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完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
2016-03-15李卓垚
李卓垚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浅议完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
李卓垚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完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协商能力,并促进政党协商的制度化发展。当前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领导机制、考察调研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等不够健全,加强其建设,就应当完善领导组织、考察调研、意见综合、工作对接、考评激励等机制。
民主党派 政党协商 工作机制 参政党建设
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政党协商的内容和形式,更好体现其效能,就必须充分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五种能力。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推动中国政党协商的发展,各民主党派责无旁贷。民主党派推动政党协商发展,完善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即为必由路径。政党组织理论认为,要使政党组织的每一个要素充分发挥自己特定的功能,必须要有保障实现要素功能发挥的组织结构,通过该组织结构调整各要素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保障各要素运行机制的平衡与协调,使各要素获得良好的功能输入与输出。因此,完善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是民主党派有效参加政党协商的必然要求。要根据中国改革发展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不断研究和探索在民主党派内部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成效的工作机制。
一、完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工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对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起着根本性的作用,有助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完善及参加政党协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保障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从而使民主党派的协商能力得到最佳和最长久的发挥。
(一)民主党派通过参加政党协商加强自身建设
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框架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拥有参加国家政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在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参政党能否在国家各项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全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关键就在于能否搞好以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体现在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后,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或其它形式,向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要提高民主党派整体的参政议政水平,必须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民主党派的协商能力,使参政议政工作走上理性化思考、规范化操作、制度化保障的发展道路。
(二)民主党派通过参加政党协商提升协商能力
政党协商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政党协商的良好开展。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对于民主党派自身从协商意识的增强到协商意见的凝聚、表达以及协商过程的准备和实施,甚至是协商一致意见的落实都应做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在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整个过程中,作为协商主体的民主党派自然会受到与这些要求相关的各方面的锻炼,从而推动民主党派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经过政党协商实践锻炼,自身协商意识逐步增强,协商能力逐步提高。在当代政党协商中,执政党人才辈出,党建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在协商中就各方面发展提出真知灼见的潜在能力相当强,这就对协商中的另一主体参政党提出了较高的能力要求,参政党如果没有相应的协商能力,则协商合作就会流于形式。夯实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必然会促进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成员协商能力的提高。
(三)民主党派通过参加政党协商促进政党协商制度化发展
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是与政党协商制度化水平提升相适应的支撑体系与重要内容。如在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过程中,民主党派的调研考察机制、意见综合机制、政党协商成果考核奖励机制等,都是保障政党协商有效、有序、有用的必备要素。如果没有健全的调研考察机制,则政党协商无法正常运转;如果没有一套公正合理的政党协商成果考核奖励机制,则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政党协商就失去了内生动力,会无法达成预期目标。
二、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建设的现存问题
近年来,民主党派高度重视参加政党协商的机制建设,在不断进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推出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文件,对参加政党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制度规定,初步构建了政党协商的制度体系和基本框架,为政党协商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如农工党荆州市委会一直以来就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履行参加政党协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建立健全了特邀信息员工作机制,在报送调研成果时,也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积极体现民主党派“参政为民”的理念。这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成熟,民主党派协商能力正在更加全面地提升。我们在看到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比,民主党派自身机制建设还存在诸多制约政党协商工作良好开展的因素,面临着较大挑战。
