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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屈服与反抗
——朱迪斯·巴特勒权力理论初探

2016-03-18王玉珏

关键词:阿尔都塞巴特勒福柯

王玉珏



主体的屈服与反抗
——朱迪斯·巴特勒权力理论初探

王玉珏

美国著名哲学家朱迪斯·巴特勒通过对黑格尔、尼采、弗洛伊德和阿尔都塞的理论的分析,指认出一条反思主体自足性的理论路径,其表明个体对权力的服从既是向权力屈从的过程,同时也是主体得以形成并获得能动性的条件。巴特勒试图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去探究主体在精神方面获得建构的过程,指出主体的精神世界是由社会世界的权力运作决定的,自我在形成过程中内化了特定的社会规训。但主体对权力的认同未必总能实现,其中蕴含着某种反抗的可能。可以说,巴特勒的研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解放政治,而是一种承认的政治、服从的政治。

朱迪斯·巴特勒;主体;权力;精神分析;承认政治

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权力的规范力量与主体的形成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一直是一个被长久探讨的热点。从马克思开始,经阿尔都塞、福柯,关于主体与权力关系的话题一直在不断地深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使这个问题得以明朗,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1页。。阿尔都塞发展了马克思的理论,将这个问题转化为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生产关系的再生产问题,推进了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和意识形态理论,更具体地论证了“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如何建构了主体。而福柯则越出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提出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认为国家是众多微观权力谱系的矛盾综合体,而不是简单以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二元对立为基础的统一体。权力变成了一种毛细血管般微观却无所不在的存在。美国后现代哲学家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承袭了这一思考路径,她认为使人屈服、顺从的权力恰恰也是主体获得能动性的源泉*Gill Jagger, Judith Butler:Sexual Politics, Social Change and the Power of the Performative, 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 2008, p.116.。巴特勒不再像马克思一样直接对生产关系进行探讨,而是继承并推进了福柯式的权力批判。

巴特勒的研究方式是历史唯物主义微观化研究的一种表现,具有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特质。有学者指出,“后马克思思潮”中真实的轨迹是“真正异质的逻辑、真正异质的他者,使得在资本的强大的同一逻辑中难以为继的批判乃至革命再次从现实中凸现出来,只是(或者正由于)原来马克思主义的两大基础——所谓现代性的‘生产主义逻辑’和工业无产阶级主体被置换并弥散为文本、叙事、欲望和个人主体”*张一兵、胡大平:《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逻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18页。。巴特勒的理论契合了这些理论特征,她反对同一性、均一化的主体观,强调多元与差异,很少提及阶级问题,更关注个体的欲望。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的主体理论是后马克思思潮发展的反映。她和传统左派的努力是一致的,思考的是“如何才能进行真正有效的反抗”。她接受福柯就主体化所作的解释,并作为自己的理论出发点,但她又和福柯有一些差别。根据勒布朗的观点,我们“在分析权力关系的范围内可以用两种方式来思考个体向主体的转变:或是强调权力的外在方面,其特征之一就是通过自己的力量产生身体行为、联想以及最终产生一种主体—功能;或是强调权力的内在方面,其主要特点是能思考对权力关系的依赖并能看到对权力关系的主观赞同”*[法]勒布朗:《臣服:阿尔都塞、福柯、巴特勒》,莱姆克等:《马克思与福柯》,陈元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0~41页。。如果说阿尔都塞和福柯更多的是关注前一个方面的话,巴特勒关注的则是后一个方面:权力的内在方面,即通过分析主体对权力的依附关系去揭示个体如何产生臣服的主观世界。和福柯一样,她认为主体的完全自主是一种幻觉。但是,福柯没有论证权力是如何使个体的精神臣服的。沿着福柯的方向,巴特勒要进一步发问的是“权力所采取的精神形式是什么?”*[美]朱迪斯·巴特勒:《权力的精神生活:服从的理论》,张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页。下引该书仅随文夹注页码。

