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录
2016-03-18
当代工人(B版) 2016年12期
仲裁庭录
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需要支付其双倍工资吗
个案急呈
申请人赵某系某标准研究院职工,2014年初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单位一直未给赵某。赵某因违纪被单位辞退后,向单位提出要求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被单位拒绝后,赵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诉人
《劳动合同》是签了,但我现在都被辞退了,也没把《合同》给我啊。这《合同》不给我,我也没法要,那我就当没签呗。
被诉人
申诉人刚刚已经说了,我们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我可以把这个拿出来。至于没把《合同》给他一份保存,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不了解。
仲裁庭
仲裁机关对其请求没有支持。《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看出,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