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探究
——以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
2016-03-15马滔岳光辉吴珑
马滔,岳光辉,吴珑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探究
——以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
马滔,岳光辉,吴珑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将戒毒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四个功能区管理戒毒人员,具有遵循规律、差别处置、循序渐进、综合矫治、科学管理等优势,但也存在无法收治吸毒特殊人群、医疗戒护和康复教育专业技能水平不高等不足之处。对此,应当借鉴国内类似戒毒康复模式的成熟经验,采取放宽收治口径、加强设备与人才引进、转变常规矫治方式、落实社会跟踪帮教工作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
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施行以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三大措施为主体的戒毒模式以来,针对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胜枚举[1]。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构建“三期四区五级管理六项机制”(以下简称“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并在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运行。
一、“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运行机制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即把握戒毒科学规律和戒毒人员特点,将戒毒过程分为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回归适应期三个期间,搭建医疗戒护、康复教育、常规矫治、回归适应四个戒毒康复功能区,根据戒毒人员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分区管理的一种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了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具体体现在“三期四区”工作业务流程上。
(一)收治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对象主要是从公安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入的戒毒人员,在执行完行政拘留后开始接受为期2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收治是戒毒人员入所后戒毒所工作人员所做的第一项工作,包括戒毒人员身份验证登记;身体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入所物品处置等。
(二)医疗戒护
对于尚未进行生理脱毒的吸毒人员,应当进行急性脱毒治疗,利用戒毒药物使人体机体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即“脱体瘾”,同时,检查并治疗因吸毒行为引发的其他常见疾病。主要工作包括:确定脱毒治疗方案、实施药物脱毒和营养支持、组织临床医疗戒护、辅助开展前期心理干预、做好医疗记录、进行身体检查和作出医疗评价。
(三)康复教育
经过7-30天左右的医疗戒护,完成生理脱毒,经医疗评价合格的戒毒人员接下来进行30-45天左右的康复教育,具体工作内容分为三步。第一步,采集戒毒人员信息,进行心理测试并分类;根据分类制订康复教育计划,给予药物康复和营养支持,组织生理体能康复训练,实施心理康复教育措施;第二步,营造戒毒环境,建设文化氛围,开展咨询,引导情感交流宣泄,开展六步心理成长训练,进行“三观”、戒毒认知教育,组织情感讨论,强化心理认同,引入家庭治疗,增强脱瘾意识;第三步,组织文娱体育活动,开展行为养成训练,建立正常生活规律,进行体能状况测试和综合考核测试,并作出阶段性评价,评价合格的转入常规矫治区,不合格者,找出症结,对症下药,适当延长康复教育的时间。
(四)常规矫治
常规矫治一般持续18个月左右,首先根据测试结果,对戒毒人员进行分类并针对性地制订矫治方案,然后结合日常管理实施行为矫治,矫治手段以习艺劳动为主,辅以晨会、群组活动和晚上讲评,并推行等级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戒毒人员在上述活动中的表现评定等级并及时进行相应奖惩。在此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毒品检测检查,并组织禁毒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运用个体矫正、循证矫治和功能恢复性矫正方法,加强需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最后作出综合性诊断评估,主要考察戒毒人员经过常规矫治后在规范行为养成、自我管理能力提升、心理康复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五)回归强化教育
在戒毒人员即将完成2年强制隔离戒毒前的1-3个月,对戒毒人员进行回归前的强化教育。根据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结果制订强化巩固教育方案,开展巩固认知教育,组织职业技术培训,进行复吸毒品警示教育。训练内容主要是八步抗复吸训练、有毒环境适应训练、健康生活方式教育训练。与此同时,戒毒所完成帮教衔接工作,办理解除强制戒毒手续,整理归档材料等工作。
(六)社区跟踪帮教
在戒毒人员离所返回原生活社区后,对回归社会1-3年的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一方面实现对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的监测;另一方面无限延伸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触角,巩固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工作之间的无缝链接。