在《权力的精神生活》中,巴特勒将主体的形成与社会权力的力量联系在一起。此书的开篇绪言首先为我们揭示出“服从”的矛盾状态,一方面,服从作为一种权力的形式,是被外在于自身的权力支配的,这是令人苦恼的;但是,另一方面,为了知道“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如何作为一个主体存在的,又需要依赖外在的权力,由此产生了对服从的依恋。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在于,如福柯所说,权力在支配主体的同时,也在形成主体。惩戒性的权力机制有一种直接生产的能力,生产了它们所施加了强制力的客体,也就是说,权力不仅压迫主体,还提供了主体存在的条件和欲望的轨道*[法]福柯:《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6~127页。。所以,“权力就不单单是我们所对抗的东西,而在很大意义上,权力是我们的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和我们在我们所是的存在中所隐匿和保有的东西”(第2页)。因此,服从,既是一个向权力屈服的过程,也是一个主体生成的过程。通过对哲学史的重读,巴特勒将一个个体得到承认和认同的欲望看做是权力和社会管制由以在主体形成过程中产生作用的机制。

一、对服从的依恋与主体的诞生

为了探询主体形成之谜,巴特勒首先对阿尔都塞的质询理论进行了重读。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意识形态在主体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作用,他认为意识形态“通过我称之为传唤或呼唤的那种非常明确的作用,在个人中间‘招募’主体(它招募所有的个人)或把个人‘改造’成主体(它改造所有的个人)”。他的例子是,一个警察在大街上对其他人呼唤,当警察说“嗨!叫你呢!”之时,被呼唤的个人就会转过身来。这个人虽然仅仅做了一百八十度的转身,但却由此变成一个主体,就因为他已经承认那个呼唤“正”是冲着他的,“被呼唤的正是他”(而不是别人)*[法]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陈越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64~365页。。巴特勒指出,在阿尔都塞的路人被警察召唤的例子中,主体化过程就像一次转身,主体不是先在的,而是在转身中才存在。权力的形式采取的是一种“转向”的姿态,从对自身的转回,到对自身的开启,这就是主体的形成过程。在转身之后,个体(the individual)才变成主体(the subject)。所以,为了成为主体,个体不得不服从于权力的召唤,甚至个体会“依恋”于这种对权力的服从。

这里可以看出巴特勒对主体与个体有一个明显的区分,在巴特勒那里,“主体”与人(the person)、个人(the individual)是不同的,不可以随意交换使用。个体尚不具有一个社会文化中的位置,这一位置的获取需要以成为主体为条件,“主体是个人获得和再生产可理解性的语言的诱因,是它的存在和能动性的语言条件”。也就是说,主体被看做“一种语言的范畴,一个占位的符号,一个形成中的结构”(第10页),甚至是一个场所(site),一个可以被个人占据的场所,它具有文化的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是在文化上可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要想成为主体,要想占据主体的位置,就必须先屈从,先被社会规范支配、征服(subjectivation)。

巴特勒一方面承认阿尔都塞这个例子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又认为这是一个蹩脚的例子,因为阿尔都塞并没有解释这个个体为什么要转向警察,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有罪,他又是如何获罪的。巴特勒认为仅凭阿尔都塞甚至福柯的理论并不能解释这些问题,其需要尼采式的“良心”*[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周红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43页。理论作为补充。尼采将“良心”看作一种负罪感。在巴特勒看来,个体之所以要去回应权力的呼召,是因为代表着社会规范的良心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这种负罪感使个体不得不向权力转过身去。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必须有一种先于臣服的“良心”存在,有了这种良心,才会有对权力的臣服,进而个人才会变成一个具有社会文化属性的主体。巴特勒认为,“良心”可以被理解为社会标准对个体所产生的精神作用,它是权力运行并产生作用的一种方式。

那么,如果是良心造成了对服从的需要,良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二、主体的苦恼:依恋与拒斥

在日常生活中,良心的由来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作为一种心理活动,良心似乎是内在于主体的精神世界的,这使得对服从的依恋很容易被看作主体主观上“自愿”采取的行为。接受良心控制的责任也似乎应该落在主体身上,但是巴特勒并不认为主体具有这种自主选择的权利。因为良心的形成并非来自主体本身,相反,良心是在权力的运作中被生产出来的,并影响了主体的生成。