(一)内部领导机制不健全
从各级党派组织领导班子的构成看,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委会组成人员兼职的多,用于党派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政党协商组织活动难以保证;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中专业技术领域经验丰富的人多,党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少,政党协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组织一般性活动多,集中解决党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较少,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少。由于班子成员比较分散,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极易出现盲区或死角,相互之间一旦有了矛盾或误会往往得不到及时化解,容易影响班子团结,不利于参加政党协商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考察调研机制不健全
协商议题既定之后,要提出高质量的协商意见,就需要考察调研。当前民主党派的考察调研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实施调研过程中,有的没有完备的调研计划和调研提纲,有的调研态度不够认真,有的调研方法不够恰当,有的对有关政策和情况的了解不够多,有的对问题分析不够透彻,等等。调研机制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调研报告质量还不够高,对策建议缺少针对性、战略性、全局性,或者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还不够紧密,缺乏可行性。
(三)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良好的精神状态、内在的需求是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前提。民主党派高质量参加政党协商亦如此。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其协商意见的表达多为党派领导,其协商意见的凝聚多依靠党派成员,因此,持续地、高质量地参加政党协商,民主党派必须善于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激发成员参加政党协商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这一方面要靠政党意识的培养,通过思想教育而达到这一目的;另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时代的特点,也需要建立起考核激励机制,通过约束要求、物质、精神奖励等达致这一目的。当前,有些民主党派已制定相关协商议政成果评价和表彰奖励办法,但这种约束、激励办法还没能在民主党派得到普遍运用。并且,在激励办法中,除了适当的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之外,民主党派激励手段有限。在职务升迁、政治发展等的激励措施上,民主党派还应当创新思维、加大力度,争取与有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实现激励。
三、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并且应与政党协商工作机制有效对接。《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党协商中知情明政、工作联系、协商反馈、考察调研四种保障机制,并对它他作出了明确规范,确保了政党协商形式、程序落实到位。这是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进行的顶层设计,能最大限度保证该项系统工程建设的需要,解决目前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据《实施意见》对政党协商保障机制的明确,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
(一)完善领导组织机制
领导是关键的少数,领导的思想认识、能力水平都要超出普通成员之上,应当发挥好民主党派领导的旗帜性、引领性作用,尤其是要通过发挥领导的作用,提出高质量的协商意见,建立起参加政党协商的领导组织机制。首先,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机制。可以根据党派的总体工作要求,建立起人员合理的参加政党协商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统筹好每年度参加政党协商的计划,把握好协商议题的选择,协商好参加政党协商工作的人员力量投入,组织好协商前的调研工作,把关好协商意见的提出,等等。总之,领导小组对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启动及协商一致意见的落实追踪全程负领导责任。其次,建立具体协商议题团队负责机制。每一个协商议题的团队负责人由领导小组的一位成员担任。这个团队的组建,由负责该团队的领导选人,团队成员可以从党派机关、专家、政府部门任职成员等多个方面进行搭配组合,其宗旨即在于要有利于高质量协商意见的提出。再次,建立参加政党协商工作督查机制。配合领导小组,可设置专人跟进围绕具体协商议题而开展的参加政党协商的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具体工作的组织、进度、质量等各方面情况,以有利于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具体协商中所涉及的各方面工作。
(二)完善考察调研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中共中央每年委托民主党派中央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由中共中央统战部组织实施。中共中央统战部每年召开选题介绍会,协助民主党派中央确定调研题目,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调研,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支持民主党派中央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民主党派调研应相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考察调研是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一个要环节。高质量的参政议政工作离不开考察调研。完善这一工作机制,需要建立五种机制:第一,选题机制。民主党派自身要充分考量社会经济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在确定调研题目之前,对可能需要考察调研的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有整体的考虑,并结合党派界别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能够充分代表本党派特色的专题。第二,选人机制。专题调研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对调研人员的理论功底、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各民主党派在选人用人上要充分彰显专业性的特点,并且根据不同的课题内容选用不同的专业性人才。第三,经费保障机制。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调查研究也需要足够的“粮草”作为保障,并且要合理使用经费,否则调研人员也会因为经费不足或使用不合理而对工作失去信心,进而影响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效果。第四,多方协调机制。调研活动不仅是专门的学术活动,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因此,除要求调研人员具有较强的协商能力外,民主党派组织本身就应当建立起与党政部门多方联系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好调研活动需要的各方面的保障。民主党派还应当注意建立起直接从民众、从社会中调研获取数据的机制,这种调研形成的意见对于补证、完善甚至修改执政党政策往往具有重要作用。第五,联合调研机制。为更加有效地整合各党派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整体优势,获取更多部门的重视、配合和支持,党派间可成立政党协商联合调研组,对于事关国计民生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定期交流研讨,汇集各党派的真知灼见,进一步提升协商意见的质量。
