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礼仪中的性别
——以《礼记》为解读文本
2016-03-16杜少茹王小健
杜少茹,王小健
(大连大学 人文学部,辽宁 大连 116622)
生命礼仪中的性别
——以《礼记》为解读文本
杜少茹,王小健
(大连大学 人文学部,辽宁 大连 116622)
生命礼仪,是指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中仅与个人相关的礼仪。文章通过对《礼记》所记载的两性关于诞生礼、成年礼、婚姻、丧葬四大人生礼仪的差异对比,分析先秦社会文化中所蕴含的社会性别观念以及儒家对两性关系的解读。出生礼、成年礼更重视的是男性在家庭外的作用,婚礼重视的是女性在家庭内的角色和作用,而丧葬之礼中的性别安排,以近乎男女比较的方式直观展现了男外女内性别观念和性别想象。
《礼记》;性别;诞生礼;冠笄之礼;婚礼;丧葬礼
生命礼仪,即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中仅与个人相关的礼仪。古人十分重视生命礼仪,因为它是一个人在社会上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存在的一种象征,也是社会文化对于个人的塑造和规范。本文通过对《礼记》所记载的两性关于诞生礼、成年礼、婚姻、丧葬四大人生礼仪的差异对比,分析先秦社会文化中所蕴含的社会性别观念以及儒家对两性关系的解读。
一、诞生礼——社会性别的开始
诞生礼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祭祀高禖和射礼仪式,以求子为起点,确切地说是祈求生男孩。《礼记·月令》:“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1](P425)所谓高禖,就是管理结婚生子的神。仲春之月,天子率领怀孕的妃嫔前往郊外,以大牢之礼祭祀生育之神,并给这些妃嫔带上弓袋,授予弓箭。其目的是祈求所生的孩子是男孩。郑注引《王居明堂礼》曰:“带以弓韣,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1](P425)这场高禖祭祀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祈求妃嫔能够生下男孩。虽然这个仪式是针对天子而言,却代表了当时社会文化对于男孩的期待。
在接下来的接子庆祝环节中,为男孩举行射礼是一个重要内容。《礼记·内则》:“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1](P761)孩子生下来,如果是男孩,就在门的左边挂上弓箭,如果是女孩,就在门的右边挂上佩巾。弧是弓箭,是男子从武的象征;帨是用来擦拭去污渍灰尘的佩巾,是女子示人的象征。弧、帨作为一个性别符号,代表了社会文化对男女性别角色的定位。接子仪式一般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举行,“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1](P761)到了第三天才能把孩子抱出来,如果是男孩就行射礼,如果是女孩就不用。《礼记·射义》有云:“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于其所有事,然后敢用谷也,饭食之谓也。”[1](P1447)孙希旦注曰:“人莫不饭食,其初生也,先射天地四方,而后饭食,以示为人者必能治天地四方之事,而后可以饭食也。然则其所以责之者重矣。”[1](P1447)意思是说,生了男孩后,一定要在门口挂着桑木弓和六根用蓬草做的箭,用来射向天地四方。天地四方是男子有所作为的广阔空间。所以男子必先有志于天地四方,然后才敢享用谷物饭食。由此可见,举行射礼时,将箭矢射向天地四方是对男孩的一种期望,希望他将来能够在天地四方这个广阔的空间里有大的作为。而对于成年男子来说,射箭是人生的一项重要技能,天子就是以射礼所表现出来的品德技能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弓箭因此成为象征男性能力的一个性别符号。“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1](P1440)
相较于男子,人们对女子并没有志在四方的大期许,只要能够安守本分,做好家内事务即可,因此只是通过设帨来宣示性别,暗示女子以后的责任就在于家庭内部的各种事务。
诞生礼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不仅仅是在庆祝一个自然生命的诞生,而是要借此表达社会对这个有自然性别的生命的角色期待。“因为,每个人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处在一个文化传统之中。从这时起,他(或她)就开始接受这一‘前赋文化’,这就是人的‘社会化’的开始。”[2]性别角色的社会化从生命的孕育和诞生之时就开始了。
二、冠笄之礼——成年之于性别的意义