二、“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优势分析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自2008年开始施行“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8年来共收治戒毒人员2800余人次,未发生任何戒毒人员不服从管教、对抗管教民警等事故,做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六无”①“六无”具体指监管场所内无人员脱逃;无人员非正常死亡;所内无人员吸毒;所内无重、特大案件;无重大疫情;无安全生产事故。。2015年7月,课题组对包括管教民警、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在内的200人次进行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戒毒人员在监管场所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的不良势头得到根本性扭转,存在抵触情绪的戒毒人员仅占5.3%;戒毒人员操守率显著提高,戒毒康复出所后三年内复吸率降低38%;管教民警认为“三期四区”管理模式下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满意率达98%;戒毒人员对毒品及吸毒危害的认知水平提高,戒毒康复的意志信念更加坚定,认为本人对吸毒危害有深刻认识或比较认识的占89%,有信心戒毒成功的占99%。各项数据表明,“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相较常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优势明显,具体表现在遵循科学戒毒规律,注重综合矫治与人文关怀相结合,采取递进式戒毒康复流程,实行差别化科学管理戒毒人员等几个方面。
(一)遵循科学戒毒规律
戒毒工作成效问题一直遭受社会各界诟病,与长期以来我们的戒毒工作脱离实际、忽视戒毒客观科学规律有莫大关系。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非常注重把握戒毒科学规律:一是正确看待戒毒人员的身份,既是违法人员,又是精神病人,还是受害者[2]。在整个监所环境内,对戒毒人员的称谓一律使用“学员”或学员的姓名全称,严禁使用监号、床位号、胸牌号等称呼戒毒人员,严禁在言行上歧视、侮辱戒毒人员,营造平等、融洽、和谐的监所环境,拉近管教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的心理距离;二是奉行“先除体瘾,再去心魔,最后回归社会”的戒毒康复流程。为减少戒断反应带给戒毒人员生理上的痛苦,科学介入戒毒药物。近三年来,该所吸食新型毒品戒毒人员药物介入率约32%,吸食海洛因戒毒人员药物介入率达到97%以上,戒毒人员经检测确认基本戒除体瘾后,再进行心理治疗和干预,在确保戒毒人员基本摆脱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后,才能参加习艺劳动,进行社会回归适应训练;三是在戒毒康复的方法和手段上,分门别类、差别处置不同情况的戒毒人员,常规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般仅区别性别实施关押,没有区别吸食毒品种类、吸毒时间、吸毒人员年龄、潜在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等,特别是将处于不同戒毒康复阶段的戒毒人员共同关押,一方面不能实现针对戒毒人员不同状况采取差异性的处置方法和手段,对症下药,另一方面造成戒毒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特别是对未成年戒毒人员的负面影响;四是在监管方式上,以帮教扶持式替代强制命令式,消除监管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的隔阂与摩擦,为戒毒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注重综合矫治与人文关怀相结合
综合矫治是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持的工作方针之一,戒毒工作的综合性、全面性和彻底性体现在六项工作机制上: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再社会教育、心理矫治、关怀救助和后续照管。真正做到了全方位、立体式戒毒,既有生理脱毒、又有心理矫治;既有习艺劳动,又有生活技能训练;既有教育卫生服务,又有帮扶救助;既有强制管教,又有人文关怀;既有一对一帮教,后续跟踪,又有联动机制,无缝衔接;既有实时检测,又有信息反馈。在人员配置方面,戒毒所工作人员除了管教民警,还有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健康理疗师等,必要时,还吸收社会力量如志愿者、家属亲友共同参与戒毒工作;在场所和设备购置方面,摒弃了传统意义上纯羁押场所的做法,划分了多个功能区域,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配备了医疗室、训练室、健身房、习艺劳动场所等。
同时,与常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不同,“三期四区”戒毒模式更加注重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消除对戒毒人员的歧视,追求监所环境下的人人平等。受长期以来的陈旧体制影响,监管环境下的被管理者不可避免遭受管理者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被管理者从心理上难以消除芥蒂,这既不利于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效果,也不利于强戒所的日常管理秩序。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贯奉行关爱关怀关心戒毒人员的工作原则,在戒毒人员的身份定位、戒毒人员的称谓、以及戒毒人员与管教民警之间的相处关系等方面都充分体现反对监所环境下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第二,摈弃长期以来对待出现戒断反应的戒毒人员采取不管不问的“干戒干脱”不人道做法,引入更多的医疗戒护和药物干预。