对于良心的起源,巴特勒分析了弗洛伊德和尼采对主体依赖于规范性生产的观点的论述。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将“良心”的形成解释为由内在化的禁律所产生的作用。禁律不仅仅是压迫性的,还是生产性的,生产出禁律所希冀的那种主体。禁律将驱动力转向自身,形成一种自我审查,即“自反性”。“这种转向自身的驱动力成为主体形成的促进条件”(第19页),在自反性之中,一种自我贬斥的精神倾向出现,并渐渐成为了“良心”。

可见,良心的产生和权力的力量息息相关。在分析了弗洛伊德和尼采的理论之后,巴特勒尝试将福柯的权力理论和精神分析理论嫁接起来。在巴特勒看来,福柯的理论具有一种特定的“精神分析的价值”(第7页)。福柯认为权力具有两面性,既压制也生产主体。用齐泽克的话来说,福柯“生命权力”(biopower)的概念的意义就在于揭示出“规训的权力机制怎样通过穿透个体身体并越过‘主观化’来直接地建构个体”*[斯洛文尼亚]齐泽克:《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90页。齐泽克在同一段话中解释道,“主观化”指的是个体怎样从思想上主观化其困境,他们怎样与其存在的条件发生联系等困惑。。把福柯的观点用在对服从的假设之中,有助于理解主体的形成和对权力的服从是如何同时发生的。为了获得权力的生成性力量,个体不得不服从,即便从表面上看是以一种“自愿”的方式去忍受权力的压制力量。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这种依恋是某种“无意识”,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主体和无意识是一起出现的。巴特勒借助儿童对成年人的依恋来说明这一点*虽然儿童的例子本身并无政治性,但可以将其与政治控制相类比。在精神分析理论中,儿童的依赖和屈从是政治话语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尚无独立生存能力的儿童,需要依靠一个外在力量生存下去,即使不得不服从于这个力量的引导。巴特勒认为,儿童对承认的依赖,是最主要的人类依赖(primary human dependency),所有的主体在婴儿期都会对其靠之生存的人产生强烈的依恋(passionate attachment)。在政治中,依恋的存在,是政治形塑和管理主体的条件,是产生臣服的方法。为了生存,主体会想去服从(subordination),会产生对服从的依恋*Judith Butler, The Psychic Life of Power:Theories in Subjection,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7-8.。

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对良心的呼应,对服从的依恋,实质上都来自于一种想要“去存在”的欲望,为了生存,主体想要去服从,想要去顺从“良心”的质询。这种欲望往往被权力所利用,去形塑一个符合规范性要求的主体。良心被建构成一种社会习俗,批判着个体,就像各种社会机构不断评定着社会中人的行为,自我就在这个过程中内化了特定的社会权力*Judith Butler, The Psychic Life of Power:Theories in Subjection, pp.181-183.。用尼采的话来说,这是一种“良心谴责”*[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第146~147页。。

借助于精神分析理论,巴特勒指出主体的精神世界是由社会世界的权力运作所决定的。在权力的作用下,为了能持续存在,为了成为主体,个体不得不迎合生存的欲望。“‘我宁愿在屈从中存在,也不愿不存在’是这种困境的一种表述。”(第7页)为了一种持续的生存,主体不得不一直处于屈从的状态,就像“孩子要想维持一种精神和社会的意识,一定会有依赖和依恋的形成:没有不爱的可能性,在这里,爱是和对生活的需要一致的”(第8页)。也就是说,为了生存下去,孩子根本就不能选择不爱那个让自己生存下去的人。只有生存下去,之后才会有对所爱之人的评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要先去爱,才会去判断所爱之人,为了生存,必须先有所依恋,这种依恋先于主体的形成。因为人在独立生存之前还没有判断的能力,正因为如此,人在长大成人之后,在拥有了自己的判断力之后,与最早的所爱对象相遇之时,会出现“我不可能爱这样一个人”(第8页)的义愤感和羞耻感。

