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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消费金融的对策建议

2016-03-15王文峰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6年10期
关键词:金融公司消费金融

■王文峰

青岛市发展消费金融的对策建议

■王文峰

当前,青岛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消费金融的发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消费升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意义重大。青岛消费金融发展已领先一步,但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文章最后提出了一些切实措施,以期通过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破解消费不足现象,促进增长动能转换。

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升级 动能转换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青岛出现了持续的消费不足现象,近10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一路走低,只占百分之三十多,远远低于全国、全省水平。消费金融的创新发展对释放青岛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有较大促进作用。

消费金融发展迅猛、前景广阔

(一)从国际经验看,消费金融对促进消费意义重大

发达国家国内消费大都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因此消费金融占据了较高地位,在个人信贷领域,消费金融公司与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几乎三分天下。我们尚有一半以上人群未被传统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覆盖,未来几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仍将维持20%以上的增速,亟需消费金融这样的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普惠金融。

(二)从国家层面看,消费金融释放出巨大积极信号与政策红利

国家意在鼓励消费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2015年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内容涵盖市场准入、融资债券、十三五规划、财税政策、权益保护、改革优化等多方面。近年来,国务院积极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大众消费,加快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绿色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消费热点形成,在新消费领域国家期望消费金融可以发挥更大作用。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行业市场总额近千亿元,服务客户破千余万,正迎来全面发展时机。

(三)从城市层面看,经济发达城市纷纷争创消费金融试点

2009年,天津、成都、上海、北京成为试点城市,奠定消费金融行业雏形;2013年,试点城市覆盖面更加平衡,兼顾东中西部地区以及不同层级,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试点更加深入;2015年,试点全面放开,消费金融公司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成熟一家、批准一家,这必然引起各城市的新一轮竞争。相关城市对消费金融公司给予大力支持,如北京出台信用消费支持政策,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在补助额度内按不超过信用消费额2%给予费用补助;推进大型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交流合作,建立信用消费合作平台。南京根据出台的金融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对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的“任性付”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从企业层面看,金融机构、电商等竞相角逐消费金融市场

一类是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化,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两大产品瓜分市场。一类是依托于电商平台(如京东白条、天猫分期等)、P2P平台(如人人分期、拍拍贷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其并未获得消费金融公司的营业许可,但从事同质业务。一类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拥有合法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按股东背景可分为银行系(如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和产业系(如海尔消费金融公司)。

青岛消费金融发展领先一步:青岛海尔消费金融公司的经验

青岛海尔消费金融公司是2014年底经银监会批准开业的第一家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由海尔集团、海尔财务、红星美凯龙、绿城电商及中国创新支付等共同发起,截至目前,实现信贷放款额超25亿元,首年即实现盈利。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依托众多资源方,探索“产融结合”创新模式。利用海尔1.5亿实名用户大数据和3万多家线下网点,红星美凯龙遍布全国的160多家大型卖场及众多家居产业资源,绿城电商上游房地产资源及下游家居、建材资源,中国电信等合作伙伴的数万家网点,中国创新支付作为优秀的综合支付平台,海尔消费金融具备产融结合的优质创新基因,有机串联“消费者、商户、厂家和消费金融公司”,使产业优势转化为消费资源。

二是创新产品,打造综合消费金融服务。一方面不断拓展新用户与消费场景,陆续推出“0元购”、“家装贷”、“车位贷”、“创客贷”等多种产品,搭建网站、APP、微信三大在线信贷平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零时差提供消费金融服务,还从现有线下布局的4000家HI店中择优选择一些升级为“生态店”,主要承接旅行分期、教育分期等业务,构建起“立家、美家、乐家”的户式金融布局。另一方面,与各地产商合作,依托房地产社区低风险、稳定性高、消费需求强等先天优势,广泛构建社区金融网点,未来海尔消费金融将以家庭为单位对用户进行综合授信,为广大居民提供门槛低、手续简、额度高、场景丰富的一站式综合消费金融服务。

三是抓住风险防控根本,夯实业务基础。一方面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特别针对关键风险点,制定差异化消费贷款风险控制,健全客户及用户准入机制,包括区域风险预警体系,商户分级管理机制,配置危机预警方案等,通过持续有效的数据监控和分析,及时调整目标客群的范围和政策,确保目标客群风险的可控性。另一方面寻求战略合作,如牵手夸客金融,在大数据应用、风险管理、数据营销、信用体系等方面进行共同开发与创新,提升风控能力。目前,海尔消费金融公司的信贷资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国内最佳管理水准。

