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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2016-03-15柴民权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代际新生代学者



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本文得到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号15LZUJBWZY123)资助。

柴民权

[提要]代际研究是农民工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然而当前的农民工代际研究却面临严重的发展困境。一方面,农民工的代际划分长期以来缺乏理论基础的支撑,一些学者试图将农民工的代际研究纳入世代理论范畴中,但是这是一个问题多于答案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农民工代际研究的路径假设也无法得到有效验证。本文从理论基础到路径假设对农民工的代际研究路径进行了系统的解构和批判,并试图提出“亚群体化”的替代研究路径。

[关键词]代际划分世代理论路径假设亚群体化

农民工的代际划分源于我国社会学者王春光提出的“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①。王春光认为, 20世纪90年代末,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了基于年龄和进城务工年代不同而产生的结构分层,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城务工的农村流动人口与之前进城的农村流动人口相比具有迥异的乡土记忆、进城动机和身份认同,王春光将这类群体称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以区别于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外出的“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②。之后的学者进一步将农村流动人口的代际划分具化为“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开启了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序幕③。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的代际研究并未广泛展开,直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以官方文件的方式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之后,农民工的代际研究才呈现出“井喷”的盛况。以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检索为例,2010年之前,题目中包含“代际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等相关主题的文献总量仅为287篇,而2010年及之后则为5615篇。因此,虽然王春光早在本世纪初就已经提出了农民工的代际划分的设想,但是农民工的代际研究却是在近几年才蓬勃发展起来的。

当前的农民工代际研究大多关注广域的社会时空和农民工自身的个体资本和社会资本如何交

互影响,从而使代际农民工在身份认同、城市适应、社会融合、城市化进程、群际接触等方面产生显著差异性④⑤。与发展迅猛的农民工代际研究相比,对于农民工代际划分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并未得到学者们的重视。该路径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就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理论体系而言,代际划分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其指标体系如何建构,代际分异的内部凝聚力如何等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其二,就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研究路径来说,存在的问题则是代际研究的路径假设难以得到有效验证。这使农民工的代际研究从概念界定到研究范式都处于混沌状态,农民工的代际研究面临着无序发展的困境。面对这一困境,一些学者试图建立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理论基础和指标体系,进而解决农民工代际划分的根本性问题。本文则通过对农民工的代际划分进行从理论基础到路径假设的系统解构和批判,认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是一个存在问题多于解决方案的研究路径,并试图提出“亚群体化”研究的替代研究路径。

一、代际划分的理论基础

王春光在进行“第一代”和“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代际划分时,并没有对代际划分的理论基础进行系统阐述,其依据仅仅是“按照习惯,十年之差就等于是两代人”⑥。至于 “习惯”究竟源于哪里,为什么“10年之差就等于两代人”,王春光并未阐述,在其研究中,王春光坦承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仅是一个假设性的概念,还需要更详细的界定和说明”。因此,王春光是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农民工代际划分的设想,其隐含的研究逻辑是首先根据我国时空结构的演变和农村流动人口的发展趋势提出代际划分的指标体系,并通过相关研究验证这一划分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而后再对农民工的代际划分进行概念界定和寻求相关的理论基础,这一自下而上的研究逻辑本身并无问题。然而,自王春光提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设想之后,农民工的代际研究经历了长达10年的沉寂期,在此期间农民工的代际研究乏善可陈,难以支撑代际农民工划分的理论建构。而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事实上以官方文件的巨大影响力确立了农民工代际划分的概念及其指标体系,致使之后的学者大多忽略了对农民工代际划分理论基础的求证,直接继承了王春光农民工代际划分的概念体系和划分指标。但是,从王春光提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设想到现在已经过去15年时间,按照王春光的代际划分标准计算,农民工群体已经又经历了1.5代的世代更替,“第三代”农民工群体早已产生,然而当前的大多数研究仍然只承认“第一代”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存在,这意味着当前学者所谓的“第一代”农民工事实上就是王春光提出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因此,沿袭王春光的代际划分概念和指标导致了当前农民工世代划分的重叠和混乱。