在常规强戒所的工作实际中,戒毒人员经常出现强烈的戒断反应,特别是海洛因吸食者,如果不及时对戒毒人员实施戒毒专业药物介入,戒毒人员出现戒断反应的时间将持续7-15天左右,这对戒毒人员来说是炼狱般的痛苦经历,遭受常人无法想象的身体痛苦和心理折磨,主要症状为焦躁、恐慌、暴躁、易怒、全身酸痛、头昏脑胀、体内有蚊虫叮咬感、唾液眼泪鼻涕等体液增多,严重者出现心绞痛、满地翻滚、并伴随幻听、幻触、幻觉,甚至产生自伤自残自杀意念和行为,管教民警司空见惯,一般并未采取干预措施,听凭戒毒人员深受戒断反应折磨,甚至认为这是戒毒人员自作自受,所以长期以来一直都是奉行“干戒干脱”,等待戒毒反应自然消退,被毒瘾发作折磨得瑟瑟发抖的戒毒人员,被西方国家形象比如为火鸡,故“干戒干脱”又俗称为“冷火鸡”疗法。这与人道主义关怀理念背道而驰,同时也为监所内出现戒毒人员自伤自残自杀、意外死亡以及集体脱逃等意外事故埋下安全隐患;第三、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戒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戒毒康复工作,星少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每周的星期四设置为家属探访日,接待戒毒人员家属进入监管场所,与戒毒人员面对面交流谈话,并共进“亲情餐”,家属的苦口婆心和积极鼓励对戒毒人员加强戒毒信心和决心大有裨益,也让戒毒人员随时感受到来自家庭和亲人的关爱和帮扶。
(三)采取递进式戒毒康复流程
戒毒过程是一个有程序和规律的漫长过程,切不可急于求成,更不可半途而废。“三期四区”戒毒模式根据戒毒人员在不同戒毒阶段中的表现采用呈逐步递进的阶梯式管理方式,一步步完成整个戒毒康复流程,充分体现了戒毒工作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特征,从生理脱毒期,到身心康复期,再到回归适应期,遵循“先除体瘾,再去心魔,最后回归社会”戒毒康复时间规律,戒毒人员在医疗戒护区、康复教育区、常规矫治区、回归适应区逐步流转,确保针对戒毒人员在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采取有的放矢的戒毒康复手段。我们注意到,戒毒人员从入所开始,会面临多次不同内容的检测和评估,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决定其所处戒毒期和功能区域的递进或反复,戒毒人员完成了上一个程序,符合条件方能进行下一个程序,如在戒除生理体瘾之前,不能进入身心康复和回归适应期,相应地,只能被强制在医疗戒护区进行生理脱毒,只有在体瘾完全被戒除后,才更适合进行康复教育、常规矫治等。实际工作中,有的戒毒人员已经处于回归适应期,在常规矫治区进行习艺劳动的过程中偶尔出现戒断反应,这种情况下,只能让戒毒人员再次回到医疗戒护区进行彻底生理脱毒,并重新进行接下来的戒毒流程,这是戒毒工作的反复,也从侧面反映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和高难度。
(四)实行差别化科学管理戒毒人员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确立了具体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各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了各功能区之间的衔接管理机制,制订了详细明确的工作业务流程和各类测试和评价的考核标准。戒毒所工作人员、场所和设备做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体现了科学管理。
戒毒康复工作最重要的是根据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性决定戒毒方法手段的区别性。从戒毒人员入所起,根据其性别、年龄、籍贯;吸食毒品的种类、持续时间、频率、方式、场所;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认知和意志水平等各项指标判定戒毒人员所处的戒毒阶段,决定进入某一功能区域进行戒毒康复,打破了常规强制隔离戒毒所刻板的“吃大锅饭”模式。一位具有丰富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的民警总结认为,不同情况下的戒毒人员、处于不同阶段的戒毒人员在戒毒康复过程中都有不同的“需求”,我们的工作首先应当找准这种“需求”,然后对症下药,满足个体“需求”,不能搞“一刀切”[3]。
三、“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存在的不足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因其独特的优势,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但因长期以来深受劳教戒毒模式的不良影响,以及整个禁毒工作体系在资源配置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制约,同样存在一定不尽人意之处。
(一)无法收治吸毒特殊人群
近些年,特殊人群违法犯罪问题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而特殊人群的收治羁押问题一直是棘手症结。某些地区吸毒人员中特殊人群的比例占到20%左右①2015年8月-9月间,笔者实地考察长沙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362名戒毒人员,其中,有严重传染病患者34人、吞食异物人员3人、自伤自残自杀倾向者12人、未成年人14人、老年人9人,特殊人群占比约20%。,主要涉及有严重传染病患者、吞食异物人员、自伤自残自杀倾向者、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无法收治这部分特殊人群进行戒毒康复。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监管场所和设备配置条件有限;二是医疗戒护和康复教育水平不够;三是特殊人群身心健康状况不能进行常规矫治区的习艺劳动。面对吸毒特殊人群,一般只能转入其他戒毒康复场所或直接拒绝收治。随着吸毒特殊人群人数的快速增长,这一问题将愈发恶化,导致大量吸毒特殊人群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戒毒康复救治,在社会面流亡,处于失控失管状态,为社会治安秩序埋下隐患。
(二)医疗戒护和康复教育专业技能水平有待提高
