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研究
2016-03-15柏潇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柏潇(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研究
柏潇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近年来,随着视频侦查在案件侦破中的地位逐步提升,视频侦查已逐步发展成为与刑侦、技侦、网侦并列的第四种侦查手段,在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国许多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视频侦查专业队伍,或负责某些专门案件的侦破工作,或协助其他侦查部门侦破案件,并逐步探索建立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多警种、多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多种侦查措施合成作战的侦查模式。
视频侦查;多发性侵财案件;合成战
伴随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收入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多发性侵财犯罪也有增无减,盗窃、抢劫、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给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当前,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形式不断变化,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侦查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常规侦查手段已逐渐难以适应当今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侦破的需要,为应对新形势下变化多样的犯罪趋势,有力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以信息化为中心的视频侦查手段正逐步引起各地公安机关的重视。我国率先成立的第一支视频侦查专业队伍——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积极探索适应打击犯罪需要的多种视频侦查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后,全国多地公安机关也相继成立了专业的视频侦查队伍,以应对不断增长的多发性侵财犯罪。
一、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概念
侦查合成战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整合各方力量、信息资源和运作机制,实行多专业、多警种、多层级的统一计划、协调行动,合成各路精英,发挥各自优势,协同作战,不断提升打击效能的案件侦破方法[1]。公安部于2010年9月在黑龙江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刑侦工作座谈会。会议认为,全国刑侦部门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为重点,大力推进侦查方式的转变创新,努力实现“多破案、快破案、办好案”的目标。侦查合成战能集中公安精干力量,及时侦破重大案件,大大提高了公安工作效率。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作为侦查合成战的一种,它既具备一般侦查合成战的共同点,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是指在多发性侵财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以视频侦查为主导,依托视频侦查平台等应用系统,在相应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的规范下,联合刑侦、技侦、网侦、治安、银行、电信等多警种、多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综合采取传统侦查措施与信息化侦查手段来发现相关犯罪线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缉拿犯罪嫌疑人,最终侦破案件的一种案件侦破方法。
二、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前提
(一)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条件
视频侦查主导下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是以视频侦查为切入点,通过视频侦查来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然后以犯罪嫌疑人具备辨认条件的体貌特征、衣着特点及其变化、行为特点、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特征等入手,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来去路线,总结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规律以及交通习惯,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发点、落脚点、居住范围等,进而缩小侦查范围,最后根据案件需要联合刑侦、技侦、网侦等部门,采取多种侦查措施来抓获犯罪嫌疑人。所以,视频侦查主导下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侦查起点是获取监控视频资料,而具备良好使用价值的监控视频的取得要以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应的技术条件为依托,因此,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条件是视频侦查主导下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基础。
(二)侦查模式的转变
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要求将侦查模式从以案件为中心向以犯罪嫌疑人为中心转变。以犯罪嫌疑人为中心的侦查模式是在案件发生后,以犯罪嫌疑人为出发点,综合采取多种侦查措施,通过信息关联、情景分析、数据碰撞等来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而以案件为中心的侦查模式,则是在特定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以痕迹、物证入手,通过多种侦查途径,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方法,来查找、证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之所以要求以犯罪嫌疑人为中心的侦查模式是因为它具备以案件为中心的侦查模式所不具备的优点,一是案件发生后,借助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侦查可以快速的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进而以犯罪嫌疑人踪迹为出发点来查找、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二是在以案件为中心的侦查模式中,侦查人员对许多案件已经形成了固定的侦破思维,导致侦查人员思维僵化,很难突破,这也就是一些新类型案件发生后,长期难以侦破的原因所在,而以犯罪嫌疑人为中心的侦查模式中,侦查人员可以突破长期以来形成的特定案件特定侦查思路的固定思维,充分发散思维,通过各种方法、手段来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建立健全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机制
