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前瞻
2016-03-15孟庆国赵雪娇
孟庆国 赵雪娇
【摘要】“互联网+”行动计划是在我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的背景下提出的,具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刺激消费、促进就业创业、以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积极意义。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也面临挑战: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不足、配套政策与制度不健全、数字鸿沟现象明显存在。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关键在于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公民隐私保护、建立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互联网+”新常态 信息产业 智能产业
【中图分类号】G250.7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02.009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并强调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1项具体行动,并提出了相关支持措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出以及《“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至了国家战略的发展高度。本文将对“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背景、内涵、意义、挑战以及如何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进行解读和阐释。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
“互联网+”概念的由来。2012年11月14日,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提出了“互联网+”的理念:“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目前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是我们每一个人要去思考的问题。①一年之后,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众安保险启动仪式和腾讯WE大会上也提到了“互联网+”概念。他指出,互联网可以“+通信”、“+媒体”、“+娱乐”等,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开始重视互联网了。但传统行业在每一个细分领域的力量仍是无比强大的,互联网仍然是一个工具。②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又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
目前,关于“互联网+”的概念主要有以下代表性论述:一是认为,“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③相对于工业时代的创新1.0,创新2.0是指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创新形态。二是阿里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报告》的论述,认为“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④阿里研究院认为,互联网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和电力技术、蒸汽机技术一样,将对人类经济社会产生巨大、深远而广泛的影响。三是马化腾提交给全国人大建议中的论述,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⑤
可以看出,“互联网+”的基础是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关键是连接、融合;“互联网+”的目的是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及内涵。“互联网+”行动计划可以说是针对我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的背景提出的。在2014年11月举行的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我国新常态的主要特点,其核心之一是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呼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挑战和要求。他尤其强调通过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根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解释,“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⑥“互联网+”中的“+”指的是传统的各行各业。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旨在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在技术、标准、政策等多个方面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充分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⑦
新常态下“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意义
促进产业升级。“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⑧互联网可以重塑传统产业,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全面融合。目前,“互联网+”以信息通信业为基础,不仅全面应用到了第三产业,形成了如互联网金融(支付宝、微信红包等)、互联网交通(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新业态,而且正在向第一和第二产业渗透。
在工业和制造业方面,互联网技术将成为新一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催化剂。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我国目前已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约占世界制造业的20%。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的任务紧迫而艰巨。今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的结合将成为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一方面,《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以我国现有的工业机器人为例,大多只是控制程序的设备,并未实现智能化。如果工人操作失误,很有可能会被机器人伤到。但如果实现了人工智能,机器人探测到在安全距离内有工人操作,就会自动停止。据预测,到202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将全面实现智能化,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将降低5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50%,不良品率降低50%,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⑨另一方面,《中国制造2025》强调要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
海尔集团的互联工厂有力地呼应了“互联网+”行动计划与“中国制造2025”战略。早在2012年,海尔就开始了互联工厂的实践,致力于打造按需设计、按需制造、按需配送的体系。海尔互联工厂的前端是名为“众创汇”的用户交互定制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海尔与用户能够零距离对话,用户不再是产品的旁观者,而是可以全流程参与其中,并通过个人电脑、手机等多终端查看产品制造过程。除了用户交互平台外,海尔集团互联工厂还包括“海达源”模块商资源平台。“海达源”是全球家电业第一家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注册、直接对接用户需求的平台。与传统“零组件采购—订单销售”模式相比,模块商的注册、响应需求、方案选择结果、评价结果等全过程都在平台上公开公示,而且考核模块商的主体不再是企业,而是用户。⑩目前,海尔集团已建成沈阳冰箱、郑州空调、佛山洗衣机、青岛热水器四大互联工厂。最新下线的首批定制洗衣机的最终方案是50万用户从79个模块方案中挑选出的2个最佳组合。海尔佛山洗衣机互联工厂采用高柔性自动无人生产线,通过精密装配机器人社区实现“黑灯车间”。工厂接入iMES全程订单执行管理系统,装配了200多个RFID电子标签,4300多个传感器,60多个设备控制器,全面实现设备与设备互联、设备与物料互联、设备与人的互联,可为全球用户批量定制和个性化定制洗衣机。⑪“互联网+”时代的家电制造雏形已在海尔初现。