(三)完善意见综合机制
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必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或平台,完善信息沟通、意见综合机制,及时收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并最终形成协商意见。一是自主选题。每年民主党派省委会要结合各方面的选题,综合各方面的考虑,形成课题指南,给予民主党派成员充分的自主权,让党派成员能够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专题来开展调查研究,有利于显现民主党派的专业性特点。同也时有助于发现党派成员的个人优势,有助于有针对性地选择政党协商调研团队成员,高效统筹、整合人才资源。二是调研报告的意见综合。要求所有承担调研课题任务的成员将自己的意见观点进行综合、归纳、提炼,并形成调研成果报省委会或党派中央。民主党派省委会应组织专家对课题调研结果初评,集中专家意见、调研团队意见以及党派机关各方意见综合以形成调研报告。三是进一步凝炼协商意见。调研报告形成之后,省委会或党派中央可组织专家对所有调研课题成果进行评定,综合考虑选定协商意见,或者协调多个成果提炼出一个协商意见。四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专业性和代表性的特点,充分利用书面协商形式特色,把调研课题报告意见、进一步凝炼好的协商意见,通过民主党派负责人以个人或集体的书面形式反映出来。五是实现信息共享。对党派中央、省委会与中共中央之间的信息交流要及时形成材料,并传达给民主党派各成员,保障民主党派成员知情明政的权利。可以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社情民意,随时更新与民主党派相关的信息,完善意见共享机制。六是做好信息反馈。民主党派要及时与政府及其部门沟通协调联系,了解政府对民主党派调研课题报告的采纳情况,并对有关部门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完善工作对接机制
民主党派工作对接机制是民主党派与外部的各种政治实体相互作用、外在循环的机制。《实施意见》在政党协商保障机制中对工作联系机制有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民主党派内部也应该完善相应的关于参加政党协商工作的对接机制,使民主党派内部工作机制与外部政党协商要求相适应并协调发展,从而保证民主党派参加政党协商的顺利开展。民主党派工作对接机制主要需要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
1、配合知情明政机制,民主党派要建立健全信息传导机制。要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协商确立的议题,就议题所要讨论的相关辅助信息,传达给民主党派相关人员。民主党派可以通过探索建立具有各自界别特色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收集更多的有关调研议题的资料,在和党委、政府、统战部进行沟通交流后,拟定协商计划、确定调研方案。
2、畅通意见表达机制。在进行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等政党协商过程中,要慎重对待协商内容的表达,必须要对负责表达意见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员有明确的规定,意见表达要有鲜明的专业性,要能够充分代表党派和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协商意见表达者负有收集整理意见反馈情况的责任和义务,并最终反馈给调研的所有参与者、民主党派负责人。
3、建立意见修正机制。对于协商中具备可行性但是却因各种原因难以实行的协商意见,民主党派代表人要将协商结果及时反馈,并适时做出修改,形成完善的修正意见反馈给统战部,并由统战部汇总给党委;对于缺乏可行性的意见,民主党派代表人也要及时将协商结果反馈给相关个人或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也应与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交流沟通,将协商结果及其原因对调研报告者或者意见拟定人做出耐心说明。
4、追踪意见落实机制。对于重要的协商意见,特别是涉及全局工作的协商意见,民主党派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党委督促党委办公室发文实施。对于切实可行的意见,民主党派内该意见执笔人或重要参与者要积极跟踪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党派负责人。落实情况符合预期效果、取得实效的意见或调研报告要纳入党派成员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应由党派负责人联系统战部,上报党委,进而督办执行。
(五)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为使成员持续地、高质量地参与相关工作,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和动力,民主党派必须善于建立良性的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首先,可以建立职务升迁、政治发展的激励机制。职务升迁、政治发展激励是最重要的激励措施,在参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大小,应当成为党派给予职务升迁、政治发展激励的重要标准。在这一激励措施中,党派可以完全作为的应当秉公作为,不能完全作为的应当创新思维,加大力度,争取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实现激励。其次,可以建立综合激励机制。将职务升迁、政治发展激励与民主党派领导肯定、反馈给成员单位党委、物质奖励、会议表彰、刊物媒体宣传、及时反馈协商意见落实情况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予以表彰激励,打破民主党派除了适当的物质、精神激励之外激励手段有限的限制。应当明确制定《专题调研管理和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同时,也应当建立适当的约束机制。约束是一种反面激励。应当采取各种手段对参加政党协商的工作予以约束。党派内部可以开展协商专题研究的质量评比,对研究工作确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协商专题团队领导应负领导责任,必要情况下主要领导可以约谈;每年度应全面公开各协商专题的协商意见受采纳情况,等等,都是可以采取的约束激励手段。
责任编辑:王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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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6)06-0011-05
2016-11-21
李卓垚(1983—),女,湖北应城人,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