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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

2016-03-15林辉杨旸

华东经济管理 2016年2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

林辉,杨旸

(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互联网金融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

林辉,杨旸

(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也为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文章分析了江苏省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阐述P2P网贷借贷、众筹、供应链金融、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发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P2P网贷借贷;大数据

[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6.02.002

杨旸(1990-),男,江苏南京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一、引言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增加财政税收、提供城镇就业岗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规模小、固定资产比重低、财务信息透明度低等原因,中小企业仅获取不到20%的银行贷款、16%的资本市场融资,普遍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为此,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诉诸于民间借贷,付出高昂的融资成本,这种情况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措施,各类金融机构也开始通过缩短业务流程、创新信贷产品设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寻求疏困之道。但是,面对日益庞大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的体制约束以及直接融资渠道尚不通畅等现实,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仍未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

Arrow(1984)[1]研究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重要原因,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配给”,使得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李志赟(2002)[2]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状况与银行结构的基础上,总结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3个因素:信息不对称、抵质押难和交易成本过高。李毅、向党(2008)[3]的研究表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缺失的主要原因是担保体系设计不合理,由此导致经济中的担保品资源未能充分发挥效用。谭之博、赵岳(2012)[4]实证检验了企业规模对企业融资状况的影响,其研究表明商业银行对规模越小的企业,贷款抑制越严重。因此,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不应只依靠银行业,还应通过更为广泛的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便利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金融高度融合催生出的互联网金融,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带来了新的希望。首先,作为高度创新的新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主要发挥资金融通的功能,但与传统金融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高效匹配交易信息,简化交易流程,从而达到降低交易成本和投融资门槛,实现“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目的[5],并在消除金融排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促进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次,由于实现了精确的信息匹配和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服务,互联网金融有效地适应了民间投资、大众消费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等金融服务的需要,这对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发展普惠金融等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最后,互联网金融所依托的大数据和信息通信技术,使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取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这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将提升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当前“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探索如何将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应用于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余下的部分将以江苏省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探讨以P2P网贷平台、众筹、供应链金融、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等手段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可行性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旨在促进中小企业互联网融资的政策建议。

二、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江苏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内源融资的资金不足。江苏省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内源融资来谋求企业的投资资金,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通过内源融资的中小企业比例约为50%,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苏北地区内源融资则超过70%。这些中小企业之所以依靠内源融资,并不是因为企业本身积累了大量资金,而是因为它们难从外部获得融资,而且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外部融资的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难以形成规模生产,这已经成为制约江苏省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2)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难度大。在外源融资方面,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但江苏省中小企业普遍难以从商业银行渠道获取贷款。以常州市为例,截至2013年年末,常州市各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比2013年年初增加了263.59亿元,增幅为19.7%,尽管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常州9万多户中小企业中,仅有1.1万余户曾经通过商业银行取得过贷款,大部分中小企业仍然难以通过银行渠道获得贷款。由于商业银行与大多数中小企业之间尚未建立起真正的信用关系,银行认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效率低,因此在贷款实际业务中,银行要求中小企业贷款须有抵押和担保,且手续和流程较为复杂,而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按要求找到能为其提供担保的对象,因此便出现了商业银行想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又不敢贷的情况。

(3)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虽然创业板、中小板以及新三板已逐步推出,但能跨越准入门槛的中小企业凤毛麟角。以中小板为例,其成立10年来,登陆中小板的企业数量达到了700多家,其中,江苏省的中小板上市企业近100家,但这相对于超过100万的江苏中小企业总数来说仍然微乎其微。我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债权融资渠道则更为有限。在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方面,目前主要有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两种方式,前者要求政府贴息,目前仅有少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能得到满足,发行数量十分有限;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债企业有门槛要求,且要求有比较高的信用等级,或者需要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而中小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信用不足,也难以获得担保。

(4)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尽管江苏省一直在尝试出台各种政策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其融资压力,但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依旧较为严重。由于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较小,且自身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风险大等缺陷,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通常会要求一定的利率上浮作为其风险补偿。其次,中小企业除了需要向银行支付评估费用、利息费用以及担保费用等显性成本外,还需要支付银行的各种隐性费用。据了解,中小企业在向银行借款时,表面上贷款利率在8%左右,但企业实际付出的成本往往超过10%。