鉴于当前农民工代际划分的混乱状况,一些研究者试图寻找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理论依据,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代际划分的理论基础和指标体系问题,这些学者不约而同的将农民工的代际划分纳入“代”理论中,认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是一个典型的“代”理论问题⑦⑧⑨。“代”是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与种族、性别、宗教等同样重要的人类群体划分标准。人类社会中存在多种多样的“代”的类型,例如根据血缘和基因关系,可以划分出“子代”和“父代”的代际关系;根据某种事物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程度,可以将某一历史时期命名为该事物的时代,如“青铜时代”、“铁器时代”、“e时代”等;根据共同的亚群体文化和价值观念,可以划分出诸如“80后”、“叛逆的一代”、“中生代作家”等泛化的亚群体类型。在诸多的“代”的类型中,学者最为关注的是人类社会的世代更替,因而在社会学研究中,“代”理论通常是指人类社会的世代理论。

世代理论(generation theory)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派系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以梅特、加塞特、曼海姆等人为代表的世代理论奠基者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世代理论体系,之后世代理论受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青年运动的深刻影响,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成为家庭社会学、青年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共同的重要研究领域。世代理论关注人类社会世代更替的原因、机制、影响因素、发展过程和更替模式等方面的内容,致力于探讨世代之间的交互影响、互动模式和代际差异,并试图从生理、社会、精神、文化、心理等不同层面建构世代划分的标准和指标体系⑩。从理论内容和研究领域来看,农民工的代际划分的确可以嵌入世代理论中。但是,这并不能解决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基本问题,原因在于世代理论自身并未解决这一问题,甚至还存在更多的问题和争议。

(一)世代的时限。一个世代究竟持续多长时间,是世代理论学者争论的最重要议题之一。在世代理论中,大多数持实证主义观点的学者基于对生理性指标的测量,认为世代更替的时限应当是30年;而持历史浪漫主义观点的学者则认为世代是一种质性概念,是基于“内在体验”而形成的,不受时间和年龄限制,只要具有共同的内在体验,任何年龄的个体都可以组成一个世代;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世代划分更应当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应当以某一群体是否具有共同的历史经验为划分世代的标准,因此世代并无固定的时限,一个世代是1年、10年还是100年,完全取决于社会变迁的速度和节奏。尽管三种世代的时限划分观点存在巨大分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以这三个时限划分的哪一个标准来衡量,王春光以10年为代际更替标准的划分方法都是错误的。

(二)世代更替的指标体系。世代更替的指标体系是与世代的时限紧密相连的问题,事实上,只有确定了世代更替的指标体系,才能进一步确定世代的时限。因此,上述三种世代的时限划分观点客观上也建构了世代更替的指标体系。持实证主义观点的学者主要是以生理性指标建构世代更替的指标体系的,这样的指标体系适合家庭社会学等强调血缘和基因关系的研究领域,其指标体系的清晰性为亲缘关系研究提供了便利,但是这一指标体系显然无法扩展到超越了生理因素的广域的社会时代情境中;持历史浪漫主义观点的学者根据“内在体验”划分世代更替的标准,由于其指标体系无法具化和操作,因此这一指标体系仅适用于世代精神的哲学和伦理学探讨。社会视角的世代观点以社会变迁划分世代更替,尤其强调重大历史事件对世代更替的深刻塑造作用,这一指标体系一方面超越了人类生理指标的限制,另一方面建立了较为明确和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但是,社会视角下的世代更替指标体系仍然存在较大缺陷:一方面,学者们并未解答何种规模的历史事件才能称为“重大历史事件”;另一方面,学者们也尚未厘清历史事件对个体的影响作用是单独的、叠加的还是以最初经历的历史事件影响为主。例如,在陈辉和熊春文的研究中,作者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改革开放的开始和我国加入WTO组织三个预设的重大历史事件为指标将农民工划分为三代;李培林和田丰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也基于主观标准,将20世纪80年代作为划分第一代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分水岭。

(三)世代的内部凝聚力。即使学者们能够构建明晰的指标体系并划分出不同的世代,世代理论也还需要解决一个随之产生的重要问题,即同一世代内部的凝聚力如何?关于这一问题,世代理论学者给出了不一致的答案。一些学者认为,世代内部应当是具有高度一致性的,这些一致性甚至超越了性别、年龄等传统社会变异的界限;而另一些学者则持相反观点,认为世代分化的力量无力覆盖所有的同时代群体,世代内部并没有强力的凝聚力。在对世代的内部凝聚力争论中,曼海姆有关“世代单元”(generation unit)的论述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曼海姆认为,即使在同一个现实世代中,也会存在不同的亚群体,这些亚群体是由于对社会历史经验的整合和接纳方式的差异而形成的,是同一现实世代的不同单元。按照曼海姆的观点,同一世代内部不必有强力的凝聚力,而可以存在不同的亚群体类型。