成年礼是男女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分水岭,这种成熟既是生理的、心理的,也是社会的、文化的,意味着此后,他(或她)无论在思想或是行动上都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男子和女子的成年礼仪分别为冠礼和笄礼,二者之间无论是仪式或是文化内涵都有较大的不同。
1.男子冠礼的意义和目的。所谓冠礼,是指男子在成年仪式上束发、加冠服,通过加冠仪式,告诉青年人成年的社会伦理责任。《仪礼·士冠礼》完整地记载了贵族男子冠礼的仪式过程,《礼记·冠义》则是对冠礼社会意义的解释。古人对冠礼十分重视,将其视为礼的开始。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1](P1411)(《礼记·冠义》)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有礼义。礼义的开始在于端正仪容、整饬面部表情、理顺言谈辞令,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明确君臣的名分,密切父子的亲情,协调长幼的关系,只有遵循了君臣、父子、长幼之道,礼义才算最终建立。而只有举行加冠典礼,三加冠服后,容体才能正、颜色才能齐、辞令才能顺,所以说冠礼是礼义的开始,古代圣王因而非常重视冠礼。“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1](P1412)古时候行冠礼之前,要通过蓍草茎占卜来决定行礼的日期,来决定为冠者加冠的贵宾,这是为了表示对加冠之事的敬重。冠礼的意义在于赋予男子社会成人的行为标准:仪容端正、表情严肃、言谈和顺,进而做到遵循君臣、父子、长幼之道。这是社会对于成年男子的要求,冠礼的仪式无时无刻不充斥着这些内容。
冠礼还赋予了贵族男子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权力,这一点通过“三加弥尊”[1](P1412)的象征意义体现出来。举行加冠礼时,一共要加三次冠,并且配合冠式有相应的冠服。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三加爵弁,与之相对应的冠服分别是礼服、军服、祭服,一冠比一冠高级、尊贵。三加弥尊的意义,正如杨宽先生所说:“初次加冠,无非表示授予贵族‘治人’的特权;再次加皮弁,无非表示从此有服兵役的义务,有参与保护贵族权利的责任;三次加爵弁,无非表示从此有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3](P786)
冠礼还确定了男子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冠礼举行的地点在祖庙,其中嫡子在阼阶接受加冠,《礼记·冠义》有云:“故冠于阼,以著代也。”[1](P1412)阼阶代表的是主人之位,嫡子在阼阶加冠,表明他以后将以继承人的身份替代父亲成为一家之主,同时他将作为家庭的代言人与外界进行交往。嫡子冠于祖庙,是为了让祖先见证自己后代的成年。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在祖庙阼阶加冠的殊荣,郑玄注:“庶子冠于房户外,不代父也。”西周社会实行宗法制,只有嫡长子才是家族合法的继承人,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冠礼赋予男子走向社会,获得社会交往的权利。冠礼三加仪式之后要为冠者取字,字作为成年人的一个标志,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用来彼此称呼的。《礼记·冠义》:“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焉。”[1](P1413)冠者在加冠以后,贵宾就郑重的为他拟定一个表字,以后在社会交往中就称他的表字,这是对待成年人的道理。取字以后,冠者以成年人的身份去见母亲,母亲要答拜;与兄弟相见,兄弟也要答拜,这是在以成年人的礼仪对待他。拜见家人之后就要去拜见国君和乡大夫乡先生,行使自己社会交往的权利。《礼记·冠义》曰:“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1](P1413)这是整个冠礼的尾声也是重中之重。玄冠、玄端、爵韠是周代男子的正式礼服,挚是先秦社会人际交往所持的礼物。穿着正式礼服奠挚见于君见于乡大夫乡先生,是他首次行使社会交往的权力。
举行冠礼的根本意义在于提醒受冠者今后“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1](P1414)即提醒受冠者,从此以后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要求他在对待父亲时要行子之礼,对兄要行弟之礼,对君上要行臣之礼,对长者要行少者之礼。只有能践行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扮演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
2.女子行笄礼的社会意义。女子成年要盘发插笄,因此称女子的成年礼为笄礼。
