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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对中国保险服务贸易影响效应分析

2016-03-16丁思颖

环球市场 2016年22期
关键词:保险市场保险业服务业

丁思颖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FDI对中国保险服务贸易影响效应分析

丁思颖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保险服务业作为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三大支柱之一,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务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增长,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保费收入仅有 4.6 亿元,2015 年则已经达到了1.55万亿元。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3.6%,其中外资保险企业全年保费收入542.5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为3.5%。而且,从保险公司的资产变化及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不断扩大,基本可以看到我国保险业近几年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公民日益具有了保险意识。

保险业FDI对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的正面效应

1、增强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2004 年我国保险市场开放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由于我国保险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还处于学习和模仿的阶段,创新能力仍比较低而且国际业务开展能力较低。国内保险企业保险产品以低端产品为主,产品结构单一且各家保险企业产品大同小异,没有个性和创新的产品和服务,缺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外资保险企业一般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先进的保险产品创新技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及国际服务与营销网络平台优势,在保险市场上竞争力很强。而且由于外资保险企业进驻我国保险市场的原因主要是市场导向型的,外资保险机构与国内保险企业便激烈争夺市场份额,通过市场份额的激烈争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保险服务贸易行业开拓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2.推进我国保险服务贸易方式变革

保险业FDI通过其自身的技术外溢效应路径给国内保险服务业带来了世界前沿的保险产品研发技术、成熟的企业经营与管理经验,特别是国外保险企业先进的保险服务方式和高效的营销模式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变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外资保险经营机构的进驻,国内的保险公司迫于生存的压力,通过提高我国民族保险企业的创新能力,推动我国保险服务贸易方式的变革创新。例如:通过引进国外个人营销代理的销售模式就给中国寿险业的销售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整个保险业实现了产业升级与发展壮大。而且保险业FDI的流入还拉动了我国保险业由粗放式规模管理到集中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转变;由单纯注重规模保费收入向重视经营效益,向价值考核的转变;由过去只注重资本投入到重视信息化系统技术转变;由产品观念向市场观念的转变等等。

3.加速我国保险服务国际化进程

我国保险市场开放后,保险业FDI的流入首先对我国的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优化,过去我国国内保险市场长期被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洋保险及平安保险垄断的局面,随着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上任后做出要做大做强国内保险就从增加保险服务经营主体的政策后,不仅国内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外资、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也渐渐多了起来,国内保险市场格局形成了多元化的体系,促进我国保险企业着眼世界,走向国际化进程。此外,由于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直接提高了国内保险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促进了产品创新及人才的流动,推进各保险企业的交流合作及内外资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摩擦与融合,间接提高了国内保险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保险业FDI对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的负面效应

1.扩大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逆差

虽然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额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从2000年至2012年间,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1 亿美元增加到 33.3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 33%,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由 2000 年的0.4%增长到 2012 年的 1.7%;我国保险服务贸易进口额从 24.7 亿美元增加到了 206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 19%,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由 2000 年的 6.9%增长到了 2012 年的 7.4%。但同时保险业FDI 的流入因较大地促进了我国保险服务的进口,对我国保险服务的出口未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致使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逆差也在逐年扩大,保险服务出口增长的力度与速度不足。

2.恶化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出口集中度

随着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日渐发展,我国保险服务贸易进出口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保险服务的出口虽然主要集中于为来华旅游或留学的境外人员提供保险服务为主,但随着我国保险服务产品及服务质量的日趋完善,伴随货物出口的保险服务出口贸易方式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由国内出口商在出口前向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取代过去普遍的由国外进口商直接向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我国保险服务进口主要为跨境支付模式为主,包括伴随货物贸易发生的海运险(财产险)、境内保险公司由于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及其他经营考虑分保到境外的再保险、由境外保险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对国内大型项目的保险评估服务等。

在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我国所享有的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政策,贯彻“走出去”战略,在大量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加大海外市场拓展的力度和速度,积极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一方面我国保险机构要积极开拓保险服务贸易的新业务、新领域,以此提高我国保险服务的综合竞争力,使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出口模式由境外消费转向以商业存在模式为主;另一方面我国保险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收购国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以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等形式,拓展我国保险业的海外市场,为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孙娟娟,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孔翔亮,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现状;

[3]周爱农,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

[4]周文彬,全球服务业FDI的发展趋势及中国的对策;

[5]赵楠,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现状与对策;

[6]郑长娟,我国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的特征和趋势分析;

[7]王银成,中国保险市场研究;

[8]车雨芳,服务业FDI和对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

丁思颖 女 出生于1984年11月,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区域经济学。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贸易;职称:讲师, 工作单位: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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