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探析
2016-03-15王志强
王志强
(政协荆门市委员会,湖北 荆门 448000)
委员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探析
王志强
(政协荆门市委员会,湖北 荆门 448000)
政协委员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主体。在监督中,要准确把握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方向,找准提高监督实效的路径,完善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民主监督的生态。
政协委员 民主监督 主体作用 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都是政协履职的短板。如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补齐政协民主监督短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委员新作为的新要求。
一、准确把握委员发挥民主监督主体作用的方向
(一)引导委员找准民主监督的工作重点
政协民主监督是作为我国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级政协组织,及代表各界群众的政协委员,运用提案、信息等比较规范的监督载体进行的国是活动。它重点监督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政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都是事关全局全域的大事要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所监督事项不是为某个人或某部分利益相关者服务。这就要求委员们要找准监督的方向和重点,彰显政协集体的政治担当。
(二)引导委员积极开展正向民主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是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民主监督活动中,委员们既要反映问题,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举措,寓民主监督于协商、支持、服务之中。可见,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民心,改进党的领导,促进改革发展。
(三)引导委员做好民主监督“深”“专”功夫
全国政协俞正声主席指出,政协主要是“言官”,发挥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要说得对。说得对是基础,如果还能说得实、说得新、说得深,政协的监督实效就能有保证。因此,委员们监督建言绝不能大而化之,随口说说,似是而非,而必须要有深入细致的调研,理性科学的分析,反复的协商讨论,才能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参政参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四)引导委员们“握指成拳”开展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必须借助于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脱离了这个组织形式就会弱化监督力量。实践中,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不强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握指成拳”落到实处,不能随时形成有效的监督集体,导致监督成效打折扣。
二、发挥委员民主监督主体作用的路径探讨
(一)让委员监督主题更聚焦,着力探索专项监督
在监督中,要组织委员们聚焦某一专项课题开展监督,集中力量析深研透,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对地方政协而言,应主要聚焦“三重”,即围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及党政重要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等。去年,荆门市政协组织委员们对市委、市政府率先出台的鼓励创新创业“30条”政策落地情况开展专项监督。8个监督小组深入21个市直部门,逐条了解政策兑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创新创业专项民主监督情况报告》得到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今年,委员们又将工业经济跨越发展“30条”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专项监督课题。目前,正组织力量走访视察,届时相关情况将清楚地呈现到党政领导面前。实践证明,委员们聚焦专项开展监督,使政协民主监督针对性更强。
(二)让委员组织化程度更高,着力探索集中监督
政协委员来自不同地方不同界别,这种分散的个体监督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的因自身条件限制或碍于被监督单位情面等因素影响,造成监督效果打折扣。对此,必须加强监督活动的组织力度,把委员个体监督行为上升到集体监督活动,把微观零星的监督意见汇聚为集体智慧,向外发出集体监督的声音。如今年,市政协围绕企业降低成本计划实施情况、竹皮河综合整治情况等课题,分别安排关注此课题的委员组建2个民主监督小组,每组8至12人,监督成果以集体名义报送,体现小组集体水平。近年来,市政协还围绕市直部门的提案承办情况,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监督。评议谁、提案办理是否满意,均由全体常委、专委会主任集体说了算。评议期间,对每个评议单位都安排一个督察专班,就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走访,组织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协常委会议上介绍办理做法,邀请党政主要领导为评议满意单位颁奖。这种组织化的评议流程和集体形式的评议方式推行后,部门普遍反映政协民主评议公信力明显增强,评出了压力和动力。
(三)让委员监督更有力,着力探索联合联动监督
把政协民主监督与外部监督形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互相配合,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硬监督”相结合,委员监督成果更易被转化,能有力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市政协积极委派委员参加党风廉政、巡视巡查、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等党政监督活动,其中,先后委派126位政协委员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城区治堵”、“聚焦安全生产”等29期市民问政电视节目,当场提出意见建议数百条,事后还选派委员会同党政督查部门,对节目中承诺事项跟踪问效,委员意见建议均得到很好落实。借助新闻监督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更广泛地传播了政协监督的声音,彰显了政协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作为和影响。市政协先后与市电视台共同拍摄播出《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长湖治理路在何方》等一批有影响的专题节目,从委员视角对社会热点进行访谈评析,反映群众心声,促进问题解决。
三、完善委员民主监督工作机制
(一)规范委员知情沟通机制
知情才能监督。市委专门出台文件指出:党委、政府要定期向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要工作,党政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定期向政协组织和委员通报相关情况,党政有关部门应主动在市政协主席会议或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就有关重要工作作专题情况通报,政协要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政情通报活动,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创造良好条件,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应邀请政协领导和机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坚持和完善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民主党派、界别的工作联动机制,要完善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获取履职资料的机制,做到有需必应。党政部门作出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召开重要会议时应视情邀请本单位、本系统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参加。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加强交流,听取意见。
(二)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市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为委员开展视察、调查、评议、会议等创造条件,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其中,要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的重大事项调研、督查和听证、联合执法等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委员来信举报通道,会同政协联合评议部门工作,积极听取政协及委员批评意见。探索人大与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开展协商监督活动。法院、检察院要聘请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相关重要会议活动,旁听重大案件的办理庭审,接受政协委员转交的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节目栏目,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收集民主监督线索,正确引导网络民意,发挥民主监督的正面导向作用。
(三)完善督办反馈机制
以往委员们提出监督意见后,除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外,没有规范的报送载体,党政及部门对委员们监督意见的专门反馈也很少。对此,市委专门作出规定,《民主监督报告》、《民主评议报告》、《民主监督建议书》提出的重要监督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阅批,被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协党组或主席会议专题汇报办理情况。对一些重要监督意见未能及时采纳反馈的,政协可通过视察、调研、约谈等形式跟踪督办;对因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向党委、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党委、政府要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出反馈。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监督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和办理,3个月内向政协作出书面反馈。政协要将民主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告知政协有关参加单位或委员,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党政部门对民主监督成果建立健全立查立改、追责问责的长效管理制度。
四、不断优化委员民主监督生态
(一)坚持党委领导,确保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
市政协提请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加强民主监督的文件,近期已提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了《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将以市委文件印发。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向政协交办监督课题,推动把建议案等重要监督成果纳入党政大督查范畴。市党政领导对政协有会必到、有议必听、有文必签、有请必应,为政协监督建言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精神动力。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质量
八届市政协以来,每年全会期间都举办新任政协委员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统战部领导授课,组织老委员讲解运用提案、信息开展民主监督的经验体会,发挥“传帮带”作用,增强委员提能善谏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每次监督活动组织专题学习,尤其是紧扣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增强委员监督的底气和能力。近期,市政协结合政协换届工作,协调党委组织、统战部门,有意识地把那些有社会影响、敢于直言、善于建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吸纳进政协队伍。
(三)营造宽松环境,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
探索营造平等包容的监督“硬环境”,积极改进会议形式,设置“回”字形会场,不分台上台下,创造与会者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拉近委员与党政领导的距离。同时,更加注重“软环境”培育,会前提前印发资料,邀请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扩大专家、群众代表参会比例,增加会议发言人数,鼓励在原则底线之上畅所欲言,让委员、群众能监督、敢监督、愿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责任编辑:贺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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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6)06-0034-03
2016-11-24
王志强(1980—),男,湖北沙洋人,政协荆门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