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盈利模式与传统文学盈利模式之比较与思考
2016-03-18李航天
李航天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与传统文学盈利模式之比较与思考
李航天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 合肥,230039)
[摘要]该文首先对网络文学的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形成与传统文学盈利模式的对比,进而分析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的特点与局限性。最后在针对网络文学特点的基础上,就盈利模式的创新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文学;传统文学;盈利模式;创新
自近代以来,随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文化工业的出现和文化流通市场的形成。这种情况使文学的生产和消费像一般的生产与消费一样,必须经由商品流通这个中间环节才能实现,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发生了某种分离。越来越多的文学理论家意识到文学消费作为一般商品消费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特别是在现代科技与文学艺术紧密结合的今天,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繁荣和传播、流通手段的不断革新,文学艺术的消费表现出越来越强大的商品化形式和属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商品定义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由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但商品的价值无法自我表现,必须由另一个商品来表现和衡量,并且只能在同另外一个商品相交换时才能实现。以上这些在网络文学消费中具体表现为作家创作文学作品经过出版社的加工形成可以在市场上售卖的纸质或是电子书籍,然后出售给读者,读者为阅读书籍而付费,作者和出版商从中获得利益,继而由游戏公司或影视公司对文学改编权进行购买,在利用游戏或影视剧获益的同时作家也会从中获得一笔不菲的版权费。
在本文开始论述之前,笔者拟对本文的几个概念进行界定。
首先,什么是网络文学?从广义来说,任何利用网络进行传播的文学都可以称作网络文学,但这种划分并不适用于本文。借鉴学者苏晓芳在《网络小说论》中的划分,本文从狭义上对网络文学进行定义,即指首发于互联网上,如网络文学网站、论坛、博客、微博、阅读软件等互联网场所,利用网络媒介进行传播,并可能受到受众反馈而进行修正的文学作品。[1]就目前网络文学发展现状来说,网络小说占据了网络文学最为重要的地位。
其次,什么是盈利模式?文学盈利模式的主体是什么?盈利模式,顾名思义,就是依靠某项商品创造利润的固有方式。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盈利主体应该是创造这件商品的劳动者,文学作品中凝结着谁的劳动,谁实现了文学作为商品的交换,谁就应该是文学的盈利主体。因此,文学的盈利主体应该是作者本人、出版商以及版权改编者等。基于以上定论,传统文学的盈利主体是作者本人、出版商以及其他获得作品改编权的个人和公司;网络文学的盈利主体则是网络写手本人、文学网站以及其他获得作品改编权的个人和公司。
1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现状
现有网络文学的主要盈利模式不外乎有以下几点:
1.1线上付费阅读
网络小说在线上连载,读者支付一定的费用阅读文本,这是网络小说最初的主要盈利方式。目前,线上付费阅读不外乎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按字数付费,另一种是按时段收费。这两种付费形式同时存在于大部分文学网站中。以下以晋江文学城为例。除免费小说和免费阅读章节以外,晋江文学城VIP章节阅读的付费方式分为:连载进行中中的付费阅读和连载完成后的付费阅读。其中,前者按照读者账号的VIP等级的不同划分收费标准,读者可充值成为VIP会员,会员等级越高,每千字的收费越低。后者分为“单章节全价购买”、“全本半价购买”以及“包月阅读”3种付费阅读形式。收费阅读带来的收入遵照事先签订的合同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文学网站和网络小说作者。这是网络文学作者和文学网站通过网络文学获得的最直接的也是最初的一笔收入。
网络文学作家作为网络文学的生产者生产出网络文学这件商品,上传至网络连载,经由网络这一新兴的媒介推广到文学消费者——读者面前,消费者付费购买商品进行阅读,文学网站和网络文学作者获得利润。至此完成了网络文学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在付费阅读这一环节中,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其实别无二至。
1.2纸质出版
网络小说受众广泛,经典作品超高的点击率和话题热度让传统出版业从中发现了巨大的商机,这使得他们开始不断寻求与各大网络文学网站进行合作,推出类别各异的网络畅销书,最后达成文学网站、网络小说作者和出版社三方共赢的局面。这是网络文学的二次销售。在这一点上,网络文学走上了和传统文学一样的道路。
1.3版权开发
1.3.1影视改编
网络小说的影视化改编是网络小说多元化版权开发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网络小说一旦被影视改编,影视公司将会付给作者一笔不菲的版权费。
