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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辨派与朱谦之在“诗乐”上的态度

2016-03-18·留

歌海 2016年3期
关键词:古史新声乐歌

·留 生

古史辨派与朱谦之在“诗乐”上的态度

·留生

古史辨派又称“疑古学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出现的以“疑古辨伪”为特征的学术流派,其创始者及主要代表是顾颉刚、胡适和钱玄同。朱谦之作为近代音乐史学家,在音乐文学史、哲学、宗教学、东方学等方面贡献卓著,他与古史辨派在关于《诗经》中“诗乐”的学术态度上具有见解一致的地方。

古史辨派;朱谦之;《诗经》;“诗乐”;态度

古史辨派,又称“疑古学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出现的一个以“疑古辨伪”为特征的学术流派,①一般认为,这个学派是从1923年顾颉刚发表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开始形成的,因为在这篇文章里,顾颉刚第一次揭起“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论断。其创始者及主要代表是顾颉刚、胡适和钱玄同。前者顾氏发明了“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一说,后者钱氏自称为“疑古玄同”,以“新知”亮剑于学术界。不可否认,古史辨派的诞生与胡适提倡“整理国故”的方法与实践有关,也不可小觑胡适的“历史的演进法”与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说”之间的传承关系。放眼看去,这股疑古浪潮并非“空穴来风”,可谓古已有之,如孟子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是为精辟!以后,宋、晚明、清初均有疑古之风存,如宋代的刘知几,晚明的胡应麟,清代的姚际恒、崔述等。若说西方,则近代以来有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尼采的“重新估定一切价值”、杜威的“实验主义”等思想。总之,就民国时期诞生的古史辨派而言,他们在当时的环境里注重吸收西方近代社会学、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的历史和典籍,意图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实现“创造性的转换”,②林毓生语,参看《什幺是“创造性转化”?》一文,载于林毓生著:《热烈与冷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7页。在学术界确实产生了莫可估量的生命力,而笔者关注的仅仅是其中对“诗乐关系”的论述。

朱谦之(1899年—1972年),字情牵,福建省福州市人。因其学术趣味与研究领域广泛,有“百科全书式”学者的美誉。终其一生,在音乐文学史、哲学、宗教学、东方学等方面贡献卓著,均有大量著述传世。③据不完全统计,他一生共留下专著42部,译著2部、论文100余篇。参见黄心川:《朱谦之文集·第一卷》序文。就其音乐学方面的研究,主要有《音乐的文学小史》《凌廷堪燕乐考原跋》《中国音乐文学史》《希腊与中国音乐之交流》等。朱谦之与古史辨派在对《诗经》中“诗乐”的学术态度上,有很多见解一致的地方。

早在1923年,古史辨派掌门人顾颉刚先生就撰文在《小说月报》上向二千年来的诗学传统发难进攻。④指《〈诗经〉的厄运与幸运》,1931年收入北平朴社出版的《古史辨》第三册时,更名为《〈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以下出自这篇论文的字段均引自《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90-251页。他以疑古学者的锋芒批评义理派的诗学把《诗经》的真相“全给弄糊涂了”,⑤《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90-193页。这就“譬如一座高碑,矗立在野里,日子久了,蔓草和葛藤盘满了。在蔓草和葛藤的感觉里,只知道它是一件可以附着蔓延的东西,决不知道是一座碑”。所以他说自己要“做一番斩除的工作,把战国以来对于《诗经》的乱说都肃清”,也希望能够“洗刷出《诗经》的真相”。他在说明自己做这篇文章的动机时说:“最早是感受汉儒《诗》学的刺戟,觉得这种的附会委实要不得,后来看到宋儒清儒的《诗》学,觉得里边也有危险”,再之“给求真的欲望所逼迫”而不得不妙手秀文章了。①《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90页。《从〈诗经〉中整理出歌谣的意见》一文,不难看出古史辨派对诗乐关系的讨论,实际上与对《诗经》中歌谣的整理有关。需要注意的是,顾颉刚等人所说的歌谣,“已经不是先秦两汉所谓‘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而是把歌谣引申为民间的歌唱”,②赵敏俐、吴相洲、刘怀荣等著:《中国古代歌诗研究——从〈诗经〉到元曲的艺术生产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页。也就是民歌。

