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城市规模结构的思考
2016-03-15郭先登
■ 郭先登
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城市规模结构的思考
■ 郭先登
随着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城市规模结构”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概念成为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亦是现代城市学和空间经济学的重要内容。 “城市规模结构”理论概念的内涵是指,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经济圈群概念范畴内的区域生产力空间配置,客观的决定了城市生产力布局演化的高级形态表现为 “理想城市规模结构”。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大战略实施已经取得的巨大实践成果,证明了我国城市在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 “砥柱”性作用,以多极多圈多带多区为主导空间的“新格局”,在 “十三五”规划期更加需要不断提升城市能级,以合理科学的城市规模结构,实现城市推动造极、建圈、联带、组区的巨大中心作用。
大国 发展空间 新格局 城市规模结构
问题的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在实践中,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之一是升华成“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的理论结晶。 “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作为时代的理论命题,包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的统一;包容了新常态下经济版图、政治版图和地理版图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大战略已经取得的巨大实践成果,证明了中国城市在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 “砥柱”性作用, “十三五”规划期更加需要不断提升城市能级,以合理科学的城市规模结构,实现城市推动造极、建圈、联带、组区的巨大中心作用。
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金融信息全球化持续发展,我国经济越来越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当代,面对中国城市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越来越快地并举发展大趋势,按照 “四个全面”新战略布局,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进入新常态新时期。什么是新常态新时期呢?
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2014年被称之为 “新常态时代元年”。经济发展新常态伟大实践突出表现为长期坚持科学 “速度模式”、不断优化提升经济结构、持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部分主要内容;由 “经济发展新常态”升华成 “新常态经济”的理论概念,其内涵是:速度模式、经济结构、创新驱动三大要素。 “新常态经济”理论指导新常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常态经济形态。随着实践的发展,以新常态经济形态为物质基础又升华成 “新常态”的伟大创新理论,其三大元素是:遵循规律、坚守规矩、依法治国。新常态创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理论宝库的伟大思想结晶,成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完全进入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改革自信、发展自信、实践自信的常态化发展新时期,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根本指导思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中国经济形成东部率先、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生产力配置大格局中,极其需要深刻认识新常态是大逻辑的起点,适应新常态是顺应大逻辑的全过程,引领新常态是把握大逻辑所决定发展趋势的落脚点。新常态大逻辑指导的新常态经济社会已经完全进入以推进新改革、开拓新空间、培育新亮点、管控新风险、提质增效升级为本质内容的更高层次发展的新时期。在这个新时期中正在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大战略,对于以生产力合理科学配置为主要内容的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显现着伟大的示范性意义;城市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 “砥柱”性作用。
理论与实践共同揭示,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的本质内容是,以新常态经济形态为物质基础,区域遵循 “多极多圈多带多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大中小城市为纽带,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为 “顶梁柱”,现代化城镇为骨架,形成科学的生产力空间布局和合理的生产力配置体系;以区域发展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的统一为基本原则,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新的重大调整,展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一体化、融合化、特色化新格局的鲜明特征。上述本质内容客观的要求任何一个城市都要以合理的规模,确定在新格局中的位置,形成科学的发展空间。
“城市规模结构”理论概念的内涵是指,按照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经济圈群概念范畴内的区域生产力空间配置,客观地决定了城市生产力布局演化的高级形态表现为“理想城市规模结构”,并通过城市能级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城市圈群规模结构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显然,本文所界定的 “城市规模结构”,其核心内容是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所形成的经济圈群,如何建立大中小城市合理的结构比问题。研究这个问题,才能使无论何种规模的城市都能更加自觉的找准在 “新格局”中的位置,不失时机地抓住历史性机遇,准点打开 “机遇窗口”,真正融入进国家“一带一路”的大战略。
城市要把握好域际空间演化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城市规模发展的历史沿革,不断提高城市发展的能级水平
城市是人类以社会分工为根本标志的文明发展,而形成的历史产物;是随着经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与发展而逐步兴起和发展起来的。现代经济社会聚集起来的巨大生产力,推进城市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1世纪被公认为城市世纪。据统计,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 比2011年的51.27%提高了3.5个百分点,现代城乡区域发展空间始终同城市发展空间相互融合发展;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同城市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城市发展史集中的表现在城市规模结构的历史沿革与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市规模结构,受制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城市规模结构的功能,只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国民经济结构的一部分;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在 “备战、备荒”和 “深挖洞、 高筑墙、广积粮”战略思想指导下,城市人口向农村疏散、城市工业生产力向位处边远山区的大小三线区域转移,中国的城市规模结构只能是处于一种低水平发展的状态之中。
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后,城市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地大发展,城市逐渐显现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形象。进入21世纪后,我国进入了城市化和城镇化并举推进发展的新阶段,城市生产力始终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城市综合国力急剧扩大,城市能量成倍增加,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力几乎是涵盖了全部的国土空间。到21世纪第一个十年期末,我国除少部分省区保留的30个地级自治州、盟和10个地级行署行政体制外,全国基本完成“撤地改市”、 实现市管县 (区市)的行政治理体制,以大中城市为中心形成不同规模的城市群为空间标志,促使国家进入 “多极多圈多带多区”的发展时代。党的 “十八大”后,随着新常态经济形态的建立与发展,中国完全进入以 “城市圈群时代”为根本标志的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的历史发展新时期。
随着生产力不断提高而推动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是现代化城市圈群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决定了城市所赖以生存的空间需要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紧随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理论与实践发展取得的新成果,把握好城市空间演化发展的规律,把握住城市功能定位的升华和经济发展的 “机遇窗口”,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水平。何谓提升城市发展的能级水平呢?