“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互联网+”时代,农业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农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在从电子商务等网络销售环节向生产领域渗透,具有巨大的互联网改造空间。本来生活网是一家将互联网与农产品销售有机结合的企业。本来生活网直接通过买手从全国上百家优质基地中精挑细选,剔除一切冗余的中间环节,以最短的供应链实现了优质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此外,作为农业领域“互联网+”模式的代表,本来生活网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塑造了“褚橙”、“柳桃”等经典营销案例,策划了“80后致敬80后”、“回家吃饭”等热门话题,将农产品的营销模式提升到了新的高度。⑫近日,本来生活网的跨境O2O(Online to Offline)项目即将上线,并将在台湾建立直采基地。大陆游客可以在台北101大厦的门店线下体验台湾水果,同时可在本来生活网下单发货到大陆家中。⑬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网购接受度的不断提高,水果生鲜作为日常必需品,和互联网有着天然结合的优势。“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必将会成为生鲜电商发展的新机会。
刺激消费需求。如前所述,在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经济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要从投资驱动、出口驱动向以消费拉动为主转变。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指出,要使传统消费在短时期内有很大起色的难度是比较大的,这依赖于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社会保障的完善。此外,制约消费的因素较多,例如产品的丰富程度、消费者和产品之间的距离等。⑭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不仅缩短了消费者和产品之间的距离,还扩大了消费的范围,提升了消费的效率。例如,我国西部地区的人均收入是东部地区的1/2,人均批发零售营业面积只有东部的1/3-1/4,有限的商品种类和商业设施制约着居民消费需求的释放。⑮而互联网天然具有跨地域、在线协同的特性,对释放我国中西部、偏远地区居民的消费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阿里研究院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网购消费金额增长最快的前25个县(同比增速均超过200%),其中13个来自于西部省份,6个来自于中部省份。在2014年各省支付宝移动支付笔数占比的排名中,西藏、陕西、宁夏、内蒙古垄断前四名,占比分别达到62.2%、59.6%、58.3%和57.6%。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大释放了我国中西部、偏远地区的消费需求。⑯
此外,在互联网时代的C2B(Customer to Business)交易结构中,消费者居于市场主导地位,驱动生产商、服务提供商以用户需求为中心进行产品创新和制造,提高了消费个性化的满足程度。以社区O2O为例,它的快速发展让过去的“到店”消费向“到家”消费转变。凭借海量的用户资源、专业的筛选、培训体系、以及高品质的服务,截至2015年3月,“58到家”已覆盖全国近30个城市的渠道网络,以居家场景为切入点提供到家保洁、上门美甲、搬家速运三大项主要服务。除已有服务类别外,“58到家”在4月推出了开放平台,加入了按摩、美妆、月嫂、洗车等服务。“58到家”计划年内接入20家企业,形成一站式的O2O上门服务入口。根据速途研究院对O2O市场相关数据的统计,2010年我国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仅为447.亿元,2014年达到2350.8亿元,到2015年,我国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约为3091.8亿元。⑰互联网的出现一方面促进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对称,另一方面,节约了生产和流通成本,让购物变得更加高效快捷,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物欲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必将进一步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带动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
促进就业和创业。“互联网+”时代,沟通、协作的门槛进一步降低,评价和信用制度的日趋完善,专业技能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个人能力可得到充分的发挥。据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发布的《微信社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显示,从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微信带动的直接就业人数为192万,间接就业人数815万,共计1007万人。⑱微信对社会就业的拉动作用非常显著,已成为中小微创业者的舞台。此外,根据前程无忧发布的《2015年第二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调查报告》,“互联网+”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各种机会和挑战,并极大地促进了就业。由于电子商务、教育、快递、智能制造等行业集聚着大量的创业公司和转型企业,大量就业机会纷纷涌现。据统计,2015年度第二季度计划增加大学毕业生招聘的雇主有41.6%,高于一季度的37.2%。⑲对大学生需求最多的企业主要来自互联网或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以及金融、投资、证券等行业。这三类行业与互联网有着密切的关系,集聚着大量的新兴公司,依赖于技术开发、应用和网络营销,所以十分热衷于招聘出生和生活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大学生们。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也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来,“创客”成为清华大学里备受关注的一个热门词汇。清华大学众创空间(i.Center),在提供实体加工制造资源的同时,还规划建设云桌面服务,在校园局域网中将常用设计工具、计算资源、素材资源等,提供给在校学生。此外,众创空间还通过互联网引导学生积极获取全球创客资源,包括可共享的产品设计、模型素材、在线知识库、开源软件等。跨地域的分布式协作系统便于联络校外资源,经由物联网、互联网支撑的信息化平台,将加工制造、设计咨询等服务带入校园,带到学生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进一步缩短创客产业链,加快项目迭代速度。⑳2015年5月4日,清华大学的学生创客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青年节礼物——李克强总理的回信。总理在信中,充分肯定了“在创客的时代,创造不再是少数人的专业,而是多数人的机会”,并指出“政府将会出台更多的积极政策,为‘众创空间’清障搭台,为创客们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总理的回信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创客的重视和支持。“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和实施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条件。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也为政府如何提升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政府掌握着大量的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多角度剖析,可以了解公众需求、掌握社会经济动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互联网+政务”与传统政务的根本区别在于政务的信息化使得政府能够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全面感知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并在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做出有针对性的响应,实现有效治理。
此外,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政府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方面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两会结束后不久,河南省、重庆市和上海市政府先后宣布与腾讯合作,打造“智慧城市”,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交通、医疗、社保等政府服务接入微信,把原来需要东奔西走、排队办理的业务通过手机完成,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微信政务民生白皮书》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政务微信总量已达到40924个,全面覆盖我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诸如开具户籍证明、违章查询、违法举报、医院挂号、公积金查询、车票购买等非必要到现场办理的线下业务已转移到微信平台上,并通过位置服务、预约服务、线上支付、进度查询、评价投诉等功能,实现了全流程、闭环式的微信办事。这不仅为政府部门节省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还节省了公众出行、排队的时间,政府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都大大提升。
