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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编辑业务的课程设定及行业人才需求

2016-03-14朱星辰

湖南包装 2016年3期
关键词:影视媒介音乐

朱星辰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北京 100024)

音乐编辑业务的课程设定及行业人才需求

朱星辰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北京 100024)

伴随着媒介种类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广播电视节目形态也在多元化、综合化模式基础上进行开发。音乐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构成内容,其呈现方式、功能属性也日趋复杂。音乐编辑业务课程的开设,正基于上述媒介及节目背景,力图在不同的节目样式及形态中,探寻基于不同种类媒介载体下,音乐编辑业务的课程设定模式及未来对该行业的人才需求导向。

音乐编辑;视听语言;媒介融合

1 音乐编辑课程设定的内容及其依据

从学科培养目标上来看,音乐编辑所面向的领域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音响音像出版制作、网络音频音像制作等行业部门;培养具有音乐素养、擅长编导与节目制作的综合性音乐人才,同时具备相应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从上述内容所涵盖的范围可以看出,音乐编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内容界定同当下的媒体行业类别划分密切相关。

首先,在传统平面媒体范畴内,音乐编辑同常规意义上的文字编辑具有雷同之处。相对于以音乐内容为主的报刊、杂志以及图文出版物,除具备传统意义上的文字编辑职能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音乐专业知识,能够处理以音乐为主要内容的文本编撰、乐谱排版制作等元素;充分了解音乐与平面文本之间的转化规律及这部分受众的阅读习惯。

其次,音乐是一门时间艺术,主要诉诸于人类的听觉,因此唱片及广播行业的音乐编辑工作也是这一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歌曲的编排到制定,再到整个录制环节以及作品主题的策划与营销,都属于唱片及广播行业音乐编辑的工作范畴。

再次,伴随着视听媒介的不断发展,音乐逐渐与电影及电视作品融合,成为其视听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并积极参与影视作品的创作,这一部分的工作内容被定义为“影视音乐编辑”。

最后,在当下全媒体时代,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已经成为传播领域的一股全新媒介力量,多元化的媒介氛围、互动性强的媒介特征、碎片化的媒介传播内容,使音乐编辑在新媒体中的呈现方式也存在着相应的特色。

在上述音乐编辑概念中,影视音乐编辑是这门课程的主体部分,这同影视传播媒介的主流传播地位及较为标准化、规范化的行业分工细则密切相关。影视音乐编辑所建立的媒介载体就必须是以电影、电视为主的视听综合媒介,它以音乐为编辑元素,遵循视听艺术的基本法则,受画面、剪辑、叙事和节目类型的制约,具有多重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征。

鉴于此,音乐编辑课程要求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后,在具备一定专业音乐素养的基础上,能够熟练掌握视听语言法则、影像及声音剪辑规律、节目制作流程等技能,将音乐编辑融于影视艺术作品创作中去,提升影视艺术作品的技术水准及艺术审美品味。

2 音乐编辑业务课程学科归属及未来发展趋势

2.1 音乐编辑业务课程学科归属

传媒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当下该行业出现了两个看似相左的典型现象:一是媒介渠道、媒介种类在大幅度增加以后所出现的媒介融合趋势;二是在媒介融合趋势影响之下所出现的新的媒介分工。

就音乐编辑业务课程学科归属来说,不论是影视作品、网络视频作品还是广播作品,都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同质性工作法则,因此,音乐编辑这一课程的学科归属,与媒介融合、社会分工细化密不可分。而由于视听作品画面本位的传统创作思维影响,当下,电台、电视台等从事音乐编辑的相关岗位人员大多数来自于以下两个专业领域:

(1)首先是影视编导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他们凭借对音乐本身的热爱,以及个人对音乐的感悟力,来承担音乐编辑工作,这一部分从业人员的特点是能够熟练掌握影视语言语法规则,并能够根据画面的要求对音乐进行选择与编配,但对专业性的音乐知识掌握不够,因此通常只能将音乐变成画面的附庸来进行创作,缺乏对音乐自身功能的发掘。

(2)音乐编辑从业人员的另一主要专业构成是与音乐密切相关的学科,学科隶属于音乐学方向,这一部分人员对音乐艺术发展规律和相关的技术知识十分了解,但缺失的是广播电视视听语言的训练及知识构成,在承担音乐编辑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声画关系,造成音乐要素过于复杂,在叙事过程中出现喧宾夺主的情况。

