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及措施
2016-03-16王立红
王 立 红
(中共青州市委党校,山东 青州 262500)
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及措施
王 立 红
(中共青州市委党校,山东 青州 262500)
腐败对党员干部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对党的事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关系到党的存亡问题。扎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反腐,塑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新常态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必须做到:弘扬廉政文化,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完善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制约力;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的制衡力;做到有案必查,保持惩治的威慑力;加强廉洁自律,提升自身的防腐力;推进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反腐倡廉;腐败;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领航中国驶向辉煌的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呈现新的面貌,改革攻坚实现新的突破,民生改善取得新的进展。但在社会发展的同时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腐败对党员干部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对党的事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关系到党的存亡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加大反腐力度,大批官员相继落马,包括像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这样的老虎级腐败分子被查,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感受到了势不可挡的反腐力量。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有了实质性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让人民群众信服的新成效,开创了令人振奋的新局面。尤其是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次突出强调了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也再次体现了我们党反腐的决心,让全国人民看到了信心。
一、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历史经验
我们党成立95年、执政67 年、领导改革开放3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特别是长期执政后对党内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危险性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革命战争时期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还提出“两个务必”,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又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清除和惩处贪污腐败分子,形成了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在此后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首的历届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把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的途径和办法。
(二)关系党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
大量事实说明,不从严治党,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从纵向的历史发展上看“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历史上的李自成起义、太平天国运动之所以很快失去政权,就在于这些农民领袖进城之后迅速蜕化腐败堕落。而国民党的失败、蒋介石政府的垮台,恰恰就在于国民党自身的腐朽。这其中的原因与教训是很值得深刻反思并引以为戒的。从横向的世界现实来看突出的案例就是前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1991年12月25日傍晚,在克里姆林宫上飘扬了70年的镰刀加锤子的苏共旗,飘然落地。拥有88年历史、2000万党员的苏联共产党,在一夜之间导致可同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平起平坐的“超级大国”前苏联突然解体,出现“亡党亡国”的惨剧。一个迅速崛起的世界强国,为什么会突然垮台?应该说问题就出在执政的苏联共产党内部。其中突出的原因就是,苏共的路线方针和领导体制犯了错误,导致出现一个官僚特权阶层,他们脱离广大群众,利用权力图谋私利,导致贪污腐败的盛行,最后导致了前苏联的解体。苏联解体前一年多,《西伯利亚报》曾进行过一次民意调查。当人们被问及“苏共代表谁的利益”时,回答代表苏共党员的占被调查人数的11%,回答代表全体人民的只占7%,而回答代表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竟占到了85%。这说明此时的苏共已经不是代表苏联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党,已经严重官僚化了,最终导致亡党亡国。
(三)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作为执政党,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和力量源头。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否始终不脱离群众,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对党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消极腐败现象给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党和政府形象造成直接损害,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影响。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保证。只有从严治党清除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党才能取信于民,凝聚人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四)是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解决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特别是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激烈变革的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如18世纪的英国、 19 世纪的美国、20 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出现过腐败高发的情况。从总体上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客观上存在一些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给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和条件。我国随着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从严治党的全面推进,腐败问题将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治理和预防。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从现阶段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体现在:腐败活动减少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有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恶化,干部被围猎,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益输送。反腐败斗争还面临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因此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二、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贪污腐败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权力过于集中
