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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特点变化及发展趋势

2016-03-18李志清

高校辅导员 2016年4期
关键词:大学政治制度

◇李志清*

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特点变化及发展趋势

◇李志清*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并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其制度建设呈现出由重政策导向向政策法规并重发展,制度体系由单一性向系统性协同发展,制度内容由显性政治规范向隐性价值导向发展的特点变化。

现代大学制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特点变化;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需求日益紧迫。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落实,以大学章程建设为切入点的大学制度体系建设,拉开了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大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并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一、现代大学制度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

(一)现代大学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从大学外部关系看,主要是规范大学与举办者、大学与管理者、大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规则体系与运行机制。从大学内部关系看,主要是规范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大学与师生及大学内部领导架构的规则体系与运行机制。大学制度共性元素就在于其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等价值追求,并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得以传承。大学制度也因大学植根于其地缘或民族文化传统而形成不同的大学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大学制度,必然要体现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结合大学在历史中传承的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等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中国特色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大学的领导,政党权力主导中国大学的发展,具体表现为战略目标的国家先导、人才培养的政党领导和资源配置的政府主导[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要求,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

大学作为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必然要接受政府宏观调控,面向社会办学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为此,教育部门已从大学章程建设为切入点,探索实践以章程为基础的大学基本运行和管理制度。2011年,教育部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全国高校启动章程制定或修改工作,并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的形式,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目前已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初步形成了依法治校的制度基础。2012年,教育部颁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挥法治在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权力,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学术组织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促进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配合,遵循了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的现代大学价值追求。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蕴含着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基本内涵。围绕这一基本内涵,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一个核心”,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一个纲要”,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建立“四个支柱”,即大学章程、学术规程、理事会规程、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基本形成了现代大学制度框架。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现代大学制度

思想政治教育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曾举办红军大学、延安大学、华北联合大学等,对党员和群众等开展马列主义教育、道德品质与组织纪律教育,为积蓄革命力量、赢得政权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1952年,《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提出要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处与辅导员,开展全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在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和教育事业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进一步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内容与方法予以规定,明确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80年,教育部、团中央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逐步作为一门学科建立起来。1987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明确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了大学制度体系,党委领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主义大学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权,成为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途径,是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有力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大学制度中逐步得以确立,并为大学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法律依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中国大学内部治理存在的三种权力,即以党委为代表的政治权力、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同时也预设了权力运行的制度要求,即民主管理[2]。而现代大学制度将高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师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予以制度性规范。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与现代大学制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是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借以约束受教育者、教育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确立教育内容与方法,规定教育工作程序的各类规范体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1999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开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建设新局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14]16号,以下简称“中央16号文件”)颁布,对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随后,相关部门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途径、内容与方法、队伍建设、领导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性规范,逐步形成了制度体系。随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目标的提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逐步纳入现代大学制度框架,遵循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原则。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规划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规划,组织学校各部门部署实施各项工作,并发挥教授治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机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拓展、资源拓展制度化,并依法依规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高校主体交融、资源整合、协同开放、规范高效的现代大学治理生态环境中,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再是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思想政治与道德观念单向灌输,而是多主体、多渠道、多样化、系统的、立体交互式的合力教育,其制度建设也必然呈现出法制化、系统性、开放性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的历史变迁呈现的特点变化与发展

(一)制度建设由重政策导向向政策法规并重发展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党领导高等教育,在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各项政策性活动,并以意见、报告、决定、通知等红头文件形式对思想政治教育予以规范,体现了党委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指引和政策导向。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特别是自中央16号文件发布以来,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性、强制性的规章、规定逐渐增多,如《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的刚性要求有所加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但是,与这些政策性导向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制度缺乏执行合力和有效性,宏观的制度多,原则性、口号式、定性的要求多,微观的指导细则少、操作性的规则和定量的规定少。各省(区、市)、各高校及至各院系间的制度体系仍然缺乏,制度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象在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的整体设计不足,对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资源保障缺乏强制性,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匹配依然不够,制度的政策性较少关注制度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结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效果一方面取决于制度内涵的文化,一方面在于制度的外在强制性。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为今后一项长期工作,制度的法制化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应纳入依法治校范畴,遵循法治要求,遵循民主、科学的价值取向。制度的设计、论证、实施、修正等应遵循法制化要求,在教育主体、对象、环境、资源等方面彰显不同制度价值与制度执行力,重视调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要素的积极性、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要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大学章程、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架构体系中,整合党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管理资源,形成以大学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形成党政与学术共同体的制度合力。在师生共同参与的民主管理中,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中,充分发挥应有的政治保障功能和育人功能。当前,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规范政府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投入与评价,规范社会参与的途径与运行机制,规范高校内部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责、权、利。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法制化是其必然发展趋势。

