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乐专业学生课余兼职问题的调查和管理研究——以黄山学院音乐专业为例
2016-03-16纪恺
纪恺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高校音乐专业学生课余兼职问题的调查和管理研究——以黄山学院音乐专业为例
纪恺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这一现象在高校音乐专业尤为突出。以黄山学院音乐专业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面谈等方式对音乐专业学生课余兼职现象予以调查,分析音乐专业学生的课外兼职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和建议。
音乐专业学生;实证调查;课余兼职;学校管理
大学时期是学生从未成年阶段过渡到成年阶段的一个关键时期,也是学生正式步入社会的一个准备时期,是一个崭新的人生阶段。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生的经济来源基本来自于自己的家庭,家庭除了负担学生的学习费用,绝大部分家长还会定期给自己的孩子一些额外的费用。但是在大学里随着花费的增多,有很多其他消费就要靠自己解决了,[1]174-175所以课余兼职就成为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音乐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中的传统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不同学生个体的不同情况来进行教学的。[2]77由于专业特殊性,音乐专业学生在高校学生兼职队伍中也尤为突出。兼职工作除了家教外,短期性、安全性高的兼职工作较少,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常常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来规范,导致很多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矛盾,这给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一、研究方法
1.调查对象
在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中,男生27人,女生73人。由于高校音乐专业一直以来女生人数都远远高于男生,黄山学院音乐专业亦如此,所以回收问卷的男女生比例较为合理。在年级分布上,参与调查的学生覆盖了音乐专业各个年级,其中大一学生22人,大二学生31人,大三学生25人,大四学生22人。
2.调查方法
利用网络问卷和访谈的方法,对黄山学院的220名音乐专业在校大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0份,约谈学生20人。问卷通过微信、QQ等新型传播媒介与学生形成匿名互动。与学生访谈则采用实名制,以保证访谈内容的真实性。
3.调查问卷的设计思路
通过对黄山学院音乐专业学生的抽样调查,分析他们在校外兼职的现状和问题。主要从课余兼职现状、收获、凸显问题、学校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二、调查研究结果
黄山学院音乐专业目前共有学生近300人,大二学生做课余兼职的人数最多。由于他们进入大学已有一段时间,对大学生活和学习基本适应,也有了一些固定的人际关系,这时做课余兼职最为方便。大三学生的课余兼职热情明显下降,由于多数学生在大一、大二时已有兼职经历,加上大三正是准备考研究生的关键时期,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校看书或考取其他相关证书,课余兼职已不是他们追求和热衷的事情。大四学生多半已在岗实习,更有不少学生已经直接奔赴工作岗位,除了那些课余兼职相对稳定的学生,很少有人从事课余兼职了。
1.学生兼职信息的知晓渠道相对单一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52%的学生获悉兼职信息的渠道为同学介绍,26%的学生是自己寻找,通过网络、海报获取兼职信息的占12%,还有10%的学生是教师推荐。黄山学院音乐专业学生在获取课余兼职信息时,还是以同学介绍为主。学生没有过多人脉关系,身边熟悉的只有学长和教师,想要做课余兼职,他们认为最直接、最可靠的方式就是通过同学和教师介绍。
2.学生兼职内容多为音乐专业培训
音乐专业学生兼职最多的行业为音乐培训,接近61%的大学生在培训机构和所辅导的学生家中兼职。此外,还有一部分学生在校外做餐厅服务员或参加一些商业演出,如公司年会、婚礼仪式、商业庆典等,但是这类兼职工作延续性不强。因此从事音乐专业培训既符合音乐专业大学生的专业方向,又具有较强的延续性,且收入相对稳定。这让音乐专业培训成为音乐专业学生课余兼职的主要方向。
3.学生兼职时间与地点
根据调查结果,47%的音乐专业大学生会选择周末做课余兼职,28%的大学生会选择平时课余时间,另外25%的大学生会选择在寒暑假进行兼职。
在兼职地点方面,在培训机构工作的占46%,自己做家教、单独上门为学生辅导的占15%,在户外场地或其他地点兼职的占39%。由此可见,学生课余兼职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各大培训机构。在黄山市,大大小小的音乐类培训机构很多,音乐专业学生有一技之长,且薪酬较低,所以培训机构愿意为学生提供兼职岗位。当然能够一对一进行家教辅导是很多愿意做课余兼职学生的第一选择,因为其收入比培训机构高,但是这种兼职可遇不可求。
4.兼职对学生专业学习的影响及家长对学生兼职的态度
访谈资料显示,大学生选择兼职,一是为了挣生活费,减轻家里的负担;二是为了提前接触社会。从这两方面看大学生兼职是利大于弊。但是也有些学生因为不能正确处理专业课学习和兼职的关系,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兼职中,从而导致专业课成绩下滑。作为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重,不可本末倒置,在选择兼职前要把握好方向,明确目的,确保在专业课学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再去考虑兼职工作。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里,有60名大学生表示家长知道自己在做何种课余兼职,有31名学生表示家长只知道自己做课余兼职的大概情况,有9人表示家长对自己做课余兼职并不知晓。有46%的家长同意大学生做课余兼职,但对此存有顾虑。有40%的家长同意并鼓励大学生做课余兼职,此外还有5%的家长对大学生课余兼职表示反对,另有9%的家长持观望态度。可见大部分家长都对大学生兼职表示同意,但他们也认为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而不是去打工挣钱。此外,学生外出做课余兼职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家长多半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存在人身安全方面的隐患,故而很多家长都认为课余兼职最好不要去做。
5.学生兼职中的受骗与维权
在参与调查的100名大学生中,有18人曾经在兼职时遭遇过欺诈,而欺诈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如不少机构利用大学生比较单纯的特点,以介绍工作为由,用收取押金、保证金等方式骗取大学生钱财;在学生兼职过程中,超时工作、克扣工资、薪酬待遇低于行业内最低工资标准等也是大学生兼职时经常遭遇的欺诈行为。大学生特殊的身份使他们在劳动市场并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社会经验相对缺乏的他们在遇到兼职受骗后的维权之路也就格外困难。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部分学生会以“私了”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3]172大学生已经是成年公民,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他们都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为自己受侵害的权益积极争取。[4]109如不能只注意劳动报酬,或者仅仅靠口头约定,而应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家教的时间、地点、薪资等,为以后遇到欺诈或侵权行为留下维权的证据。
6.学校对音乐专业学生兼职方面的指导和管理情况
在参与调查的100名大学生中,只有17人曾经在学校或多或少接受了部分兼职方面的指导,另外83人明确表示基本没有受到学校关于兼职方面的任何指导。33%的学生表示希望学校能够在兼职前给与专业的指导和管理,而55%的学生对此表示非常希望。因此,学校可以建立专门的兼职指导办公室,给与大学生专业的兼职规划指导;建立公正、公开的平台使学生兼职活动专业化、规范化;利用学校的资源对招聘单位进行审查,并设立用人单位的诚信机制,在不断合作中对这些单位进行筛选,确立稳定的合作单位,要求其提供岗前培训和法律支持。
从以上的调查研究中可以看出,大学生进行课外兼职,除了获得劳动报酬之外,更重要的是提前参与到真正的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去。在校大学生通过课余兼职,与校园外的社会接触,就能够更加了解、走进和融入社会。无论兼职时间的长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大学生就是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慢慢积累社会经验,丰富阅历,获得成长。