现代城市学揭示,任何一个城市的建立与发展,都同这个城市在国家和城市圈群中所存在的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理论上把这个客观存在的“价值”, 称之为 “能级”。 也就是说,城市在国家和城市圈群中所存在的价值大小,直接转化为城市能级的高低。现代化城市是城市空间演化发展规律所作用的高级形态,这种 “高级形态”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着内容,改变的标志就是城市的能级。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水平的过程就是建立科学城市规模结构的进程,理想的城市规模结构是衡量城市发展能级水平的最主要的标准。提升城市能级的着眼点,不是城市圈的地盘有多大,而是要着眼于以存量空间为主体的内涵式开发。内涵式开发就是要摈弃城市长期存在的 “越界扩张”、 “大拆大建”模式,通过土地复合利用、功能混合搭配、文化深度融合等,对城市有限空间进行现代化改造,形成空间布局新格局、新形态、新功能。
现阶段,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主体目标是自由的实现新常态下地区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互补、产业转移衔接和优化升级以及市场的完全统一,融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打造最具活力的经济新版图,实现 “十三五”规划期全国 “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伟大目标。显然,从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看,现代化城市需要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把握住机遇,通过实现理想的市域空间布局,适时提高城市能级。在实践中,市域空间布局会受制于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推动的城市圈群里大中小城市规模结构比的客观要求。城市要真正担当起实现“主体目标”的责任,唯有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水平,建立科学理想的城市规模结构。显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无论何种规模的城市,都要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使城市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化城市;现代化城市发展的主要指向之一是,遵循生产力空间布局发展规律,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建立理想的城市规模结构,确保城市经济社会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常态化。
科学制定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形成理想的城市规模结构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制定出台了不同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2014年11月国家公布城市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划分口径,把我国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即超过1000万人口的为超大城市,500-1000万人口的为特大城市,100-500万人口的为大城市(300-500万为Ⅰ型大城市、100-300万为Ⅱ型大城市),50-10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50万以下为小城市 (20-50万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为Ⅱ型小城市)。按照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中国超大城市有6个,即上海、北京、重庆、深圳、广州、天津;特大城市由过去的113个锐减到10个,即武汉、东莞、佛山、成都、 南京、沈阳、西安、杭州、哈尔滨、苏州;大城市Ⅰ型为21个,大城市Ⅱ型为103个;中等城市为138个;小城市没有设下限,为380个;城市规模结构比为0.9∶1.5∶18.9∶18.8∶59.9,其中,大城市Ⅰ型占3.2%,大城市Ⅱ型占15.7%。从城市化发达省份看,城市规模结构比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以江苏省为例,全省57个建制市,城市 (没有超大城市)规模结构比为1.7∶17.5∶10.5∶70.3。新标准的实施,对于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城市生产力布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
一是以人口为主要指标划分城市规模,使一部分原为 “特大城市”的城市,掉落为大城市。按照标准,相当一部分城市纷纷加快集聚人口,力争超千万,以再次进入 “特大城市”的行列。而这种超前吸纳人口的做法,会使大量人口在短期内涌入城市,与城市客观存在的基础设施容量产生难以调和的尖锐矛盾,势必造成 “大城市病”问题的出现。因为形成城市容纳力是一个非常巨大的系统工程,是需要遵循城市规模结构发展规律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系的,违背了规律是难以避免 “大城市病”的。
二是影响了建立最符合国情城市规模结构的发展进程。理想的城市规模结构最本质的内容是要最大化提升不同规模城市的发展能级水平,形成最优比较优势。权威部门认为,最符合国情发展的城市规模结构是常住户口人数为200-500万之间的城市。而对这样的 “认为”,理论与实践目前还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读。
三是以城市圈群为空间依托的大区域发展新格局,决定了必须以足够量的小城市围绕大城市,才能形成合理的大区域城市规模结构。笔者在多篇文章中论证了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必须在新型城镇化中,使越来越多地小城镇在城市圈群的发展中 “独立成市”,实现中国特色的小城市化;必须在中国东部地带率先把一批中心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合理的大区域城市规模结构。国内外城市化发展的实践证明,加快推进小城市化,让小城镇在城市圈群的发展中 “独立成市”,能够使城市回归本我。因为小城市非常能够让城市集约高效、形态适宜经济社会发展,如出门步行15分钟就可以使各种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一满足是 “城市回归本我”的第一特征。
面对上述三大问题的客观存在,逼使我们必须在制定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上进行反思。基本思路是,必须抛弃单一的以人口作为划分城市规模的唯一标准,从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出发,划分城市规模标准需要以城市具体的在大区域或国家中能够达到的经济拉动力、经济辐射力、区位比较优势力为基本标准,适当考虑人口数量,而进行划分城市规模。
加快推进以城市为中心的 “造极、建圈、联带、组区”实践的发展,形成以大中小城市合理结构比的城市圈群为空间的经济合作区