这种生发于幼年时期,却被成年之后的当下所排除的爱,成为一种弗洛伊德意义上的抑郁结构,建立了“我”,并且作为一种病态的长久的重复的东西威胁着“我”,让“我”不断体会那种不可能的爱。在这里,除了依赖,还出现主体精神形成所需要的又一个条件——拒斥。曾经屈从于权力的主体开始寻找它自己的解体、拆解。并且,这种寻求也同样不具有自主性,“这种寻求标志着一种能动性,但并不是主体的能动性”(第8页)。在巴特勒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主体的能动性,不如说这是一种欲望的能动性,这种欲望导向主体的解体,而主体成为欲望的障碍。与依恋一样,拒斥在主体形塑中有重要作用。在对服从的强烈依恋与对不可能的爱的拒斥中,主体产生。因此主体是分裂的、分化的,而不是自主的。这是一个不独立的主体,在屈服中形成,并且为了生存将继续屈服。

在这里,主体遭遇了黑格尔式的“苦恼”*关于黑格尔的“苦恼意识”,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年,第139~140页、141页、145 页。,总是处于某种分裂状态。主体为了持续的存在,必须对欲望进行阻挠,而欲望为了获得胜利,又不断用解体来威胁主体。“主体反对它自身(它的欲望),似乎是主体持续存在的条件。”这样的苦恼意味着“不单单是一个人需要他者的一种认可,而且,这种认可是通过屈从被授予的,而毋宁说,一个人依赖于形成他(她)的权力,如果没有这种依赖,那种形成是不可能的,而且,成熟的主体的姿态恰好就在于对这种依赖的拒绝和重演”(第9页)。也就是说,为了得到他者的承认,主体必须屈从,它依赖于那个使它屈从的权力,同时,由于对那个内化到自我之中的权力的抗拒,主体又总是处于对自我的拒斥之中。

三、隐秘的控制:被利用的欲望

在权力中生成的主体并不是同一的,因为主体除了存在的欲望,以及与之相关的服从的欲望、自反性的欲望,还有一种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欲望,那就是对权力进行拒斥的欲望。弗洛伊德在区分哀痛与抑郁的同时,也区分了压抑和拒斥,他指出“一个被压抑的欲望或许远离了它的禁律也可以生存,但被拒斥的欲望是被严格禁止的,它通过某种先发制人的遗失(loss)构成了主体”(第22页)。比如异性恋制度对同性恋的拒斥。这种拒斥,会形成一种不被化解的忧伤(grief)内化到主体之中,那是被禁止的领域。抑郁症的存在实际上标志了主体的界限,划分出主体所不能思考的区域,这些被拒斥的、不允许触碰的遗失将对主体造成解体的威胁。

巴特勒指出,这种遗失发生在主体形成之前,不能被思考、被哀悼,但却是主体形成的条件。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这是对爱的能力的放弃,只有放弃某些被禁止的爱,主体才得以获得社会性的存在、获得文化的可理解性,虽然这样形成的社会性存在将被抑郁症折磨。如果与福柯的权力的生产性理论联系起来,可以看到,“作为拒斥,这种认可并不对禁止存在的欲望起作用,而是生产出某些种类的对象,禁止其他对象进入社会生产领域。这样,按照福柯的假定和批评,这种认可不是根据压抑的假说起作用的,而是作为一种生产的机制,以一种最初的暴力为基础来运作的”(第22页)。权力,生产出社会规范之内的对象。内疚,宣布了某些对象的生存,以及另一些对象的死亡,这生与死之间的界划,具有某种暴力性。

我们可以用这个死亡对象的领域来理解社会权力的运行方式,解释抑郁症患者所呈现出来的侵犯和征服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对这个领域的揭示,有助于理解公众对“社会死者”(socially dead)的死亡的反应,他们有的是艾滋病患者,有的是同性恋、妓女、吸毒者,社会性的死亡不同于肉体的死亡,是指在社会领域中失去存在的空间。权力通过征服死亡者所获得的“胜利”感,是通过制造社会差别获得的。只有生产和维持“社会死者”的存在,权力才能实现和维护“社会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他者欲望的拒斥满足了主体存在的欲望。在权力的运作中,存在的欲望再次被利用,权力“把公众关于这些问题的话语建构为那种侵犯的倒置:通过一种反转,这种征服死去的他者的欲望,终于把他者标志为死亡的威胁,把他者看做社会规范和被规范者的(不可能的)迫害者”(第24页)。被拒斥的他者,被塑造成一种具有侵犯性的他者,这是一种刻意的颠倒,也是权力的隐秘和残酷之处。911之后,巴特勒在评论美国政府对“恐怖分子”的处理方式时,认为当局对待恐怖分子的逻辑和权力制造社会死者的逻辑是一致的*Cf.Judith Butler, Precarious Life:The Powers of Mourning and Violence, London and New York:Verso, 2004; Samuel Allen Chambers, Terrell Carver, Judith Butler and Political Theory:Troubling Politics, New York:Routledge, 2008, pp.85-91.。