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是一种多警种、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侦查机制,是指案件发生后,以视频侦查为主,整合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多警参与,整体作战,以此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能力和效率。它应该包括指挥控制机制、后勤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反馈评估机制等内容。
完善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是开展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作战的基础和保障,当前由于侦查合成作战机制存在的种种问题,使得有些民警积极性不高,敷衍应付,严重影响了案件侦破。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才能使侦查合成战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健全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要求,发生命案时“四长必到”,即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派出所所长必到现场;及时调动相关警种采取设卡、搜索、追缉、堵截等应急措施,集中优势兵力,抓住案件侦破的最佳时机,及时侦破案件。
三、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必要性
(一)犯罪形势变化的驱使
近些年,随着多发性侵财犯罪朝着集团化、组织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大了案件侦破难度,传统或者是单一的案件侦查措施已难以适应新的犯罪形势下对多发性侵财犯罪进行打击的需要,新形势下,必须不断探索新的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新战法,经过实践检验,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多部门、多警种共同参与,协同作战,综合采取多种侦查措施的侦查合成战能够在当前犯罪形势下承担起有效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重任。当前随之法治化的推进,执法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一切要凭证据办案,而且每起重特大案件的侦破,涉及警种多,如果还是跟以前一样,采取“单打一”的模式,就可能导致刑侦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及时建立健全以视频侦查为主导侦查合作机制显得很有必要。
(二)视频侦查的发展以及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视频侦查逐渐兴起,而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应技术条件的完善使得视频侦查在案件侦破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不可替代,视频侦查已成为多发性侵财犯罪侦破中最常用、最有效、也是最主要的侦查手段之一,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最先想到的也往往是通过查看视频监控来发现犯罪线索。尽管如此,视频侦查并不是万能的,它无法替代其他侦查措施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在视频侦查破案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需要其他侦查措施的配合,因此,以视频侦查为主,多种侦查措施并用的合成作战成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常用战法。
(三)视频侦查部门自身的局限性
受视频侦查部门职责范围、警力状况、掌握信息资源的程度以及技术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视频侦查部门在某些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无法单独承担这些案件的侦破工作,而这些案件往往社会性质恶劣,影响严重,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消除影响、惩罚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视频侦查部门必须加强与其他警种、部门的密切合作,形成作战合力,共同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四、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应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多发性侵财犯罪逐渐呈现出智能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单一警种、单一侦查措施已难以应对,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多警种、多部门共同参与,综合多种侦查措施的合成作战成为当前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有力武器,在实践中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一)视频侦查与其他侦查措施的合成作战
对于个别案件来说,通过单一的视频侦查可能破获案件,但是对绝大多数案件来说,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狡猾隐蔽,仅使用单一视频侦查手段根本无法突破,必须将传统侦查手段与信息化侦查手段有机结合,综合采取多种侦查措施,才能够适应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有效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
视频侦查与其他侦查措施、手段的结合包括视频侦查与传统的调查走访、摸底排队、跟踪、守候等侦查措施的结合;视频侦查与技术定位、信息碰撞、网上查询比对、网上阵地控制、网上摸排等信息化侦查手段的结合;视频侦查与传统调查走访、摸底排队、跟踪、守候等侦查措施以及技术定位、信息碰撞、网上查询比对、网上阵地控制、网上摸排等信息化侦查手段的结合。
(二)视频侦查部门与其他警种、部门的合成作战
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侦查,仅仅依靠视频侦查部门往往难以独立完成,而且对于某些侦查措施、手段来说,视频侦查部门有时也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因此,视频侦查部门要与其他警种、部门的密切协作,合成作战,只有这样,才能够快速、准确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使犯罪分子无处逃遁。
1.视频侦查部门与其他侦查部门、警种的合成作战