女子举行笄礼是有前提条件的,《礼记·曲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1](P49)许嫁就是订婚,女子在十五岁许嫁后行笄礼并取字。汉代经学大师郑玄对此作过详细的注解:“许嫁,已受纳徵之礼也。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4](P109)一般情况下笄礼在女子定亲以后举行,其意义与男子的冠礼是相同的,都代表成年,由家中的主妇为其著笄,邀请女宾以醴礼之。如果女子年过十五仍未许嫁,那该怎么办呢?礼对此也有解决之道:“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1](P1126)女子如果年满二十仍然没有许嫁,也要为她举行笄礼,并以成人的礼仪对待她,但是为她著笄的就不是主妇了,而是家中其他妇人(有可能是父妾),也没有女宾参加,仪式相较于许嫁而笄要简单的多,平常在家燕居,也要去笄鬈首,回复少女的打扮。其用意是将许嫁而笄与年二十而笄作以明确的区分,年二十而笄无论是仪式还是意义都要低于许嫁而笄,这说明女子成年的意义在于出嫁,出嫁而为人妻母才是女子成年的社会意义。
男子和女子在举行成年礼之后,男子从此走向社会,开始参与政治和社会交往活动,女子则开始为进入夫家做准备,《礼记·昏义》:“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1](P1421)女子在婚前三个月要接受女师关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教育,在学成之后,要祭告祖先,用鱼作为祭牲,用水产的苹菜藻菜做菜羹,这些阴性的食品来行祭,是为了表明妇女该有的柔顺品行已经学成。
三、婚礼——婚姻之于性别的意义
婚姻,作为关系到人类繁衍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是最能体现社会文化和性别观念的社会活动。《礼记》中专门对婚姻的社会意义进行解释的《昏义》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先秦儒家对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规范和要求。
婚姻的目的在于“继后世,事宗庙”,这是对夫妻二人最基本的要求。《礼记·昏义》有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1](P1416)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父系宗族的联合,夫妇二人既要祭祀祖先,又承担着为父系宗族繁衍子嗣的重任。为了表示对婚姻的重视,婚礼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一系列复杂而郑重的仪式,在这些流程中宗庙作为一个关键地点,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向祖先报备家中子女将要婚配,宗族将会由此延续下去;另一方面在于警示男子和女子,婚姻是关乎宗族的大事,夫妻双方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做出危害婚姻的举动。
婚姻要求女子在夫妻关系上要做到“男帅女从”。从亲迎仪式来看,“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1](P1417)在迎娶那天,男方的父亲亲自向儿子敬酒,吩咐他去迎娶新娘,这样表示丈夫在夫妻关系中要处于主动地位并起到主导作用。在迎亲时男子“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1](P709)从出女家大门开始,男子在前引导女子,女子走在后面跟随丈夫,这是男帅女从夫妇之义的直观展现。在先秦儒家观念里,男子代表阳刚和智慧,是一种积极进取的形象,女子则代表了柔弱,是需要依附于男子的,因此《礼记·郊特牲》曰:“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1](P709)
婚姻还要求女子做到守“信”。《礼记·郊特牲》曰:“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1](P707)对于女子来讲,“信”即妇德,就是对丈夫忠诚,一旦嫁做人妇,就要做到终身不改,夫死不嫁。这种礼法规定是为了保证宗法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父系宗族的延续而对妇女提出的要求。
婚礼作为礼的根本,“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1](P1418)婚礼使男女间有了分限,从而使夫妻间有了道义,夫妻间有了道义,才能保证父子间的亲情,父子间有了亲情,君臣间才能各安其位。由此可见,婚姻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有关宗族乃至国家的大事,这就必然要求男女在婚后都要担负起相应的家庭责任。
婚姻要求女子在婆媳关系中要“明妇顺”。婚礼第二天有“成妇礼”的仪式:
