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将与欧盟开展核合作
2016-03-17伍浩松
(伍浩松 译 赵 宏 校)
伊朗将与欧盟开展核合作
【英国《国际核工程》网站2016年4月19日报道】2016年4月16日,伊朗与欧盟签署多份科研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一份涉及伊朗参加欧盟“地平线2020”框架计划。
欧盟委员会和伊朗原子能组织(AEOI)发布了一份关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其中包括双方将定期(一年一次)召开高层对话会议,即核能伙伴框架,以研究共同感兴趣的核领域议题。
双方的合作活动将包括核安全、辐射防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废物和乏燃料管理、核研究与开发以及核能的非电力应用。双方还将组建工作组和专家组,并在必要时召开会议。
声明表示,双方有意根据核安全合作协议在2016年启动“提高伊朗核监管局(INRA)能力”项目的首批活动。该项目的资金由欧盟提供,内容涉及:
· 开展有关核电厂压力测试程序的合作,以便为核电厂运营商和监管机构提供支持;
· 研究在伊朗建设安全中心的可行性;
· 支持伊朗核监管局对伊朗监管框架进行评审,以便吸纳从日本福岛核事故汲取的经验教训,并加强伊朗核监管局的能力和组织机构;
· 向核安全专业人员提供培训和辅导;
· 在外联方面提供帮助并开展合作,尤其是支持伊朗主办核安全方面的国际会议。
双方还准备合作开展下述工作:
· 支持伊朗签署有关核安全和安保、废物和乏燃料管理以及核实物保护的主要国际法律文书和公约并交流相关经验;
· 交流有关放射性事故的预防、准备和响应的经验;
· 欧盟核安全监管机构和欧洲技术支持组织与伊朗交流经验;
· 在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开展合作,包括伊朗派遣研究人员到欧盟研究设施工作;
· 促进伊朗参加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2014—2018年框架研究计划中的裂变和聚变研究,包括与联合研究中心开展双边合作以及研究在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项目中深化合作的可能性;
· 加强双方核工业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联系。
伊朗原子能组织(AEOI)主席阿里·阿克巴尔·萨利希在与欧盟官员会谈后宣布,德黑兰可能与欧盟在伊朗中部的福尔道(Fordow)铀浓缩厂组建合资企业。他还表示,德黑兰与欧盟已决定在伊朗建设一个先进核中心,以便为伊朗及其邻国提供相关服务。
萨利希2015年曾宣布,伊朗正在编制一份拓展核能和平利用专门技能和能力的15年规划。这份规划将每5年审议一次。“我们规划中的一项内容是推进(核技术)商业化道路,并希望能在这一领域取得成功。”他还宣布计划在布什尔建设一座核医院和两座小型海水淡化厂。同样在2015年,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曾宣布,伊朗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欧盟和伊朗2015年7月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一旦生效,伊朗就会进行核技术的商业化。这份全面协议已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开始执行(详见本刊2016年第2期相关报道)。
(伍浩松 译赵宏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