权力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平常百姓中很少出现腐败现象,因为他们没有权力。而官员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权力,能办事,当他把这种权力看成是自己的特权时,就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外国有位哲人说过:当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时,人们所担心的不是他已经做了什么,而是担心他将要做什么。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的一句话,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他说过,公共权力有两个自然属性,一个是它的腐蚀性,一个是它的扩张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就可能导致绝对的腐败。
(二)制度流于形式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是用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的。但是在制度建设中有几个问题没解决好让制度流于形式:一是不习惯制度。由于我国几千年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形成人治而非法治的文化传统。作为领导,总是好专制而不好民主,作为群众,很多时候是信访而不信法。二是不相信制度。有的地方、有的单位、有的领导相信人的柔性作用,不相信制度的刚性作用。三是没制定好制度。邓小平讲过,好的制度可以约束坏人,坏的制度无法保证好人做好事,反而使好人变坏。四是不落实制度。几乎每一起责任事故的发生,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都与制度不落实有关,制度不执行、不落实,成为发生腐败的重要原因。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多达10个以上的大型住宅楼,密集分布在距离爆炸点两公里的范围内。而国家明确规定危险品仓库与其他建筑应相隔1000米,在有的城市得到严格执行,而在这里却流于形式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留给人们的是惨烈的画面和深刻的教训。
(三)监督疲软缺乏
只有完善的监督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对腐败的监督类型很多,有法律监督、纪委监督、人大监督、 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等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很多弊端与薄弱点,比如上级的监督太远,难以发现;同级监督太软,不敢碰硬;群众监督太难,不知底细等问题。导致职务越高级别越高,层次越高背景越深,就越难查处越难处理,阻力越大干扰越多。这就影响了反腐败的深入和力度。
(四)社会环境影响
社会环境既包括微观环境,也包括宏观环境。微观环境主要是指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从家庭环境来看很多贪官由于妻不贤、子不肖,最后导致贪腐的发生,直到把官员自身搞垮为止。从工作环境来看,单位窝案的频发就是工作单位风气不正,管理混乱造成的。所以一个单位的领导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单位,只有创造一个廉洁的环境,才能真正为党为人民做点事。而社会交际环境也是贪污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贪官由于交友不慎、交友过滥导致贪腐的发生。比如沈阳市财政局原局长李经芳,判刑之后让他谈体会,他说:“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一句话,就是铁哥们儿把铁哥们儿送进了铁笼子。”而从宏观环境这个社会大环境来看,我国经济发展现在正处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而历史经验证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人均GDP在1000到3000美元之间,社会矛盾就会加剧,收入分配距离拉大,贪污腐败现象就多发。
(五)文化糟粕熏染
中国的封建文化有很多糟粕。比如官本位的思想观念、“礼尚往来”的处世理念等在很多人的思想中都很牢固,久而久之,官本位演变成了“你要升了官啥都有,你要不升官啥也不是”的谬言。一朝权在手,就用权力来为自己、为家族、为亲友谋利益。“礼尚往来”演变成了严重的人身依附、人情依赖。在这种文化的氛围中,如果我们党性不强,政治修养不够,就很可能陷入这种传统文化糟粕之中。
(六)人的贪欲放纵
客观原因只是贪污腐败的条件,起根本直接作用的还是人的主观原因。大凡贪官在主观上都有这样几个共同特点:政治立场动摇、价值观念扭曲、道德防线崩溃、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等。在从政的过程中信念一旦出现偏差,政治阀门就会失控,思想道德就会堕落,生活作风开始腐化,私欲膨胀必然导致贪婪,最后落入欲望的牢笼。
三、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次强调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重要性。基于此,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弘扬廉政文化,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教育是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不想腐”“不愿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因受贿被捕后,在悔过书中沉痛清算自己的人生“七笔账”,对腐败造成的危害进行了反省,可谓字字血声声泪:一算政治账,自毁前程永难忘;二算经济账,倾家荡产悔难当;三算名誉账,身败名裂苦酒尝;四算家庭账,夫离女散梦难圆;五算亲情账,众叛亲离落凄凉;六算自由账,身陷牢笼盼阳光;七算健康账,身心憔悴恨夜长。这给后人很好的警示,值得我们好好加以反思。
(二)完善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制约力
构建起防治腐败的法律法规体系,让人们切实看到法制的权威,使其不敢贪。我国一贯的传统就是对于贪污腐化情节严重的分子,不管是谁,不论其资格有多老、功劳有多大,只要违反党纪国法,一律严肃依法制裁,决不姑息。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新时期的周永康、郭伯雄等的案例,都向我们申明了国家反腐的决心。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制度的系统性,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的制衡力
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领导重视是根本,群众参与是基础。政府实行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改正缺点错误,自觉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制度,对党内的不良倾向和行为提前预防坚决抵制斗争。近年来我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党内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等,强化了党内政府监督。同时应加强政协、人大、新闻媒体、群众等外部力量的监督,形成一个监督网络体系。
(四)做到有案必查,保持惩治的威慑力
十八大以来,我党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就象习近平同志讲的那样,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要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
(五)加强廉洁自律,提升自身的防腐力
廉洁自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赢得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法宝。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廉洁自律,关系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要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家庭,珍惜自己的荣誉。要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以身作则,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教育好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廉洁奉公、一心为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一系列讲话中一再倡导全党、全社会的学习,认为人必须学习一辈子,要善于学习和善于重新学习,通过学习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自身的防腐力。
(六)推进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党和国家对待腐败零容忍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反腐面临的新情况,诸如裸官贪污、家属移民或是潜逃国外的情况。这些选好退路找到避风港、逃避责任的案件屡有发生,有贪不能惩,有贪惩不到,不仅降低了法律的威严,更是让一些干部大胆的贪,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腐败这一歪风邪气。而中纪委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填补了这一反腐领域的“漏洞”,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现实印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反腐“无禁地”、反腐“无特区”、反腐“无安全带”、反腐没有“特权”。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张连军)
10.3969/j.issn.1009-2080.2016.05.010
2016-09-12
王立红(1970-),女,山东青州人,中共山东青州市委党校讲师,教研室副主任,硕士。
D262.6
A
1009-2080(2016)05-00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