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三种“清单”规范司法行为
2016-03-15马金生,施章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三种“清单”规范司法行为
同步录音录像的画面不清晰、不完整;落实看审分离制度时,看审交接记录不规范……这些问题表面上看起来不大,暴露的却是司法不规范行为。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通过理清“三种清单”的方式,建立台账,逐项追踪,及时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立查立改,取得显著成效。
一张“权力清单”: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为解决岗位职责不清,岗位权限界定不准,履行岗位职责缺乏制约,对失责行为追究不严等问题,大港检察院对现有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将全院工作按职责划分为111个岗位,梳理出105个工作流程,分解出2841个工作环节,明确了246个工作环节接口,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进行详细列举和图解,从而制定出一张“权力清单”。
不仅如此,通过对“权力清单”进行分析评估,分解出各岗位210个廉政风险点,并根据其形成原因、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建立廉政防控机制182个,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监控:对一般关注的廉政风险,实行提示性预防;对需要关注的廉政风险,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对重点关注的廉政风险,建立以各职能部门为主、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的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有效监控。
确定廉政风险点后,大港检察院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启动“三级预警”,面向全院干警“敲警钟”,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共同签署承诺书。针对法定节庆假日、干警婚丧嫁娶等敏感时期,启动一级预警,向干警发出廉洁自律倡议书;针对重点岗位和人员设“警戒线”,当群众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提出异议时,启动二级预警,及时发出廉洁自律警示书;针对存在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则启动三级预警,及时“亮红灯”,开展定向廉洁自律谈话,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接受调查,及时纠正错误,接受处理。
一张“问题清单”,暴露什么问题整治什么问题
在全院范围内的规范司法行为检查过程中,通过采取干警自查、部门互查、党组评查、市院抽查的“四查”方式,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一筛查,逐案梳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将职务犯罪侦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排查重点,共发现不规范问题26个。
为了将这些不规范问题一一纠正,大港检察院特别建立“问题台账”,并汇总出“问题清单”,对不规范行为的背后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因干警工作疏忽、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足而产生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重点处理,督促办案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此外,每一张“问题清单”上面都写明此次整治目标、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整改责任人的责任。整个治理过程全部对外公布,接受全院监督,一旦整治环节出现疏漏,将直接对办案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所有“问题清单”全部实行销号制度,各部门、各办案人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对问题进行认领销号,确保即知即改、应知应改,从根本上压缩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存在空间。
一张“意见清单”,开门纳谏广泛接受监督
除了内部自查自纠,大港检察院还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院,对司法办案全程进行监督。截至目前,检察干警先后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和驻区企业,发放告知函100余份、征求意见函80余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法院、公安、律师代表开展座谈,对检察干警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审查批捕起诉、出庭支持起诉、检风检纪方面的不规范行为,诚心诚意听取司法同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
此外,大港检察院还在案管大厅、控申接待大厅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以驻看守所检察室和驻街道(镇)检察室为依托,深入派出所、司法所、村镇街道,积极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民意调查结束后,通过对各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归纳,制作司法不规范“意见清单”,并发放到全体干警手中,方便干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规范,取得良好效果。
马金生 施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