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中的五篇大禹命辞
2016-03-16周口师范学院老子文化研究院文学院河南周口466001
唐 旭 东(周口师范学院 a. 老子文化研究院;b. 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尚书》中的五篇大禹命辞
唐 旭 东a,b
(周口师范学院 a. 老子文化研究院;b. 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摘 要:《尚书》中记载大禹受命五次,作者都是帝舜。四次保存了完整的命辞,一次保存了部分残文,分别保存在《舜典》《禹贡》和《大禹谟》中,反映了上古封官、封建诸侯、传位、征伐等命体公文的不同类型、结构、内容等方面的状况,是研究早期命体文的重要文献,具有非常重要的文体学意义。
关键词:《尚书》;大禹;命体文;文体学
《尚书》保存了五篇帝王给大禹的命辞,四篇完整,一篇仅存残文,反映了上古封官、封建诸侯、传位、征伐等命体公文的不同类型、结构、内容等方面的状况,是研究早期命体文的重要文献,具有非常重要的文体学意义。但目前尚未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兹不揣侧陋,谨陈鄙见,以期抛砖引玉。五篇命辞大都非常简短,兹按创作时间先后载录于下:
禹命一:((四岳)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尚书·舜典》)禹命二(残文):祗台德先,不距朕行!(《尚书·禹贡》)
禹命三: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尚书·大禹谟》)
禹命四: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尚书·大禹谟》)
禹命五:咨,禹!惟时有苗弗率,汝徂征!(《尚书·大禹谟》)
一、创作背景、年代分析
据《尚书》《史记》等文献,五篇的作者都是帝舜,可知这五篇命辞皆产生于帝舜时代。《禹命一》保存在《尚书·舜典》中,据《舜典》前文,帝舜执政元年(帝尧七十三年,约公元前2136年)①帝舜封二十二贤,四岳推荐伯禹为司空,帝舜首肯并命其平治水土。若以行为方式对其中的成文进行类分,则该文属于封官与遣事合体之命。皆直言其事,简洁精练,体现了早期命辞朴直简练的特点。
《禹命二》系残文,据“禹赐玄圭,告厥成功”“赐土姓,祇台德先,无距朕行”这些文字透露的信息来看,当为帝舜因禹治水有功封赏之,封他为诸侯,分胙、裂土、赐姓、命氏②,赐他玄圭,并对他进行了一番告诫,反映了早期分封诸侯的一些礼文仪节。“祇台德先,无距朕行”当为帝舜命辞中告诫之辞的残文。按《尚书·禹贡》大禹治水十三年才成功,然后帝舜封赏他,故系于帝舜十三年(约公元前2124年)。
《禹命三》是五篇中唯一明确记载事件的创作时间的。据《孟子·万章上》:“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舜典》载帝舜“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而《尚书·大禹谟》“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次年“正月朔旦,(禹)受命于神宗”,到帝舜于其五十年去世正是十七年,孟子之说或本于《尚书》,或另据其他文献而说法相同。又帝舜三十三年为耄期之年,按帝舜三十征庸,历试三载,三十三岁即帝位,二十八载帝尧去世时六十岁,又三十三载,则年九十三矣,正为耄耋而期颐之年。再从“总朕师”三字来看,“师”为众,则本文当为帝舜三十三年(约公元前 2104年)帝舜因为年老命大禹继位所作命辞。
《禹命四》于五篇中篇幅最长。《禹命三》为帝舜三十三年帝舜命禹继位之辞,禹辞以德不胜任,推荐皋陶。帝舜如何决定,文献无载。根据此后又有《禹命四》这一事实推测,帝舜应该未采纳大禹的推荐意见,大禹亦未受命,故后又有帝舜再次命禹之辞,即《禹命四》。根据本文“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这句话及《论语·尧曰》记载,本文当为帝舜再次决定禅位于大禹所作命辞。《孟子·万章上》载帝舜禅位于禹十七年而崩,《舜典》载禹“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则禹正式登基当在帝舜三十四年正月朔旦,而帝舜第二次命禹继位当在此前,所以《禹命四》当作于帝舜三十三年,时或当此年之末。
据《尚书·大禹谟》,《禹命五》的创作背景为有苗不服,帝舜命禹前往征伐,本文即史官所记帝舜之命辞。据《竹书纪年》卷上:“三十五年帝命夏后征有苗,有苗氏来朝”,姑系于帝舜三十五年。