胡适先生作为古史辨派的“引路人”“参与者”与最终“分道扬镳者”,③杜蒸民:《胡适与古史辨派》,载《安徽史学》1989年第1期。也曾发表过多篇论说《诗经》的文章,惟有一篇1925年的演讲录《谈谈〈诗经〉》略及《诗经》与歌谣的关系,且劈头就将《诗经》作为经书的价值否定掉,只承认“《诗经》是一部古代歌谣的总集”。④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三册,上海书店影印版,民国丛书第四编第66号,第577页。据实而言,胡适在《诗经》与“用乐”的关系问题上,并没有什么创见,至于他所谓的“《诗经》是一部古代歌谣的总集”一说笼统而不科学,因为《诗经》中有少量的作品是没有歌词的器乐曲。但是,他认为“(诗经)可以做社会史的材料,可以做政治史的材料,可以做文化史的材料”,⑤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三册,上海书店影印版,民国丛书第四编第66号,第577页。1925年11月18日始草,12月16日脱稿,原刊于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10、11、12期上,1925年12月16日至30日发表。确属新知卓见。

倒是胡适的学生顾颉刚关于《诗经》的几篇讨论文章,对于诗乐关系的考查最有价值。按其发表的时间顺序,依次为《〈诗经〉的厄运与幸运》《从〈诗经〉中整理出歌谣的意见》和《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

顾之论见,价值何在?先看《〈诗经〉的厄运与幸运》。⑥该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传说中的诗人与诗本事》,指出周代的音乐很普及,上至公卿大夫下至平民百姓均有歌唱的喜好,故而《诗经》就是“入乐的诗的一部总集”,诗与乐是分不开的。

第二部分《周代人的用诗》则着重讨论了周代人对于“诗”的态度及“诗”的运用场合。顾颉刚指出“《国风》中的大部分是采自平民的歌谣,……在大小《雅》里,采的民谣是少数的(如《我行其野》《谷风》等),而为了应用去做的占多数(如《鹿鸣》《文王》等)。《颂》里便没有民谣了”。在顾颉刚看来,春秋时期,《诗经》的流播十分广泛,“当初做诗时虽分阶级,而后来用诗的便无阶级”。同时,《诗经》也是为着种种的应用,如典礼、讽谏、赋诗、言语等而产生的,其中既有民间采集再加工整理而成,也有直接由乐工作出来的。所以,在战国之前,人们“对于这些入乐的诗都是唱在口头,听在耳里”。⑦《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页。

第三部分《孔子对于诗乐的态度》,他认为孔子处在“乐诗”的存亡之交,即当时音乐界出现了三个趋向。⑧《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页。第一是僭越,即超越用乐的等级来享用音乐。第二是新声的流行。“新声是不合于诗,不合于礼”,音乐上十分自由,“没有节制,声调可以伸缩随意,不立一定的规矩的”,在使用上可以专当音乐来听,不必依附着别的应用。对于新声是否即为《论语》中的郑声,顾颉刚也认为“未能解决”,但是他又说“总之,新声与郑声都不是为了歌奏三百篇而作的音乐,是可以断言的”。顾颉刚肯定了新声的艺术价值,并委婉地批评了孔子恶郑声所体现出来的中庸主义的伦理观,他认为“新声的起是音乐界的进步,因为雅乐是不能独立的,只做得歌曲的帮助,而新声就可脱离了歌舞而独立了”。第三是雅乐的败坏。他说“雅乐到了孔子时,决不能维持它的原来的地位了”。