在视频侦查主导下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作战过程中,与视频侦查部门联系较为密切的侦查部门及警种主要有刑侦部门、技侦部门、网侦部门、狱侦部门、交巡警等。如视频侦查部门要根据刑侦部门现场勘查获取的痕迹物证特征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进入现场以及作案后离开现场的个体特征,刑侦部门要根据视频侦查部门提供的线索,通过摸排、推理、现场痕迹物证的分析,摸清犯罪嫌疑人的来龙去脉,实现精确导航打击[2],从而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视频侦查部门通过视频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后有拨打手机行为时,可以将拨打手机的准确时间、地点提供给技术侦查部门,由技术侦查部门通过使用技术手段来获取犯罪嫌疑人所通话的电话号码,进而利用电话号码缩小侦查范围,为下一步侦查指明方向;视频侦查部门发现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涉及互联网的犯罪线索时,可以将涉网线索交由网络侦查部门实施侦查;视频侦查人员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图像后如果怀疑犯罪嫌疑人具有前科劣迹,可以将嫌疑人图像交由监狱、看守所等部门进行辨认;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如果具备围追堵截的条件,或者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其作案规律并可能再次作案时,可以利用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联系交巡警、特警等机动力量进行围追堵截、守候布控。因此,视频侦查部门必须加强与这些部门、警种的合成作战,以提升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效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视频侦查部门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合成作战
视频侦查部门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合成作战主要是指与银行、电信、交通等社会部门的合成作战。在一些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时会在实施犯罪前后实施某些与犯罪有关的关联行为,如犯罪嫌疑人会将所取得的大量现金存入银行或者拿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害人的银行卡到银行取款;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乘坐公交车离开犯罪现场或者是乘坐公交车来到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后有拨打电话的行为等,这些行为与银行、交通、电信等部门存在一定的联系,视频侦查部门要加强与这些部门的协作,通过查询银行监控视频、通话记录等方式来发现线索。
五、视频侦查主导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合成战的意义
(一)整合侦查资源,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在日常的警务工作中各自负责一定的领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机关都掌握着丰富的信息资源,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视频侦查虽然在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受职责范围的限制,视频侦查部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有限,对于某些技术手段来说也不具备实施的条件等原因的影响,如果仅由视频侦查部门单一作战,有时会无法奏效,尤其是对一些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可能会使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无法破案,即使能够破案,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警力等,影响侦查破案的进度。而视频侦查主导下的侦查合成作战能够调动各警种、各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各自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和侦查手段来为侦查破案服务,实现资源共享,联合作战,提高侦查机关侦破案件的效率,尤其是在打击动态犯罪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各警种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侦查合成作战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公安机关各警种平时主要忙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交流学习的时间较少,相互之间缺乏默契和凝聚力,使得在合作作战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影响案件侦破。通过加强视频主导下侦查合成作战,联合各警种、部门共同参与到案件的侦破中去,一方面可以使各警种相互借鉴学习,另一方面在共同作战中可以培养各警种间的默契和凝聚力,使各警种主动参与到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去,而不是被动应付,敷衍了事。视频主导下的侦查合成战通过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长期实践,能够不断发现存在的种种问题并进行不断改进,推动视频主导下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完善证据体系,为起诉和审判奠定基础
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会收集到各种证据,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等,对多数证据而言,并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使用,需要有相应证据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才可使用。刑诉法将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一种类型,而视频资料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其本身就是证据,因此,它不仅可以印证在合成作战中通过其他手段获取的证据,也可以用其他证据来印证自己,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为下一步的检察院起诉和法院的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六、结语
实践证明,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各警种、部门联合作战,综合采取多种侦查措施的侦查合成战在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中发挥出的优势是其他侦查手段所不能替代的。合成作战打破了以往侦查部门各自为战的模式,抽调刑侦、网侦、技侦、指挥、治安等部门侦查力量,集体办公,一体化运转,彻底打破部门、区域封锁,消除警种部门间壁垒、阻隔,全面整合各警种情报信息、侦查资源,最大限度激发信息活力,提高捕捉战机能力,实现了侦查资源“1+1>2”的效果,做到快速、精确打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它在视频侦查平台建设、合成作战机制、视频侦查人员等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视频主导下侦查合成战效能的发挥,只有解决和完善这些问题,才能使视频侦查主导下的侦查合成战真正成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一把利剑。
[1]陈刚.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第一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11.
[2]王禹,黄明方,徐扬.视频侦查实战技能[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1.
[责任编辑:陈 晨]
柏潇(1990-),男,山东青岛人,2013级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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