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休闲思想研究专题主持人语
2016-03-16庞学铨
马克思休闲思想研究专题主持人语
庞学铨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310058)
《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自2012年第6期开设“休闲文化研究”专栏后,连续发表了一系列相关文章。本期“休闲文化研究”专栏,又集中发表3篇探讨马克思休闲思想及国内近年这方面研究的综述文章。这样的坚持和努力,推进了国内休闲研究,也提升了学报在休闲研究领域的影响力,值得高兴和赞赏。
这里我不准备对上述文章作具体的点评和推介,而想说几句与如何更好推进休闲研究相关的话,或许隐约也与本专栏的文章有点儿关联。
20多年来,国内对休闲研究感兴趣的人不断增多,发表的论著逐年递增,休闲研究出现了令人兴奋的态势和值得期待的前景。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绝大多数的休闲研究主要着眼于各个领域的休闲活动,更关注休闲的应用性和实用价值,当然也有一些学理性的研究成果。但总的看来,对于理论研究深入和休闲学科建设的期待而言,还有许多基础性的理论问题需要正视和探讨,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问题。
一是“休闲”究竟是什么?要获得休闲的定义,应遵循以下原则:1)超越工作与休闲的绝对二分法;2)连接个人活动与社会活动;3)融合身体感受与心灵体验;4)超越自由与制约的对立;5)超越目的和无目的的区分;6)避免难以把捉的悬浮于现实之上的抽象。能够符合上述原则的一个概念是“生活”:工作和休闲都是生活的一种内容或形式;生活既可以是个人性的,也可以是社会性的;生活是一个过程,身体放松的感受与心灵愉悦的体验可以异时性或共时性获得;自由与制约共存于生活中;生活中的内容与过程可以是有目的的,也可以是无目的的;与生活相关联、属于生活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既可以是具体的、可把捉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体验性、审美性的境界,并由之成为生命的一种形式,表现为“成为人”的过程。因此,将休闲与生活密切联系,放置于生活之中,应该是界定休闲概念的一个可能正确的方向。我认为休闲是个体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以自己喜爱的方式进行所选择的活动,并获得身心放松与自由体验的生活。这样的休闲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的生活。当人的生活处于休闲状态,休闲便是一种生活状态;当人喜爱进行某种方式的休闲并成为自己的生活习惯,休闲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马克思休闲思想的探讨,若同样从上述对休闲的理解出发,也许又会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形态。
二是休闲学的学科根基在哪儿?先说一下我对几个目前理解和使用模糊混乱的概念的看法:休闲学( Leisure Studies),是关于休闲理论自身体系的研究;休闲科学(Leisure Science), 则是指建立从休闲学理论出发,对相关实践领域休闲现象的研究所形成的休闲理论集群,如,“休闲经济学”、“休闲社会学”、“休闲心理学”等等,亦可称为休闲学的学科群。两者可以统称为休闲学科,对休闲学科和其他休闲问题的研究,都可以叫休闲研究(Leisure Research)。休闲学是一门具有完全交叉性特征的独立学科。但我们仍然可以追问它的学科归属、学科根基问题,正如: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都是独立学科,但又都同属于哲学学科;哲学、历史学、语言文学、艺术学都是独立学科,也都同属于人文学科。这也是休闲学的学科地位问题。
休闲学研究人的休闲生活,而人的休闲生活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人与环境、与自然的协调关系,因而,休闲学是专门领域的哲学中最具交叉性的学科。若认同前述关于休闲概念的界定,则可以确定休闲学是关于休闲生活的哲学,是一种生活哲学。把休闲学奠基于生活哲学,也便可以将休闲学与社会学、心理学、旅游学等清晰地区别开来,从而形成自身的话语体系、理论建构和学科特色,真正推进休闲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休闲学的学科建设。
(责任编辑陈咏梅)
[作者简介]庞学铨,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外国哲学和休闲学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现代西方人文主义哲学、当代德国政治哲学、新现象学、休闲学。
[收稿日期]2016-02-29
DOI编码:10.3969/j.ISSN.2095-4662.2016.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