最后,“互联网+”时代也为政策评估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很多政策都面临着打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全面感知公众需求的基础上,采用大数据等分析技术对政策的执行主体、执行对象、执行过程、执行效果、公众反馈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实时分析,对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面临的挑战
信息化发展水平仍较低。我国目前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简称ICT)发展水平仍较低,互联网普及率有待提高。在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2014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中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水平(ICT Development Index)排名第86位。通信技术发展水平包括了通信技术接入(使用固定电话、使用移动电话、人均国际互联网宽带速度、家庭拥有电脑比例、家庭拥有互联网比例)、使用(互联网使用比例、签约固定宽带、签约移动宽带)、技能(成人识字率、中学毛入学率、大学毛入学率)三方面的指标。此外,我国互联网普及程度低于主要发达国家,超过一半的国民不是网民,他们也难以和“互联网+”产生直接的联系。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已有6.49亿网民,互联网普及率47.9%,这个数据也意味着我国有52.1%的居民从未使用过互联网。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也还有极大的进步空间。据2014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在193个国家中排名第70位,低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即使在亚洲,我国也仅排在第18位,落后韩国(第1名)69位,落后新加坡(第3名)67位,落后日本(第6)64位。
通过这些调查可以看出,我国信息化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互联网发展仅仅惠及了有限的国民,互联网普及率有待提高。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电子政务发展则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互联网经济可能辐射其他经济领域带来发展增长。综合来看,我国仍将继续面对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挑战。
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不足。从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到十七大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再到十八大进一步明确要求“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工作在不断推进。虽然两化融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必须认识到,我国两化融合的程度还是有限的。两化融合的程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起步建设阶段。该阶段着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营造;二是单项覆盖阶段。该阶段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各关键业务环节,并逐步实现覆盖;三是集成提升阶段;该阶段向综合集成应用发展,实现业务流程化、生产经营模式等变革创新;四是创新突破阶段。该阶段关键业务环节应用系统之间实现协同和集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内3万多家企业的调查,将近40%的企业仍处在着重基础设施建设的起步阶段,超过40%的企业处于信息技术应用到关键业务环节的单项覆盖阶段,而实现了应用系统之间的协同集成,进入集成提升阶段的还不到20%。
学界也在探讨评估我国两化融合效果和质量。有学者在2012年测算了31个省份“十五”、“十一五”两个五年计划的数据后认为,我国两化融合推动了我国新型工业化成长,但各省融合质量不同,在减少能源消耗、重视政策稳定性和长期性、跨省协调发展等方面还有很多可提升之处。还有学者发现,随着两化融合工作的推进,融合效率逐渐降低,融合“大而不强,多而不精”。可以看到,我国目前两化融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融合程度和融合质量都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配套政策与制度不健全。保障和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和制度的保驾护航。合理的政策法规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够有效规避风险,而不恰当的政策工具则有可能催生危机。2001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美联储连续降低利率,刺激热钱流出美国,将危机扩散到全球引发了更大危机。我国政府大力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加速了新兴产业的壮大,然而光伏产业两家龙头企业尚德、Solyndra却先后破产,这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扶持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
政府要提供适当的政策,司法系统则需要建设完善的法规制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斯坦福大学还只是一个区域性大学。在随后的三十年里,斯坦福大学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硅谷经济,但很多人心中还怀有忧虑,直到1980年国会通过《拜杜法案》,巩固了技术创新向私营部门转化的法律制度。该制度也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保护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杜绝不良行为。
发展“互联网+”还会面临传统制度框架外的新挑战。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资源,热情支持“互联网+”的腾讯和阿里巴巴公司都出台了以数据为核心的企业战略。政府作为公共数据最重要的持有者,一方面要做好“数据开放”,一方面更要做好“隐私保护”,这无疑为我国公共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法规还不健全,面对“互联网+”时代,任务艰巨而重大。
数字鸿沟现象明显存在。所谓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的差距。2012年我国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38,表明仍然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我国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城乡数字鸿沟是指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拥有和使用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2012年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44,即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落后于城市45%左右。地区数字鸿沟是指不同地区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的差距(未涉及港澳台地区)。2012年我国地区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32,即最低地区的信息技术综合利用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2%左右。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数字鸿沟已经逐渐缩小。2002年至2012年,我国数字鸿沟指数整体上缩小了43%,呈下降趋势。“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会使更多国民享受互联网时代的便捷,也有可能会使尚未使用互联网的国民被置于更加边缘的位置。我们应该努力促成前者,避免后者,将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国民。
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对策建议
