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艺术类专业在校生“创新创业置换学分”评价机制的实现途径
2016-03-18邵丽平黄瑞芬
邵丽平,姚 蕾,黄瑞芬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唐山 063299)
高职艺术类专业在校生“创新创业置换学分”评价机制的实现途径
邵丽平,姚 蕾,黄瑞芬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唐山 063299)
根据当前高校创新创业发展形势,分析了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创新创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了通过学生创新创业进行置换学分来完成学生考核评价的实现途径,进而提出了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艺术设计类专业;高职;创新创业;置换学分
0 引言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5年后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从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 2020年,利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据此意见,各高校相继开展了针对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课程教育,并努力探索适合自身院校及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探索。
1 大学在校生创新创业是当今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从1999年的大学扩招开始,高等教育已从原来的“精英教育”转而成为“大众教育”,高校扩招后不断增长的大学毕业生日益激增,而就业岗位空缺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毕业生所需岗位要求。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城镇每年需要就业人数维持在2 000万人以上,而社会每年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维持在1 000万个左右,抛开其他学历就业人员外,单从大学毕业生这方面来讲,实际就业岗位缺口仍然不足有就业需求人数的一半。尤其是在经济增速放缓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毕业后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而且,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一部分大学生都将会面临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数据统计,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率虽有小幅提升,但实际数据还仅仅处在5%左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比例仍然很低。
大学生就业难现已发展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在此社会形势下,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就显得尤为迫切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对于地方高职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来说,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对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校自身发展以及专业毕业生未来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说,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已成为当今高校教育的发展趋势,未来,必将成为发展常态[1]。当然,大学生创新创业也是一项十分艰巨并且具有挑战性的社会活动。高职院校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使他们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必须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内容体系,制定各项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与措施。
在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问题上不能全部持有悲观态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意义还是显而易见的。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能够提升学生自身素质。通过创新创业活动过程,很多工作需要学生亲力亲为,改变了学生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得到充分调动,同时改变他们的就业心态,使其养成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并学会自我调节与控制。
二是实现大学生自我价值。大学生通过创新创业,可以培养其创业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在得到一定报酬的同时,也会获得社会的认可,自我价值就会得到很好的体现,自信心也会得到鼓励与激发。
三是创业本身的社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大学生创业不仅能够缓解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同时,成功的创业案例还能成为鼓励其他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的典范,也会相应提供一些就业岗位[2]。
2 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作为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来说,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相对灵活,专业课程与企业实践联系非常紧密,这就为其创新创业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但是,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考核评价依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要修完所需学分,方能获得结课评价。为保证学生既能修完学分,又有时间进行创新创业实践,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所需学分进行转换就显得必要而可行[3]。
2.1 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的必要性
1)创业的时间要求。学生进行的创新创业活动,其实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已不再是院校统一组织的,具有很强形式感的集体活动,而是更多的激发参与活动者个人的意志与潜能的独立实践。在这项活动中,作为人才培养主体的学校,当前看重的应该是这项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积极影响。任何实践活动都是需要时间的一个过程,学生创新创业也是如此,学生要想创业,就需要创业时间,就要从课堂中摆脱出来,从而完成自己的既定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学生通过修完一定学分,达到课程结课评价、学期、或是学制要求,这是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这也是衡量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我们既要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与精力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又要使其符合教学规律发展,满足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就必须采用更为灵活的评价机制,通过学生创新创业过程和成果与专业所需学分进行置换,不但能够实现学生考核评价效果,体现教育教学的公平,同时也能满足学生创新创业愿望与要求[4]。
