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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信仰的培育

2016-03-14邵望玉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中国梦法律

邵望玉

摘 要 实现法治的现代化是中国近百年的追求和梦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需要公民将法治信仰作为其内心的理念。公民的法治信仰直接关系到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因此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同时对实现中国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法治信仰的内涵和作用进行论述,最后从社会、政府以及学校三个方面探讨出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途径。

关键词 法律 法治信仰 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G651 文献标识码:A

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来,国家的法治建设成为了历届党代会的重头戏。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方略的提出,更注重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大关于法治的重新定位,对法治的权威、法治的作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和新主张,展现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新高度,全面开启了我国法治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加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任务,对国家的法治进程提出了新时期的新要求,这就意味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这一基本方略必须从法制体系的构建上升到法治信仰培育的阶段。

1法治信仰的内涵

1.1法治的概念

法治与法制是不同的,法治主要是指法律的治理。法治事实上蕴含了许多层面的含义,它是指一种社会的调控方式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来治理国家,法律是至上的,也就是强调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法治又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亚里士多德曾经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法治也不应该只是依法治国,它还可以指一种社会理想。而这种社会理想主要是一种社会状态,这种社会状态是通过依法治国的方法、原则以及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在它的实现过程中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法治就是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和实质意义上的法治,这也就是强调两者的有机统一。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主要是指“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等这些治国的方式、原则及其运行的机制,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精神、原则和价值。党的十八大把‘法治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之一,就是希望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推动力。

1.2法治信仰的内涵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那么,什么是法治信仰呢?和几乎所有的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一样,法治信仰牵涉到法理学、法心理学、法哲学等多门法学的学科,它的基本内涵在法学界也是众说纷纭。

关于法治信仰的含义,大家目前比较认同的观点是: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治价值的主观把握,是人们对法治的认知、情感和理性精神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统一”。法治认知是公民法治信仰形成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成熟悉法律条文,而是应该强调对于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法律至上等法治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并且把追求法治作为一种理想的治国和理政模式的认同和理解。法治情感是人们对于法治既充满热情,又热切期盼并以巨大的热情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信任、忠诚、崇尚甚至依赖的情感。法治理性精神则是指人们首先内化成意识中的法治原则与精神来选择、调节、控制自我行为的能力,然后再外化为法治力量,以此来排除非理智、冲动的行为。与法治的认知和情感相比,法治理性精神是法治信仰组成部分中的最高层次。公民只有具备充分的法治理性精神,才能让法治信仰外化为法治行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

2法治信仰的作用

2.1法治信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要是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纲领服务的。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一种基本方略,在这种条件下,法制观教育必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而法制观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法治信仰,所以法治信仰也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观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进行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通过国家的法制教育,使人们不仅要真正的遵守法律,更重要是的达到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的理解和认同。如果要想通过法制教育来推动国家法治的建设,就必须要让全体公民真正树立法治信仰。人们如果没有对于法律这一神圣性的信仰,并且从内心去认同法律,那样就会不自觉地去遵守法律,从而导致法制观教育这一宏伟目标的落空。法治信仰包含着知、情、行这三大因素,要想真正实现法制观教育的目的,必须将三者完美结合起来。法制观教育的基本内容要以现代法律蕴含的法律理念为基础,强调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三感”,即亲近感、归属感与依恋感,从而促进人们进行法治精神的内化,最终使人们对法律产生强烈尊重感和信任感。全体公民的普遍的、共同的情感、精神和意识,就是法治的精神气质与内在灵魂。如果法治信仰真正在人们生活之中得以体现,法制教育的任务就全部完成了,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应为法治方面所去做的工作也就完成了。因为法治信仰它强调了法制观教育在各方面的深度与高度的统一,所以培育法治信仰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2.2法治信仰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

从世界各国的法治实践历史当中我们可以发现,依法治国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推进型;二是社会演进型。但是依据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的现状,发现这两种治国模式都不太适合我国。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析,我国要将国家的积极和社会的主动作为法治前进道路上的战略的选择。如果单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推行法治,而社会大众对法治的需求普遍缺少,就很容易造成本末倒置的情况。也就是说作为法治客体的政府成为了拥有权利的主体,而本应该是法治主体的社会公众,最后却沦为了指向义务的客体。法治不能够单靠国家来创造,也不可以只依靠国家创造出来。法治的真正基础和唯一源泉不是国家,而是社会生活的本身。