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近年来,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仍与公众的需求和期望差距较大,网络速率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然较低,人均网费支出仍然较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质量有待改善。特别是当前不合理的通信资费和“跛脚”的网速,制约着大众创新创业的步伐,尤其是互联网微小企业的成长。为了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夯实“互联网+”的发展基础,我国应进一步加快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力度,着力缩小“数字鸿沟”;推动电信企业提速降费,让利于民;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有序分阶段开放电信市场;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形成多主体公平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曾多次督促相关部门提速降费。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宽带网络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到201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企业2015年底前超过100家,带动民间资本投资超过100亿元,试点城市由16个增加到30个以上。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速畅通、质优价廉的网络服务,既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刺激消费,又能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为“互联网+”提供强有力支撑。
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培养互联网思维,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以互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互联网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面对新兴的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传统思维模式的惯性力量仍然较大。要加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相关媒体,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推广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启发相关领域的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此外,要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制定数据开放等相关立法及政策。政府作为最大的数据源和信息源,要加强数据主动公开工作。一直以来,政府掌握着较为丰富的数据信息资源,但却存在着纵向和横向分割的问题,各部门行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没有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在“互联网+”时代,要使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挥作用,数据开放是前提条件。政府部门应秉承更为开放的理念,立规立法去开放、共享和管理数据,更好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要鼓励和推动企业、个人、以及第三方机构对政府公开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合理应用,将数据转变为信息、转变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源。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实现政府科学决策的同时,深入了解公众需求,促进大众创新创业。《“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提出,“要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开展政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行开辟了道路。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公民隐私保护。保障网络安全和维护公民隐私是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依然突出,需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发展,加强对互联网的治理以及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据统计,2014年46.3%的网民遭遇过网络安全问题,我国个人互联网使用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在安全事件中,电脑或手机中病毒或木马、账号或密码被盗的情况最为严重,分别达到26.7%和25.9%,在网上遭遇到消费欺诈比例为12.6%。此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发布的《2015我国公众网络安全意识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普遍缺乏安全意识,但借助互联网行使诈骗的案例却屡见不鲜,遇到过网络诈骗的被调查者高达55.18%;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的却仅占12.35%。前段时间,支付宝平台和携程旅游网的突然瘫痪事件也折射出“互联网+”的安全危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曾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互联网+”时代,信息流动的数量和速度会大大提升,伴随着各种创新创业机会的涌现,商业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和被滥用的潜在风险也会加大。网络安全的维护,需要政府、企业、网民三方群策群力,以法律和高科技为保障手段,共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建立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或者改组有关“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体制,明确组织领导机制的工作任务、方式,确保组织领导责任的落实,加强内部协调,保证工作效果,提高工作效率和投入效益。重点抓好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引领、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例如,湖南省“互联网+”行动由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和省委宣传部部长等任副组长。湖南省政府还专门建立了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省经信委。此外,湖南省经信委和长沙市工信委、长沙高新区也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刘源浩对此文有贡献)
注释
《“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 民间智库发力》,新华网,2015年3月8日,http://news.xinhuanet.com/info/2015-03/08/c_134047655.htm;《于扬:所有传统和服务应该被互联网改变》,腾讯网,2012年11月14日,http://tech.qq.com/a/20121114/000080.htm。
《马化腾:通向互联网未来的七个路标》,腾讯网,2013年11月10日,http://tech.qq.com/a/20131110/005189.htm。
《学者热议:李克强提的“互联网+”是个啥概念?》,人民网,2015年3月5日,http://scitech.people.com.cn/n/2015/0305/c1007-26644489.html。
阿里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报告》,http://www.aliresearch.com/blog/article/detail/id/20284.html?spm=a2z07.1763523.0.0.RNIJmW。
马化腾:《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 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央广网,2015年3月6日,http://finance.cnr.cn/gundong/20150306/t20150306_517911345.shtml。
《2015〈政府工作报告〉缩略词注释》,中国政府网,2015年3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5-03/11/content_2832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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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凌肖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