我国现代城市化与新型城镇化并举加快发展的大趋势,决定了建制市与镇的管辖区域几乎覆盖了全部国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空间。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直接推动大区域内的大中小城市组合成一定规模的经济圈群,经济圈群通过大区域城市的协同发展而不断提高一体化组合水平,产生了不同规模的经济区。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后至今,随着城市 “造极、 建圈、 联带、 组区”推动力的水平提高,我国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基本形成以大中小城市合理结构比的城市圈群为主体空间、走出内涵集约发展新路子、拉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的、分工合理的经济合作区。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第一个以城市群为主体空间的长三角经济区开始,到形成珠三角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圈、东北经济合作区、沿黄经济合作区、亚欧大陆桥经济带,近期正在崛起的长江经济带等,及从省区市视角看,已经形成以城市圈群为空间依托的主要经济合作区有:
哈大齐经济合作区、松花江-牡丹江沿江城市群经济合作区、长吉图经济合作区、辽宁半岛沿海经济区、辽中南城市群经济合作区、辽东北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以此形成大区域“东北振兴”的东北经济合作区;
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建立起人口密集地区经济发展科学空间结构和优化开发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体,放大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辽宁半岛沿海经济区、呼包鄂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太原城市群经济合作区、晋中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石家庄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冀鲁豫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以此形成大区域泛环渤海经济圈合作区;
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 (内含武汉城市群经济合作区、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合作区)、成渝城市群经济合作区、黔中城市群经济合作区、滇中城市群经济合作区为五大主体空间,放大到江苏沿海经济区、徐州城市群经济合作区、中原城市群经济合作区、江淮城市群经济合作区、豫皖城市群经济合作区、鄂豫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以此形成大区域的长江经济带合作区;
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空间主体,联合南宁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北部湾城市群经济合作区、汕头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琼海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以此形成珠江经济带合作区;
以海峡西岸经济区、浙东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为空间主体,放大到赣南城市群等,以此形成大区域的闽江经济带合作区;
通过建立乌昌城市群经济合作区、 天山北坡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兰州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兰西城市群经济合作区、银川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宁夏沿黄城市群经济合作区、西安—关中城市群经济合作区、呼包鄂榆城市群经济合作区为主体空间,再放大到拉萨城市群经济合作区等,使之形成中国境内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区。
区域经济合作区新常态历史发展新时期的主要规律性特征
上述以城市圈群为空间依托经济合作区的形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空间,标志着中国强化城市 “造极、建圈、联带、组区”作用,进入优化城市规模结构和区域经济合作区新常态历史发展新时期,其规律性的主要特征:
(一)加快实现跨经济圈群更大区域的联合发展,形成经济合作区
全世界的城市化与城镇化都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力推动形成的城市圈群,通过发展而形成巨大生产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开拓新的生产力发展空间,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就需要推动已经形成的城市圈群,进一步以其拥有的空间,实现更大区域的经济联合发展的新态势。
在实践中,如国家于2008年12月公布了包括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 佛山、江门、东莞、 中山、 惠州和肇庆等9个城市空间为主体、国土面积占全国0.57%的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该规划强调了与港澳地区紧密合作,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大区域;2013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9城市的GDP即占全国的9.33%;更有设想,以11个城市空间建设 “环珠江口湾区经济圈”,打造比肩纽约、东京、旧金山的世界一流湾区经济圈。再如,2010年国家批准建立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全部国土面积在内的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该规划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19%,区内25个城市分别被定位成核心型城市和辐射型城市;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程度最高、城镇分布最密集、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大区域,成为公认的6大世界城市圈群增长极之一。
2015年4月国家公布了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空间为主体、国土面积达31.7平方公里的大区域性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强调指出,依托国家确立的通过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 “五个协同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在实施中部地带崛起战略中充分发挥影响力。这是我国继长江三角洲城市圈群、珠江三角洲城市圈群和环渤海城市圈群之后,第四个国家级城市圈群经济合作区。2015年两会期间, 就有建议以成都、 重庆、 西安、昆明为中心,构建 “成渝西昆菱形钻石经济圈”,以有利于实现 “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互联互通。这一经济圈向东可以借助长江黄金水道,发展通江达海的多式连通;向西可以通过目前已经开通的到中亚、欧洲的班列等,形成通往中亚、欧洲的交通大动脉;向南可以依托泛亚铁路南通道,直连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及中国西部出海大通道;向北,经成都、西安可以直接进入亚欧大陆桥,连接北亚、中亚、欧洲等。