“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与舅姑,妇执笲、枣、栗、段脩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饗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1](P1419)(《礼记·昏义》)
成妇礼是在婚礼的第二天,新妇一大早拜见舅姑,并呈上枣、栗和肉干以表达孝顺之意;第二天舅姑以“一献之礼”饗新妇,并且将主妇之位让于新妇。成妇礼的目的就在于强调“妇顺”,所谓妇顺,就是要顺从公婆,与夫家其他女眷和谐相处,并且履行对丈夫的义务,料理丝麻布帛之事,保管家中储备的财物。只有做到这些,才算是合格的媳妇和妻子。只有媳妇具备了妇顺的品德,家庭内部才会关系融洽,管理有方,这个家庭才会长久。
《礼记·昏义》最后以天子和后分治内外、家理国治的例子来说明夫妇之道的重要性,即天子和后各有分工,天子管理国家大事,负责教化臣民,后妃则教化妇女的美德;二者各有所司,天子掌管外部的治理,后妃掌管内部的职责。只有如此,才能国泰民安,这也将妇德、妇顺上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
四、丧葬礼中所蕴含的社会性别观念
《礼记》中有大量关于丧葬礼的记载,这些记载大多集中在《杂记》《丧大记》中,丧葬礼也是体现社会性别观念的重要仪式场所。对于死者而言,死后招魂、昭穆祔祭、为死者所服丧服皆因男女而有别;对于生者而言,参加丧葬仪式时,所处的位置也包含了性别想象。
1.死后招魂
病人在病危的时候,首先根据性别选择身边服侍的人。所谓“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1](P1130)郑玄对此解释曰:“君子重终,为其相亵。”[1](P1130)这是指为死亡之人换衣洗澡的人,其性别应该与死者一致,这是性禁忌的一种体现,女人为死去的男子换衣和男人为死去的女子换衣是对死者的亵渎,因此,也是遵循男女有别之礼的表现。
人死后还要为其举行招魂仪式,并由平日里服侍的近臣来招魂。招魂和书写在棺柩铭上的文字是一样的格式,如果死者是男子就称呼他的名,是女子就称呼她的姓和排行,如果不知其姓,就称其氏。这是因为古代女子的名只有丈夫和父母等亲近之人才能知道,在与他人交往时一般都只称字或者是排行,所以在招魂时不能直接喊她的名字,这也是性禁忌的一种体现。
2.昭穆祔祭
死者下葬后,依据昭穆制要举行祔祭。所谓昭穆制,就是指死者的神主入庙时要隔辈相祔,即父亲要祔祭于曾祖父,儿子要祔祭于祖父。妇女死后,她的神主要祔于她的丈夫所祔祭的祖先的配偶即祖姑,如果那个祖辈的配偶尚在,那么这个妇女也要依照昭穆原则祔于高祖的配偶。妾祔于祖父之妾,如祖父无妾,也应该按照昭穆原则祔于高祖之妾。如果女子未出嫁死亡,则要祔于去世的祖母之后。昭穆制是一种将身份性别地位综合考虑的祔祭制度,男子祔于祖父,表示男子对祖先的继承,而将妻子祔于丈夫所祔之配偶则是表示女子出嫁从夫,与丈夫尊卑一体,无论丈夫处于哪种社会地位和家族辈分,妻子也随之享有相同的待遇。
3.为母所服与为父所服
丧服制度是我国古代划分亲属关系的制度,其依据如《礼记·大传》所云:“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1](P912)此制度从血统、尊君、名义、出入、长幼、从服的角度将亲属关系外化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十级,涵盖了社会认可的一个父系家族的所有亲属。通过对它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丧服的轻重之别。
在为父母服丧时为父服斩衰,为母服齐衰。《礼记·丧服四制》曰:“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1](P1469)为父亲服三年斩衰的重丧,是因为他对自己恩情深厚。而为母亲降服齐衰三年则是因为:“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1](P1470)这段话表明为母亲服丧与为父亲服丧的心情是相同的,但是因为家无二尊,母亲低于父亲,为了体现父亲的至尊,只能为母亲服齐衰。如果母亲去世父亲还尚在,那么为母亲只能服齐衰一年,来显示家无二尊的道理。若母被出,应何服?《礼记·丧服小记》曰:“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这是因为母亲一旦被出,就不在与父亲相配,与宗族断绝了关系,子作为父亲的继承人,与父亲是一体的,所以不能为出母服丧。这种对于父亲,丧服只有斩衰一等,对于母亲则要依据父亲的情况来定丧服的制度,体现了宗法制度下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权力关系。
4.生者之位的性别想象
参加丧葬仪式时,男女的面位依据性别有严格的规定。总的来说,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在堂上或墓地,男子都在东位,女子皆在西位。男女的东西面位表示家庭地位的不同。东方,作为主人之位,象征男子一家之主的地位;女子在西方,位于客位,有从主之意。男女东西面位是宗法制度下男主女从观念的直观展现。