(5)融资期限短。中小企业通过银行、民间借贷等渠道获得的贷款大都是6~12个月的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较为缺乏,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和转型升级,更无法实施旨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长期投资项目。在当前宏观经济波动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债务期限越短,其应对经济波动的能力越弱,一旦银根收紧或者民间资本紧张,中小企业将会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6)区域融资环境差异显著。江苏省内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各地区中小企业在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上都存在差异。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13)》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南京、苏州和无锡三地的企业贷款总额占全省贷款总额的56.95%,由此可见,江苏省的信贷资源主要向苏南地区倾斜。苏南地区的中小企业除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外,还有金融租赁、票据融资和典当等债务融资模式,而苏北地区的中小企业只能依赖于银行贷款和内源融资。

(二)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商业银行所建立的信用评价和信贷管理体系,主要针对的是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在信息结构方面与大型企业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使得中小企业难以适应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体系。由于缺乏引导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规范准则,商业银行难以获取中小企业真实可靠的经营信息,由此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审核中小企业资质、搜寻中小企业的经营信息,并根据中小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信贷契约,以区分中小企业的优劣,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所以,在不改变信息结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具有提高授信门槛以迫使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高风险客户退出信贷市场的动机,这也正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的首要原因。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上还存在着激励不相容的问题。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商业银行普遍对信用风险约束机制进行了强化,但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具体表现在实行贷款质量终身追究制、新增贷款“零风险”控制等,客户经理在风险控制方面的责任与绩效严重不对称,因而客户经理普遍产生“贷不如不贷,多贷不如少贷”的“惜贷”心理。不仅如此,由于贷后持续跟踪的运营成本过高,加之缺少对客户经理有效的显性激励来控制贷款风险,因而一些高风险的贷款项目并未被及时发现和排除,引致中小企业贷款的整体违约率上升,相应地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时产生“易于违约”的不良预期,再加上“柠檬市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银行会选择收紧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信贷供给,这也正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

(一)基于P2P网贷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P2P网贷平台本身只是线上的投融资信息发布平台而非金融机构,故其所能提供只是信息中介服务,但这种信息中介服务为中小企业实现直接的低成本融资创造了条件。根据有关规定,P2P网贷平台不是信用中介,不能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故投资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被视为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民间借贷有相似之处,但传统的民间借贷是线下的、具有特定对象的借贷。例如,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定向的、非竞争性的借贷。相比之下,借款人通过P2P网贷平台可以向互联网上的所有潜在投资者发布借款信息,从而突破时空界限,实质上形成向非特定对象进行“竞争性招标”的借贷。通过线上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的充分竞争,使得线上的民间借贷市场达到均衡,并由此产生了市场化的利率,这促使中小企业可以得到与其风险相适应的、公平的借款成本。其次,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本身不承担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它不是通过对风险承担的补偿来获取盈利,而是通过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风险定价、促成借贷、贷款清收等服务)而获得佣金,这与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通过利差获得收益有本质的区别。由于利差的消除,投资者和借款人都可以从中分享脱媒的好处。从江苏省的调查结果来看,中小企业主通过P2P网贷借款的利率比民间借贷低3%~10%。

需要说明的是,从江苏省的调查结果来看,中小企业在P2P网贷平台发布的融资信息往往是以中小企业主的个人名义发布的,而非以企业的名义发布借款信息。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主从投资者手中融到的资金再借给自己经营的企业,这已成为主流模式。其原因是,中小企业的信用与中小企业所有者的信用息息相关,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却已经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故以中小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代替企业信用就成为必然的选择。这说明P2P平台通过搜集借款人的信息,并在对信息加工整理的基础上开展的信用评级能够充分反映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揭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此,投资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结果做出发放贷款的决策,并且避免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王会娟(2014)[6]、Gon⁃zalez and Loureiro(2014)[7]、Pope & Sydnor(2011)[8]、Duarte et al.(2012)[9])。

(二)基于众筹模式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

众筹最初是为艺术家创作筹措资金的一种手段,后逐步演变成初创企业为项目争取资金的一个渠道,而互联网时代的众筹是指通过线上平台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众筹主要有2类使用者:项目管理者和出资者。项目管理者通过线上平台介绍企业的新项目、新创意,目的是寻找支持者并筹集足够的资金,进而根据募资计划开展项目运作;出资者是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他们可以在目标期限内承诺对该项目贡献一定数量的资金,相当于对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接下来,众筹平台会采用“达标入账”与“当即入账”相结合的方式对所筹集资金进行管理,所筹款项会被分成两到三个阶段拨给项目发起者。筹资完成后的“回报”环节也是整个众筹流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项目启动成功,项目的出资者会根据出资数额的多少获得产品、资金甚至股权回报。