但是,曼海姆没有指出如何确定世代内部的张力边界,这一缺陷导致了以下三个问题:其一,由于无法确定世代的张力边界,学者们就无法判断两个群体间的差异是源于对共同历史事件的不同接纳方式,还是由于二者本身的固有差异,也就无法区分哪些群体是世代的亚群体,而哪些群体则是世代群体之外的独立群体;其二,如果世代的内部凝聚力过于孱弱,那么就可以使用其他内部凝聚力更为强力的划分方法予以取代,世代划分就失去了意义;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如果世代内部的结构过于松散,代际间的比较就很容易产生不显著的结果,那么学者们如何确定世代划分的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具体到农民工的代际研究中,学者们需要确定代际划分的方法是否与性别、个体资本、社会资本、制度因素等传统社会变异的划分方法同样有效;同时,也需要确定代际农民工群体内部是否具有较高的同质性,以确保群体内部的凝聚力。

总之,将农民工的代际划分纳入世代理论是一个问题多于答案的解决方案。

二、代际研究的路径假设

在农民工的代际研究中,学者们大多会提出一些预设观点,这些观点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理论依据的角色,为了与一般性的研究假设相区分,本文称之为“路径假设”。这些路径假设为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是农民工代际研究的理论性基础。

(一)“户籍墙”假设

“户籍墙”假设是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制度性假设,这一假设的基本观点是:社会制度结构是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外在决定性力量。在第一代农民工开始进城务工的历史时期,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作用还非常强大,我国社会尚处于国家行政主导下的城乡二元社会的分割与对峙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既是一种制度身份,也是一种社会阶层身份,代表着一定的阶层地位和角色模式,因此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群体在社会制度结构中的稳定性和制度刚性。在农民工进城务工过程中,农民工的制度身份成为阻碍其接触城市社会文化生活的主要障碍,农民工只能退回到群体内部寻求社会支持,成为城市社会中的“边缘群体”。因此,户籍制度成为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制度隔离墙。而从21世纪初,即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进城务工的时期开始,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逐渐加快,户籍对农民工的制度性阻隔和宰制作用迅速削弱,新生代农民工获得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城市融入在制度层面成为可能。因此,学者们假设,“户籍墙”对不同世代农民工的影响作用是差异性的,因而农民工的代际划分就具备了社会制度层面的合理性。

大量研究表明,户籍制度的作用的确非常强大,户籍制度不但影响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其作用还深入到农民工的心理认知、情感和态度层面,对农民工的城市体验、城市化进程、身份认同、社会融合、群际信任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但是,并没有研究能够证明户籍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影响作用弱于第一代农民工,反而有一些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仍然面临着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多重制度制约,这种制度制约虽然不再以显性的户籍分割的形式出现,然而却与信息化、消费革命等现代化进程的典型特征相混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身份建构产生深刻影响。

户籍制度长期以来是我国最为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其对我国社会结构的塑造和影响作用是极为深刻和复杂的,虽然近年来我国力图逐步废除户籍制度,消解城乡二元分割的“结构鸿沟”,然而这一过程必然是漫长而曲折的。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了“隐性户籍墙”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户籍制度作为一种基本性的社会制度,必然会衍生出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规则,这些社会制度和规则更为隐蔽,更具韧性,也更难以在短期内消除。这些“隐性户籍墙”包括就业市场区隔、生活成本门槛、福利待遇歧视、文化和社会交往排斥等诸多方面,它们并不随户籍制度的削弱而消解,甚至由于某些原因还会被放大和加强。

“隐性户籍墙”的概念符合社会学者高勇提出的流动性社会藩篱的观点。高勇认为,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制度和结构快速变化和波动,因而导致我国出现了一种独特的流动规律,即不但流动群体在社会藩篱间流动,同时社会藩篱也会由于社会变迁的作用而发生流动。“流动性社会藩篱”的观点非常契合“户籍墙”和“隐性户籍墙”的讨论,由于社会变迁的作用,户籍制度作为一种显性的社会制度正在消亡,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户籍制度的影响作用会迅速消失,按照“流动性社会藩篱”的观点,户籍制度的影响作用会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出现在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其他方面或位置,“户籍墙”的消失使得流动人口不必在进城之初就直接面对社会制度的刚性宰制,但是却会在城市融入过程中不断面临“隐性户籍墙”的韧性阻隔,城市融入程度越深,这种韧性阻隔的作用就越为强力,这一观点在相关研究中得到了验证。