我国对网络文学的改编起步较早。如网络小说开山鼻祖——《第一次亲密接触》在2004年就被改编成电影,其后,多部网络人气小说受到改编,如近两年来热门的电视剧《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步步惊心》、《大漠谣》、《何以笙箫默》和电影《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盗墓笔记》、《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如今,许多娱乐界一线明星纷纷加入为网络小说的影视化改编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力,如由万达、华谊、光线联合出品,陈国富监制、乌尔善执导、陈坤、舒淇、黄渤联袂主演的《鬼吹灯之寻龙诀》就是由天下霸唱所著的著名网络小说《鬼吹灯》改编而来的。不可否认,网络小说如此受到电视电影业欢迎与电视电影业自身发展遭遇的创作瓶颈不无关联。对网络小说的改编确实给电视电影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网络小说受到广泛改编的原因主要还是这些经受住市场考验的经典网络文学文本自身拥有的数量庞大的受众群,这是经典网络文学在经过网络连载、纸质出版等多次市场考验之后带来的越来越广泛的市场号召力的表现。
1.3.2游戏改编
在对网络文学的版权开发中,游戏改编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网络游戏是互联网产业中主要的利润创造形式之一,网络小说的游戏改编同样会给作者带来不菲的版权费。由于网络游戏一般以修仙、武侠、玄幻等为主题,这与部分网络小说的主题不谋而合,使改编成为可能。再者,网络小说与网络游戏有着高度相似的年轻受众群体,改编后的易接受程度高。目前,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网络游戏主要有天下霸唱的《鬼吹灯》、萧鼎的《诛仙》、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我吃西红柿的《星辰变》等。
传统文学中也有曾被游戏改编的作品,如金庸的《鹿鼎记》和《神雕侠侣》就曾经被改编为手机游戏。但这样的作品大多是武侠、冒险一类的小说,数量太少,并不是传统文学的主要盈利方式之一。
1.4广告收入
网络文学网站依托于网络文学带来的超高的人气和点击率建立了广阔的受众平台,这无疑吸引着广告商的目光。以晋江文学城为例,打开晋江文学城言情小说站的二级页面,淘宝、天猫、京东、百度糯米的广告层出不穷,而且近年来由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网络技术的不断革新,使得广告页面可以针对用户近期浏览的网站和商品做出调整,使广告的投放更加具有针对性。
以上这些电子广告方式所达到的效果虽然是传统的报刊杂志广告所不能比拟的,但这种盈利方式只是单纯的在技术上做出革新,单就广告收入这种盈利方式而言并未有实质上的突破。
2 传统文学的盈利模式
传统文学作为一种商品,在流通领域创造利益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稿费——初次销售
作家撰写文学作品,首先会在杂志、报纸等刊物上发表,报社或杂志社付给作家稿费,这是文学生产者——作家将文学作品作为商品,在商品交换中获得的第一笔利润。而同时,报社或杂志社出版带有此文学作品的报纸或杂志吸引读者购买以获得利润。
2.2广告收入
报社和杂志社依靠自身文学作品的内容吸引受众,获得一定数量的购买和订阅,在扩大销售量的基础上,吸引广告商投入广告以获取利润,这是报刊在利用文学作品建立读者群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增值业务。
2.3出版
部分文学作品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之后,出版社看中了其中的商机,他们付给作家一定的版税以获得对作品的出版权。作家获得的版税收入是他们作为文学这一商品的生产者对文学作品进行的第二次销售所获得的利益。
2.4影视改编
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下,优秀的文学作品在经受住市场的两轮考验之后,已经有了成熟稳定的受众群,走上影视化改编的道路成为必然。随着改革开放,电影电视剧市场开放准入以来,从最初的四大名著,到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再到去年流行的《红高粱》和目前正在热播的《平凡的世界》,传统文学影视化的现象可谓从未间断。
3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发展的局限性
从以上的对比可以看出,现有网络文学的主要盈利模式几乎是对传统文学盈利模式的重复。网络文学实现盈利的手段与传统文学相比别无二致,在盈利模式的构建上网络文学似乎并未有创新之处。网络付费阅读收费形式的多样化是传统的付费阅读在互联网媒介时代的新表达,作者依靠文字被阅读而获益,读者因为阅读而付费,这一直是文学最初的也是最根本的盈利模式。走上传统的出版这条道路,似乎是所有文学作品在纯文字的销售上的最后的一搏。目前,影视化改编可以说是文学盈利产业链上最巨大的一环,在利益的驱使下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皆不能免俗。游戏化改编给网络文学带来的利益虽然说非常可观,但其在传统文学中也并非无迹可寻。
网络文学如果想打破传统文学已有的盈利模式做出创新首先必须要思考自身所具有的、传统文学所不能比拟的优点。