三、促进音乐专业学生兼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音乐专业学生在课余兼职过程中收获了实践经验,获得相应报酬,增加了人生阅历。课余兼职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完成其社会化过程,帮助其减轻大学生活中的经济压力,[5]155但也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而学校在音乐专业学生的校外兼职管理上亦存在诸多不足,需要从多方面来改善音乐专业大学生的兼职环境。
1.学生要加强自我管理和增强维权意识
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对艺术的学习是很浮浅的,这就需要进入大学后通过努力尽快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6]109而兼职牺牲了绝大多数的课余时间。作为一名音乐专业的学生,不应过早投入到课外兼职的队伍中,因为课堂上的内容需要大量课后时间去巩固提高。在校期间要夯实专业基础,在自己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之后再去考虑兼职。
大学是人生职业生涯的筹备阶段,为未来的顺利就业和事业拓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可见大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7]185音乐专业的学生一般毕业后的工作方向是文艺团体、学校或者企事业单位的文化部门等。学生应该找到自身发展特点,关注自己的个性特质,为自己的未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就大学生的身份地位给予明确的界定,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兼职打工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将其纳入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畴。与此同时,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又明确以法规的形式将大学生未经学校介绍,私自在外打工的行为排除在学校的保护之外。学生在用人单位正式上岗之前应该与用人单位就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并签署一份涉及工资保障和劳动时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并积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在校外兼职期间遇到任何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应该及时找自己的辅导员反映问题,因为在很多问题上教师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比学生更为成熟。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作为监管机构的学校应出面解决,这比学生自己解决更为有效。
2.加强兼职人数较多专业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针对一些兼职人数较多、兼职群体比较集中专业的学生,在进行新生教育时就应告知其不要过早兼职、盲目兼职。对外出兼职学生进行登记,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应有专职教师进行定期走访,使兼职学生与学校保持交流、沟通,避免问题发生。
当前很多高校都在贯彻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理念,按照这种办学理念,学校应该主动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所以对于学校来说,可以主动与社会上一些正规的有影响力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同,定期让学生去用人单位实习,这样既使学生得到了锻炼,又增加了学生的就业机会,对学校的办学也是一种检验。用人单位与学校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有利于前者根据自己的需要直接选拔优秀的毕业生。
3.优化大学生的兼职环境
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原因之一是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劳动关系,因此大学生兼职行为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出台了有关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的管理办法,但随着大学生兼职现象的普及,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必要将私自外出打工行为也纳入相应的管理规范。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兼职岗位,有针对性地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进而培养企业后备人才,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此外,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规范管理,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切实保护好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8]22
[1]朱欣.高职生兼职行为对其学业发展的影响[J].中国电力教育,2011(20).
[2]宋薇.论艺术实践对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教育的意义[J].北方音乐,2011(11).
[3]刘红.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方法与途径[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4(11).
[4]刘成.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大学生维权问题研究[J].三峡大学学报,2014(5).
[5]储琰.大学生社会交往行为的嵌入理论观测点[J].社科纵横,2013(1).
[6]张素华,阿如娜.高校音乐专业教学[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7]符娟.艺术院校辅导员在大学生职业规划中的指导作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11).
[8]陈晓敏.高职在校生校外兼职状况调研[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3(6).
责任编辑:吴夜
An Investig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Part-time Jobs Taken up by Music Majors——A Case Study of Music Majors in Huangshan University
Ji Kai
(School of Arts,Huangshan University,Huangshan245041,China)
It is a common phenomenon for college students,especially music major students,to take part-time jobs during their college life.This paper takes the music major of Huangshan University as a case study and conducts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into the students,part-time jobs taking through questionnaires and interviews.According to the result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usic majors,part-time jobs taking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On this basis,countermeasures and recommends are provided.
music majors;empirical investigation;part-time jobs;school management
G647
A
1672-447X(2016)04-0129-04
2016-03-22
纪恺(1983-),安徽池州人,黄山学院艺术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音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