医疗戒护和康复教育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几乎是所有戒毒康复机构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全世界范围内对吸毒心理状态、吸毒成瘾机理、吸毒精神损害、戒毒康复药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4]。专门针对戒毒康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监管场所环境下,很难吸引高精尖的医疗戒护人员、康复护理人员和心理干预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目前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主治医生资质以上的仅1名,专业理疗师2名,戒护人员5名,人员数量和医疗水平有限,心理咨询师由2名管教民警兼任,由于心理咨询师资质取得门槛较低,缺乏心理咨询工作经历等原因,其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亟待提高,不能完全满足戒毒康复工作的需要。该所虽然建设有医疗室并购置一定医疗器械设备,但场地规模有限,设备较为陈旧,面对戒毒人员普遍存在的心血管、泌尿系统、消化系统方面的疾病,特别是突发性疑难杂症,显得力不从心。
(三)习艺劳动的常规矫治功能未得到充分施展
习艺劳动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吸收社会力量特别是劳动生产企业的对口协作。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多年来仅与某LED灯具制作企业建立了生产合作关系,该企业将需要组装的配件运至常规矫治区,由戒毒人员在该功能区域范围内进行简单、机械、重复的组装工作,持续时间长达18个月左右,戒毒人员不仅不能通过这项习艺劳动掌握一定带有技术含量的职业技能和生产技艺,也不能得到相应劳动报酬,出所后仍然不能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相反在心理上产生负面情绪,不积极配合管教,甚至对强戒所的工作方法产生质疑,使戒毒康复工作失去公信力。
(四)社区跟踪帮教工作成效不佳
社区跟踪帮教工作是戒毒人员出所后开展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办事效率可想而知,虽然强戒所在戒毒人员出所时,明确了后续照管责任单位和人员,建立了后续照管移动电话、QQ群、微信群等交流互动平台,但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定期组织回访调查,或者不能及时有效承接戒毒人员提出的帮教扶持请求,也没有切实参与指导、管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定期开展高质量的戒毒辅导活动,久而久之,戒毒人员会对此项工作失去信心,主动放弃接受社区跟踪帮教。笔者实地考察发现,戒毒人员出所后的三个月内,一般会与强戒所失去联系,更谈不上跟踪帮教工作效果。
四、目前国内成熟戒毒康复模式经验介绍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禁毒工作者围绕戒毒康复模式的创建与完善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尽管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禁毒法》第四十九条和2011年6月26日颁布实施的《戒毒条例》第四十一和四十二条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制,但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规范做法,部分省份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云南雨露社区模式、广东三水康福苑模式和贵州阳光工程模式。
(一)云南雨露社区模式
雨露社区是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公安局投资6357万元建成的集戒毒、康复、医疗、培训、生活、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场所,戒毒规模1000人次。该社区依靠党政和社会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解决国债资金问题;税务、工商、卫生、民政部门为入驻社区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检察、教育、共青妇、志愿者机构给予相应支持[5]129-131。最为重要的是,该社区常年联系4-5家从事鲜花种植、奶牛养殖、太阳能设备组装、玉石工艺品制作等劳动生产的企业,从该强戒所完成强制隔离戒毒2年期限后,绝大部分戒毒人员选择继续留在这些企业,企业为他们提供可观的薪金待遇、补办“五险一金”、提供廉租房、甚至在戒毒人群中组织相亲大会为戒毒人员解决成家问题,采访了解到,有戒毒人员已经在这里生活生产了十多年,彻底远离毒品环境,真正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二)广东三水康福苑模式
广东三水康福苑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成立于2006年12月,能同时收治自愿戒毒人员1000人次,包含综合办公区、康复生活区、就业培训区、康复训练区、休闲娱乐区、生态种养区六个功能区,主要承担戒毒、治疗、劳动、康复和就业职能,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早开办、最先收治、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戒毒康复场所之一。该模式借鉴国外TC治疗社区,为戒毒人员搭建一个“家庭式”宜居宜康复的无毒生活社区,利用“星级评定”奖惩制度,实行契约式自主管理,广泛吸收社会力量,采用“所所合作”、“所地合作”的方式,引入大量社会企业为戒毒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正式就业机会,戒毒人员可以无限期生活、工作在社区内,一举解决戒毒、康复、婚嫁、就业等问题[5]127-129。
(三)贵州阳光工程模式