因此,从当前的相关研究进展来看,农民工代际研究对于“户籍墙”的假设观点并未得到验证,以“户籍墙”的消亡作为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制度假设基础的论点并不可靠。

(二)“失根”假设

“失根”假设是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心理性假设。持“失根”假设观点的学者认为,代际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的社会心理特征是具有差异性的,这种差异性来源于代际农民工与农村家乡的心理关系差异。这些学者认为,第一代农民工在进城务工之前长期生活在农村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其主要的社会关系也大多在农村家乡,具有浓厚的乡土记忆。因此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往往是谋求生计,其在城市社会中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也大多围绕增加经济收入的强烈动机,是一种“生存—经济”的叙事模式,对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市民缺乏主体性意愿;而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在进城务工前长期求学,脱离农业生产,对农村文化和生活方式较为陌生,“失根”现象更为严重,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向往城市社会生活,具有强烈的融入城市社会的愿望和动机,其进城务工的目的不再是增加收入,而是寻求身份改变,具有明显的市民权诉求,因而更为适合“身份—政治”的叙事模式。另外,“失根”假设往往与“户籍墙”假设相结合,一些学者认为“户籍墙”的弱化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提供了广阔的主体建构空间,客观上充当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制度保障。

与“户籍墙”假设缺乏研究证据支持的情况不同,一些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确比第一代农民工更不愿意返回家乡,其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更符合城市社会文化,城市适应性更强,城市化水平更高,对城市融入也更为渴望。但是,近期研究陆续发现了一些矛盾性的结果。例如,柴民权和管健的研究表明,代际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没有本质差异,二者的农村人认同都显著的高于城市人认同;李培林和田丰比较了代际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经济、社会、心理和身份融入的各个方面,发现二者在以上各方面同样并无显著差异性。因此,尽管有大量研究支持“失根”假设,但是近期研究的矛盾性结果显示农民工的代际心理差异并非如“失根”假设描述的那样简单和直接。

无法剔除个体自然成熟因素的影响作用可能是近期研究的矛盾性结论的原因之一。“失根”假设对农民工代际差异的视角是静态和横向的,将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置于一个平面上进行等量比较,但是,农民工的代际差异本身则是一个时间维度的划分,是以个体的生命周期为基础的,二者并不具备生理和心理指标上的对等性。那么,对“失根”假设的考量就不得不纳入个体自然成熟过程的影响,探讨农民工社会心理的代际差异究竟是不同的生命周期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的表现,还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现实差异在其心理机制中的显现。如果是前者,那么 “失根”假设就失去了其社会学意义。当前农民工的代际研究并未致力于检验个体生命周期对农民工代际差异的影响作用和机制,事实上,如何剔除生理和心理成熟过程对世代差异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是困扰世代理论学者的一个难题。因此,学者无法验证当前研究中代际农民工的社会心理差异是源于自然成熟过程的差异,还是社会性因素引起的差异,抑或是二者交互作用的产物。

“失根”假设矛盾性结果的另一个可能原因是农民工在个体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方面的代际传递性。代际传递性是当前农民工代际研究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学者们已经发现代际农民工在社会网络、从事职业、经济收入、教育收益率等多个个体和社会资本方面存在明显的代际传递性。虽然尚无学者关注农民工心理资本的代际传递性,然而相关领域的研究表明社会弱势群体的群体地位不公平性认知具有显著的代际传递性,弱势群体的上一代成员通过集体记忆的形式将有关群体地位的消极心理资本传递给下一代,造成消极心理资本的代际累积。对于代际农民工群体而言,由于农民工家庭大多仍然保留着传统的强力紧密型家庭关系,因此代际农民工不可能是两个相互割裂的独立群体,第一代农民工的个体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必然通过代际互动传递给新生代农民工,使得两代农民工在多个层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错和重叠。那么,根据农民工的代际传递研究,代际农民工之间的心理差异并不会像“失根”假设描述的那样简单、直接和泾渭分明,而很可能是一种交错性和波动性的连续过程,当前农民工代际研究的矛盾性结果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一观点。

因此,在当前研究中,学者们并未发现强力证据验证农民工代际研究的路径假设,农民工代际研究的研究路径存在多方面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解决方案:“亚群体化”的研究路径

