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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期刊论文标注通讯作者的思考

2016-03-16丽,余

关键词:通讯学术论文

何 丽,余 晓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1)



对科技期刊论文标注通讯作者的思考

何丽,余晓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 武汉430071)

随着科学研究跨学科性、综合性和纵深性越来越强,科学研究由以往的“单兵作战”模式转化为课题负责人领导下的“兵团作战”模式,因此科技论文的署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通讯作者”产生并逐渐成为一种惯例。分析了通讯作者的历史沿革及涵义、标注通讯作者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对通讯作者的规范化标注提出建议:一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通讯作者的定义;二要明确条件标准,严格审核通讯作者资格;三要细化操作规范,确保通讯作者著录准确;四要强化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科技期刊;通讯作者;署名规范

作者(Author)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概念从英语单词的涵义来看,是用于通讯交流而特设的科研联络人员。目前,在业内对通讯作者的理解有三层涵义:一是通讯作者是该研究的学术指导人或导师,而不是“通训联系人”,任何非高级职称的作者和研究生都没有资格当通讯作者。二是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三是通讯作者即能够保持沟通互动、解答读者问询的、对外联络的人。

通讯作者最早流行于美国,在科技论文署名时,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通讯作者,目前在美国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我国的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曾在《评审国内奖励必须坚持立足国内—— 论当前评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发表科学论文要遵循国际惯例》文章中最早对通讯作者的概念进行了阐释。他指出,在多作者署名的论文中,第一作者往往是承担主要实验工作的作者,在很多情况下,是某一实验室的研究生。而通讯作者才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是读者对有关论文提出各种问题时能与之讨论和联系的作者,通常是课题负责人。

2 标注通讯作者的意义

在国际上科技论文的署名是按照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大小来排序, 对论文所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力都在递减。 因此, 很多科研人员在科技论文的署名排序上会存在各种纷争。 贾贤等人在对科技论文中等同贡献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的署名问题的研究中指出,设立通讯作者具有以下意义:一是强化了导师或课题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他们享有权力,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要负责对外沟通,还必须对论文质量把关。二是缓解了署名之争,科技论文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和成果,对于考核评比、职称晋升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很多机构只认第一作者,现在可以标注通讯作者,并等同于第一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第一作者之争。三是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的沟通,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一个科研项目可能需要多年甚至数十年才能完成,而研究人员是会变动的,比如有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面临毕业问题,有些科研人员面临工作变动等问题,这样将课题负责人选定为通讯作者,便于工作沟通,也确保了工作的延续性。

3 通讯作者标注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对通讯作者没有准确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科技论文署名的重要原则和重要依据。但是,国际国内从法律法规上还没有对通讯作者进行定义和解释,也没有明确通讯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法律和制度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标注通讯作者的不规范。

3.2在概念上将通讯作者等同于通信作者

通讯作者责任之一就是负责对外沟通和联络,是“对外的全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将通讯作者等同于通信作者。通信指人与人或人与自然之间通过某种行为或媒介进行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既有互动成分,也可能是单向信息的传递。通讯强调信息往来,有询问的意思,需要对方进行相应的回答。所以,通讯作者不仅仅是传递信息,更重要的是与相关方进行互动和答疑。因此,从论文作者标注的需求、目的及语言环境来看,不能将通讯作者标注成通信作者。

3.3在实际操作中对通讯作者标注不规范

在国际上,科研论文署名的惯例是根据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排序,贡献大的排名靠前,享受的权利也越大,但通讯作者例外,在有些国家和期刊,要求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在国内,据秦小川等人对通讯作者标注情况的统计分析显示,国内414种标注了通讯作者的期刊中,其中有20种期刊标注了两个通讯作者。国内期刊中仅以英文标注通讯作者的有12种,中英文双语标注的有11种,其余仅为中文标注。我国通讯作者的标注五花八门,有的按职位高低排序、有的按关系好坏排序、有的随机排序,缺乏统一规范已成为共性问题。

3.4容易滋生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

目前,我国的学术评价体系与国外存在较大的差异。许多科研方面的考核和评审性质的活动,作者的学术论文及其署名次序在考核和评审中十分重要,不少单位将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因此在科技论文署名中,除了第一作者外,再加上通讯作者似乎成了一种荣誉,也成了一种趋势。不少第一作者出于人情、借助名望、条件交换等不同目的,将对科研项目关系不大或者贡献不大的人,标注为通讯作者,这样就容易造成学术上的不公平,甚至导致出现学术腐败行为。

3.5容易引起著作权认定的混乱

在我国,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其中最主要的权力就是署名权和所有权。当前,现行法律法规对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著作权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并不详细,很容易引起著作权的纠纷,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在处理纠纷时很容易让司法机关无所适从。

