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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养成

2016-03-16陈海燕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河北廊坊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9期
关键词:京津冀公民意识

□文/陈海燕(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河北·廊坊)

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养成

□文/陈海燕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河北·廊坊)

[提要]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治理环境污染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环保问题上,这些地区的公民意识总体来讲比较欠缺,需要针对不同群体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

京津冀;环境治理;公民意识;养成

原标题: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养成途径分析

收录日期:2016年8月12日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治理环境污染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公民意识

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公民意识的定义,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较为认同的观点是,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对于自己在国家中所处地位的自我认知,即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义务,把自己作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主体,是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义务感融为一体的一种自我认识,主要体现在公民个人和国家、和社会、和他人以及和自然关系中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公民意识的内容非常丰富,就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

二、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公民意识现状

根据调查显示:中国各大城市出现雾霾天气的天数占到了全年总天数的20%~55%之间,雾霾在京津冀出现的天数在100天以上,甚至了出现PM2.5(浓度)严重爆表的现象。雾霾产生的原因表面上看是不利气候条件这一外部因素的影响,但深层次原因则是中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所积累环境问题的显现,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耗过大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强化,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污染排放量的大幅增加,建筑工地遍地开花,污染控制力度不够,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等多种原因共同造成了雾霾的不断发生,京津冀地区的污染源基本全部包含了以上因素。减少排放人人有责,这个责任首先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公民意识总体来讲比较欠缺,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主体意识模糊。公民意识不到自己的公民身份,意识不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意识不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公民,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环境保护的主体。作为公民应该正确认识人和环境的关系,人不能仅仅从大自然中去索取,更应该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和我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作为主体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坐享其成,而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改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权利义务意识淡薄。公民缺乏对自身的权利的认知和理解,也不懂得采取何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即使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也不知道用何种方式保护自己,同时对于自己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保护环境的义务模糊不清,意识不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更多的强调自己的权利,以及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而忽略了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障,履行义务是权利实现的前提。

(三)责任意识缺失。公民不知如何享有和运用权利,就不会形成履行义务的主动和自觉,结果就会给社会造成了一种较强的不负责任感和不信任感。很多人在政治与社会参与中表现出一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旁观,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和“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狭隘。这种根深蒂固的麻木的“看客心理”极大地影响了京津冀地区环保事业的协作治理,也制约了公民意识长成。

(四)法律意识不强。无论是环境的破坏者还是环境的受害者,头脑中的法律意识都相对淡漠,很多人并不认为他们的行为原来也是犯罪,为了眼前利益不惜破坏环境,触犯法律。普通大众受到了伤害也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遭遇不公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进行“权力寻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环境破坏者的嚣张气焰。

课程最终的学业评估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生在线学习的情况、见面课的表现、各个阶段性测试以及期末考试的成绩予以综合评定。此外,由于课程助教也会通过论坛上学生之间的互动了解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因此,课程的最终学业评估还会将机器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从而实现更为合理的多元化评价。最终通过课程考核的学生会获得课程修读证书和相应的学分认证,以此激励学生的选课、学习热情。

三、针对不同群体的公民意识培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从京津冀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一般来说,公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生态知识和生态道德水平也越高,生态意识也比较好;而受教育程度低,采用原始低下的生产方式的公民,生态意识稍差,面对各种不同情况,我们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一)加大对普通公民的环保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大气候。针对有一定受教育程度的城市成年公民,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作支持宣传普及低碳环保知识,并注意在城市中挖掘树立典型的环保榜样人物,使低碳环保成为一种风尚,一种潮流,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对于市民而言,环境问题是渗透在日常生活中,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结合生活实际情况和生活细节,将环保的理念渗透到他们的生活中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比如,针对随地乱扔垃圾或是垃圾不分类的问题,不用的家用电器长期处于待机状态,夏季空调温度调得过低问题,城市交通拥堵,尾气过量排放问题等,可以利用各种新媒体提倡低碳出行、绿色消费,为治理雾霾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尽量乘坐公交工具或步行上下班,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多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夏天少开空调节约电能。

