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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发展 构筑生态屏障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2016-03-14呼群

北方经济 2016年2期
关键词:林地林业生态

呼群

一、“十二五”时期林业生态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边疆生态文明风景线的战略任务,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为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了《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全力实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共完成造封飞5415万亩,比“十一五”期间增加414万亩, 占全国造林的1/9强。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实施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478亿元,完成绿化面积615万亩,打造各级各类精品工程380多个。

通过加快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第一,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持续“双增长”。据全区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2013年全区森林面积达到3.73亿亩,活立木蓄积达到14.8亿立方米,与2008年比较,分别增加1822万亩和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1.03个百分点。第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持续“双减少”。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2014年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9.14亿亩,沙化土地面积6.12亿亩,分别比2009年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

(二)资源保护管理再创新水平

一是林地管理更加科学。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建成了全区林地“一张图”,初步实现了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二是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为保护阿尔山地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2012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在森工集团阿尔山林业局和兴安盟五岔沟、白狼林业局开展停止木材采伐改革试点,3年间自治区财政累计补助资金3.22亿元。按照国家部署,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岭南八局和东部五盟市102个国有林场的木材商业性采伐。三是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加严厉。积极开展亮剑行动、天网行动、缉枪治爆等活动,特别是集中开展的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四是森林草原防扑火更加高效。火情监测实现全方位、全时段,扑救大火的能力明显增强,95%以上的火灾在初发状态被扑灭。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了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做到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和统防统治。六是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更加有力。

(三)林业惠民取得新成果

一是广大农牧民通过参与林业保护建设和政策性补助获得收益。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别是76.74亿元、7500万元,惠及44万农牧户350多万名农牧民。二是林业产业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绿色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全区林业总产值预计达到4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652元,分别是2010年的2.1倍和1.8倍。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成,投资39.1亿元,完成改造任务51123户,改造面积314万平方米。四是新建森林公园4处,总数达到47处,总经营面积1168万亩,共接待游客1134.8万人(次),总收入3亿元。

(四)林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区国有林场林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和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全区共确权集体林地3.26亿亩,确权率99.7%;发放林权证面积 3.25亿亩,发证率99.7%,集体林权流转626.59万亩;抵押林地面积59.06万亩,贷款11.98亿元。三是先行先试,开展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完成了3个林场2014年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启动了森林和林地、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保护等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四是编制了林业厅权责清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2项。五是修订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和农田防护林、人工商品林、集体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五)支撑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出台了《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制定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正在修订。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科技支撑进一步增强。开展了抗逆树种选育技术、防沙治沙、经济林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低产低效林改造等研究。四是林木种苗保障有力。2015年育苗面积71万亩,在圃苗木量46亿株,分别比2010年增加49万亩和23亿株。五是森林保险全面开展。

二、“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林业发展正处在新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既具备了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是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艰巨。我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仍然缺林少绿,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仍是我区今后林业工作的重点。

二是林业改革任务艰巨。特别是在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三是林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收入有限。我区林业尚未形成产业优势,对农牧民的增收带动能力不强。

四是严守林业生态红线面临的压力巨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态建设的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同时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对生态建设成果造成严重威胁。

五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生态投入难以明显增加,与现实林业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金融部门对林业的政策性投入规模较小,社会投资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林业建设任务和资金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三、2016年推进林业生态工作的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十三五”总体思路,在推进绿色发展上下功夫,在构筑生态屏障上下功夫,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上下功夫。

(一)全力推进林业改革

一是在自治区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各盟市和大兴安岭林管局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全面实施和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积极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和政策引导,落实好扶持政策,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林业经营发展水平。三是发布自治区森林和林地、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保护等林业四条生态红线,出台管理制度。四是配合国家林业局抓好呼伦贝尔市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我区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二)突出抓好林业生态建设

实施好营造林生产3年滚动计划,深入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加强质量管理。抓好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等各类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加大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地区防沙治沙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和制度。完成森林抚育任务,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开展灌木林平茬复壮试点,强化森林经营。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以村屯绿化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努力推进森林城市、绿色城市建设,做好2017年国家林业工程项目的衔接。

(三)提高资源管理保护水平

抓紧修订《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研究制修订新的林业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严格保护所有天然林。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完成林地变更调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监督,对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有效保护管理林地。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梳理,该调整的调整,彻底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做大做强林沙产业

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木种苗花卉、林下经济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产业基地,抓好示范。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和品牌创建,引导和支持各地以及涉林企业单位,提高林产品品牌创建意识,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强化林业产业化资金项目管理,调整完善资金使用方向和项目管理程序,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效果,发挥好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四是抓好生态扶贫和林沙产业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旗县和对口帮扶点倾斜力度。五是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林业产业规划》。

(五)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完善林业标准体系,引领林业创新发展。加强生态定位站、质检站、科研实验基地等建设,加大林木良种选育、经济林丰产栽培、困难立地造林、湿地保护与恢复、林业灾害防控等方面研究投入,对已有科技成果进行组装配套,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推进林业科技下乡和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对农牧民和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服务,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执行林业标准,提升林业建设质量效益。

(六)推进林业信息化

高水平的信息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林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林业专网建设,实现全区资源共享、公文传输、高清可视会议等,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加快营造林管理系统、荒漠化和沙化管理系统、湿地管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等建设,实现对林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效监管。立足全区森林资源、林业产业的特点和优势,构建集林产品在线交易、林权交易服务、信息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和林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七)积极培育林业生态文化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突出植树节、爱鸟周等各种主题,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政策,宣传林业改革发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的节约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推广到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引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自觉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杨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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