阳光工程模式即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于一体的社区戒毒康复模式。阳光工程模式具体做法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各政府职能部门力量,给予与社区联点合作的企业在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经费支持,完善戒毒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汇集一大批阳光工程企业,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逐步实现减少社会面吸毒人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增加吸毒人员劳动收入的目标;第三,以集中安置为主,建立安置基地和安置点,为戒毒人员安家置业提供广泛渠道。戒毒人员具备终身远离毒品的三大核心元素:家庭、婚姻、就业。解决了戒毒康复工作最终极、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戒毒人员得到长期稳定的就业安置,远离毒品,回归社会[5]131-134。
云南雨露社区模式、广东三水康福苑模式和贵州阳光工程模式与“三期四区”模式在管理模式和运行理念上有相通之处,虽然他们也存在过分依赖政府支持、内部管理过于松散等缺陷,但在收治规模扩建、技术人才引进、吸纳社会力量解决戒毒人员就业培训与安置等方面值得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借鉴和学习。我们应当在结合湖南地区实际的基础上,学习他人成功经验,扬长避短,为我所用,继续大胆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五、完善“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基本思路
(一)放宽收治口径,扩大戒毒规模
目前,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般只收治在长沙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完行政拘留后转为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并拒收其中的吸毒特殊人群,也不接收由家属扭送的自愿戒毒人员,每年收治规模350-380人次。随着湖南地区新增吸毒人数迅猛增长,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有必要进一步放宽收治口径,扩大戒毒规模,增加监管场所、设备和人员配置,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通过建立指定居住场所、整合司法收治力量、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开辟改建收治监区等多种形式,统筹解决涉毒特殊人群收治收押问题①2016年7月2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治理中缅边境特殊群体贩毒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同时,应当有条件的接收自愿戒毒人员,为社会面上的所有涉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场所,设计收治规模达到每年1000人次以上。
(二)引进先进设备和科学人才
在设备更新和人才引进方面,可以借鉴社会自愿戒毒机构的做法,如湖南康达自愿戒毒中心、湖南脑科医院戒毒门诊,一方面扩建专业戒毒康复场所,增大对戒毒专业仪器设备的投入,使用国内外最新研制的戒毒药物;另一方面大量引进精神科、心理学科、瘾癖方面的专家亲自坐诊。同时,应当丰富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的学源结构和知识结构,协调公安院校,增设禁毒学、社会工作学等专门针对禁毒工作方向的专业,为戒毒康复工作储备后继人才。如云南警官学院每年招收禁毒学和社会工作学专业学生近500人次,为云南乃至周边省份提供了充足的戒毒康复工作专业对口后备人才,同时,禁毒志愿者组织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吸收社会力量施行开放式常规矫治
戒毒成效低,复吸率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三大戒毒模式均未解决戒毒期限短这一老大难的问题。毒情形势持续恶化的大环境和戒毒工作本身的特性决定了戒毒康复是一个漫长、持续、反复、多变的过程,戒毒人员无论在何种戒毒模式下进行戒毒康复,最终要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生活,具备在社区成家、就业、安置的生活技能,这就要求社会面为戒毒成功人员敞开大门,提供安置就业的渠道,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戒毒工作成为必然。
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同样未跳出2年戒毒期限,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复吸问题变得习以为常,必须充分吸收社会力量,施行开放式常规矫治,具体做法如下:首先,在政府的主导下,利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必要时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吸引社会企业主与强戒所建立协作关系,在强戒所周边投资办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简单手工加工制造业等方面的生产制造;其次,强戒所和企业单位共同负责组织戒毒人员进行习艺劳动前的职业技能培训,达到劳动生产要求的戒毒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劳动生产;再次,强戒所派遣管教民警进驻企业内部加强对戒毒人员的监管工作,戒毒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劳动生产,参照普通劳动薪资待遇给予补偿,并建立等级制度和奖惩制度,根据戒毒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具体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和奖惩,充分激发戒毒人员劳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届满,由戒毒人员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留在企业从事劳动生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单位有义务优先聘用戒毒人员。这样,绝大部分认知水平高、戒毒意志强的戒毒人员得到无限期延长戒毒时间的平台和机会,终身远离毒品,在掌握了基本劳动生产职业技能的同时,获得了劳动就业机会,夯实了远离毒品、融入社会最坚实的基础[6]。