(二)加强对准公民的教育,把环保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公民,但是公民意识要从小培养,不能缺位,临时抱佛脚为时已晚。这就需要各级学校,以及家庭、社会通力合作,把公民意识的培养从小抓起。

在日常的教学中,随时可以进行对中小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这种培养主要是体现在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和生活习惯培养方面,对于小学生的一些不环保行为,教师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较小,理解问题能力有限,不要单纯进行斥责,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学生纠正自己的行为,让他们从小就懂得保护环境。对于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培养教育,一定要针对他们的年龄特点,注意方式方法,寓教于乐,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学生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但并没有真正走入社会,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既是大学生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尤其是环保意识的培养可以多采取社会实践的形式,带领大学生深入工厂、矿区、企业、社区,使他们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只有到实际生活中去看、去听、去感受,才能够加深认识,坚定信念,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也为他们将来走入社会和更长远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着重对环保意识薄弱的群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他们增强环保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环境受到破坏的同时,广袤农村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了日益严重的破坏。农药化肥残留超标,农作物秸秆任意焚烧,禽畜粪便的随意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小厂矿的随意排污等都给农村的水源、土壤、空气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进而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很多地方出现了“癌症村”这种极端严重的后果,所以加强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的培养尤为迫切,尤为重要。发展农村经济,精准扶贫,改变农民的落后生产生活方式是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关键。要在农村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奖励、补贴等形式弥补因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收益差,同时也可将部分生产项目交由专业机构在环保部门监管下统一进行。

(四)对企业经营者这个主要的排污群体,要奖惩并用,双管齐下养成环保习惯。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他们的经营者很多都是禁不住利益的诱惑,知法犯法,不断地排污,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破坏。对于一些企业而言,高成本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其盈利的初衷相悖,因此不愿投入污水处理等设备资金,而当地政府也不希望企业效益下降所导致的税收降低、地方经济发展减速等后果出现,从而助长了企业的恶行。所以对于他们,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教育与惩戒并举,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迫使他们养成环保习惯。

四、公民意识的养成途径

(一)汲取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虽然公民意识这个词很现代,但它的内容可以找到很多和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之处,作为思想一脉相承的延续,我们应该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寻找更多易于中国人理解和接受的表述。比如,我国传统文化中“道法自然”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就和我们现在的环保理念高度契合,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对于培养公民意识中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有裨益,应该发扬光大。同时,我们应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优秀的西方文化和思想观念,使公民养成独立思考和理性思考的习惯,成为真正的有素质的现代公民。

(三)充分发挥道德的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环保的良好氛围。道德具有评价、调节、教育、引导的功能,它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调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当今社会已经冲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舆论的影响也不再仅限于自己生活的小圈子,大众传媒正成为引导和形成社会舆论的主要力量,更是有效提升我国公民意识的重要媒介。大众传媒具有覆盖面较广、传播速度较快、传播影响力较强等特点,网络的灵活性、开放性能够满足公民生活中环保知识的多样化需求,因此应充分利用媒体的强大力量,为公民有效地提供丰富的与生态环保相关的信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交流平台,树立先进典型,抨击违法行为。

(四)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以法治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首先,建立健全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做好宣传,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让公民知法懂法;其次,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对于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绝不姑息迁就,发现问题要坚决惩处,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企业经营者为环境污染付出应有的代价,使他们做到不敢排污,不想排污。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偷排问题,增强对环保无污染企业的支持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争取使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1]姚春梅.公民意识的基本内容及培养途径[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9.

[2]檀传宝.何为“公民意识”?——中国“公民意识”概念的官方定义及其特征分析[J].全球教育展望,2015.5.

[3]宋怡欣.我国雾霾治理的市场化发展研究——基于碳金融制度的国际法考量[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4.5.

X-4

A

本文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项目:“京津冀重污染区域环境联动治理制度研究”研究成果之一(HB16FX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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