3)可以鼓励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创业。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不竭的动力与源泉,创业则是当代大学生改变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出口。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置换所需必修学分,将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时间进行此项实践活动,并将其做好,同时也是对实施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一种鼓励。能够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学生又可以成为其他学生的参考的案例或是学习的榜样,鼓舞并带动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来,这也是当前国家对高校教育的要求与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2.2 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对高职教育要求。大学生自主创业近几年得到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成为用于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新方法。尤其是在2015年5月,国家出台文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5]。这为高校大学在校生创新创业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际支持。
2)部分院校已经开展相关研究并着手开展了具体实践。大学在校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意义已经得到社会与高校的认可,为了鼓励更多的在校大学生能创业,创好业,部分院校已经开展学生通过创新创业来折算学分积极探索,有些院校已经出台政策性文件与具体实施步骤、方法、与标准。通过创业折算学分,像是一种引导,更是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变的更优秀的一个途径。
3)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适合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探索实践。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教育教学过程的侧重点,即以理论知识够用,着重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艺术设计类专业课程设置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在教学过程中,大多数艺术设计类专业是分段上课,一门专业课程占用时间4 8周不等,在这段专业课程行课过程中,除了安排必要的文化理论课外,基本不再安排其它专业课,课程相对集中,学生可根据专业课程找到创新创业点,并围绕其开展工作。这就为在校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实践与学分转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3 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的实现途径
学生通过创新创业转换必修学分属于教学环节内容,它是针对创新创业学生的一种考核评价方式,要实现这种考核方式,首先要转变对学生结课考核评价的唯一方式,并需要多部门参与联动完成。
3.1 转变学生考核评价理念,坚定推行创新创业置换学分
艺术设计类专业以往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基本停留在以课堂作业为主,兼顾企业实践指导教师评价。也有以学校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企业指导教师评价三方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但由于企业无暇顾及学校教学发展,真正实施困难重重,这种评价方式大都停留在理论意义层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设计、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设计项目实践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这样通过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的考核评价方式则显得简单而直接。首先是学生创新创业的实际成果显而易见,其次是学校只要制定出相关的要求与标准,相关部门根据标准进行比对、考核并进行相应置换,考核方式即简单有效,又能做到公平公正更重要的是能够鼓励更多的学生投入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来,有利于艺术设计类专业建设与发展。
3.2 院校出台鼓励学生创业与学分置换的相关政策文件
首先,学校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建立有利于创业人才培养的校园文化氛围,建设恰当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面向所有大学生开设创业常识、创业指导、创业心理等各类创业教育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其次,学校根据不同专业教学要求,在兼顾不同专业特征的基础上,出台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置换学分的政策文件。这其中包括: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专业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创新创业学生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学生可以通过创新创业实践与创业成果进行相应的学分置换,专业考核课堂由校内转移到校外,创业学生还可根据创业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3.3 教务处与各院系制定学分置换的相应标准
在学校就可以进行自主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能积累财富,这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但越是这样,就越要求无论是学校、专业教师及辅导员对学生的创业进行科学指导,创业与学习不能简单的互相替代,不能因为创作的激情而耽误了学业,更不能降低毕业门槛。因此,在学校的统一协调下,由教务处牵头,联合各系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并制定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积累进行置换相应学分的相关标准。
在制定标准过程中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创新创业活动置换学分要设置上限,根据创业成功率及创业效果相应赋予学分,举例说:一次成功的创业活动最多折合半年专业课程所修学分,学生多次创业,以效果最好的创业活动统计,不进行重复与累加计算,也就是学生在创业期间最多不能超过相应学期时间段所修课程的学分总和,学生创业不是一走百了,这也是保持创业者学生身份的基本要求;二是创新实践活动与创业实践活动在学分置换上要有区别,创新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校内完成,创业实践活动多在校外完成,创业活动将更多的凝结学生的心血,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潜能;三是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是否与所学专业相关,在制定学分置换标准的时候,要适当倾斜学生创业内容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案例[6]。学生创业内容与所学专业相符,才能真正提高学生专业素养与学习效果,更有利于个人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专业建设,其积极影响显而易见。
