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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

2016-03-15赵玉平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6年7期
关键词:咨询服务天津市小微

■赵玉平  胡 鹏



完善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

■赵玉平胡鹏

内容摘要:为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天津市正构建和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对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分析,揭示出该体系存在的问题,并从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本身不足、体系构建过程中政策执行不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天津市

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产业分工协作的重要力量,更是创业富民、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天津市自2012年出台 《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始终强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且明确要重点支持业务培训、创业辅导、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天津市积极推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体系以及业务咨询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广度和深度。然而就天津市的实践来看,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小微企业提升其竞争力、不利于小微企业与高校合作,在许多方面阻碍了小微企业的综合发展。因此,天津市应以实践为检验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

(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在 《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天津市政府提出要重点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这些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促进了天津市小微企业的发展与产业升级,使天津市的社会服务资源与小微企业需求很好地连接在一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不仅能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还能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咨询,在企业研发新产品、增强创新能力上发挥重要作用,并能提高小微企业科学决策能力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在实际运用中,天津市政府将平台服务与小微企业以及高校创新力结合在一起,在产学研相联合的基础上,不断挖掘高校研究成果的经济价值,在实现资源共享的同时实现技术推广。2014年,华北地区最大的 “云计算体验中心”在天津市落户,该体验中心搭建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百余家小微企业提供数据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天津市小微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有助于实现小微企业较快转型。

(二)创新服务体系激活小微企业活力

天津市自2010年开始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服务体系以来,把加快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任务。市政府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还探索区级科技立项制度,如红桥区实施的 “毕业奖学金”计划以及培育科技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和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等。市政府通过商务楼宇、都市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等载体打造小微企业发展集聚区,根据不同的载体,相继建立了多个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其中就包括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基地,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实现无成本、无准入障碍。这些创新创业服务政策使得天津市小微企业获得发展的同时,有效带动了各个区的经济增长,从而激活了天津市整体的经济活力。2014年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研究决定,在天津市设立 “中国中小企业 (天津)创新发展基地”,进一步发挥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集聚和引导作用,提升天津市创新创业基地的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创业。

(三)咨询服务体系夯实小微企业基础

天津市政府通过对小微企业实施纳税业务咨询、融资活动咨询等咨询服务,夯实小微企业发展基础,让其经营活动更加合乎政府监管、更加贴合经营管理规律、更加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做到依法纳税、科学纳税,天津市国税局为小微企业宣传纳税知识,同时提供门户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为小微企业解决涉税问题。不仅如此,市国税局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以及管理方式等,以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在构建小微企业税务咨询体系的同时,市政府还通过多种渠道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对区域内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类融资政策。同时为确保小微企业对融资政策的理解,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小微企业政策培训会以宣传融资政策,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同时成立了融资服务组、金融机构工作组以及督察组,搭建起企业与金融机构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各类融资难题。

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不足

(一)公共服务平台普及面不广

虽然目前天津市已经有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但平台的普及面并不是很广,平台服务的项目也仅限于少数小微企业。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天津市主要借助金融超市、各类园区等平台,组织政策培训会、金融机构对接会等来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专门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的作用有限。很多小微企业在设立初期并不了解公共服务平台,也不了解天津市对于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因此无法意识到公共服务平台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目前而言,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并没有进入公共服务平台,也没有在企业之间形成互动和资源共享,因此并没有在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上产生显著的作用。另一方面,虽然 “云计算体验中心”落户天津市,但政策面上主要是服务中小企业而忽略了微型企业,因此并没有形成区域性的覆盖面,在普及面上还远远不够。

(二)创新服务体系辐射性不强

目前,天津市正大力推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产生一定影响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创新服务的对象上,天津市偏向于科技型的中小型企业,努力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但与此同时,有限的资源分配到微型企业上的就相应减少了。虽然天津市正在大力建设科技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并对其进行专门的创新创业服务,但在科技孵化器之外、产业基地以及产业园区之外的小微型企业往往没有得到相关的服务,有限的资源出现偏倚分配时就会产生不平等的发展机遇,长此以往就会破坏天津市公平的市场环境,使得不到创新服务的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由此可见,创新服务体系由个别到一般的辐射性还是远远不够的,其在未来的辐射面还有较大的扩展空间。另外,创新服务体系在高校和小微企业联动性上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1+1>2”的效应没能在体系中充分显现,如高校的智力成果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能够实现其经济价值,而企业的创新需求也没能在与高校的密切合作中得到满足,高校和企业的双向资源利用还受到很大的制约。

(三)咨询服务体系丰富度不足

咨询服务体系对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非常重要,涉及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目前,天津市对小微企业的咨询服务主要集中在纳税咨询服务和融资活动服务,这些服务已经对小微企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咨询服务不能仅仅限于纳税和融资方面,还应该包括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服务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对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而正由于天津市咨询服务体系在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的欠缺,导致公共服务体系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受到一定限制。从现状来看,天津市政府很少组织小微企业进行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学习,也很少进入小微企业对其进行针对性地指导。由于小微企业大多数都没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商业上的法律问题,因此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天津市政府在行业信息透明度上做的还不够,行业信息不透明往往使小微企业发展产生偏误,不利于市政府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和引导。因此,市政府应进一步透明行业发展数据并对小微企业做针对性地指导,使其在了解区域经济形势和行业状况的情况下,妥善进行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活动。