4 规范标注通讯作者的建议和对策

4.1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通讯作者的定义

学术论文的署名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根治通讯作者署名之乱象,完善法律制度才是治本之策。所以,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和规范,解决当前通讯作者标注乱象。要进一步明确通讯作者的定义、成为通讯作者的条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建立一个定义清晰、权责对等、定位精准的制度体系。不能仅仅因为课题负责人提供资金和指导方向,就确定为通讯作者。要坚决杜绝和打击科技论文署名造假行为,杜绝人情署名,科学划分不同排序作者的贡献和权益,避免通讯作者数量扩大化。

4.2要明确条件标准,严格审核通讯作者资格

在我国,有很多科技期刊要求标注通讯作者,但各种期刊要求不尽相同。例如《护理管理杂志》要求通讯作者应是论文的指导者;一篇论文只有一个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一般应排序为第二或第三作者。《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要求通讯作者是论文研究的学术指导人或导师, 而不是“通信联系人”,任何非高级职称的作者都不能当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对研究选题的先进性、首创性、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合理性, 结论的可信性、严谨性等, 以及对发表时作者署名次序和“一稿一投”等负有首要责任。

综合韦家朝、金伟等人的研究,结合我国部分期刊对通讯作者的实际要求,笔者认为通讯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通讯作者首先要承担起联络互动的职责,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沟通联系、接受读者的咨询等,是“对外的全部责任人”。二是通讯作者是论文的责任人,要对论文内容的原创性、数据的真实性、结论的可靠性负全责或主要负责。三是通讯作者往往是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掌握数据资料。四是在读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其科研论文可以由导师担任通讯作者。

4.3要强化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转型,不少科研人员出现浮躁的心理,有些人以权术代替学术,以钻营代替钻研。因此有不少课题负责人除了协调经费外,基本上没有参与研究,但被标注为通讯作者;不少行政领导,由于职位较高,在科研论文署名排序中往往靠前;还有不少大学教授或校长一年发表几十篇论文。这些学术腐败行为让知识分子的尊严荡然无存,丧失了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如果对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置之不理,很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引发“劣币驱逐良币”,形成学术人才的逆向淘汰。这不仅仅是对学术尊严的践踏,更是对学术生态的破坏。所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迫在眉睫,科技工作者要强化自律,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杜绝各种形式的学术腐败。同时,要建立学术监督和惩戒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让各种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通过自律、他律和律他,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追求真理、积极创新的学术生态。

4.4要细化操作规范,确保通讯作者著录准确

目前,我国大多数期刊都加入了电子数据库,为方便检索和推广,要求对主要作者填写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等信息。但我国对通讯作者标注哪些信息还没有统一的规范,一般是由各期刊自己决定。根据林丽珊等人对美国气象协会主办的10种大气科学类期刊集约化办刊模式分析,经验之一就是10种期刊的每一篇文章的首页都有通讯作者的简介。科技论文的作者和编者也必须持有严谨的态度,做好通讯作者的标注工作,除了以上的作者简介外,还应注明通讯作者的单位、主要社会专兼职、主要学术成果、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在英文摘要里也要注明Corresponding Author。这是比较全面和细致的做法,各期刊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取舍,不过既然通讯作者要承担对读者提问并与之讨论的职责,在标注时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该是必不可少的。

5 结语

科技期刊论文标注通讯作者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的产生和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对其应该一分为二地辩证对待。不管是国家,还是科技期刊届(界),都有必要从法律、制度、道德、技术等多个纬度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让其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

[1]秦小川,方红玲,刘立雪.国外生物医学期刊通讯作者标识情况的调查分析[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10,21(6):786~789.

[2]贾贤,王霞,李忠富,等.科技论文中同等贡献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的署名问题[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2,23(4):603~605.

[3]韦家朝. 对学术论文标识“通讯作者”的反思——兼谈署名的规范化[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30(3):146~150.

[4]林丽珊,李琼,杨兆礼,等.建议完善稿件的“通讯作者简介”[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1,22(1):147~148.

[5]徐铭瞳.论学术论文标识“通讯作者”的规范化思考[J].传播与版权,2015,29(10):38~39.

[6]鄢子平,柳建乔.从“通讯作者”现象谈科技论文署名的严肃性[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3,24(4):723~725.

[7]金伟,乔桢.我国科技期刊通讯作者的标注[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8(4):482~486.

2016—05—31

何丽(1984—),女,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科技传播、科技信息管理.

G232

A

1009-2714(2016)03-0210-04

的涵义及由来

近年来,随着科学研究的多学科交融,科研过程中的协同化程度越来越高,一项科研成果有时需要各类科研人才共同完成,科技论文的作者人数逐步增多,有些学科甚至出现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为了方便作者、编者、读者等多方联络和互动,通讯作者的标注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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