第四部分《战国时的诗乐》,认为战国时存有一种比之郑卫之音更甚的俗乐,即“桑间濮上之音”,文献记载这是比“乱世之音”更甚的“亡国之音”。顾颉刚认为春秋与战国时期,在用乐过程中所使用的乐器也存有较大的差异,战国时期偏于享乐的丝竹乐器的使用更为频繁。乐器的不同,也反映出音乐与文学的关系,即春秋时的用乐是做“歌诗”的辅佐,与现在的歌曲伴奏类似,而战国之“用乐”趋向于脱离“歌诗”,向着纯器乐曲的方向演化。换句话说,西周以来“赋诗”的传统逢战国乱世而“隐微”,重“器乐”而不重“歌乐”之风渐趋盛行。虽不能说《诗经》的本相——乐诗已绝迹,但自战国以来诗与音乐的关系“疏离”确是事实,所以顾颉刚说“《诗》的基本意义和历史是春秋时人所不讲的,到这时因为脱离了实用,渐渐的讲起来了”①《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251页、252-253页、266页、282页。。

第五部分《孟子说诗》,批评孟子解诗“以意逆志”对诗学的害处,无关于诗乐关系,故在此置之不论。

就后三个部分,顾颉刚总结道:

“从西周到春秋中叶,诗与乐是合一的,乐与礼是合一的。春秋末叶,新声起了。新声是独立性的音乐,可以不必附歌词,也脱离了礼节的束缚。因为这种音乐很能悦耳所以在社会上占极大的势力,不久就把雅乐打倒。战国时,音乐上尽管推陈出新;雅乐成为古乐,更加衰微得不成样子。一二儒者极力拥护古乐诗,却只会讲古诗的意义,不会讲古乐的声律。因为古诗离开了实用,大家对它有一点历史的态度。但不幸大家没有历史的知识可以帮着研究,所以结果只造成了许多附会。”②《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251页、252-253页、266页、282页。

从中不难看出,其“诗乐始合后分”的观点承袭了王国维在《汉以后所传周乐考》中的“诗乐分途说”。

再看《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全文涉及两个重要的概念,一者是“徒歌”,一者是“乐歌”。他所谓“徒歌”,就是民间百姓口头传唱的尚未入乐的歌谣,而“乐歌”则是经过了乐工的整理改编,具有重章复沓结构特征的入乐的曲调。顾颉刚关于“徒歌”与“乐歌”的区分标准,与他在家乡搜集歌谣的经验直接相关,他说:“我前数年搜集苏州歌谣,从歌谣中得到一个原则,即是徒歌中章段回环复沓的极少,和乐歌是不同的。徒歌中的回环复沓,只限于练习说话的‘儿歌',依问作答的‘对山歌'。此外,惟有两类也是回环复沓的,一是把乐歌清唱的徒歌,一是模仿乐歌而作的徒歌。”③《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251页、252-253页、266页、282页。

在上述文章里,顾颉刚还从创作动机的角度,讨论了“徒歌”与“乐歌”的形成,认为:“徒歌是民众为了发泄内心的情绪而作的;他并不为听众计,所以没有一定的形式。他如因情绪的不得已而再三咏叹以至有复沓的章句时,也没有极整齐的格调。乐歌是乐工为了职业而编制的,他看乐谱的规律比内心的情绪更重要;他为听者计,所以需要整齐的歌词而奏复沓的乐调。他的复沓并不是他的内心情绪必要他再三咏叹,乃是出于奏乐时的不得已。”④《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251页、252-253页、266页、282页。

在他看来,“《诗经》中一大部分是为奏乐而创作的乐歌,一小部分是由徒歌变成的乐歌。当改变时,乐工为它编制若干复沓之章”。通过“春秋时的徒歌”“《诗经》的本身”“汉代以来的乐府”及“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无名氏的诗篇”这四个方面,顾颉刚进一步推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他说:

“春秋时的徒歌是不分章段的,词句的复沓也是不整齐的;《诗经》不然,所以《诗经》是乐歌。凡是乐歌,因为乐调的复奏,容易把歌词铺张到多方面;《诗经》亦然,所以《诗经》是乐歌。两汉六朝的乐歌很多从徒歌变来的,那时的乐歌集又是分地着录,承接着《国风》,所以《诗经》是乐歌。徒歌是向来不受人注意的,流传下来的无名氏诗歌亦皆为乐歌;春秋时的徒歌不会特使人注意而结集入《诗经》,所以《诗经》是乐歌。”⑤《顾颉刚民俗学论集》,钱小柏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251页、252-253页、266页、282页。