就当下来看,培养具备视听语言专业知识、音乐理论及实践相关素养的音乐编辑人才,是音乐编辑业务课程发展的必然趋势与要求。

但在未来的职业发展过程中,不少岗位的音乐编辑从业人员均不具备完整的编导及音乐融合的专业技能,以至于无法适应视听艺术作品的创作要求,无法完成导演的创作意图,这是这一行业在实践创作过程中所遭遇的瓶颈。

因此,音乐编辑学科属性必须建立在广播电视专业和音乐学专业充分融合的基础上,设置音乐编辑应具备的诸如乐理、和声、复调、曲式等音乐基础知识,视听语言、剪辑、摄影、声音艺术等影视艺术基础知识等相关理论及实践课程,使学生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对视听艺术作品原有的声音素材进行整理、剪辑和二度创作,并根据影视艺术叙事的风格特征进行全新的原创音乐制作。

2.2 音乐编辑行业类型化界定及未来发展

对音乐编辑行业进行一个以宏观视域为出发点的类型化界定,主要包括如下三种方式:

第一是从传统媒介分类的角度对音乐编辑进行行业工作性质界定。在此基础上的音乐编辑行业具体分为以音乐类杂志、报刊、书籍为载体的平面媒体类音乐编辑;以听觉为呈现方式的广播类音乐编辑;以视听语言为呈现方式的影视类音乐编辑,以及近十几年来兴起的以网络艺术为主体的互动式多媒体音乐编辑。

第二是从媒介融合的角度将音乐编辑行业进行重新划分。首先是以音乐元素同文字进行结合的编辑工作,在这种音乐编辑行业内部,还将把音乐元素这一概念详细按照其呈现方式进行划分:以听觉方式呈现的音乐元素以及以视觉方式呈现的音乐元素。前者多体现为广播栏目的音乐编辑应用,后者则以平面媒体为主。而上述两者的呈现媒介平台却存在根本的差异,平面媒体只占据空间属性,音乐编辑的着眼点在于文字与图片;而广播栏目中的音乐编辑则以时间形式出现,其编辑的着眼点在于音乐同栏目内容以及语言要素的匹配与契合。换句话说,前者是文字编辑的延续,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编辑业务体现。

音乐同画面进行结合的编辑工作,是音乐编辑业务教学的重点,即影视音乐编辑与创作,这类工作着眼点主要在于声画之间的关系整合,并将音乐的功能及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以便更好地为叙事主题服务[1]。在这种音乐编辑行业内部,也存在针对具体的视听艺术栏目类型所进行的编辑方法:分为以情节叙事为主的影视剧、常规性电视栏目、MV和广告以及电视综艺晚会,不同类型的影视艺术作品所具备的音乐编辑原则也不尽相同。但上述类型视听作品的共同规律是在进行音乐编辑的同时,必须考虑叙事及画面两个因素,音乐的风格要与两者进行高度匹配,同时能够表达相应的主题,音乐编辑从这一角度来说,不是独立的音乐创作,而是在整个视听艺术架构的基础上,进行有条件的编配[2]。

第三是当下新媒体及媒介融合阶段以网络为主的互动式媒介音乐编辑,任何一种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声音等要素都有可能成为音乐编辑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对象,这种以新兴媒介为载体的音乐编辑行业,由于媒介自身的多元化及不断的发展趋势,尚未形成固定模式。

3 结论

伴随着社会经济与文化生产的不断发展,视听艺术及相关传播载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过程中最常见、最依赖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对视听元素的创新探索也成为媒体行业创作者最为密切关注的问题。

由于媒介技术的进步,声音的潜力及创新元素就更值得相关教育人员及从业者去发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要素具有丰富的创作空间,甚至可以以一门独立的艺术属种依靠媒介呈现出来。这也是音乐编辑业务在各大艺术类院校开设的根本目的及意义所在[3]。

[1]索南夏因. 声音设计:电影中语言、音乐和音响的表现力[M]. 王旭峰, 译.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 戴维斯. 电影配乐完全指南:影视配乐的艺术与商业[M]. 刘捷, 译.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4.

[3] 陈斌, 程晋. 影视音乐:现代传播[M].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4.

朱星辰(1984- ),女,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副教授,博士。E-mail:xhbbzxc@sina.com

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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