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讨
2016-03-13范卫刚灵宝市阳店镇农业服务中心
□范卫刚(灵宝市阳店镇农业服务中心)
灵宝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讨
□范卫刚(灵宝市阳店镇农业服务中心)
摘要:灵宝市位于河南省最西部,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东西长78. 40 km,南北宽68. 70 km,国土面积3011 km2。灵宝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5. 94亿m3,地表水资源量4. 84亿m3,地下水资源量1. 37亿m3,重复计算量0. 28亿m3。人均水资源量788 m3,水资源量138. 40m3/ hm2,仅为全国人均的1/ 3。水资源在地域分配、时空分布不均,南部山区及海拔较高的丘陵区,人口稀少,水资源占有量大,人口集中的川塬区及海拔较低丘陵区,人口众多,产业密集,水资源占有量小,却又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灵宝市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终端计量,水价核算,分类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阶梯水价,水权分配等措施,有效改变了群众用水模式和节水意识。
关键词:改革措施;体制建设;工程建设;机制建设
1 改革措施
1.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夯实水价改革思想基础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为提高群众水危机及节水意识,灵宝市水利局、阳店镇政府多次对项目区的崤底用水协会和官庄原用水协会建设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程管护水平,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将改造完成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移交协会所有。积极组织对协会成员开展分级轮流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政策法规、工程技术、水管理技术、参与能力及协会相关知识培训;对协会用水户进行政策法规、协会运行知识、参与方法、工程维护及用水管理等。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节水意识,改变传统浪费水量的灌溉习惯,使项目区群众在思想上树立节水意识。
1.2完善田间管网建设夯实水价改革工程基础
项目区末级渠系工程原来多为土渠,水量计量以公顷计收,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项目区田间工程大多建于70年代,渠道及建筑物等水利工程未能得到及时维修,破损十分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较低,从而影响了灌溉区整体效益的发挥。二是渠道淤积严重,清淤负担过重。三是用水管理粗放和水量计量难问题突出。通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以用水协会为主体,组织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在朱乙河灌区已有骨干工程的基础上,完善田间管网工程,构建一个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灌溉体系。通过管网计量设施和协会管理住所建设,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工程基础。
1.3健全用水协会建设夯实水价改革组织基础
灵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专门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灵宝市水利局成立了灵宝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所在灌区管理单位朱乙河管理所对水价改革工作,非常支持,密切配合;项目区所在阳店镇政府抽调包村干部专门负责项目矛盾协调,所有相关部门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大力支持,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水价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采取政府宣传引导、组织学习、参观培训等方式,引导项目区示范农户成立了用水协会2个(灵宝市阳店镇崤底用水协会和灵宝市阳店镇官庄原用水协会),共涉及崤底、官庄原、羊角寨、南洼4个行政村,2个用水协会,规划灌溉面积0.14万hm2,协会已于2014年10 月15日在灵宝市民政局登记,并通过《河南日报农村版》进行了公示。协会的建设推进了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用水协会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模式,最终使用水协会成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主体、维修主体和管理主体,全面实现村民用水自治。
1.4建立健全各项用水管水制度夯实水价改革制度基础
项目区实施前,末级渠系主要有村委会管理,职责不明确,无奖罚制度,缺少管护资金,村委会积极性不高。而协会在末级渠系管理中,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在协会组建过程中,先后制定了协会章程、协会执委会职责、工程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各项运行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最大限度的调动了用水户的积极性,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协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保证了协会的运行与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协会的成立解决了水费计收难,水事纠纷协调难,末级渠系维修管护难等老大难问题,为项目区群众适时灌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5多方筹措建、运、管资金,夯实水价改革资金基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建设,在中央资金的引导下,省、市、县及受益群众均投资、投劳、投工,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及劳务用工,保证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建设的资金和用工投入;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运行中,实行协会管理,计提了一定的管护经费,保证了工程良性运转;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管理中,推行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承包、租赁、股份制和拍卖等体制改革,吸收了社会闲散资金,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 具体做法
2.1体制建设
2.1.1组织建设
为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实施,灵宝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10日以灵政办[2015]2号成立了灵宝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1.2水权分配
灵宝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20日以灵政办[2014]19号将灵宝市用水总量分配到各乡镇。阳店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1日以阳政[2015]18号将该镇用水总量分配到各用水协会。
2.1.3.协会建设
项目区所涉及的阳店镇崤底村、官庄原两个用水者协会已于2014年10月15日在灵宝市民政局登记,2015年3月6日核准运作。
2.1.4终端水价
