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退耕还林成效分析及后续产业建设思考
2016-03-14李学军榆中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榆中730100
李学军(榆中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 榆中 730100)
榆中县退耕还林成效分析及后续产业建设思考
李学军
(榆中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榆中730100)
摘要:概述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状,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评估了退耕还林所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思路和后续产业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榆中县;退耕还林;成效分析;后续产业
榆中县位于甘肃中部,兰州市东郊,属甘肃中部十八个干旱县之一,全县耕地总面积63341hm2,其中:15°~25°度斜坡耕地9329.1hm2,25度以上陡坡耕地3419.8hm2,全县现有林业用地168480hm2。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到工程全面开展以来,不仅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逐步形成了以退耕还林为依托的后续产业,为林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一定的基础[1]。
1 工程建设情况
榆中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2000年—2001年为工程试点阶段,2002年工程正式全面启动。2000年—2014年14年间,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9213hm2(退耕还林6650hm2,退耕还草533 hm2,荒山造林10833 hm2,封山育林1200hm2)。分布在全县23个乡镇3个造林单位,157个行政村,2685个造林小班,涉及退耕农户20052户,人口80208人。退耕地栽植了以落叶松、侧柏、山杏、刺槐、牡丹、紫穗槐,柠条等树种为主的生态林5936 hm2,栽植了以早酥梨、大接杏、花椒等树种为主的经济林714 hm2,种植了以紫花苜蓿为主的经济牧草533hm2,经济林、经济牧草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2 退耕还林成效评价
2.1生态效益
1)增加了植被覆盖率。通过14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全县已新增人工造林种草面积17550 hm2,全县植被覆盖率由1999年的8.7%提高到2014年的15.21%,增加了6.51个百分点。
2)减少水土流失。全县水土流失严重,形成黄河泥沙的主要根源是坡耕地,7a来,通过造林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17 hm2,林地郁闭成林后可年保持水土1800万kg,年涵养水源80万m3,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通过退耕植树种草减少3280 hm2,有效地遏制了水土流失。
3)气候环境得到了改善。工程实施前,每年扬沙天气发生6次,浮尘23次,工程实施的后14年,即2014年全年发生扬沙天气1次,浮尘12次,扬沙减少了5次,浮尘天气减少了11次。
2.2经济效益
国内生产总值由工程实施前1999年的72480万元,工程实施后2014年达到759300万元,增加了686820万元;农业产值由1999年的38222万元,2014年达到144600万元,增加了106378万元;林业产值由1999年的4220万元,2014年下降到1055.94万元,减少了3164.06万元;牧业产值由1999年的10731万元,2014年达到26244.41万元,增加了15513.41万元;财政收入由1999年的6778万元,2014年达到82107万元,增加了75329万元。从全县看,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9年的1352元,2014年达到5558元,增加了4206元;粮食作物总产量由1999年的13016kg,2014年达到190200kg,增加了177184kg;经济作物产量由1999年的16065kg,2014年达到83518kg,增加了67453kg。
2.3社会效益
1)农业用地得到改变。即25°以上坡耕地由1999年的5163 hm2,减少到2014年的1883 hm2,减少了3280 hm2,粮食作物面积由1999年的6140 hm2,2014年增加到52013 hm2,增加了45873 hm2;牧业用地由1999年的1333 hm2增加到2014年的3000 hm2,增加了1667 hm2;林业用地由1999年的61798 hm2增加到2014年的160780 hm2,增加了98982 hm2。
2)劳动力结构得到调整。从事农业人员由1999年的13.97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12.31万人,减少了1.66万人;从事二、三产业人员由1999年的2.31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8.12万人,增加了5.81万人。
3)产业结构得到调整。粮食作物由1999年的6140 hm2增加到2014年的52013 hm2,增加了45873 hm2;经济作物由1999年的14700 hm2增加到2014年的34801 hm2,增加了20101 hm2,农村贫困人口由1999年的12.26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4.51万人,减少了7.75万人。
4)粮食单产得到提高。通过工程实施,群众在留足口粮田的前提下,将多余坡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口粮田实行了集约化经营,提高了粮食作物产量。粮食作物产量由1999年每亩141kg提高到2014年每亩243.77kg,每亩提高了102.77kg。退耕地实行林草间作,发展舍饲养殖,发展羊只由1999年存栏的7.03万只提高到2014年的13.69万只,增加了6.66万只;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由1999年的157元提高到2014年的360元,增加了203元。
3 后续产业建设思考
3.1建设经济型生态混交林
在榆中县退耕还林地,种植、补植文冠果、长柄扁桃、油用牡丹等生物能源林建设,形成能源林基地,进行深加工,在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的同时,实现林业产业化。
3.2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建设
在退耕还林地开展林下散养鸡,鸡以各种草籽、昆虫为食,肉质极好,林下溜达鸡的蛋和肉经济价值极高,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林草间作、林下舍饲养殖等后续产业开发,念饲草经,发畜牧财,带动榆中畜牧业发展。
3.3林产品基地建设
在栽植山杏的退耕地实行高接换种,嫁接兰州大接杏、曹杏、李广杏等优质品种,条件较好的退耕地栽植优质薄皮核桃、软儿梨、皮胎果等树种,建立果品基地,开展果品深加工,提高林产品经济效益。
3.4菊芋产业基地建设
菊芋属多年生草本植物,适应性强,耐贫瘠,耐寒,耐旱;种植简便,一次播种多次收获,产量极高;地下块茎富含淀粉,是制糖和糖浆的原料,也能提制酒精和白酒,叶可做饲料,茎皮纤维亦可利用。在退耕地间种菊芋,亩产可达5000-7000斤,每亩可收入1500-2100元,是山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最好途径之一。
3.5基本口粮田建设
基本口粮田建设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产量的有效途径,在全县退耕还林区对陡坡耕地、难于保持水土的耕地开展平田整地等水土保持等措施,在次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旱地双垄全膜覆盖集雨沟播等农业科学技术,增加土地产出,保证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不受影响,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切实巩固。
3.6开展“农家乐”、“休闲山庄”森林旅游
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立森林公园,发展“农家乐”、“休闲山庄”等特色森林生态旅游业[1]。退耕户充分利用林下绿荫,文冠果、杏、梨等树种开花景观,开展“农家乐”、“休闲山庄”森林旅游项目,为游客提供必要的食宿,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实地采摘果品,让市民享受大自然的田园风光,增加农民收入。
3.7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效益监测、档案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同时,加强林木管护,实行造管并举,把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域,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和封山禁牧的双重措施,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报酬,明确管护责任,做到一造就管,一管到底。要依法加强护林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防病虫,防毁坏等工作,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取得幼林抚育措施,确保建设成果。
参考文献:
[1]季元祖—甘肃省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思考[J].甘肃林业科技,2006,(1):69.
中图分类号:S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