二、不同的命辞类型
《尚书》中的五篇大禹命辞反映了上古封官、遣事、封建诸侯、传位、征伐等命体公文的不同类型
《禹命一》主体为遣事命辞,隐含着封官的内容。该文“俞”表示肯定,是对四岳“伯禹作司空”荐言的首肯,亦即同意并任命伯禹担任司空,此属于封官之命,只是在对话中没有正式的表达,而四岳的话可以视为帝舜封大禹为司空的命辞。但这篇命辞主体内容为遣事,即帝舜命令大禹平治水土。故而,本文属于封官与令事合体之文,反映了口头命辞的特点。
《禹命二》系残文,就类型来说,属于封建诸侯的命辞,反映的是当时封建诸侯的一些情况。其中命辞残文保存的是帝舜对大禹的告诫之辞的一部分,强调的是帝王对臣下敬德、顺命的要求。可见,维护上级权威、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命令得以切实的贯彻执行是自古以来最高统治者政治上首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从《尚书》中其他封建诸侯的命辞如《微子之命》《康诰》《蔡仲之命》等来看,帝王封建诸侯的命辞有对受封者进行告诫的内容,也证明了将该残文视为帝舜封建大禹为诸侯命辞之一部分的可行性。当然,该命辞也带有奖赏的意思。从其整齐的句式来看,很可能是书于竹帛的书面语而宣读于朝堂之上的。
《禹命三》就性质来说,属于传位之命。作为命辞,结构与《尚书》其他封建、封官命辞大致一致。帝舜先呼唤大禹上前,然后从两方面谈作命之由,首先从自己这方面而言,自己在位已久,年已耄期,精力不济,倦于政事。其次从大禹这方面而言,大禹恭谨勤恳,堪当大任。最后发布任命之辞,让禹代替他掌理天下。比起较为复杂的封建、封官命辞,本文没有告诫之辞。篇幅虽短,但结构完整,自足成文。全文为散体口语,风格质朴平易,也反映了口头命辞的特点。
《禹命四》就内容来说,是帝舜再次命禹继位的命辞,仍属传位之命。本文帝舜所作命辞先褒美禹之德能,亦即强调命其继位的理由,然后提出禅位之命,最后对禹进行指导和告诫。告诫的文辞占据了本文过半的篇幅。其文语言精警,语句整齐典雅,似非当时口语,当为经过加工的书面语而宣读于朝堂之上。此类命辞后世演变为传位遗诏,帝王死后,由太史或重臣在新王继位典礼上当众宣读,《尚书》中已有,《顾命》中由太史宣读的“皇后凭玉几”一段即是,跟《禹命三》《禹命四》帝舜在世发布有所不同。而且作为公天下时代的禅位之辞和家天下时代父子相继的传位之辞,在情感上亦有差别。
《禹命五》为帝舜命禹征伐有苗之辞,属于令事之命中的军令一类,亦为口头命辞。“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此文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命令,具有军令之威严。
当然,命辞种类很多,就《尚书》所存而言,还有褒赏之命,如《文侯之命》,顾命(帝王临终对托孤大臣的命辞),如《顾命》等。但这两类命辞《尚书》中保存极少,保存较多的是封建、封官、遣事、传位、征伐之命。因此,可以说《尚书》的五篇大禹命辞反映了《尚书》命辞的绝大部分类型和情形。
三、不同的结构和风格
《禹命一》的内容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俞”,是对四岳荐言的认可,亦即同意四岳推荐伯禹为司空的建议。如果转换成帝舜的话,即“咨,禹,汝为司空!”可视为封官之命的间接表达。第二部分是遣事,命令大禹去平治水土,内容也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称呼:“咨,禹”;第二层次为命辞:“汝平水土”;第三层次为勉励之辞:“惟时懋哉!”两部分内容都直言其事,朴直质实。
据《逸周书·作雒解》等,上古封建诸侯必有分胙、封土、赐姓、命氏等程序,可知《禹贡》“锡土姓”三字反映的是帝舜封建大禹为诸侯的情形。有封建之事则必有封建之命辞。据《尚书》所保存的多篇封建命辞来看,一般先陈述理由,通常强调受封者先祖之遗泽和受封者本人之德才,有的兼谈及当前的处境和需要,顺势引出命辞,命辞一般非常简短,直言其事,表明封建之意即可。最后一般是告诫、勉励之辞。有的命辞告诫之辞太长,占据了全文绝大部分内容,以至于掩盖了命辞,人们不把它看成命辞而看成诰辞,如《康诰》。所以《尚书》中的封建命辞皆命辞与诰辞之合体,反映了早期命辞的结构内容和体式特征。《禹命二》残文实际上是帝舜封建大禹为诸侯命辞的告诫部分,属于诰辞,陈述封建大禹为诸侯的理由和封建大禹为诸侯的命辞部分都没有保存下来。这类命辞一般郑重其事,端正典雅,气势严足,居高临下,颇有王者之气度和威严。诰辞部分在谆谆教导和殷殷告诫之中表现殷切期望,情辞恳切,不能一概视为官样文章。
