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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义论:儒家制度伦理学

2016-03-16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衡水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伦理学儒家制度

黄 玉 顺(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中国正义论:儒家制度伦理学

黄 玉 顺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改革的实质是制度变革。深化改革亟需制度变革理论的指导,而现有的理论无法满足这种需要。制度变革理论的本土思想资源是儒家的制度伦理学,亦即“中国正义论”。该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从普遍的仁爱精神(仁)和特定时代的生活方式出发,根据正义原则(义),即作为制度建构的价值尺度的正当性原则和适宜性原则,进行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礼)的变革。

关键词:改革;制度;伦理学;中国正义论;儒家

值此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亟需明确一点:改革本质上是制度变革,而这需要理论的指导;然而我们至今仍然缺乏关于制度变革的专门理论,现有的各种理论均非制度变革理论。制度变革的理论基础是制度伦理学,实即是社会正义论;然而目前流行的只是西方的制度伦理学,即是西方正义论,例如罗尔斯的正义论,它未必适合于中国的实际。中国文化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中原有的一套制度伦理学思想,堪称“中国正义论”;然而在近代以来批判传统文化的西化潮流中,儒家制度伦理学遭到全盘否定,中国正义论已被长久遗忘。今天亟需发掘儒家制度伦理学思想,重建中国正义论,为当代社会和当今世界的制度变革问题提供理论资源。

一、改革的实质乃是制度变革

(一) 改革本质上是制度变革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制度变革。这种变革涉及两个层面:

1) 宏观制度变革。这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变革,例如中国古代从王权封建社会(夏商西周)到皇权帝国社会(自秦至清)的制度变革,近代以来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制度变革。改革开放的宏大背景乃是由前现代社会向现代性社会的社会转型,显然涉及宏观制度变革。

2) 微观制度变革。这是在社会基本制度的框架下,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中的具体制度的变革。显然,改革开放实际上主要就是这些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变革。

(二) 深化改革亟需制度变革理论

目前,GDP下行等一系列“新常态”现象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关键期,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面临着诸多问题。宏观来讲,从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变,无疑属于基本制度层面的变革;然而毋须讳言,“中国模式”迄今还在激辩之中。微观来讲,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所面临的问题更加错综复杂。

显然,深化改革亟需某种制度变革理论。如果没有制度变革理论的指导,改革就会沦为一种变去变来的“折腾”,甚至可能丧失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的“正义”。

(三) 现有理论无法满足改革需要

然而无可讳言,迄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一套制度变革理论。罗尔斯《正义论》开宗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表明,制度变革的问题其实是正义论的课题。然而罗尔斯正义论乃是西方正义论、西方的制度伦理学,而非中国正义论、中国的制度伦理学。

制度变革的理论基础是制度伦理学,然而“制度伦理学”是近年才在伦理学界兴起的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它甚至尚未与西方正义论接轨,遑论与“中国正义论”联系起来。

二、制度变革理论的中国本土资源:儒家制度伦理学

事实上,儒学固有一套制度伦理思想,即“中国古典制度伦理学”,其主题就是解决制度变革的问题。

众所周知,儒学关注的基本问题就是社会群体的生存秩序,即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在儒家话语中叫做“礼”。例如,一部《周礼》就是一整套社会规范和制度的设计。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实体存在,叫做“礼制”;礼制在礼节仪轨上的外在表现形式,叫做“礼仪”;礼制背后的价值原则,叫做“礼义”。

这就是说,相对于“礼”(制度)来说,“义”是更为根本的价值尺度。这种价值原则,其实就是正义论中所谓“正义原则”。这就是儒家“义→礼”即“正义原则→社会制度”的理论结构,也就是孔子所讲的“义以为质,礼以行之”。

这是因为,在儒家看来,社会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是孔子“礼有损益”的思想:一方面要求人们“立于礼”“克己复礼”,即遵守社会规范和制度;但另一方面又深刻指出,夏、商、周三代以至将来百代之“礼”其实是不同的,即社会规范和制度是可以“损益”变革的。变革的指导原则,就是孔子所讲的“义以为上”的原则,亦即正义原则。

儒家要求社会规范建构及其制度安排符合正义原则,实质上是符合仁爱精神,因为在儒学的理论结构中,“义”是由“仁”决定的,否则就是“不仁不义”。这就是儒家的“仁→义→礼”的理论结构,亦即“仁爱精神→正义原则→社会制度”的结构。限于篇幅,这个理论结构还不是儒家制度伦理学的全部,却是其最核心的理论结构。

