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旅游产品视角的民族音乐旅游探析
——以广西三江侗族为例
2016-03-18肖丹丹
·杨 迪 肖丹丹
·杨迪肖丹丹
民族音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近年许多地区将民族音乐旅游纳入旅游项目中,成为旅游的“热点”。但是各地区的实践发展参差不齐,民族音乐旅游研究相对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民族音乐旅游的良性发展。以广西三江侗族地区为研究试点,透析三江侗族民族音乐旅游发展的现状,寻找民族音乐旅游的发展规律,为民族音乐旅游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参考策略。
民族音乐;旅游;旅游产品
民族音乐旅游是民族音乐与旅游相结合的产物,是民族音乐文化与旅游经济共生、互进的新兴产业,是文化旅游中新的分支。其作为旅游产业中的“新人”,同时也是音乐行业中的“长者”。毋庸置疑,民族音乐旅游的悄然兴起,为该领域的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新与旧、传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等矛盾点也愈发突出,这些矛盾不能纯粹依靠经验解决,需要在理论的高度上,进行系统的指挥和引导。
因此,本文以旅游产品为视角,通过对三江侗族地区的试点调研,探析民族音乐旅游的发展规律。
一、何为民族音乐旅游
(一)民族音乐
通俗而言,民族音乐是指萌芽、生成、发展、传承自民间的歌曲或乐曲,是一种极具特色的艺术形式。这是从音乐视角出发看待的民族音乐。然而要清楚民族音乐的内核,还需要更进一步细分民族音乐,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民族”,斯大林对民族下过一个著名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方式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稳定的共同体。”①〔俄〕I.V.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94页。基于此,学界对“民族”进行广义与狭义的区分,狭义的民族,即如斯大林所言;广义的民族指的是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中华民族。由此,民族音乐也就有广义与狭义的概念界定。当然,这只是对民族音乐基于“民族”层面的解读,学界对于民族音乐还有其他视角的透析,包括民间音乐、传统音乐与民族音乐关系的考量、东西方对民族音乐理解的差异等问题,本文理解的民族音乐,是基于狭义的民族概念的范畴,主要描述的是我国少数民族音乐。
中国悠久的历史,决定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丰富与悠久,包括民族数量、时间长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等。学界对于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时间并不长,主要兴起于20世纪初,伍国栋教授将其为两个阶段:一,20世纪初至70年代“创建期”,即资料的搜集整理阶段;二,80年代初至20世纪末间,即深入研究阶段,在这一时期,不仅是民族音乐的集大成时期,亦是该领域学术研究最活跃的时期。其也从依附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中独立,在民族音乐调查、民族音乐志建设、民族音乐文化类型探索、民族音乐历史等方面,表现出独立学科的学理特点②伍国栋:《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拓展(上)》,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10-19页。。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音乐研究从“共时”研究到引入“历史”③李延红:《民族音乐学的“历史研究”》,载《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113-122页。研究,即从关注当下音乐文化现象和传统音乐,到以历史发展的观点研究音乐的发展,是一种横向拓展至纵向发展的研究视角,这让民族音乐本身更为厚重和富含底蕴。
(二)何为民族音乐旅游
音乐旅游作为一个单独整体的词汇是近年才出现的,对于由音乐旅游而衍生的民族音乐旅游的理解,多是源自于音乐旅游。李山石从广义与狭义的角度对音乐旅游进行的阐释,认为广义的音乐旅游,是指一切以音乐欣赏为主的旅游均为音乐旅游;狭义的音乐旅游是指当地文化艺术部门或一般企业提供的,通过音乐活动或时间的参与,使音乐爱好者或一般游览者达到高度的艺术享受或休闲放松的目的。③李山石、刘家明、黄武强:《北京市音乐旅游资源分布规律研究》,载《资源科学》2012年第2期,第381-392页。李娜认为“以欣赏音乐为主的旅游活动”即是音乐旅游。唐嫚丽通过范畴角度论述,认为音乐旅游是一种旅游产品,因而通常以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两个角度,对音乐旅游进行界定。综上所述,本文的民族音乐是以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平台,以游客为参与对象,使旅行具有游览性、欣赏性、休闲性。