可堪注意的是,顾颉刚在文中以为“赋诗”就是“乐诗”,这与梁启超在《释“四诗”名义》中所认同的“赋诗即是不歌而诵”针锋相对,而朱谦之也承续了顾颉刚的观点,如他在文中写到:

“按赋诗即乐歌,虽班固说过‘不歌而诵谓之赋’(《艺文志·序》),但那是汉人妄生分别的曲解,其实现在学者如顾颉刚先生已经告诉我们:‘歌与诵原是互文’;(如从动词方面看,襄十四年传说:‘公使歌之,遂诵之’;襄二十八年传说:‘使工为之诵’;襄二十九年传说:‘使工为之歌’;可见是同义的。再从名词方面看,《小雅·节南山》说:‘家父作诵’;《四月》说:‘君子作歌’;《大雅·崧高》和《烝民》说:‘吉甫作诵’;《桑柔》说:‘既作尔歌’;可见也是同义的。‘诵’与‘颂’通,颂即周颂鲁颂之颂,也即歌颂之颂。)可见赋诗即是乐歌了。”⑥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9页。

而实际上,以上整段话都是顾颉刚的观点。至于“赋诗”是否就是“乐诗”,既重要,又难解。那么,既然朱谦之承认《诗经》所录都是乐诗,却又将之分列为“歌诗”“赋诗”,其间的差异他并未说明。显然,朱谦之对顾颉刚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写到:

“近吾友顾颉刚先生发表一篇《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他是从春秋时的徒歌上,《诗经》的本身上,汉代以来的乐府和古代流传下来的无名氏的诗篇上,从这各种事实来证明《诗经》是乐歌。虽然,顾先生不是有意作音乐文学运动的人,但他这种根本主张,也可算得比许多文学史家有精义多了。”①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82页、79-80页、65页。

就“新声”与“郑声”的话题,也可以将顾颉刚的文章与朱谦之的文章作一对比,对理解诗乐关系也有帮助。顾颉刚从《国语》中的话,推论出春秋末叶出现的新声的音乐特征,诸如“变简单为复杂,变质直为细致”,②钱小柏编:《顾颉刚民俗学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32页。并对新声的艺术价值给予肯定。但是,究竟《国语·晋语》里的“新声”是否即《论语》里的“郑声”,或“郑声”还是另外一种乐调,顾颉刚也表示“未能解决”。

后来朱谦之关于“郑声”与“郑乐”的分辨大致也就是从这里得到了启发,如朱谦之说“‘郑声'是专当音乐听的,是不合于文学的,反之,‘郑乐'——现在《诗经》里的《郑风》——是诗歌音乐合一的”③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82页、79-80页、65页。。问题是,即如朱谦之所说,则《小雅》中的六篇有目无辞的笙诗又怎么解释呢?所以,笔者认为朱谦之没有注意到“郑声”与“新声”是否有别,而是直接将顾颉刚对“新声”的评价代之以对“郑声”的评价。他甚至将音乐与政治结合起来论述,说“郑声是没有文学的音乐,所以他的声调,只是使人听了神魂颠倒,一点没有什幺好处,并且这种音乐,不但不算‘新声',并且分明是‘亡国之音',分明是音乐上的复辟运动”④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82页、79-80页、65页。。也是因其一贯提倡合乐的“音乐文学”,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论调相反,顾颉刚的分析更为合理,也不排除郑声是一种旖旎萎靡的曲调的可能,所以孔子从礼的出发,对“郑声”深恶痛绝,而“郑声”与“新声”也有可能是不同的。

此外,王国维的一些观点对朱谦之也产生了影响,如朱谦之在文中所说:“我们现在要替诗乐作一个考证,当然免不了要拿这些冠冕堂皇的‘诗礼'来研究一番,研究的材料,最好的是阮元的《天子诸侯大夫士金奏升歌笙歌间歌合乐表说》和王国维的《乐诗考略》了。”⑤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82页、79-80页、65页。朱谦之在《论诗乐》一文中,按照礼乐的等级观念,将“升歌之诗”分为“士大夫用《小雅》、诸侯燕士大夫也用《小雅》、两君相见用《大雅》或用《颂》、天子用《颂》”,⑥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82页、79-80页、65页。并述说“台上升歌”与“台下间歌”之分别,这些都是源于王国维的观点。

