正确的。

钱大昭虽没有像钱大昕那样成为博大精深、贯通古今的“通儒”,但却成为研究《后汉书》之专家。他是从小学、训诂入手扩散到其它各个方面。在遇到天文历法的校勘时,他感觉自己没有把握,就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引用其兄钱大昕的成果和观点作为自己的佐证。《后汉书补表》可以说是代表了清代《后汉书》补《表》的最高水平,其序例被刊入《四库全书》。 《续汉书艺文志》也是仅存补《志》五家之一,为人们知晓东汉一朝书籍作出了贡献。并著《后郡国令长考》,受到广泛好评,“嘉定可庐先生为史学名家,东京故事尤所深悉,其《令长考》一书久为学者所称道”[13]2079。 钱大昭是清代关于《后汉书》整理研究成果丰富者之一。

[1]杨翼骧,孙香兰.清代史部序跋选[G].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2]邵晋涵.补续汉书艺文志序(二十五史补编本)[M].上海:开明书店制版,1936.

[3]杜高鹏.清代整理研究《后汉书》成就概述[J].宜宾学院学报,2014,(11):57.

[4]钱大昭.后汉郡国令长考(二十五史补编本)[M].上海:开明书店制版,1936.

[5]谢启昆.小学考(卷十)[O].谢质卿刻本,清咸丰二年.

[6]钱大昭.后汉书辨疑[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7]钱大昭.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G].北京:中华书局,1984.

[8]钱大昭.续汉书辨疑[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9]陈戍国.中国礼制史·秦汉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

[10]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

[11]陈乐素,陈智超.陈垣史学论著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12]陈垣.校勘学释例[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3]丁锡田.后汉郡国令长考补(二十五史补编本)[M].上海:开明书店制版,1936.

[责任编辑:刘 昱]

On Qian Dazhao's Achievements on Studying History of the Later Han Dynasty

DU Gao-peng
(Chongqing Three Gorges Medical College,Wanzhou Chongqing 404120)

Qian Da-zhao had done deep and comprehensive study on History of the Later Han Dynasty,supplementing“Biao”and“Yiwen Records”for it,text-proofing the book and“Zhu”.His study involved names, words,bureaucracy,geography,genealogy,surnames,rituals,funeral etiquettes,election and promotion system etc. By using different text-proofing methods,he corrected a large number of errors in the book's documentations and block-printed editions of every age and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 study of this book.

Qian Dazhao;History of the Later Han Dynasty;clan;geography;ordinance

K 05

A

1672-402X(2016)03-0045-08

2015-12-12

杜高鹏(1987-),男,甘肃静宁人,历史学硕士,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清代学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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