毋庸置疑,民族音乐旅游是一种新型的旅游类型,亦是旅游产品,还是文化兴旅的一种丰富内核,它存在的价值决定了它发展的广度与深度,亦是我们发展旅游经济的初衷和结果导向。可以想见,民族音乐旅游健康持续的发展,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提升保护民族文化的力度,尤其是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丰富旅游产品类型与内核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逐渐受到政府、旅游体系、社会等关注。
具体言民族音乐,我们耳熟能详的就包括桂林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景区的大型歌舞剧《梦幻桃源》、喜马拉雅歌舞剧《喜玛拉雅》等。本文所要详述的便是侗族群体下的广西三江侗族的民族音乐旅游。
(三)民族音乐旅游产品属性
民族音乐旅游以民族音乐为核心,使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获得不同文化享受的旅游活动。由此,对于民族音乐旅游的研究,实际上亦是旅游产品的研究。民族音乐旅游产品作为多元音乐文化的载体,通过音乐符号的彰显展示魅力,满足不同游客对于民族音乐享受的需求,这是民族音乐产品的基本属性。此外,还包括:
1.民族音乐旅游产品的历史性。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为当今社会积攒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而民族的繁衍不息为少数民族文化留下了宝贵的物质精神财富,使得民族音乐文化旅游有了扎实的基础。其中,丰富的精神文明遗产,借助悠久的华夏文化历史和魅力,使得民族音乐旅游产品更有个性和魅力。
2.民族音乐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民族音乐旅游不同于其他旅游,产品最终是通过声音去传递,给游客以美的享受,而非视觉、触觉等其他感官去感受。其次,这一类型的旅游产品是难以评判的,所谓“众口难调”便是如此,毫无疑问,民族音乐是优秀的历史文化,但并不意味着能契合游客的旅游价值取向,这是需要一定深度的市场调研。
对民族音乐旅游产品属性的探讨和研究,能够帮助我们规避盲目效仿、忽视传统文化、产品开发视角错误等问题的出现。
二、三江侗族民族音乐旅游概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是全国5个侗族自治县中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被誉为“世界楼桥之乡”、“世界木构建筑生态博物馆”、“世界民族歌舞之乡”。
三江县旅游业起步较早,荣获“中国最具民俗特色旅游县”、“全国十佳旅游县”、“全国文化先进县”等称号。三江县旅游资源丰富,包括程阳八寨景区、丹洲景区、三江大侗寨景区等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甜水寨、冠小百家宴、石门冲等3A级旅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包括侗族大歌、侗族花炮节、刺绣、器乐、百家宴、侗族医药、侗戏等。其中风雨桥、鼓楼和侗族大歌被当地人称为“侗族三宝”。
(一)侗族音乐文化环境
用“饭养身,歌养心”来描述侗族人最恰当不过,侗族音乐发展历史悠久,音乐大致分为北部侗族民歌和南部侗族民歌。南部侗族民歌多有乐器伴奏,常见乐器有琵琶、牛腿琴、侗笛、芦笙等。而北部侗族民歌则基本不用乐器伴奏,偶尔配合以木叶吹奏。歌曲形式主要分为六种,包括大歌、小歌、广场歌、叙事歌、酒会歌、拦路歌等,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便是侗族大歌,已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侗族大歌缘起何时,已无从考究,笔者只能在古文献中探其古影。其中,宋代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详细描述了侗人集体做客唱歌的情况,反映侗歌在侗人文化和情感交流的地位和作用。侗族大歌的代表性曲目有《嘎戏》《嘎音也》《嘎高胜》等。侗歌不仅具有音乐艺术价值,而且也具有侗族社会结构、思想史、婚姻史、教育史等方面的历史研究价值,全方位展示侗族发展的历史轨迹。
不同于侗族大歌这一大集合,广西三江侗族的音乐有其自身的特色。三江侗族大歌主要流传于三江县梅林、福禄、洋溪乡沿溶江河一代的侗寨和罗城的侗族村寨。大歌曲式结构独特,每首歌均由“歌头”、“歌身”和“歌尾”三部分组成。大歌的声部通常为二声部。在民间有“雄音”(高声部)、“雌音”(低声部)之称。三江侗族大歌内容丰富,品式多样,旋律优美动听,被誉为世界“最美的天籁之音”。三江侗族大歌,笔者主要从音色、题材以及歌腔三个方面具体细分。根据音色,主要分为男声大歌、女声大歌、童声大歌和男女混声大歌。根据题材,分为鼓楼大歌、声音大歌、童声大歌、叙事大歌、礼俗大歌、戏曲、混声等七种。而歌曲腔更有几百种,代表作品有《嘎高胜》(高山歌)、《能闷高京》(高山井水歌)、《嘎伦练》(蝉歌)、《嘎依哟》(知了歌)等。由于侗族没有文字,这些歌曲的传承,完全依靠“桑嘎”(歌师)口头教唱。①《侗族大歌》:[EB/OL].http://www.zgfy.org/read.asp?cmsid=428.侗歌被运用于三江旅游项目中,成为三江旅游的吸引点之一。