青岛消费金融发展仍存掣肘

从调研情况看,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合作促销等手段,不但为合作商户提高了销售额,而且培育了一批新的消费增长点。但消费金融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中也遇到一些问题。

(一)业务范围受限制

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试点范围内的业务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而这两项被排除的消费需求,在消费信贷中占比较大,特别是汽车消费需求正是近年来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方面。

(二)发展空间受挤压

一是各家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同业竞争非常激烈,既有传统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分期业务、现金业务的挑战,又有小贷、电商巨头、P2P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跨界业务竞争压力。二是监管体系不完善,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业态的法律法规缺乏,仅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使分类监管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导致从业持牌金融机构监管过度、其他从业主体监管真空问题,如市场上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电商、P2P等没有纳入统一监管,有些已经在进行实质上的车贷、房贷业务,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监管套利。这都客观上使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空间受到一定挤压。

(三)资金来源受约束

按照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只能通过股东存款、境内同业拆借、发放金融债券及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海尔作为新办企业,同时也是唯一一家没有银行参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初创阶段融资更为困难。注册资本和股东存款一般都有限;国家针对同业拆借资金有明确限制,即不能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百分之百,即使获得同业拆借资格,所能借到的资金也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借款本是主要来源,但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的是资金密集型的贷款业务,拥有天然的轻资产、高负债比率特点,导致其在向银行融资时利率较高,这必然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增加的成本又会间接转移到客户身上。

(四)人才流失受考验

金融产品设计、风险控制、互联网开发等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此类人才多集中于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互联网发达地区,青岛地区专业人才缺乏,加之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配套不足,人才招聘难。人才培养跟不上跑马圈地速度,人才紧缺导致的挖角现象,使得消费金融行业工资大规模上浮以及“飞单”现象严重。

(五)信用体系建设待加强

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是消费金融公司对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前提条件。居民与信用相关的信息具有分散收集和整合度差特点,特别是大量与信用相关的政府数据分散在不同的征信系统外的机构里,如税务、社保、司法等,缺乏整合和平台分享机制,对借款人信用调查成本较高。另外,征信业务市场化程度较低,征信机构及征信服务较少,市场化水平低加重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征信成本。

对策建议

(一)抓住国家将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政策机遇,主动布局消费金融市场

青岛市金融办会同银监局等部门,筛选营业收入或资产达标、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的优势企业,积极培育,抓紧申报,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青岛银行等法人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借牌照优势为跨区域经营打开突破口。利用青岛制造业发达优势,在家电、食品、商业零售等领域复制推广海尔消费金融公司“产业+金融”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消费金融平台的辐射、带动和前导作用,实现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共赢发展。

(二)瞄准国家加大金融支持的新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金融发展空间

市金融办、商务局等部门一是认真研判新消费重点领域特点,积极提供发展动态与数据支持,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围绕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化消费、智能医疗健康消费、信息和网络消费、农村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拓展业务内容,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二是主动搭建平台,推进消费金融公司与大型零售机构(如利群集团)、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如海信集团)、通讯公司(如中国联通)合作,建立信用消费合作平台,有效链接居民个人消费各个环节,吸引更多个人采用贷款模式消费。

(三)破解融资人才困境,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做大做强

市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相关政策扶持,在奖励及补助机制方面,落实市《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中“对于新设的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法人金融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或补助”条款,对新设消费金融公司给予适当补助;对其推动普惠金融,针对小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专项项目的信用贷款,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在资金获取方面,起步阶段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专项项目资金需求,帮助其整合银行等金融资源,在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上提供便利和优惠,在后续发展阶段,积极争取发行金融债券,尝试资产证券化,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在人才政策方面,对人才公寓廉租政策、个税减免、安家补贴、专业人才培训、医疗补助、子女教育等方面,研究配套扶持政策,为高端消费金融专业人才解除后顾之忧。

(四)利用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优势,争取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有所突破

通过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及消费金融试点城市平台,探索制定消费金融法规细则,就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调整监管思路,树立适应互联网特征的监管理念,实行包容性监管,对创新性强、普惠金融发展好的消费金融机构保持一定的监管容忍度,进行创新支持。针对消费信贷领域的欺诈风险,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消费金融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收集、分析、评价和监督体系,打破信息鸿沟,建立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互联互通,降低企业获取成本。

责任编辑:陈秀丽

青岛市经济发展研究院(青岛市信息中心)区域规划研究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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