(二)制度体系由单一性向系统性协同发展

新中国成立至今,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制度不断出台,但制度间的协同性仍不足。目前,高校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部门主要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些平行的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各司其职,加上在具体工作中较少统一领导、合理分工,存在单一体系内各唱“独角戏”局面。随着高校管理模式和管理职能的调整,原来较多地归口到党委宣传工作中、受党委单独领导和管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逐渐向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教学和实践活动多渠道相互配合、多元介入、多口协调的协同模式转变,思想政治教育内外沟通和协同的要求也日益凸显。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已从传统的党群组织扩展到班主任、导师队伍乃至相关管理与服务人员;教育途径已从传统的课堂教育、党团组织生活等扩展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网络新媒体平台;教育资源已从高校扩展到企业、社区等社会基层等,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正逐渐为教育主体和对象所用。高校正在统合思想政治教育各方渠道和资源,形成了实践育人、网络育人等制度,逐步呈现制度由单一性向系统性的转变。

当前,高校领导讲授党课、形势政策课,学者大师开设学科德育,成功校友畅谈大学人生,人性化的校园环境育人等多元主体、多样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正逐渐为学生所欢迎。一些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网络大V、民间组织等都成为了学生关注的对象,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可利用资源。在社会参与高校办学的新型关系中,高校内外协同以及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协同探索实践,已成为集聚教育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目前的协同尚缺乏系统协同的制度性规范,随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推进,这些都将促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呈现系统性协同发展的趋势。

(三)制度内容由显性政治规范向隐性价值引导发展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导向功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都以显性的政治规范为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驾护航,体现在对教育对象的思想与行为的约束和指引上。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文件,都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首要的政治要求,都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而对教育对象“社会化”的现实需求缺少关注和引导。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国家层面的政治需求强调多,对学生个人成长成才的需求关注少的问题,造成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分需求而非成长需求的现象。没有在制度层面处理好政府的意识形态需求与大学生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势必会造成大学生“心理上的阻抗”,难以达成情感上的认同和行为上的遵从。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以人为本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大学培养的人才不仅要符合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也要兼顾人全面发展、终身发展这一隐性价值追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是对利益要求和社会进步要求的反映,是利益的现实性和实现利益的价值性有机统一的社会实践活动,其内容是对社会主导意识、绝大多数人根本利益和要求、社会进步发展趋势的反映[3]。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兼顾了人的利益需求,才能真正激发人去开拓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与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教育对象的主体性逐渐为高校所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正在探索将大学生社会化所需的政治思想、道德要求、法律意识等内容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形式融入大学生思想行动中,以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生活、融入社会。在大学生入伍、志愿服务、心理健康、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网络德育等一系列计划的实施中,充满生活气息的思想政治引领、道德品质塑造,可以让学生在交互式实践中体悟到人生价值。这一突破政治规范的开放性教育,能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政治行为习惯,使其政治性和价值性达到完美交融与统一。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应更加注重隐性价值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自由发展。

[1]宣勇,钟伟军,张凤娟.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中国特色”[J].阅江学刊,2015,(2):74.

[2]章兢,彭兰.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路径探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2,(10):10.

[3]姜键.当代中国基本政治遵循与主导价值取向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2-203.

(责任编辑:孙大永 马加名)

G641

A

1674-9618(2016)04-0038-04

李志清,男,上海理工大学德育研究中心教师,讲师。

本文系2015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5WDS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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