可以看到,为了避免社会意义上的死亡,为了获得文化中的存在,主体不得不将自己交给外在的社会规范,为了存在,只能服从于一个权力他者的世界。一个人只有成为他者*注意这个他者不是前面提到的被拒斥的、在社会上死亡的他者,而是符合权力规范要求的他者。,具有“他性”,才能成为他自己。他只有通过范畴、命名、术语和分类,才得以存在,在巴特勒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异化。

四、反抗的可能性:服从的两面性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异化呢?在面对权力的隐秘控制之时,主体还有获得自由的可能吗?如果说主体是在权力的质询中形成的,主体还能具有反抗性么?这些问题必然要涉及哲学史上的一个争论,即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争:主体到底是能动性的一个必要前提,还是一个应该被拒绝的控制手段。

如上所述,权力是先于主体的,因为它不仅作用于主体,还使主体得以存在。但是,当主体形成之后,对权力进行采纳之时,权力与主体的关系有了一种“视角上”的转换——权力成了主体的结果。巴特勒清楚地指出了权力对主体产生作用的两种形式:第一,“作为使主体成为可能的某些东西,作为它的可能性的条件和它形成的诱因”;第二,“在主体‘自己的’行动中,作为被采纳和被重申的东西”(第12页)。主体依靠权力而形成,又“用权力遮蔽了权力”,从而让权力拥有了“是主体意志的结果”这样的外观。这就是为什么主体的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会产生那么多的争议。因为“不管权力被设想为是先于主体的,还是被设想为是它的作用的结果,在权力的这两种时间形态(在主体‘之前’或‘之后’)之间的摇摆,是绝大多数的关于主体和能动性问题的论争的特点”(第13页)。因此,这样的争论往往会陷入死胡同,因为无论说主体是能动性的条件还是说主体是能动性的天敌,都是有问题的。巴特勒指出,这种争论的困境就在于主体本身就呈现为一种矛盾,一方面主体是权力的结果,另一方面主体又以能动性的可能性条件出现,影响着权力的运行。换句话说,就是“作为外在于主体的权力和作为主体的构成的权力之间,即‘作用于’主体的权力和主体‘发生作用’的权力之间,并没有概念的转换”(第13页)。我们在面对“主体”这个概念的时候,就是在面对一种矛盾。因为形成主体的权力,和主体“本身”的权力之间,是很难进行区分的。

只有把握住是权力形成了主体这一点,才可以穿透主体对权力的遮蔽,因为主体在其形成过程中遮蔽了权力的运作过程,那个被权力生产的主体被认为是创立权力的主体。权力虽然形成了主体,但是权力如果想实现持续存在的可能,就需要得到不断的重申,主体就是权力得以重申之地,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容易认为是主体决定了权力的样态。实际上,权力对主体的形塑过程,在遮蔽和反转之后被隐藏起来,这使我们认为存在一种能开创一切的拥有自由意志的能动性。这也恰恰是权力的诡计所在。主体的能动性变得难以捕捉,如巴特勒所言,无论是资本形式的统治还是象征性的统治,在主体的行动之中都是隐蔽的,也就是说,权力对于主体的影响是难以捕捉的(第15页)。

巴特勒认为,当这种论争达到高峰的时候,总是会呈现一种矛盾,即主体既被看成是能动性的条件和手段,又被看作是服从的结果,是能动性的丧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屈从被认为是能动性的条件,为什么能动性又被看作是与屈从相抗衡的力量呢?