但须注意:儒家所谓“仁爱”决不仅仅是人们通常所误解的“差等之爱”,即决不仅仅是根据亲疏远近关系的所谓“血亲伦理”之类。儒家的仁爱固然有“差等之爱”的一面,但还有“一体之仁”“一视同仁”的一面;不仅如此,在其制度伦理思想中,恰恰后者才是其正义原则的内涵,即孔子所讲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正是中西制度伦理学最根本的分歧所在。

三、制度变革的原理:中国正义论

显然,上述儒家制度伦理思想,实际上就是一套社会正义理论;相对于西方正义论,这就是“中国正义论”。换言之,中国正义论主要就是儒家关于制度变革的一套原理。

中国正义论——儒家制度伦理学的核心,乃是下述两条正义原则:

(一) 正当性原则

在儒家思想中,正义原则即“义”的首要涵义是“正”,正如孟子所说:“义,人之正路也。”正因为如此,荀子直接称“义”为“正义”。

但须注意:儒家所说的“正”或“正义”有两种不同场合的用法。一种是“行为正义”,即一个人的行为应当符合既有的社会规范和制度,这就是上文所引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另一种用法则是指的“制度正义”,即社会规范和制度本身必须是正义的。显然,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假如某种制度本身就是不正义的,或者曾经是适宜而正义的,而现在已不合时宜而不正义了,难道人们还应当遵守它吗?显然,这样的制度需要变革。

制度变革的首要原则是正当性原则,即是说: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建构或选择,必须是出于仁爱的动机,即是出于克服差等之爱、追求一体之仁(一视同仁)的动机。如果制度建构竟是根据亲疏远近关系的差等之爱,那么,这样的制度就是不正当的,即是不正义的。

这条原则可以用来判断改革开放中所出现的制度变革:哪些是正义的?哪些是不正义的,甚至竟然是“制度性腐败”之类?

(二) 适宜性原则

仅有正当性原则是不够的,还需要适宜性原则。故《中庸》曰:“义者,宜也。”这是因为:历史地看,不同时代的社会生活方式要求不同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诸如宗族生活方式下的王权制度、家族生活方式下的皇权制度和现代生活方式下的现代制度;共时地看,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因而就有不同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例如西方的君主制度和中国的君主制度就是不同的,欧洲的民主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是不同的。

因此,制度变革的第二条原则是适宜性原则,即是说: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建构或选择,必须适应于一个共同体的基本的社会生活方式。宏观地讲,某种基本社会制度可能曾经是正当的,但随着基本生活方式的转变而变得不合时宜,从而不再正当、不再正义;微观地讲,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一系列具体制度,都可能变得不合时宜,从而不再正当、不再正义。这就需要根据适宜性原则来进行制度变革。

这条原则同样可以用来判断改革开放中所出现的制度变革:哪些仍然是适宜的?哪些已经是不合时宜、必须变革的?在后面一种情况下,第一条正义原则——正当性原则必然再次发挥作用:怎样的制度变革才是正当的?这也表明正当性原则始终是制度变革的首要原则。

且以建国以来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为例:在现代化第一阶段,迫切需要完成国民财富的原始积累,这种户籍制度曾经是重要的制度保障条件;但在今天的城市化、市民化浪潮中,它显然已经完全丧失了正义性,即是一种不合时宜、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安排,必须进行制度变革。显然,改革本身的阶段性,特别要求适宜性原则的指导。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作为中国正义论的儒家制度伦理学乃是深化改革、更进一步进行制度变革的非常重要的理论资源。

参考文献:

[1]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的重建——儒家制度伦理学的当代阐释[G].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

[2]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的形成——周孔孟荀的制度伦理学传统[M].上海:东方出版社,2015.

(责任编校:卫立冬 英文校对:吴秀兰)

Chinese Theory of Righteousness: Confucian Ethics of System

HUANG Yushun
(Advanced Institute for Confucian Studies,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China)

Abstract:The essence of reform i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ystems. Deepening the reform is in urgent need of the guidance of the theory of system transformation. However, the existing theories cannot meet this need. The traditional thought of system transformation theory is Confucian ethics of system, namely, Chinese theory of righteousness. The basic content of this theory is that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norms and systems should be reformed, with the universal benevolent spirit and the life style of a specific period as the startign point and the principles of righteousness as the basis, i.e. the principle of righteousness and the principle of suitability, which are the value standards of system construction.

Key Words:reform; system; ethics; Chinese theory of righteousness; Confucianist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6)03-0023-03

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6.03.005

收稿日期:2015-11-10

作者简介:黄玉顺(1957-),男,四川成都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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