再比如《论诗乐》的第二部分《诗乐考》,通过先秦古文献详考诗与乐的关系,在清人阮元《天子诸侯大夫士金奏升歌笙歌间歌合乐表说》所谓“金奏”“升歌”“笙歌”“间歌”“合乐”,⑦揅《经室集》(全两册)(清·阮元撰,邓经元点校),上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8-82页。与王国维《乐诗考略》中所谓的“金奏之诗”“升歌之诗”“笙之诗”“管之诗”“舞之诗”分类的基础上,又做了一番梳理,并从当时的音乐与诗的活动中总结出“歌诗、赋诗、奏诗、笙诗、管诗、籥诗”等六种情况,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分法欠妥当,如歌诗与赋诗的区别在哪里?籥籥也是管乐器,那么管诗与诗的区别又为何,朱谦之并未说明。当然,他比较早的关注到《诗经》中的乐器问题,将之细分为三类共二十九种,其一是主要乐器,如鞉、鼓、椌、楬、埙、篪等,其二是用来伴奏的,如钟、磬、竽、瑟等,其三是用于舞蹈中的干、戚、旄、狄等。其实,王国维的文章也提到过乐器的使用问题,如“凡金奏之乐用钟鼓,天子、诸侯全用之,大夫、士鼓而已。歌用瑟及搏拊,笙与管皆如其名,舞则《大武》用干戚,《大夏》用羽籥”。⑧《观堂集林》(外二种),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

朱谦之在《论诗乐》第六部分“论风雅颂”中,论及《雅》时,主要用到了两个成果,其一就是王国维的《汉以后所传周乐考》,以此得出“可见所谓二十六篇的《雅》,早已零乱不堪”。⑨朱谦之:《音乐的文学小史》,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版,第105-106页。论及《颂》时,朱谦之多处借鉴王国维的说法,但是他并不同意王国维所谓的“以名颂而皆视为舞诗,未免执一之见”,①《观堂集林》(外二种),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因此说“其实颂字的意义,虽也有音乐上的特点,而自以解作舞诗为最妥,王氏的话,未免阿其所好了”。②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57页、56页。

朱谦之结合传统的解经文献,条分缕析、归纳总结,并且钻研了一些新的论题的同时,也注意古史辨派的学术成果。他明确的提出了“《诗经》之音乐的研究法”,即“直接从音乐方面去观察”。③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57页、56页。但问题是《诗经》的音乐已经遗失,如何从音乐方面去观察?因而,笔者认为“《诗经》之音乐的研究”,并不可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角度或方法,它只是一种可以与文本相结合的维度或者参看系数,并进而成为进入《诗经》所处历史情景的一个“媒介”或者一个“面向”。面对《诗经》的文本,更为可行的似乎是从文学、声韵学、考据学的角度来理解当时的音乐文化,尤其是文学与音乐的关系,而追寻《诗经》的音乐形态似乎需要在一个“想象的空间”里完成。朱谦之的才华在于,正是从单部的音乐文学,也是“最好最古的音乐文学”④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57页、56页。——《诗经》开始,逐步构建起“音乐文学史”的宏大结构,进而树立了“音乐文学的进化史观”⑤比如朱谦之所谓的“所以,文学史和音乐史是同时合一并进的,如一个时代的音乐进化了,便文学也跟着进化,另发展一种新文学,而前代的旧文学就不能普遍,只好供好古家所赏玩,便成为贵族文学了”,参看《音乐的文学小史》,第76页或《中国音乐文学史》,第49页。再比如他说“不但如此,文学的起源就是乐器的起源,文学进化的大势,也是跟着乐器的进化而进化的”。这都是朱谦之富于独创性的观念。。

留生,中央音乐学院2013级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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