为规范项目区农业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灵宝市物价办公室于2015年3月12日以灵价办[2015]7号对该项目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进行了批复,批复终端水价为0.57元/m3。各类管理制度已建立。
2.1.5精准补贴
灵宝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9日以灵政[2015]12号批准了灵宝市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业节水奖励及精准补贴实施意见。
2.2工程建设
灵宝市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于2014年10月编制完成,于2014年12月30日由河南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以豫水财[2014]93号批复。于2015 年3月18日开标,3月23日开工,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
2.3机制建设
2.3.1农业用水总量
根据灵宝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2015年阳店镇分配水权总量为1460万m3,阳店镇分配给崤底协会210.20万m3,官庄原协会152.40万m3。具体小麦初始水权为35.56 m3/hm2,玉米初始水权为20 m3/hm2,苹果初始水权为20 m3/hm2。协会总辖20个泵站,1个自流灌溉工程,按照灌溉面积及种植作物种类,分别将每个泵站控制范围内各用水户全年用水总量分配到户。
2.3.2农业用水价格
市物价部门批复本用水协会的综合终端水价为0.57元/m3,其中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水费为0.50元/m3,苹果等经济作物水费为0.74元/m3。(均含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0.10元/m3)
2.3.3农业用水计量
骨干工程取水口设置计量设施测量国有水利工程的供水量;在水泵出水管、各支管进口设置水表或量水堰量测用水户的用水量。国有水利工程的供水量由卫家磨水库管理局(朱乙河水库)、窄口水务局联合用水协会,在骨干工程预留出水口处计量;用水协会负责田间支渠(管)进口计量,并由协会与用水户在支渠(管)进口共同确认用水量。
2.3.4阶梯水价
协会采用阶梯计价,将用水定额作为第一量级,超定额用水量级划分为两级,按750 m3/hm2进行递增;一、二、三级用水量水价比例为1:1.50:3。并将用水量控制在第三量级以内,超出的水量,用水协会不再供水。
2.3.5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
2.3.5.1补贴及奖励对象
一是试点项目区内崤底用水协会和官庄原用水协会;二是试点项目区内使用地表水灌溉,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生产模式促进农业节水的种植粮食及油料作物的农户;三是积极采用喷灌、滴灌、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和使用水肥、水药一体化先进节水技术的用水户。
2.3.5.2补贴及奖励标准
一是补贴标准:针对用水协会,补贴的标准为:工程运行维护实际支出扣除水费中包含的运行维护费用后的不足部分,用以保障工程良性运行;针对用水户的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0.10元/m3。二是奖励标准:试点项目区的奖励资金由用水协会管理,根据经济状况、节水目标、节水成本、节水量等确定奖励标准,采用阶梯方式奖励。在正常年份,足次灌溉条件下,按用水定额节约用水在300 m3/hm2a以内的,按0.10元/m3进行奖励,节约用水定额300~600m3/hm2a以内的,按0.20元/m3进行奖补(以此类推),鼓励节约用水。
2.3.5.3资金来源
补贴和奖励资金来源:①试点项目区将可转让的水权以高于农业水价转至周边的水产养殖业或其他非农业用水组织筹集补贴资金。按项目区水权总量362.60万m3的6%计算,可转让水权为21.76万m3,按0.86元/m3计算,扣除终端水价0.57元/m3,可筹集资金6.31万元;②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入。试点项目区小麦超定额数量按种植面积665 hm2的2%,即13.33 hm2;玉米超定额数量按种植面积399 hm2的2%,即8 hm2;苹果超定额数量按种植面积715 hm2的2%,即14.33 hm2,三种作物用水的第二量级和第三量级各占1%,经计算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共计1.87万元;③市财政每年拨付30万元,作为补贴和奖励资金。
2.3.5.4补贴和奖励方式
针对用水协会,根据工程运行维护资金缺口适时补贴和奖励;针对用水户,在灌溉年度结束后发放补贴。
2.3.5.5补贴和奖励资金管理
财政奖补资金,在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由协会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水利局组织实地审核后,提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补贴和奖励资金由用水协会统一管理,并制定详细的补贴和奖励资金使用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补贴和奖励资金只能用来补贴和奖励节水用户和协会种粮户,在每个灌溉周期结束后发放补贴,要张榜公示,公布用水户名单及相关节水信息,接受政府和用水协会成员监督。
3 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后的转变
一是用水协会改变了乡村水务体制机制,使水利工程管理主体明确,水利设施有人维护形成良性循环;二是标准化的末端计量设施,改变了群众的灌溉方式和意识,达到了节约用水的初衷。
4 体会
4.1工程建设是前提
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必须同水利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在工程建设之初,我们就将各项工程产权归属、出水口和计量器预留分布、建后运行管护等问题纳入规划设计的大盘子,与其它水利工程一起通盘考虑,并认真抓好现场踏勘和征求群众意见工作,绝不再走“重工程、轻管护、水利工程在规划上先天不足”的老路子,努力做到以工程建设推进水价综合改革,以改革保障水利工程的长久运行和稳定发挥效益。
4.2群众参与是基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必须做到比改革之前灌溉更方便、水费更合理。因此,在各项工程的摆布和政策的设计上,我们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照顾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在账目管理上,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全程置于群众监管之下,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水价改革的真实意图。
4.3定额用水是核心
总量控制、阶梯计价、补贴和奖励等这些水价改革的重点问题,都紧紧围绕用水定额进行设置,用水定额在水价改革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不能把定额用水看做一成不变的指标,而应该随着灌溉方式的改变和农业新技术的应用不断进行调整。做到最初确定的定额指标应至少在平均灌溉用水水平上,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切实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保证了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走弯路,稳妥健康的推进。
4.4健全制度是保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了以用水协会为主体的用水管理新机制。这种机制要健康运行,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做到有章可循。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使协会能够做到照章办事。水利部门切实加大对各用水协会的指导、监督力度,引导协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责任编辑:刘长垠韦诗佳)
收稿日期:2016-02-14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853(2016)03-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