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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足青少年不漏管不脱管 四川省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调查报告

2016-03-16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爱明天 2016年1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关工委矫正



让失足青少年不漏管不脱管四川省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调查报告

建议尽快在省级法、检、公、司机关建立和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离退休干警和“五老”志愿者作用,对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行有效帮扶。

2015年11月17日,宜宾市翠屏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聘请教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矫正教育。 摄影曾长青

2014年,省关工委对全省“五失”(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报告中对失足青少年的界定为: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青少年。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监管和关爱、帮扶。2015 年5月至6月,省关工委邀请省政协社会法制委一道,由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曾清华同志带队,深入成都、德阳、遂宁、宜宾、眉山、资阳等6个市,12个县(市、区)以及16个乡镇政府及司法所、3所监狱、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四川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一)失足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情况

近年来,四川省青少年犯罪无论是作案还是参与人数都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作案手段成人化,严重暴力犯罪、恶性犯罪的情况。从调查中了解到失足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犯中农村孩子多,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0%,结伙作案多,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70%;侵财性犯罪多,抢劫、抢夺、盗窃案件约占70%以上。未成年犯一般刑期较短,且缓刑较多,大多数在社区矫正,执行非监禁刑罚。目前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4663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988人,累计解除矫正75585人,现有37403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2%,低于全国水平。现有在册45岁以下社区服刑人员28697人,占总人数76.7%,尤其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是,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1955人,其中男1813人、占92.7%,女142人、占7.3%;再犯罪14人,再犯罪率0.7%,这种状况不容忽视。

(二)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法、检、公、司等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具体实施主体职能,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五老”志愿者积极参与的情况。各地司法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将失足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区分开,制定了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教育。不少地方积极开展感化挽救活动,普遍采用“1+3+1+1”模式,即由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家庭及亲友、热心人士共同组成教育帮教组织,对全省失足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各地关工委积极配合当地司法部门,建档立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配合司法部门的分类管理,采用集体教育与个人帮扶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帮扶活动。如泸州市江阳区关工委委托警察学院对社区服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抚慰和技能培训,推荐他们就业和自谋就业。德阳市政法系统关工委的“五老”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并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真正使在社区矫正的失足青少年有人帮教、可以谋生、有学可上,预防和减少这些人重新犯罪。如遂宁一名17岁男青年因盗窃判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关工委以“3 帮1”方式,首先解除了他的心理障碍,帮助他学习电焊技术,并拿到资格证,现就业月薪3000多元。

二、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国家取消劳动教养制度后,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加重,国家关于社区矫正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机构亟待加强

目前全省仅31个县级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市、县两级绝大多数机构采取与安置帮教、基层工作等职能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刑罚执行与行政管理、罪犯改造与社会管理等不同性质的工作交叉在一起,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性质和专业化工作要求明显不符,极易出现缺位、越位等行为。

(二)工作力量亟待充实

全省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县级平均仅3.1名;而乡镇司法所专职司法助理员平均仅0.82名,加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工作经费亟待增加

2014年,全省社区矫正经费按当年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计算人均仅几百元,大多数地方没有单独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影响了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力度。

(四)联动机制亟待健全

社区矫正工作虽已基本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但衔接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致使部分地方和当地关工委对社区青少年服刑人员帮扶手段少、面窄、层次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较低;社区青少年服刑人员心理较为脆弱,难以承受社会异样的目光,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这也是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略高的原因之一。

三、推进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党政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

明确党委、政府社区矫正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特别是法、检、公、司要建立衔接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提供好的政策和渠道,同时要充分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尤其是各地关工委、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增强帮扶效果。从德阳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开展工作的经验看,他们在法制宣传、青少年维权、强化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案发前、办案中、服刑矫正期,以及刑满或解矫后都发挥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尽快在省级法、检、公、司机关建立和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离退休干警和“五老”志愿者的作用,对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行有效帮扶。

(二)结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地关工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赌博色情,远离邪教和低俗文化。组织更多的“五老”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文化环境监督工作,重视做好对违法犯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对口帮扶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加快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

加快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提高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务使社区青少年服刑人员不漏管、不脱管,切实做到分类管理,也有利于各地关工委建档立案,进行心理抚慰,帮扶到人,关爱到心。

建议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尽快制定并落实《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确保社区矫正经费足额保障并使用规范,使社区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经费切实得到保障。

(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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