拜宾之位是男堂上女堂下。大敛小敛之后,主人和主妇拜宾之位就转为主人在堂下拜男宾,主妇在堂上拜女宾。据《礼记·丧大记》记载:“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汜拜众宾于堂上。”[1](P1142)堂上堂下的规定表示了男女活动范围的不同,男子行礼自堂及门,是家庭外的象征;女子行礼则位于堂上,是家庭内的象征。《礼记·丧大记》有云:“女子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1](P1145)郑玄注:“妇人所有事自堂及房,男子所有事自堂及门,非其事处而哭,犹野哭也。”[1](P1145)女子在不属于自己的活动范围内不能哭泣,有避嫌之意。堂作为区隔内外的空间符号,表达的是男外女内的性别观念,也是对男女有别观念的进一步深化。
总之,男女礼位既有内外主从之别,又有避嫌之意。所以男子和女子拜宾之时即使有替代之处,也需明礼避嫌。《礼记·丧大记》曰:“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1](P1145)在丧礼拜宾时,如果没有主妇,就由男主人在寝门内向女宾代拜;如果没有男主人,就由女主人在东阶下向男宾代拜。即使代为行礼,也要避开当事人应在之位,不能完全的取而代之,除了避嫌之外还说明男子和女子家内外分工极其明确,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要时刻别于正主的礼仪,这是为了进一步强调男女有别的观念。
综上所述,出生礼、成年礼、婚礼、丧葬之礼这些生命礼仪以约定成俗的方式赋予男子和女子不同的性别含义,使他们从出生到死亡一直生活在社会为其规划好的性别角色中,承担着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出生礼、成年礼更重视的是男性在家庭外的作用;婚礼重视的是女性在家庭内的角色和作用;丧葬之礼中的性别安排,以近乎男女比较的方式直观展现了男外女内的性别观念和性别想象。
[1]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5.
[2]肖发荣.“男女有别”观念探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2013,(4).
[3]杨宽.西周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郑玄注.仪礼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张 庆
Gender in Life Rituals——Based on “The Book of Rites”
DU Shao-ru,WANG Xiao-jian
(Dalian University,Dalian 116622,China)
The life ritual refers to the rituals that individuals experience since birth to death. By analyzing the records in “The Book of Rites” ,the difference of the rituals for man and woman including birth rite,puberty rite,marriage ceremony,and funeral ritual is compared,from which the gender relation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is interpreted. The social gender concept implicated in pre-Qin social culture and Confucian ideas are reflected. The birth rite and puberty rite highlight the male’s role outside family while the marriage ceremony stresses the female’s family role. The funeral ritual shows comparatively the male and female roles in and out home.
“The Book of Rites”;gender;the birth rite;puberty rite;marriage ceremony;funeral ritual
2016-09-11
杜少茹(1992-),女,山西永济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先秦史与性别研究; 王小健(1970-),女,辽宁大连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先秦史、妇女史研究。
1004—5856(2016)12—0116—05
K224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6.1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