(二)加快实现经济中心城市向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的跨越,在经济合作区中发挥 “砥柱”性作用
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决定了必须加快提升城市能级;提升城市能级则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经济中心城市需要遵循中心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实现经济中心城市向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的跨越,使之在城市圈群发展中发挥着 “砥柱”性作用;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是中心城市发展的高端形态。
实践发展的结果证明,经济中心城市在发挥 “造极、建圈、联带、组区”的中心作用过程中,促使带动的城市圈群形成比较优势,以此为基础,突出特色,使城市圈群的发展目标、开发方向、空间结构,以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等都在不断提升能级。反过来,城市圈群提升能级的过程,又要求加快实现经济中心城市向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的跨越。
在实践中,大城市遵循空间配置发展规律,同时参与邻近大区域建立的城市圈群,成为几个城市圈群的一分子,发挥着 “顶梁柱”和枢纽城市的作用,从而出现城市圈群交相互融的空间发展重叠的格局。这种局面的出现是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必然结果,也是建设成熟型经济中心城市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实现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不断提升协同发展的水平
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看,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为构成单元,在一定容量的地域范围内,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高度同城化、高度一体化,形成不同规模的城市圈群,进而跨越行政区划、建立经济合作区,是现代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由城市圈群构建的经济合作区已经成为国家生产力布局的增长极点和核心支点,亦已成为国民经济新常态发展格局中最具生长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核心区域,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高级演化形态。如2015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 《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把包括京津冀辽鲁晋蒙7省区市186万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到更高的一体化发展新时期。
当城市圈群经济形成一体化发展态势,重点是推进六大一体化,即区域性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城乡统筹与城乡建设一体化、区域性市场建设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体化。在实践中具体操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发展要充分体现特色资源禀赋和独特区位优势的区域鲜明特征,形成圈群经济分工合作、差异竞争,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的一体化共赢合作体系;按照做强城市群、做优大中城市、做特小城市及小乡镇、做美村寨的原则,形成布局科学、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突出商品生产要素的区域高效配置,形成规范合理的区域统一市场运行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跨越行政区划的制约,统筹规划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及物流、商贸等方面,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一体化的现代安全高效、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生态环保要充分体现跨界生态保护和合作监管,形成一体化的城市圈群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构建流转顺畅、待遇互认、公平透明的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建立城市圈群横向利益分享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城市圈群公共财政制度与公共财政储备机制;如京津冀三省市政府、铁路总公司在北京签署协议,成立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促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再如,河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京津冀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回报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重大项目。建立大区域科学的经济结构,城市圈群必须建立区域协调机构,建立跨城市的官方半官方行业协调组织,形成多种利益集团、多元力量参与、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体现社会各阶层意志的新公共管理模式。还有,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城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公积金互提互贷。
(四)加快实现新区发展统一化,提高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合作水平
建设体现统一化鲜明特点和发展活力的、上升为战略性的经济新区,是推动城市圈群规模结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一个重要动力。从理论的视角观察操作的实践,建设跨行政区域的“新区”主要在3个层次上展开:
一是建设国家级跨行政区域新区。改革开放以来至今,国家相继批准建立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福建福州新区等14个国家级新区。笔者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建设新区的根本目的是赢得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最有利位置,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最大窗口,其核心在一个“新”字。如2015年4月批准建立的湖南湘江新区,是我国中部地带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其以新思路新举措为抓手,充分体现新特色新作用新经验,使之建设成为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形成中部崛起新动力。