虽然我们不主张国家推进法治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形式,但国家在法治进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没有办法否认的。国家要想更好地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就必须快速改造我国当前的法治环境,并且通过积极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治的建设。因此,国家推进或者是社会演进的法治不适合我国当前的法治化进程,我们应该要加强社会主动与国家积极行为这一合力去推进。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治信仰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依法治国的精神支撑是需要民众的法治信仰作保障,因此只有树立社会公众普遍性的法治信仰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2.3法治信仰是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

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现场时,提出了“中国梦”的宏伟梦想。什么是“中国梦”?“中国梦”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它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习总书记满怀信心地表示这个梦想“一定能实现”。实现“中国梦”的主要动力和重要保障就在于法治。而在利益多样化、观念多元化的今天,良好的法治环境,已经成为国家长治久安乃至综合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性条件,更成为了一种弥足珍贵的软实力。要想拥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前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的基本特征就正是民主法治,也就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加快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才能够更好地夯实社会和谐的根基,从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

3培育法治信仰的途径

培育人们的法治信仰,是一个系统的宏大工程。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政府以及学校三方面的功能,实现社会、政府以及学校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

3.1社会方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主要是一种以利益为取向的交换经济,它不是要求“重义轻利”的道德观,而是合法合义取“利”的法治观,市场经济的规律是重效率。市场经济追逐的目的是利益,以产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换,由此才能构成市场,从而使市场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主体活动规则,既不可能是道德化的理想人格,更不是国家的行政式的强权命令,而是代之以理性、中立、公平等为特征的法律。法律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法的本质和特征是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和要求的反映。我们知道,现实经济关系的代表者,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而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具有决定作用,因此,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必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市场经济不仅为法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并且它扩大了法作用的范围,促进了经济上的立法,从而推动一系列法律部门的兴起和发展,以此来调整经济关系;而自然经济条件下以行政权力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转变成为以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核心的选择法体系;同时,市场经济造就了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经济力量,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法治原则和方法。由此可见,法治必须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才能获得现实的发展动力和经济基础,民主法治精神只有在市场经济中才能发展完善。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既是构建人们法治信仰的经济基础,也是培育人们法治信仰的基本途径。

3.2政府方面:坚持依法行政

因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的实现。如果行政机关能够严肃执法,依法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就能去感召民众接近法律,进而去捍卫法律。而在我国的行政过程中却经常存在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大众而言,法治信仰不仅仅是人们头脑中的概念和内心的活动,而是整个会实践中所显示出来的对法律的一种尊重。对于观念上的确信和信仰上的坚守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政府语言上的说教,而是行为上的感召;不是行政人员一般的倡导,而是他们具体的示范。而这种感召与示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法律自身的态度和他们的行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不仅要看法律规定了什么,更要看法律在政府那里是怎样被尊重和严格执行的。政府如果都不守法,将会从根本上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心,更不用谈对法律的信仰,所以政府守法对培育法律信仰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依法行政要求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都要有法律依据,并且严格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行政。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政府在行使职权时不得有以下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行为:一是不作为,即不行使规定的职权;二是行使了本来没有的职权;三制定出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等违背的规章、命令,或是管了不该管的事。政府率先垂范,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执法,切实保护民众利益,维护法律的至上权威,这是树立公民法治信仰的关键所在。

3.3学校方面:加强和改进法治教育

我们现代的法律教育,无论是法律专业教育,还是广义的法律,都要承担起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职责。在教育方法方面,法律教育要大力推广以课堂讲授法为主,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法律它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的特点,知(下转第126页)(上接第122页)识理论性极强,因此需要教师深入地分析其中所蕴涵的精神实质,这样才会有助于学生全面深刻地理解法治知识。法律教育要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就应该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法律教师可以把各类法律案例融进法律条文的讲授中,实行课堂讨论和辩论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积极性。此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置模拟法庭,创设一定的案例情景,让学生自己来当法官、检察官、原被告,参与案件的审判和处理,帮助学生更加全面领会现代法律精神,这样能有助于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在教育内容方面,我们要不断更新法律教育的内容,以利于法治信仰的培育。当前法律教育的内容是以实在法为主的,这样容易造成公民只了解某些具体的法律规定而形成消极的守法意识,使公民对实在法的价值造成误判,从而也难以形成公民对法的深切情感和发自内心的信仰。因此现代法律教育除了应进行具体的实在法教育之外,还应该适应社会的发展,教授给学生全新的现代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应增加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内容。

4结语

信仰它从来不是一种言词上的表白,而是一个人的活动所展现的他的存在方式。在法治建设进程如此迅速的今天,培养公民对法治的信仰是大势所趋。为了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从而使法治信仰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最后落实到行动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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