(四)落实社区跟踪帮教工作
社区帮教工作既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的监测评估,也是防止复吸、巩固戒毒效果的必然举措。社区跟踪帮教主要工作内容是搭建责任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沟通的平台和渠道;对戒毒人员进行交友监控;健全戒毒人员信息库;组织开展回归社会辅导活动,包括开展就业扶助、家庭重建活动,提高戒毒人员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实现戒毒人员与社会主流层面的融合。这些工作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专职负责社区跟踪帮教工作的民警、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社区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禁毒志愿者等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到位,逐渐形成“五位一体”社区帮教网络,明晰职责,各负其责。
结语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施行“三期四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以来,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并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逐步实现推动强戒场所从“安全管理模式”向“质量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强戒工作从“封闭、孤立”向“联系、开放”转变,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戒毒效果的目标追求。当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瓶颈,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呼吁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继续作出努力,进一步完善“三期四区”强戒模式,服务整个禁毒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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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ModeofCompulsoryIsolation of“ThreePhaseFour zones”—A Case Study of Compulsory Isolation Drug Rehabilitation Center in Xingsha
MATao,YUE Guang-hui,WULong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Hunan,410138)
“Three phase four zones”forced isolation treatment mode will be divided into three phases,four functional areas to manage drug addicts.This model has following the rules of operation,differential treatment, step by step,comprehensive treatment,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other advantages.There are inadequacies of this drug treatment model,such as special popultion of drug users cannot be treated,medical care and rehabilitation education professional skills are insufficent,we need learn from the mature experience of similar drug rehabilitation mode in other areas.we should take a relaxing admitted diameter,strengthen equipment and talent introduction,change the conventional way of treatment,carry out measures such as social assistance tracking and so on to further improve the“three phase four zones”forced isolation treatment model.
“three phase four zones”;compulsory isolated detoxification;drug treatment
D631.4
A
2095-1140(2016)06-0108-08
(责任编辑:李语湘)
2016-05-15
2015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强制隔离戒毒创新模式研究——‘三期四区五级管理六项机制’模式”;2014年湖南省公安厅科研项目“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研究”。
马滔(1982-),男,湖南岳阳人,湖南警察学院侦查系毒品犯罪侦查教研室讲师,主要从事禁毒学研究;岳光辉(1966-),男,湖南益阳人,湖南警察学院侦查系主任、教授,主要从事禁毒学研究;吴珑(1995-),男,湖南益阳人,湖南警察学院侦查系禁毒学专业2013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