实践证明,建设 “国家级新区”决不能脱离法律法规的界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通过立法执法实现新区同国家战略相一致的科学发展,实现统一化;需要 “做实”跨越行政区而使新区管理机构 “做实”权力,如陕西西咸新区,虽然跨越西安和咸阳两个省辖市,但是真正实现了如同“一个城市、 一个政府”的那样 “做实”新区权力。
国家经济新区发展统一化,需要避免过度解读新区定位的做法,把新区变成一个 “筐”,什么都往里装,到头来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受到规律的惩罚。综合国家批准建立新区的指导原则和新区进行的实践探索,建设新区要遵循规律,定位准确,最基本的就是要体现统一化的四大特征,即建设城市新中心、智慧发展新高地、创新创业策源地、开放开发可持续。
国家经济新区发展统一化,需要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以探索新的产业组织方式推进产业重组,以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宗旨,积极引进一批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要重点培育和发展未来新兴产业,形成一批表现未来新兴产业的新业态,建立支撑新区可持续发展的支柱性与先导性产业体系和运行业态体系。创新驱动必须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让 “老树开出新花”,坚持 “有中生新”,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让“新芽长成大树”, 坚持 “无中生有”,促使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国家经济新区发展统一化,需要既建设好核心区,又要围绕核心区加快规划建设 “星罗棋布”的特色小城市和小城镇。目前已经批准的14个国家级新区拥有的国土面积基本上都在上千平方公里,如西咸新区要建设的五大新城之一的秦汉新城就拥有国土面积300余平方公里,其核心区建设理念确立为文化之城、田园之城、健康之城;围绕核心区则以唤醒沉睡在文物上的历史信息为抓手,建设一批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的具有不同功能的特色小城市与小城镇,使整个西咸新区的发展空间,始终展现着 “新”形象。
二是建设省际跨行政区域新区。在实践中,随着目前14个国家经济新区的建立与发展,各地从域情出发,复制建设国家经济新区的经验,建设了省际经济合作新区。如由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和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交界地带规划开建的闽粤经济合作区,其目标是以提高跨行政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为指向,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东部沿海地区省际合作试验区、闽粤台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合作示范区、区域生态文明共建先行区等,为探索省际经济合作新区建设积累 “统一化”经验和提供实践示范案例。
三是建设城市新调整设立的新区。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快城市行政域内的 “区际”调整力度,以新运行模式设立了一批新区。如2015年9月广州市完成新一轮 “区际”调整,使市辖区面积由3843.43平方公里调整至7434.4平方公里,超过上海市;新设立的黄浦区按照统一化发展原则,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培育和发展新载体新引擎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未来城市发展样板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广州东部产城融合示范区等。
(五)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城乡空间同一化与差异化互融并举的发展水平
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而是要在城乡一体化中,不断提高城乡空间同一化与差异化互融并举的发展水平,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实践中,要使 “农村更像农村”,必须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植入现代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同时,要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历史文化、建筑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形成浓厚的乡村文化气息;要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民居、林盘植被、河塘沟渠,留住传统优秀耕读文化的魂。以此形成农村与城市空间功能本源性不一样的美感,形成现代农村新景观。
(六)加快实现城市圈群发挥区位比较优势最大化,不断提高深度对接“一带一路”运行水平
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国要面对经济形态正在向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局面;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以东部率先、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为基本指导原则,科学配置国土空间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深度对接“一带一路”运行水平。
城市圈群深度对接 “一带一路”运行水平,需要发挥区位比较优势最大化,深度对接中国和周边国家或共同提出、或单独提出,如 “亚太自贸区”、 “‘两洋’ 铁路”、 “欧亚经济联盟”、 “草原之路”、 “光明之路”、“棉花之路”、 “全球海洋支点” 等发展战略;深度对接国家规划的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 “六大经济走廊”,使之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强固桥头堡群。城市圈群打造强固桥头堡群,需要与各国实现大战略的 “互联互通”,深刻理解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的 “互联互通应该是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
城市圈群深度对接 “一带一路”运行水平,需要不断创新操作模式。如以青岛海关为进出口终端窗口,由我国9省区的10个海关联合建立的 “丝绸之路经济带通关联盟”,通过 “一地注册、多地”报关的一体化改革新模式,2015年5月31日 “满月”统计,惠及近10万户企业,报关单达到45.6万票,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 “快速路”和大通道,成为区域深度对接 “一带一路”运行的示范性新模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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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铁铭
青岛社科院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6月被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岛市资深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