4 学分置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积极推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置换学分,是鼓励学生以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创新创业,改变当前就业形势的教学行为,并没有改变学生要以学业为重的本质身份。学生用创新创业进行学分置换,目的是鼓励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得到很好的激发。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这样一些问题:一些学生为了置换学分,不惜采取一些作弊或是不正当的手段。比如,一些试点学校曾经出现过学生为了争取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置换学分,去各类企业或是相关单位,托关系、找门路,盖上相应单位的公章,或者是炮制一份社会实践报告。这样不但不能证明其具备相应的创新创业能力,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学分置换改革的初衷,学生的创新创业效果也得不到保障。创新创业置换学分,变成了给学生“送学分”,由此继续发展更会有学生走上“混学分”的道路。这就要求学校在学生创新创业认定方面严格把关。
我们需要防止一些学生拿“创业置换学分”当借口,堂而皇之地逃课、休学,鼓吹“读书无用”,或者成为实践能力的“巨人”、专业知识的“矮子”。因此,我们要提前考虑到这些可能存在的实际问题,创造条件,打通创业就业和学生学业、社会实践和专业学习的转换瓶颈,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相应制度的完善,理清各主体的责任,指导并规范学生的创业行为,才能让创新创业置换学分真正推行下去。
针对个别学生以创业为幌子,逃课休学,学校应提前预防,制定相应制度措施,完善学生创业活动,具体应对策略:
4.1 建立严格的创业审查制度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就业创业办公室与相关院系联合组建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创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企业实践经历、专业技术过硬的校内专任教师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兼职教师组成。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应秉持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出与学生所学专业关联紧密,有特色,有创意,并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项目予以立项。创业学生则需提供创业任务书,创业电子文稿,进行创业审查与答辩。学校对通过答辩准予立项的学生建立创业电子档案,以便后期跟踪监管,并且通过数据分析学生创业项目效果,对后来创业学生以及专业教学提供参考依据,没有通过立项的学生,鼓励继续进行专业学习与实践[7]。
4.2 运用数据分析加强学生创业过程监管
学校创新创业办公室为创业学生建立创业电子档案,进行对学生创业过程的数据采集,加强学生创业实践的监管。电子档案所记录的各项信息与数据,可以作为创业办公室指导教师后期跟踪监管创业学生的信息来源。学生创业,不是离开学校一走了之,创业学生需要定期到创业办公室进行信息数据的添加、修改和完善,总之要做到学校对学生创业项目有记录,对学生创业过程有跟踪,对学生创业效果有总结,避免放羊式管理。
与此同时,本专业教师可以选择创业效果好的案例带领该专业其他在校生以考察课形式前往参观学习,并根据创业学生档案,形成具体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能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创业信息支持,更重要的是将为本专业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思路。
5 结论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活动是当前面对高职学生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它也必将成为高职教育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高职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首先,就要先解放学生,使学生有时间、有精力并且没有后顾之忧的投入到创新创业工作中,这就要求学校采用具有弹性的学制,灵活地考核与评价机制,使学生能够坚持自己的梦想,勇于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置换学分”评价机制是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成果参照学校制定的具体标准进行必修学分的置换,以保证学生既有时间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又不影响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以及正常的毕业。“创新创业置换学分”将会为更多真正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提供可靠保障,促进他们在自己所学专业领域走的更高更远。
[1]张志艳,徐智策,赵宏伟.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6(4):46-47.
[2]郭永发.实践育人理念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4(2):69-72.
[3]丁振华,祝木伟.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9):37-38.
[4]陶礼军.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7):86-88.
[5]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 http://www.gov.cn/zhengce/ content/2015-05/13/content_9740.htm,2015/05/13.
[6]李兵.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 (2):15-16.
[7]金根中.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J].机械职业教育,2014(6):57-59.
Evaluation Approaches of“Innovative Undertakings Substitute Credits”for Art Major Student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HAO Liping, YAO Lei, HUANG Ruifen
(Tangshan Polytechnic College, Tangshan 063299, China)
Based on the current colleg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and feasible for higher vocational art design majored students to innovate. The evaluation approaches to innovative undertakings for credits are presented, and the paper shows the possibl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rtistic design subject;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novation; undertakings for credits
G710
A
1674-943X(2016)04-0053-04
2016 - 09 - 14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基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研究”(课题批准号:GH152011),主持人:邵丽平。
邵丽平(1975 -),男,河北辛集人,硕士,副教授,主研方向为艺术设计与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