对此,巴特勒认为,权力虽然对主体产生了作用,却未必会被主体完全采用。决定论与能动性之间的关系在于虽然权力创造了主体,但是它并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影响主体形成之后的能动性,“创始了主体的权力是无法保持作为主体的能动性的权力的连续性的。当权力从它作为能动性条件的状态转换到主体‘自己’的能动性时(主体表现为它‘自己的’权力的条件,构成一种权力的表象),一个意义重大的和具有潜在积极力量的逆转发生了”(第11页)。也就是说,主体虽然依赖权力而生,却未必会完全执行权力的全部目标,巴特勒认为,主体在对权力的重申的过程中,蕴含着反抗的可能。

这是因为,主体虽然会保留使其存在的条件,比如权力的控制作用,但是并不代表主体的所有能动性都将忠实的体现、贯彻权力的意志。“占用的行动或许包含了一种权力的变更,这样,被采纳或被占用的权力就会与使这种采纳成为可能的权力相冲突。……这种被采纳的权力或许同时既保持又反抗了与这种屈从的联系。”(第12页)主体在采纳权力的同时也会反抗权力。虽然能动性的获得与对权力的屈从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主体会走向完全的屈服。权力与主体的这种纠葛并不意味着权力对主体能够进行全然的控制,巴特勒指出,能动性是可以超越主体被授予的那种权力的,因为在她看来,“权力的目的并不总是能动性的目的”(第14页)。

巴特勒以她特有的可贵的乐观指出,对权力的认同未必总能取得成功。在对服从的两面性的揭示过程中,巴特勒小心地避免走向两个极端,既反对政治上的宿命论,也同样反对认为能动性总在反对权力的“天真的政治乐观主义”。她总是允许矛盾的存在,并且认为在服从的两面性中,一定能看到在权力的内部存在着反抗的裂隙。和福柯一样,她想寻找当压抑的规训机制作用于客体的时候所产生的那些“过剩”,因为她也认为这个压抑机制本身为抵制提供了空间*[斯洛文尼亚]齐泽克:《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第291~292页。。巴特勒比福柯更乐观的地方在于,福柯虽然认为抵制在权力的内部被生产出来,但是这种抵制是被权力事先选择好的,是权力可以控制的,并不能严重地摧毁制度。而巴特勒却认为在一种权力制度之中产生的抵制力量,最终可以导致这个体制自身的崩塌。

通过对经典学说的解读,巴特勒揭示了自主性的幻觉,但并不认为主体的抵制不能破坏这个象征性的制度。她认为可以通过对权力的述行性的移置来扰乱这个制度的运作,譬如通过语言的不断使用产生“再赋义”,去修正语言原有的涵义。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抑郁与良心虽然是权力制度的产物,但也是权力被动摇的场域。她认为“忧郁症是一种已经被镇压、被粉碎的反抗。然而,它不是一个静态的东西;作为一种由于偏差而发生的‘作用’,它持续进行。在精神的运作中,仿佛表现的是国家权力抢先制止一种反抗的愤怒。忧郁症患者的‘批评的能动性’同时是一种社会的和精神的手段”。同样,良心虽然可以看作是国家权威在国民心中的巧妙内置,但也可能是国家权威消失的地方,因为在这里,国家作为外在的形象消失了。“形成主体的过程是一个使国家的恐怖的权力隐形的过程——作为良心的理想,它是看不见的——而且是有效的。这种对权力的吸纳,也是重新表述的场所,既是一种完成,也可能是一种摆脱的可能。”(第183页)也就是说,权力以隐蔽的方式对主体施加影响,使其得以成形,但在主体形成之后,未必会继续按部就班地贯彻权力的意志,而会在不断的述行之中寻得偏离权力控制的可能,找到反抗的希望。

