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历史“问题教材”的教学与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培养
2016-03-16李学如
李 学 如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中学历史“问题教材”的教学与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培养
李 学 如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235000)
摘要:中学历史教材中的某些内容有不严谨之处。教师可以合理地使用研究性教学方法,对教材中不严谨的内容进行解析,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体验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从而变“废”为宝。
关键词:问题教材;批判性思维;美国《中立法案》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有时会遇到“问题教材”,即教材中存在表述不够准确的内容。这些内容使学生感到困惑,如处理不当会对其产生误导;但若巧妙使用,则能变“废”为宝,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产生积极作用。
一
“批判性思维”是个人综合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个人创新意识的基础。其基本含义是:“仔细检查我们自己的思维和他人的思维,使我们的理解力得以提高,从而更清晰、更全面地认识世界。”它主要由以下的思维(或思维过程)构成:“一、能动性思维;二、独立思考的能力;三、仔细研究情况或问题;四、乐于接受新事物和不同的观点;五、以论据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六、有条理地讨论我们的想法。” 概言之,批判性思维就是我们对既有的观点不盲从,独立的通过相关证据运用相关的方法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1]。
批判性思维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布鲁纳[2]认为,学习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学习任何一个学科,主要是让学生掌握该学科的结构和方法。他甚至认为只要做到这一点,小学生也可以和物理学家一样学习物理学,而批判性思维则是其基础。 但是在传统的历史教学中束缚学生批判性思维发展的现象比比皆是,主要表现为:教材限于篇幅,提供的观点多而相关的论据少;教师在传授知识时,强调现成的结论而轻于结论形成的论据和论证过程;学生学习时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缺乏自主探究与深层次的理解。正是意识到这一问题,新的课改着重要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笔者以为利用“问题教材”进行教学给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二
高中人教版历史教材选修三《20世纪战争与和平》中有关西班牙内战与美国《中立法案》的内容存有不严谨之处,本文以此为例,就中学历史“问题教材”的使用与教学进行初步探讨。
笔者认为上述所举教材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表述中的常识性错误。(1)所举《中立法案》通过的时间有误。教材第55页对《中立法案》通过的时间表述为:“1934-1937年美国连续通过三个中立法案”。二战前美国先后通过了三部《中立法案》,第一部《中立法案》是针对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即埃塞俄比亚)制订的。1935年8月31日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通过,随即由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法案有效期六个月,至1936年3月1日失效。第二,第三部《中立法案》分别于1936年2月18日和1937年5月1日由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其中第三部为永久中立法。因此,课本中这句话应改为“从1935年至1937年,美国连续出台三个《中立法案》”。 (2)关于《中立法案》的实施及对西班牙内战的影响教材表述有误。教材第55页指出法案“规定美国在世界其他地区发生的战争中保持‘中立’,不得向交战双方输送军火和战略物资”;但在第56页又指出“美国军火商和石油公司利用‘中立法’中允许交战国在现款自运的前提下购买武器和物资的条款向西班牙叛军提供燃油”[3]前后内容矛盾。西班牙内战爆发后,为使美国不卷入其中,1937年1月6日,罗斯福总统致函国会,主张《中立法案》也适用于内战国家。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禁止美国法人向西班牙内战双方出售武器,弹药或交战工具[4]693。1937年5月1日由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的永久中立法规定了“现购自运”的条款。法案一方面禁止美国船只运送军火或战备物资以及其他物资至其指定的战争地区或使战争国可获取该物质的中立国港口,但另一方面又规定一般物资的购买者只要向美国海关填报誓词,宣称即将运出的物资及运送船只与美国公民无干则不在上述禁止之列[4]696。该法案并未将石油列入禁运清单,因而美国法人向西班牙叛军提供燃油并不违法(但不能提供运输服务),但是向叛军提供武器和军备却属于违法。允许在现款自运的前提下购买武器的《中立法案》为1939年11月3日通过的,即第四部,但此时西班牙内战已经结束。教材把两部法案内容混淆了。