(二)三江侗族音乐旅游发展现状
2011年三江县政府就在其官网中推出“艺术旅游”概念。近日,三江县县长吴永春在三江“千年侗寨·梦萦三江”的旅游推介活动中也表示“打造民族风情和生态休闲养生旅游两大招牌,唱响‘千年侗寨 梦萦三江'旅游品牌”。其中,以侗乐为旅游主题的,便是大型侗族实景风情歌舞剧《坐妹三江》。
《坐妹三江》始创于2011年,由三江侗乡鸟巢公司投资7000万元倾力打造,集结桂、湘、黔三省(区)侗族歌舞艺术家、侗民俗专家,借助现代高科技舞台技术,将鼓楼、风雨桥、吊脚楼、侗寨等熟练运用于舞台布景中,一场剧目包括有侗族大歌、喊姑娘、闹姑娘、坐姑娘、姑娘节、多耶团圆等六个篇章,期间,经历了剧目提升改造。新版剧目由序《侗族大歌》、一更《走寨》、二更《情缘》、三更《坐夜》、四更《破晓之喜》等一序四篇章组成,②宁静:《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旅游开发概况》,[EB/OL].http://news.cnr.cn/special/gb/lz/201406/t20140611_515650200.shtml,2014.全方位展示了侗族日常生活、民风民俗等文化元素,反映侗族文化的源远流长、丰富绚烂。目前,《坐妹三江》已发展成为三江县的民族文化旅游招牌,是三江游客不可错过的精神盛宴。而《坐妹三江》亦成为展示侗民族音乐的最大舞台。而在游览过程中,游客也可以在茶馆等地方欣赏由当地人即兴或精心准备的侗族歌舞。除此之外,侗族音乐也逐渐受到音乐研究者的关注,他们为体验和探究原汁原味的侗乐而来到此地,成为一支逐渐壮大的以音乐为导向的旅游群体。
(三)三江侗族音乐旅游发展桎梏
在侗族音乐旅游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无可避免的发现其发展的不稳定因子,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侗乐自身的传承发展问题,以及侗乐被运用于旅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因子在不同方面影响着侗族旅游的良性发展,也阻碍侗乐的传承保护,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考量:
1.侗乐的发展问题。三江侗乐源自于三江侗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反过来说,随着三江侗族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侗族音乐也相应有着或好或坏的转变,究其本源,笔者归结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经济、文化。在经济方面,首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三江人民的生产生活开始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背离黄土,进入城市进行打拼。据2011年的数据显示,三江县仅有剩余三分之一的劳动力选择在三江发展,而更多年轻劳动力选择前往更大城市谋求发展,部分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毕业之后往往也没有回到家乡发展,三江也由此失去了一批侗乐的天然传承者。其次,物质追求远过于精神追求。经济发展的要求,使得人们愈发注重经济效益,满足经济需求,而忽视了文化需求,其中遭殃最深的便是侗乐。多位老侗乐艺术家表示,侗乐的难堪之处,便是后继无人。再则,侗乐不合理变异。侗乐的取材来自于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侗族人的生活方式开始趋同于汉人的生活,影响了侗乐的原汁原味,甚至在一些旅游活动中,为了迎合游客的需求,随意改变大歌的特征,进而改变侗乐的文化生态环境和内部结构。
在文化交流方面,我们划分为文化内部交流和文化外部交流。对于文化外部交流问题,外来文化给本地文化本身带来了更多元化的可能性,但同时,也可能挤占、压缩,甚至危及“弱势”文化的生存,侗族音乐的生存发展,就面临着来自西方音乐、通俗音乐等音乐的“排挤”。很明显,现代音乐恰迎合于这个时代的“口味”,即便是民族音乐的传承者,也会不自觉的接受外来音乐,而忽视本土音乐的存在和发展,这是传统民族音乐与现代音乐无形的较量,传统民族音乐往往败下阵来。对于内部文化交流问题,笔者划分为横向交流与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是侗乐各传承者之间的交流;而纵向交流,即侗乐传承者的传承行为。由于侗乐纷繁复杂,各传承者多是自成一家,发展方向是自由的。在笔者看来,这种“自由”使得侗乐的传承和发展缺乏相应的逻辑框架和体系,通俗而言,便是缺乏侗族的传承发展之道。
2.侗乐旅游产品问题。侗族音乐自身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侗族旅游产品的发展,如侗乐表演者的侗乐素质、兴趣等方面,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不自觉的表现出的侗乐情趣也会影响着游客的观赏质量;现行侗乐的旅游项目较少,被大家认可且熟知的仅有《坐妹三江》的舞台表演,缺乏广度;侗乐旅游质量缺少把关。对于侗乐旅游项目质量问题,这与侗乐本身发展的特点有关,自由而不羁绊,当然,这也并不意味侗乐的发展没有约束,毕竟传承好的民族音乐是每个民族音乐传承者的历史使命。