许多中小企业在推进新项目时由于缺乏资金,便通过线上发布项目计划来吸引网民的小额资金支持,但企业对大量小额支付交易的管理又缺乏经验,因此往往将支付交易管理的任务委托给众筹融资平台。起初,开展众筹融资的中介为众筹项目提供线上营销支持,随着参与者对平台需求的提高和众筹机制的发展,平台又增加了监督项目执行等方面的功能,例如一些众筹融资平台向项目管理者提供融资建议、为参与者组建更为广泛的社交网络、帮助成员寻求共同出资者等。在众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中小企业项目管理者与众筹融资平台进行信息交流,听取平台的建议,按照平台规则发布较为详细的项目信息、发展计划、股权配置以及奖励回报等信息,创新项目在众筹融资平台发布后,资金提供方在平台上输入出资条件,搜寻符合条件的创新项目,直接与中小企业项目管理者进行谈判。因此,众筹融资平台具有降低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减少融资成本的关键功能。

(三)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

基于人工智能、数理统计、信息数据库等发展而来的大数据挖掘技术在今后将会更为成熟,其发展前景也更为广阔,人们会习惯于通过数据挖掘获取相对隐含的、先前未知的并有一定潜在价值的商业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并做出推理判断,能够帮助决策者优化策略、降低风险和提高收益。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让数据成为企业的资产甚至核心命脉,也可以通过促进大数据在不同企业之间的交互和共享为整个行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互联网供应链系统中主要包括非纯交易平台和纯交易平台。前者不仅为供应链系统提供交易平台,撮合供应链系统中的企业开展交易,还为这些企业之间的货物运输、交收提供仓储和物流服务;而纯交易平台与前者的区别在于其仅设立撮合交易平台,自身不为上下游供应商提供物流和仓储支持,因而与供应商之间也不发生现金往来。

电商平台作为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重要参与者,发挥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职能,其通过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完备的供应商征信系统,在海量的交易数据和庞大的客户资源中,运用云计算处理技术发掘中小企业潜力,为其创造融资机会。电商通过对信用数据进行整合,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贷款流程复杂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借款企业创造了更为直接、快捷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供应链金融不仅能够提高资金流动性,还有利于改善电商企业上下游的供应链关系,在电商平台的帮助下,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整合和优化,这有助于提升整个供应链系统运作的效率,促进系统内部的协同管理、经营创新和多方共赢。

(2)云计算技术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云计算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虚拟资源的使用、开发和交付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扩展服务的模式。通过建设包含公共云、局域云和私有云的云数据平台以及发展面向海量多媒体数据的挖掘技术,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数据服务,提升其信息应用效率和决策能力,从而促进企业在信息化发展方面的全新拓展。

云计算技术对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具有促进作用。①加快金融脱媒。在云计算环境下,客户信息的透明度显著提升,直接融资将会成为今后投融资的主要方式。②社会信用体系重构。云计算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能够对经济活动主体的信息构成产生影响,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同时,公共的信用平台将被逐渐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得到完善,这些将会为企业和个人了解关联各方实际情况创造新的条件。③金融服务更加个性化。当信息资源能够被方便共享时,金融机构将会了解并且逐步适应企业个性化、便捷化的融资需求。④信贷安全更加强化。云计算为大数据风险预警监测提供新的技术支撑,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系统性风险并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同时,云计算形成的社会信息共享将可以应用于更广泛的客户信用状态评估中,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风险。

(3)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互联网融资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建设的核心工作是建立区域内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重新整合,得出贷款违约预期及违约损失的概率分布。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在操作模式、数据内容、渠道方式等方面较传统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有着明显差别,其具备了传统银行信用评级系统所不具备的许多优势。

例如,在贷前审批环节,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通过对客户资料进行挖掘,运用模型计算和评估该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关于是否能对该客户发放贷款的决策支持。以阿里小额贷款为例,其运用PD模型对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分。首先,对客户基本信息、征信信息、交易信息、经营状况以及历史信息进行搜集和整合;其次,提取出能够显著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指标;再次,根据PD模型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评级和分类,为线上平台发放贷款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通过此类大数据征信系统,线上客户在电商生态系统中的信用状况、交易信息、投诉纠纷等将成为其是否能够获得贷款的重要依据。

四、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

互联网金融可以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全新的投融资渠道,并提高融通资金的效率,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技术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样化、定制化、有针对性的融资支持服务,这将会有效扩宽中小企业、个体创业者等群体的受益面。江苏省应把握住当前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机遇,推动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的产融结合,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体系,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把握创新界限和力度。鼓励互联网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以向中小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性小微支付服务为宗旨;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发展P2P网贷平台和众筹融资平台要坚持其信息中介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要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念重心放在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

