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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2016-03-16

文化学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防范措施管理人员管理工作

宋 洁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 阳泉 045000)



【法律文化】

论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宋 洁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 阳泉 045000)

针对近年来我国高校合同管理中越来越备受重视的合同管理工作,本文首先从高校典型合同管理模式来进行阐述;接着介绍了合同内容在时间、内容、合同中的赔偿金和违约金计算方法、管辖法院和合同条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然后分析了这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法律风险;最后本文提出了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及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我国高校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

高校合同管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近几年来,高校合同管理频繁出现问题,对此如何规避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成为高校管理者的首要问题。[1]在我国,高校合同的管理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高校合同类型不断多样化,如教师聘任合同、建筑合同、后勤管理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学生实习实训合同、科研合同等等,这些合同的规范适用使得高等院校的合法权益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

一、高校关于合同管理的常用模式

目前,国内重视法律事务管理的高校,对于本校法律事务的管理所采用的常用模式为以下两种:或者在校内管理机构下设立专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聘请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来负责该法律事项。这些模式在高校法律事务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所论及的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就是高校法律事务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行,合同在高校的发展中越来越体现出其重要的地位,而该模式对于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往往重视合同合法权益的事后法律救济,却并不能做到全方位细致规范的管理,这些漏洞或缺失可能带来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隐患。所以高校应重视加强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并为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来最大程度地保护高校自身的合同法律权益。

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内都有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规定,但大部分高校的合同管理都是以《合同法》为依据,然而《合同法》针对的是普遍的合同规定及法律效力,所以针对高校这样特殊的管理平台,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也不能强制执行具有高校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2]国内高校合同的管理是往往由高校负责该业务工作的人员来进行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执行及归档,由高校该业务部门的上级机关监督并督促下级完成合同的实施。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面极广,难以保证每位高校的工作人员都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故难免出现合同漏洞,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我国高校各类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当前,针对我国高校合同本身常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合同内容的不严谨,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约定不明确或缺失的必要条款的不同理解就极易引发合同纠纷,给高校带来不必要的合同法律风险。常见的高校合同内容问题如下:

(一)合同时间约定不明确

高校合同业务负责人在与他方签订合同时,由于对合同某些因素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容易出现对细节的重视性不够的情况。例如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所涉及的时间没有进行很好的细化,以“一年后”等笼统的单位进行表述,没有标明具体的起止时间,致使合同的约束力大打折扣,严重时会引起较大的纠纷,对高校的财产、名誉权益等造成损失。

(二)合同文本不严谨

有些高校使用统一笃定的合同文本,没有根据不同的合同性质进行对应的文本分类,所以,经常出现合同文本内容与实际需求有偏差的问题。[3]例如:人事聘用合同的文本内容偏重于对一些福利保障、薪酬规定、工作要求作出规定,而物品租借合同则侧重于物品的租借时长、租金和保护。如果这两类合同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就会使各自的侧重点得不到有效的规定,为合同纠纷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三)合同中的赔偿金和违约金计算不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是一些高校合同管理者虽然知道这一规定,却没有在合同中标明违约金和赔偿款的具体金额。在法律上,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具体标明违约金和赔偿款的具体金额,将会视为该方主动放弃违约金和赔偿款。没有标明和正确计算合同中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合同管理中潜在的风险。在正常的情况下,高校不会有任何损失,一旦对方违约,高校就享受不到合同中规定的赔偿。

(四)未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在某些高校进行合同拟定时,由于和合同关系人关系比较友好或者因为自身对合同法的了解不够,会出现不明确该合同具体的管辖法院的情况。所谓管辖法院就是合同的双方在出现争议和问题时提出诉讼的法院。在未明确管辖法院且又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合同双方都会选择到对自己更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这种情况往往最终就演变成了你死我活、互不相让的状况。

(五)合同条款协商有失公平

俗话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当今高校在合同的条款制定中往往会有所偏向,更多的偏向于优势多的一方,因此出现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修改合同条款的诉求。

(六)仲裁机构名称约定的不明确

某些高校在拟定合同时,出现仲裁机构的名称不具体的情况,这种没有具体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需重新协商拟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如果协商不成,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三、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形成的原因

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合同内容的不严谨只是引发高校合同法律风险的表面现象,其之所以能经常在实践中出现,必然存在高校合同管理工作有所欠缺的本质因素。下面我们对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高校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