三、民族音乐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回归侗族音乐旅游产品,基于侗族音乐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的思考,笔者以为对其今后的开发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量:一是侗族音乐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二是侗族音乐旅游产品创新。
(一)侗族音乐传承、保护、创新
保护是传承的前提保证,创新是传承的发展目标,侗族音乐只有处在良好的传承、保护、创新之上,如此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才能够生生不息,甚至孵化出更厚重的音乐文化遗产。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保护侗族原生态的生产生活环境。侗乐取材自侗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中,这种生产生活亦不同于汉族人民,若生产生活环境不断趋同于汉族人民,那么侗族音乐的灵感源泉无异于被侵蚀了,所创造出的音乐也会失去原本的韵味,而流于世俗。
其次,提高侗族人民的文化自觉。侗族人民是侗乐传承的主要承担着,他们对于侗族音乐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侗乐生存的状况。侗族人民应正确认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优秀与糟粕,合理吸收外来文化的长处,从而更好的继承和发展本民族音乐。
再则,提高侗族音乐的研究水平,让侗族音乐传承有道可循。任何事物的发展是有自身的衍生规律,只有把握住规律,且遵循规律,才能够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展。侗族音乐一直处于“潜在”的有序中发展,但这种“有序”是主要依托于侗族音乐师个性化的教学,随着侗乐后备力量的紧缺、乐师的老龄化,这种“有序”也渐渐走向“失序”,由此,对于侗乐传承之道的诉求也变得较为急切。这也就要求,研究者对于侗乐的研究应更为深刻,教授侗乐的歌师应更为规范化,以期望更多的侗乐传承者出现。
(二)侗族音乐产品创新
现行的侗乐旅游项目,主要是《坐妹三江》大型舞台剧,但依照侗族音乐的悠久历史来看,笔者以为侗族音乐的产品开发大有作为。
首先,创建侗族音乐博物馆、音乐主题公园等多形式的音乐旅游项目。博物馆具有收藏文物、科学研究和社会教育三大功能,是国内外游客十分神往的旅游胜地和雅俗共赏的高级文化娱乐场所。①唐嫚丽:《音乐旅游开发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主题公园是当代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所孕育出的新的、有特色的吸引物,它们都能够更好地展示侗族音乐的历史发展轨迹和艺术特征,其以或静或动的形式将音乐全方位的展示在博物馆内,能够让游客在欣赏音乐的同时,了解侗族音乐文化和历史,进而理解音乐的生成过程,了解侗族人民的发展轨迹。
其次,合理利用广西区内艺术类高校的资源和平台。广西艺术学院作为我国八大艺术类学院之一,拥有较强的艺术研究和实践能力,其中音乐类学生经过系统科学的学习,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和实践水平。对此,我们应将传统民族音乐带进课堂,并鼓励学生将自己的想法合理地带进民族音乐,从而实现民族音乐的创新,也使得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学生在民族音乐传承、保护方面的责任得到更好的实现。
四、结语
综上,目前侗族音乐旅游的发展近况,反映出侗族音乐发展面临的问题,也折射了当下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现状。毋庸置疑,发展民族音乐旅游不仅带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了民族音乐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其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中所肩负起的使命和责任,这都要求我们更要慎重地对待民族音乐旅游产品的开发与保护。
杨迪,女,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肖丹丹,女,侗族,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广西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旅游产品视角的民族音乐旅游探析——以广西三江侗族为例”(项目编号:20151060714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