(2)坚持在市场引导下进行机制创新。切实转变观念,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管理和模式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鼓励,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领域融合提供政策便利,促进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产品研究创新、人才培育,加强信用体系、法治环境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4)坚持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鼓励创新的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维护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步伐应当紧跟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步伐,积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线上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支持。

(二)政策措施

(1)鼓励各类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依托江苏省信息技术产业长期所积累的优势,推进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积聚和融合,鼓励省内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贷平台、金融电子商务、众筹、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的设立或迁入,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设立互联网金融部门和相关产品研发中心。

(2)积极推进建设数据交易市场,促进数据整合、数据增值,实现数据定价的功能。其中,数据整合是指整合数据生产者和需求者的资源,实现便捷交易;数据增值是指在交易合法和用户授权的前提下,通过对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加工,生成数据的衍生产品,从而完成数据增值;实现数据定价功能是指对数据和数据的衍生产品进行定价,呈现数据的市场价值。

(3)推动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府提供指导、中小企业建设运营、数据有偿共享和使用”的思路,以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为主要建设步骤,整合权威数据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开展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构建封闭式的平台内会员单位(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模式,提供平台内中小企业借款信用信息共享的具体流程,帮助省内金融机构监控防范借款人发生违约,同时,还应当建立全省的失信惩戒机制。

(4)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民间征信系统。江苏省应当出台相关政策指引,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突破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瓶颈,加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广度和力度,为中小企业带来资金、商机和发展前景。中小企业可以以会员的形式加入一家或者几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使得互联网金融联盟与中小企业联盟之间能够紧密联系,定期通过互联网金融门户发布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集群提供资金的配对和交易的撮合。

(5)集聚互联网金融人才。鼓励引进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并出台相应的江苏省互联网金融人才引进政策。探索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政府专项服务通道,依托专业的科研机构,对相关人才进行评级和认证,对互联网金融机构重点人才提供在江苏省内落户、工作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6)整合政府、产业、高校以及研发单位的资源优势。引进金融培训单位、金融产品研发机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扩大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覆盖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其参与实体经济分工与合作,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开展有关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应用技术的研究;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搭建互利共赢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7)扩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安排相关财政资金作为政策引导资金,并且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江苏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或进入江苏省股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江苏省应根据该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给予其业务增量补贴和风险补贴。

(8)坚持监管的底线思维,明确互联网金融政策的“红线”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底线”,实施柔性监管措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底线监管,初创公司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亦不能触碰监管的底线;切实发展第三方监管组织,通过第三方组织,既可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行业前沿知识,引导地方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和产品落地,也可以依靠第三方组织的人力、技术等优势,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实施柔性监管。

五、结束语

本文在剖析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基础上,阐述P2P网贷平台、众筹、供应链金融、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在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中的应用方法,并提出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

(1)江苏中小企业主要存在内源融资不足、银行贷款难度大、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居高不下、融资期限短、区域融资成本差异明显等问题。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风险管理上的激励不相容是江苏中小企业融资出现困境的主要原因。

(2)中小企业借助P2P网贷、众筹、供应链金融、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民间征信系统等渠道将能享受更加灵活、便捷和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模式,本文在前面的论述中给出了通过上述渠道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途径。

(3)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包括:推动建设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积极推进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逐步构建江苏省中小企业民间征信系统、吸引集聚互联网金融人才,整合政、产、学、研、用的优势资源,拓展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坚持监管的底线思维,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底线”和政策“红线”,采取柔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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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业柱]

●华东经济

Research on Internet Banking and Its Application in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LIN Hui,YANG Yang
(School of Business,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China)

Abstract:Internet finance has not only changed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operation mode,but also provided a new way of think⁃ing of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M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ng problems faced by SMEs in Jiangsu province,elaborates the roles of P2P(Peer to Peer)lending,crowdfunding,supply chain finance,cloud computing technology,big data private credit system in solving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Es. And on this basis,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internet financial support for financing of SMEs.

Keywords:internet finance;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P2P lending; big data

作者简介:林辉(1972-),男,福建闽侯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A04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271110);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制度研究”课题;南京大学区域经济转型与管理变革协同创新中心“江苏‘互联网+’行动方案研究(金融)”课题

收稿日期:2015-12-08

中图分类号:F276.3;F830.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097(2016)02-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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