首先,网络媒介的快速与便捷性。网络文学凭借网络这一新兴媒介,打破了作家、作品与读者之间的空间、时间界限,使一部小说的快速流行成为可能。当一位网络文学作家上传了自己的文学作品,读者几乎可以立即进行付费阅读,及时与作者进行对话。这种优势应启发网站重新思考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创新收费机制和消费形式,在作家与读者互动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盈利模式。其次,网络文学的潜在受众群庞大。如何吸引潜在的受众群,如何在潜在受众群中创造新的消费需求,怎么样拉近与潜在受众群的距离,这些都是文学网站在开发小说阅读新形式,作家在多元化版权开发时需要思考的问题。再次,网络文学受众群年轻化。这批受众的消费观念、版权保护观念有别于老一辈,易接受程度高,有利于培养出增加网络文学收益的消费观念和对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观念。
4 对网络文学盈利模式创新的几点建议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对传统文学盈利模式的重复无可厚非,毕竟借鉴已有的产业链和模式有利于新生的网络文学尽快的建立自己的盈利模式,但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小说盈利模式,使网络小说盈利模式得以可持续地发展。在对网络小说盈利模式的特点和问题分析基础上,以下就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的创新给出几点建议。
4.1针对受众的不同需求力求网络文学的版权开发更加多样化
网络文学版权开发除已有的影视和游戏版权开发,还可以借鉴日本漫画产业链的模式,进行漫画改编和周边产品的开发,同时,二次元向三次元转变也是一个很好的盈利契机,如时下正流行的COSPLAY。在这方面,网络著名小说写手南派三叔的淘宝店就是一次很好的试水。
4.2利用网络这一新兴媒介,更新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现有关系,创造出更多的消费形式
互联网使信息的传播基本实现了即时性,再加上微支付的普及(目前,支付宝、微信、微博、QQ等均具有支付功能),年轻一代受众的消费观念更新使得他们愿意在获得服务的同时支付一定的费用。在这几种前提下,文学网站应该更新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付费收益模式,采用一定的奖励机制,这种奖励机制可以是双向的。例如,读者可以对更新及时的作者进行打赏以起到激励作者写作的作用,同时作者本人也可对长期支持自己的读者进行反向的奖励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订阅。
4.3作者自己、文学网站可以寻求与电子阅读终端开发者的合作,进一步打破作家、读者、作品之间的空间、时间壁垒
电子阅读终端能更好的适应网络文学受众的阅读需求,尤其是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开发,极大地提高了阅读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如韩寒领衔开发的阅读软件“一个”每天向使用者介绍一个故事,使读者和作者能够就作品本身展开交流。
除了电子书终端的开发外,其他的“阅读”形式也应该受到重视,如有声读物的录制等,有声读物解放了受众的眼睛,极大地提高了“阅读”带来的娱乐性和舒适性,这样可以有效的吸引不习惯阅读的潜在受众群。
参考文献:
[1]苏晓芳.网络小说论[M].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
[2]王京山.网络出版运作[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3]欧阳友权. 互联网上的文学风景——我国网络文学现状调查与走势分析[J].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06)。
[4]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
[6]方维.中国文学网站网络小说盈利模式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A comparison of the Profit Models of Network Literature and Traditional Literature
Li Hang-tian
(School of Literatur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039)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fit model of network literature and compares it with the profit model of traditional literature, pointing out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limitations of the profit model in network literature. It also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creation of profit model.
Keywords:network literature; traditional literature; profit model;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83(2016)02-0112-04
收稿日期:2015-12-19
作者简介:李航天(1990—),女,安徽明光人。安徽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