第二,具体内容表述不够清晰,即没有交代哪部法案适用于西班牙内战。从上文可知与西班牙内战有直接关系的应该是美国国会的相关决议和第三部法案(第二部没有涉及发生内战的国家)。
第三,观点存在争议。关于《中立法案》产生的影响,教材认为该法案是绥靖主义的产物,纵容了法西斯势力。笔者认为这样的界定不够准确。西班牙叛军的确从美国获得了武器,但却是德意政府替其购买的。这是美国政府选择性执法的结果,美国政府明知德国和意大利卷入西班牙内战,但却以它们并未对西班牙宣战为借口,拒绝对其实施法案中的禁运条款,违背了法案的立法精神。究其缘由,既是为了照顾国内资本家发战争财,又可使美国免于卷入战争。同样的情况在中日战争中也发生过。因此,造成这种纵容法西斯侵略局面的原因是美国政府执法过程中的不公,而不是法案本身的问题。若美国政府严格按照法案的中立精神执法,结果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三
对上述内容的教学,笔者以为应采用查阅资料讨论等开放式教学方法进行,以增强学生的批判性意识,得出正确结论。下面按教学的顺序逐一说明。
首先,要让学生仔细地阅读教材,发现问题,对教材产生怀疑,从而打破他们对教材的迷信。古人云:“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但是传统的教学机制使学生养成了以教材为准的习惯,束缚了他们批判意识的发展。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阅读有问题的内容,会让他们意识到“神圣”的教材也会有问题,因而对其他内容也进行反思,看是否存在问题。具体做法是在上课前让学生做预习,教师声明教材中有问题但需要学生自己找出来,以此作为预习作业。为避免学生因知识的欠缺而两眼一抹黑,教师可推荐一些参考书让其阅读,例如王绳祖等编著的《国际关系史》和达莱克著的《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1932-1945》(上)等相关内容。
根据笔者的经验,细心的学生会首先发现上面所举第一个问题中第二点(即教材对《中立法案》的实施及对西班牙内战的影响前后矛盾的表述,笔者发现教材有问题也是从此开始)。教师可以趁机鼓励他们进一步反思看能否找到其它问题。
其次,在发现问题后,针对教材中不同类型的错误,教师通过不同的教学方法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训练学生阅读史料并得出结论的能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针对《中立法案》通过的时间问题,学生通过阅读相关资料会发现,教师直接指出并纠正即可。适用于西班牙内战的《中立法案》为第三部也可以由教师直接点明。
对于教材中对第三部法案中允许发生战争的国家“现款自运”军事物资叙述是否错误的问题,教师可以截取王绳祖等编著的《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中的相关内容让学生阅读,并让学生回答以下问题:“美国是否对发生战争的地区实行一切物品禁运,若不是,请指出哪些物品可以出口,条件是什么?”回答时一定要指出法案的相关条文。这样学生就会体验到历史结论出自于史料,而这正是历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如有条件,最好找到《中立法案》的原文,但是限于条件,笔者只能使用我国学者翻译过来的文本。教学中应向学生说明老师使用的是二手资料,如能找到原文则得出的结论更为可靠。
对法案影响的不同看法则让学生自由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且让持不同观点的学生辩论。教师提供不同观点的材料以及支撑观点的论据,并做总结。在此过程中,学生将会学习倾听不同的观点并分析其依据及论证过程,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在相互交流的基础上,让持不同观点的学生充分辩论。应当注意的是让学生明白人文学科不同于自然科学,只要观点自圆其说即可,不要强求观点统一。此过程涉及到史学研究的另一方面,即对史料的阐释,对相同史料不同的诠释将会使结论迥异。
总之,有问题的历史教材也是一种资源,它给学生提供了批判的文本。合理的使用,不仅可以教给学生更多知识,还会让他们从学习中发展批判意识,初步体验到史学的结构和研究的过程。“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相对于前者来说,后者则更为重要和宝贵。
参考文献:
[1] 约翰.查菲.批判性思维[M].姜丽蓉,等,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60.
[2] 布鲁纳.教育过程[M].邵瑞珍,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2:34.
[3]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55-56.
[4] 王绳祖,何春超,吴世民.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刘小林)
doi:10.3969/j.issn.1009-2080.2016.04.006
收稿日期:2016-06-0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历史学(师范类)高校人才培养与中学教育对接研究”(JG1326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学如(1972-),男,安徽寿县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博士。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9-2080(2016)04-0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