当前,许多高校的合同管理者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和认识不多,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这对高校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个潜在的风险,专业知识的匮乏会导致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能及时地被发现,从而可能引发法律控诉和损失,高校合法权益得不到合理的法律保护。

(二)高校未建立起有效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某些高校高层管理者自身对合同管理知识方面的欠缺,使得许多高校没有制定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规定,以至于在出现合同法律纠纷的时候手足无措。具体表现在缺乏对高校涉及合同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的规定以及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以致出现合同管理人员不明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不足等等的情况。此外,在合同内容制定上,很多高校也没有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关的规定,而是遇到什么样的合同就临时再应对,增大了合同纠纷出现的可能性。

(三)高校合同管理执行不力和监管不到位

高校中由于人多复杂,所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管理执行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4]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若责任心不够,不去督促合同中内容的实施,使得合同成为了一个摆设,丧失了原有的约束力。同时,有的高校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发现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采取得过且过的心态,最终导致校方的利益受到损失。例如在高校房屋建设合同中,规定在工程出现瑕疵和问题时,工程队应强拆及时解决,而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和工程队关系不错,所以忽视合同中的这项条款,使得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最后出现问题时,利益受损的将是高校一方。在某些高校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这种由于私人感情而忽视合同条款中强制执行的情况是很多见的,所以高校不光要制订完善的合同文本和合同管理条款,也要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这样才能让制度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四、高校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提高高校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

通过上文中分析的高校合同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高校首先应该从源头做起,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定期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实务专题研讨等等多种形式提高高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有了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够尽可能地规避合同中会出现的法律风险,才能更好地保护高校的合法权益,不至于吃哑巴亏。高校管理人员具备了足够多的法律知识,也能使合同中的内容、时间、合同文本、管辖法院及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等方面的风险降为零,不至于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犯基本的错误。有专业的法律合同管理人员不仅是对合同签订双方权益的维护,也是更好开展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助力器,能让高校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将法律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不至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合同条款,受到大的损失。

(二)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监控制度

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监控制度是对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促进,能让高校管理人员切实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明白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性,能让监督工作真正地落到实处,而不是口头的说说而已,能让各个部门认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避免马虎了事、不负责任等情况的出现。高校尽快建立和完善适用于本校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及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这种强制的管理办法也能让合同出现更少的问题,避免更多的风险发生。此外,监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明晰合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一查便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管理人员很难推卸责任。这样的监督制度才更有利于高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管理。

(三)加大高校合同管理执行和监管力度

在某些高校中出现合同没落实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掺杂了私人感情。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管理人员应加大合同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掺杂任何的私人感情,秉公执法。[5]例如在能源利用合同的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到指定的能源公司进行能源材料的采购,绝不能因为私交关系而向他人采买,并从中收取回扣,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约,另一方可以对高校进行起诉,要求其赔偿。所以高校应对管理人员制定一套严格的惩罚制度,在监督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处罚,让其吃一堑长一智。此外,加大高校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也有利于减少高校的损失,保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高校合同格式文本的广泛推行适用制度

目前我国涉及合同的法律文件都必须以《合同法》为根本,因此高校合同管理的监控制度也不能违背合同的基本法律原则,这样才能使高校实行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真正生效。高校应根据本校所涉及各类合同的具体特点,从合同类型上全面把握,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制定各高校所适用的合同范本,并将该合同文本标准化。并积极推行该合同范本的广泛适用。这样对进一步避免因相关高校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足和合同内容模糊或欠缺而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高校的合法合同权益。

五、我国高校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从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的趋势来看,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结合高校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高校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制约、惩罚来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细节,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来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的效果;同时,各高校可以联合建立一个共同的合同管理学习平台,方便合同管理人员在上面进行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这种经验共享是避免合同管理工作失误的一个好方法;最后我国高校可以借鉴国外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的先进经验,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即各高校聘任首席法务官。该制度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制度。随着高校办学方式的发展变化使得我国高校的法律风险越发复杂多元,通过借鉴总法律顾问制度,将高校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1]刘立霞,孙玉荣.高校合同管理工作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9,(12).

[2]杨奋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3).

[3]赵继彬,石伟.民办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6,(21).

[4]李林.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点及防范措施[J].北方经济,2012,(04).

[5]杨晟.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J].时代金融,2015,(35).

【责任编辑:周 丹】

D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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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6)10-0209-04

2016-10-09

宋洁(1975-),女,山西阳泉人,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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