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工会“三项机制”不让集体协商走形式
2016-03-16
工会博览 2016年10期
湖北:荆州工会“三项机制”不让集体协商走形式
湖北省荆州市总工会通过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入“持续、健康、长效、发展”的运行轨道,收获了企业和职工双受益的效果。
通过建立协商预报机制,力求使职工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要求企业工会在协商前向上级工会报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预报表》、“双要约”文书和回复函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企业集体协商时间,以便跟踪督办;通过建立履行监督机制,保证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主要鼓励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力求将集体合同的内容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履约评估机制,力争职工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满意度达到70%。市县总工会联合同级人社部门和企业联合会,召开劳动关系双方代表参加的集体合同评估会议,通过查看资料记录、座谈访问等形式对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据《湖北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