本文以激进的解构和批判视角剖析了农民工的代际研究路径,认为农民工代际研究面临着缺乏可靠的理论基础和路径假设未经验证的发展困境。但是,本文并不因此而建议完全抛弃农民工的代际研究,作为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路径,农民工的代际研究第一次提出了农民工并非高度同质的稳定群体的观点,开创了对农民工进行“亚群体化”研究的先河,对农民工研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在王春光提出农民工代际划分的设想之后,较长时期内没有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农民工“亚群体化”研究的发展也随之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境地。因此,面临农民工代际研究的发展困境,学者们不妨回溯农民工代际划分提出的初衷,开阔研究视野,进行更为深彻的“亚群体化”研究,而当前农民工的代际研究则为“亚群体化”研究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方法资源。

农民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当这样一个群体从农村流入城市之后,社会时空的急剧转变使每个农民工个体都要直面传统的农村文化与现代的城市文化之间的碰撞和激荡,社会制度结构的变迁则给予了农民工对自身身份属性和意识形态进行主体建构的广阔空间。在时空交错和社会变迁的双重作用下,农民工群体的内部结构必然发生深刻变化,代际转换是这种结构变化的现实显现,但不应当是唯一的体现,学者们需要对农民工的内部结构进行更为深彻的观察,剖析农民工群体内部的结构分层,即亚群体结构,这是包括代际划分在内的农民工“亚群体化”研究的意义所在。因此,农民工的“亚群体化”研究是基于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分层的现实存在,以特定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分离出不同的农民工亚群体类型,对这些亚群体类型的特征和内部过程进行系统研究,并对不同亚群体类型进行对比的研究路径。

在当前的大规模农民工社会调查和大量农民工研究中,学者们发现了若干显著的农民工亚群体分化趋势,这些亚群体化趋势为进行“亚群体化”农民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高学历化、居留城市家庭化等。

1.新生代农民工的高学历化趋势。近年来,学者们陆续发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高学历化趋势,这一趋势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数较第一代农民工显著提高,在不同的研究中,二者平均受教育年数的差异从1.3年到3.2年不等;其二,受过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为12.8%,而第一代农民工则为1.8%,这一差异在相关研究中也得到了验证。受教育水平是一个重要的个体变量,相关研究早已证明提高受教育水平对个体阶层流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崇信“知识改变命运”的我国社会,受教育水平对个体社会地位的影响作用更是深入人心。因此,学者们能够基于教育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以受教育水平为测量指标建立农民工群体划分的指标体系,对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农民工亚群体类型进行研究和对比。

2.农民工居留城市的家庭化趋势。随着户籍制度的放宽和农民工收入的增高,农民工居留城市的家庭化趋势日益明显。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举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总量从2010年的3071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3578万人。农民工居留城市的家庭化趋势对农民工具有广泛的影响作用:①举家进城务工使农民工在农村老家的社会网络趋于中断,乡土记忆更为淡薄;③居留城市的家庭化也为农民工长期居留城市。融入城市社会提供了强力的家庭支持;④农民工居留城市家庭化对农民工子女的影响尤为深刻,研究表明,与留守农村和从农村家乡进入城市的青少年农民工相比,长期滞留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更为适应城市社会生活,城市化程度也更高。因此,家庭化居留城市的农民工与单独外出农民工相比具有更多的城市化可能性,可以作为农民工“亚群体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和领域。

3.农民工研究的“亚群体化”并不等于“碎片化”。农民工的“亚群体化”研究是为了探究农民工的内部结构和过程而构建的研究路径,任何一种农民工亚群体研究都应以这一目的为根本目标和起点,衡量一种农民工的亚群体划分方法是否必要的最主要的标准在于能否有助于学者们明晰农民工群体的内部结构,只有这样,农民工研究才不会陷入无序发展的混乱境地。另外,在借鉴农民工代际研究的研究主题和方法的同时,农民工的“亚群体化”研究也应力求建立成熟的理论基础和明晰的指标体系,避免重蹈农民工代际研究的覆辙,这也是本文的主旨和意义所在。

①王春光:《新生代的农村流动人口对基本公民权的渴求》,北京:《民主与科学》,2000年第1期。

③王东、秦伟:《农民工代际差异研究——成都市在城农民工分层比较》,北京:《人口研究》,2002年第5期。

⑨董延芳、刘传江、胡铭:《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与城镇化发展》,北京:《人口研究》,2011年第1期。

[责任编辑左晓斯]

作者简介:柴民权,兰州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兰州730000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16)01-01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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