《禹命三》和《禹命四》作为传位之命,结构上跟封建之命大致相似,先呼唤继位人上前,然后阐明传位给他的理由,最后宣布传位之命,要求继承人继承帝位。实际上这种传位之命也可以有告诫之辞,即在宣布传位之命后叮嘱告诫一番,《禹命四》即是如此。而且《禹命四》的告诫文字占据了过半的篇幅,比谈理由和宣布命令的内容还长。评价继承人(阐述传位给继承人的理由)部分精切典要,充满肯定与赞许之情。传位命辞直言其命,态度坚决,不容推辞。告诫之辞典雅端方,理正言衷,情辞恳切,谆谆告诫中表现出传位人对继承人的殷切期望,具有以理服人、情辞感人的艺术效果。
《禹命五》作为征伐之命属于军令,为遣事之命的特殊种类。此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咨,禹!”为招呼受命人,体现了口头命令的特点。第二部分阐明授命理由,亦即征伐的理由:“惟时有苗弗率。”第三部分宣布命令:“汝徂征!”先称呼,再讲明理由,最后下令命禹前往征伐。作为军令,该文出令有据,令辞简练,斩钉截铁,虽然文辞简短却气势夺人,风格端严雄壮,充满军令的威严。
总的来说,《尚书》中的五篇大禹命辞都还带有早期口头命辞的特点,一般先称呼受命人,再谈理由,再宣布命令或任命,后面一般还带有勉励或告诫性的话语,甚至勉励或告诫性话语超过了其他部分的篇幅。后世命辞虽然篇幅比五篇大禹命辞更长了,但大致结构和风格大都不超出五篇大禹命辞的结构和风格规范。
注 释:
① 帝尧七十年,舜三十岁,帝尧举舜而试用,历试三年(按古人计算年数、岁数算头又算尾,三年即指帝尧七十年至七十二年,舜三十岁至三十二岁),认为舜之德才堪为继任者,于是决定禅位给舜,次年(帝尧七十三年,舜三十三岁)正月上日,帝舜受命于文祖,正式登基执政。
② 按:根据《尚书》《史记》及清华简《说命》等文献,尧舜时期甚至夏商周三代,有些高级贵族虽然在中央王朝为官,但也有自己的封国。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
The Five Injunctive Essays Promulgated to Great Yu in Shangshu
TANG Xudonga,b
(a. Institute of Lao-tzu Culture, b.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Zhoukou, Henan 466001, 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records kept in Shangshu, Great Yu received five orders and appointments promulgated by Emperor Shun. Among the five injunctive essays, four of them are well reserved and the other one is partially retained. All the essays are preserved in Shundian, Yugong and DaYu Mo, showing the different styles, structures and contents of injunctive essays about offering official posts, granting marquis, demising thrones and going on punitive expedition, etc. in ancient times, which serve as important references in the research of early injunctive essays and have significant stylistic value.
Key words:Shangshu; Great Yu; injunctive essay; stylistics
中图分类号:I207.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6)03-0110-03
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6.03.019
收稿日期:2015-05-03
基金项目: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zknuA201403)
作者简介:唐旭东(1970-),男,山东栖霞人,周口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老子文化研究院研究员,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