五、结 语

通过巴特勒,我们进入到这个由福柯—阿尔都塞的权力理论和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理论共同构成的理论迷宫。她用福柯规训式的权力理论、弗洛伊德的抑郁症心理学,与尼采的道德谱系学来解读黑格尔的苦恼意识理论,主体在权力中生成的过程被视为一种精神抑郁症。在她那里,政治/权力的精神生活分析仍然是一个未被完成的任务。值得注意的是,巴特勒虽然大量吸收了前人的观点,但都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再创造,这种再创造表现在对经典理论的再解读。如齐泽克指出,在对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的解读过程中,巴特勒认为奴隶越发是佣人,就越认为或者说误认为自己是作为自主性的行为者存在的。所以,主体和制度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如此界定:“官僚的/象征性的制度不仅使主体降格为它的喉舌,而且要求主体否认他只是它的喉舌这一事实,并要求主体(假装)作为自主的行为者——一个具有人性的人,而不仅仅是位姓名不详的官僚——来行动”*[斯洛文尼亚]齐泽克:《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第295~296页。。

巴特勒通过返回到西方哲学的源头去追溯一种观念的演变史,这种研究方式决定了我们对她的阅读变成了对哲学史的重读。克里斯蒂娃有这样一句话,“兼具‘回归—翻转—转移—转变’的反抗,构成了我想要恢复其价值的某种文化的深层逻辑,在我看来,这种文化的锐利性质今天正面临着重大威胁”*[法]于丽娅·克里斯蒂娃:《反抗的未来》,黄晞耘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页。。自苏格拉底之后,反抗就意味着向后回归,但两个世纪以来,被视为反抗与革命的东西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放弃了回溯性追问,以便新的教条取而代之,在政治生活中处处可见的意识形态尤其如此。而巴特勒的反抗却与这种虚无主义不同,她是回到思想史中寻找反抗之路。

可以看到,从承认到服从,从苦恼到抑郁,从斗争到反抗,巴特勒将黑格尔的苦恼意识理论转换为后现代语境下的抑郁理论,将科耶夫的主奴辩证法的启蒙解放叙事逻辑转换为服从的政治这种新的现代性压迫形式。19世纪以降,西方社会在收获启蒙的果实、享受资本所带来的物质成就的同时,也饱受物欲之累。在《启蒙辩证法》中,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就用“启蒙的辩证法”这一术语揭示西方理性传统之二律背反性质,表面代表进步和自由的启蒙精神,本身却隐含着奴役和支配的意味。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启蒙已然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成为统治的意识形态*[德]霍克海默、[德]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34页。。以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现实驱动力的启蒙运动,原本是为了寻求解放,破除奴役,它的目的是推翻中世纪压迫和奴役人的那个上帝,消除一切神话,打倒幻想的神性,高扬理性的人性,使人“树立自主”*[德]霍克海默、[德]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第1页。。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中,启蒙却变成了同一化、抽象化的代名词,在把人从神话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又成为一种新的、也更为隐蔽的奴役的制造者。可以说,为了粉碎神话,启蒙吸收了神话的一切,结果自己变成新的神话。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巴特勒的研究与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路径是一致的,是对理性、知识背后的隐蔽权力的揭示,是对工具理性的反抗。她辨析了权力作为一种精致的精神控制的工具,是如何使人产生“心甘情愿”的臣服,这是欲望主体在寻求承认的同时中被形塑,也被拆解的漫长旅程。可以说,这是一种对启蒙主义的深度异化与自反性的深刻批判,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解放政治,而是一种承认的政治、服从的政治。

WANG Yujue, lecturer of School of Marxism, Jimei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361021.

责任编校:余 沉

The Submission and Resistance of the Subject——A Preliminary Study on Judith Butler’s Power Theory

WANG Yuju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y of Hegel, Nietzsche, Freud and Althusser, Judith Butler points out a way of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subjective self-sufficiency.The subject may submit to power, while taking shape and acquiring dynamism at the same time.For Butler, to theorize subjection requires a psychoanalytic theory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subject.The spiritual world of the subject is determined by the power operation of the social world.But identification of the subject to power may not always be realized, which implies some kind of resistance.In a sense, Butler’s research is not traditional emancipatory politics but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Judith Butler; subject; power; psychoanalysis;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10.13796/j.cnki.1001-5019.2016.06.001

B712.7

A

1001-5019(2016)06-0001-08

福建省社科基金青年博士项目“全球化语境下的女性主义研究与资本主义批判研究”(FJ2015C204)

王玉珏,集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福建 厦门 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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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都塞接受“毛主义”概说
权威、监视与游离——对《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福柯式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