(四)公共服务体系完整性不够

公共服务体系涉及的面很广,仅仅顾及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体系、咨询服务体系还是远远不够的。天津市在提供相关服务的同时,还应保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就业务培训而言,市政府目前往往只对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危险品等领域进行培训,而忽视对普通小微企业的普通业务的培训。没有政府的业务培训作支撑,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处于探索状态,这就极大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发展速度,甚至削弱了小微企业的生命力。就市场开拓而言,天津市政府极其关注大中型企业的市场开拓,也非常关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前景,但在这样的环境下,非科技型小微企业必然会受到影响。市政府努力招商,并促成与科技型大中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小微企业的合作对象就会相应减少,其发展空间也就相应缩小。而大中型企业获得优势资源后拥有更强的实力,也就更容易剥夺小微企业的市场份额,使得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威胁。就人才培训而言,天津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并没有给予其足够的重视,小微企业没有过硬的人员素质和充足的人才储备,其对人才培训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因此其发展很容易出现瓶颈。综上观之,天津市构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还有许多欠缺,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天津市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加强政府企业面对面交流,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针对性

天津市在构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时应当注重政府与企业的交流,尤其是通过论坛、座谈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样可以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有针对性。为破解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天津市应积极为区域内小微企业把脉,加强与小微企业的沟通,在不断交流中探讨面临的问题。市领导在明确小微企业诉求后应当进行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例如天津市应召开政策发布会,针对性解决小微企业对于贷款政策以及税收、人力资源政策的认识不足问题;市政府应积极搭建技术产品交流平台,以针对性地满足小微企业拓展的需求;应与多家小微企业开座谈会,针对性地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困扰。这些措施及时有效地完善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了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加大政策方案落实力度,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实效性

由于在天津市构建创新服务体系以及咨询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更加偏重于咨询服务尤其是融资服务的实效,而在创新服务以及其他咨询服务落实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实效性。因此天津市各部门可以实行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监督体制与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将支持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与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联系在一起。在构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天津市各个部门及单位应当做好小微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在各项政策方案得到充分落实的基础上,天津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只有通过对小微企业实行有针对性地帮扶,做到企业无事不插手,企业有事不撒手,才能真正填充公共服务体系的空白。

(三)加强小微企业服务检查,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可持续性

天津市在形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应当注重完善体系举措后的检查工作。天津市对服务体系的系统检查可以保证服务小微企业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查漏补缺,同时也可以保证服务小微企业的连续性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性。天津市在构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市领导应当深入市企业服务促进局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应在听取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后进行汇总评估,了解公共服务体系出现的漏洞并及时进行补漏工作。天津市在做好加快小微企业载体建设和政策引导等方面工作的同时,应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为小微企业提供市场资源、技术认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维护小微企业的利益,促进天津市小微企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普及速度,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包容性

天津市应当重视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区域内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不应将公共服务平台的受众仅锁定在中小企业。因此天津市政府在与小微企业密切互动的过程中应当大力普及公共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介绍平台的服务性功能及其积极影响,从而实现扩大服务平台覆盖面的目的。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天津市必须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时不断完善其内容,使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小微企业的特定需求,使以此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包容性。加快公共服务平台普及速度以及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包容性,是一个相辅相成、双向互动且双向影响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天津市小微企业将取得发展并且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将不断得到完善。

(五)丰富推广创新及咨询服务,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平衡性

天津市要想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体系的作用,还应注重整个体系的平衡性。一方面,天津市应对创新服务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加强外围扩展,做到基地园区内小微企业能得到的服务,在基地园区外的小微企业也能得到,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天津市还需不断丰富创新服务体系和咨询业务的内容,例如创新服务体系不能仅停留在提供集聚创新创业企业的场所上,还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辅导力度,并为小微企业的业务创新提供实验的场所和平台,做好创新成果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对接辅导工作。而对于咨询服务体系,不能仅停留在税务和融资上,还应拓展到法律事务咨询、安全生产咨询等多个领域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内容上的平衡,促进小微企业的全面发展。

(六)拓宽完善小微企业服务面,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具全面性

目前,天津市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于仅具有普通业务的小微企业很少有公共服务。因此,天津市应拓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对于仅具有普通业务的小微企业不是完全不服务,而是应该提供具有相应功能的一般性服务,并针对普通小微企业制定公共服务体系的有关条例。另外,市政府必须要在公共服务体系的完整性上下功夫,如应努力将公共服务体系扩及业务拓展、市场开发、人才培训等多个领域。市政府不能仅关注区域内大中型企业,同时还应关注小微企业的市场开发状况,了解小微企业的业务是否具有发展前景;同时市政府应加强小微企业人才培训,让小微企业储备足够的人才,从而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不仅如此,天津市还应向其他省市学习,加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后的检查力度,确保体系能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不断寻求改革方案,继续加大对区域内小微企业的扶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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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桂素

作者简介:(赵玉平,天津商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小微金融研究;胡鹏,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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