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实践趋势
2016-03-13陆祖惠
陆祖惠
(甘肃省中医学校,甘肃 兰州 730000)
中国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实践趋势
陆祖惠
(甘肃省中医学校,甘肃 兰州 730000)
社会建设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必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立足社会实践,创新社会公共管理,全面推进各领域社会发展,已是当前和未来面临的工作任务。全文梳理了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创新成果,为推进社会管理水平科学化,提供创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有益借鉴。
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理论;实践
1 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内涵及特征
“社会”有多重含义。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是指除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以外的涉及全人类公共或共有生活的内容,更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点、焦点和难点。社会建设也有多重含义,广意义上与经济活动相并行的社会建设内容,主要指在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内的社会建设,也涵盖狭义的一般性社会建设。就社会建设而言,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庞大工程。社会建设的内涵广泛,主要包括实体建设,如社会事业、社区、社会环境、社会基础、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也涵盖制度层面的建设,诸如社会关系与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结构优化、社会保障机制、社会安全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社会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建设。
2 我国社会建设与管理理论突破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将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并行重视,强调立足特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这一历史实践,将中国改革发展的中心从经济体制方向逐步迈向社会体制领域,丰富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理论体系创新发展。十六大报告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中,鲜明的提出了要形成较为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等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别表现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至此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已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有效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改革创新和协调发展,着力发展社会事业。这也是国家首次将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列提出,在实践中也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着力点体现在社会事业建设、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社会管理、社会制度建设和党的领导等方面。十七大报告中则把社会建设单辟一节,“四位一体”架构,涵盖了社会建设,提出进一步推进社会建设领域重点要改善民生,在全社会形成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全社会和谐。同期,政府在民主法治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内多次强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将社会管理与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必须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优先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有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 我国社会建设与管理实践创新
3.1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立足政府有效制度来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产生一个公正、透明、高效以服务公众和全社会为方向的、并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的政府。一方面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也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适时的将社会管理中的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等有机结合起来。
3.1.1 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自2004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来,行政审批改革一直在创新发展,实践证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已成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强劲动力。国务院先后多批次的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近2000多项,减幅超过50%以上,各省(市区)也根据国家部署积极落实,并按照当地实际大幅取消和调整。
3.1.2 创新“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也是社会管理的内容之一。根据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和地方采取了一些列措施推行大部制改革,其中中央调整变动15个机构,减少4个正部级机构,在此基础上新组建了五个大部,分别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时对大部分部门的职责职能进行新设置划分。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大部制创新改革的核心,通过施行大部制,推行大部制就是让政府职能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规范政府权力,中心瞄准公共服务,大大提高服务效率。
3.1.3 创新政务公开制度化
政务公开一般指政府信息公开,隶属办事制度和过程公开,强调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以及参与权,现行政务公开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一部为了全面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而制定的法规。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条例和意见更加诠释了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是公开透明,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进推开政务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管理、行政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列为社会管理常态化,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创造力。
3.1.4 创新行政问责制度化
行政问责制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政府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更是社会管理水平的体现。行政问责制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契约论”、“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究”、“责任政府”,显示了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决心。我国在构建公共行政改革、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方面因行政问责制实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2003年因“非典”事件全面启动了我国行政问责制;2004年《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颁行,将询问、质询、罢免、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列为党内制度规范,明确了多种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方式;2006年《公务员法》明确以国家法律形式规定了行政问责制。就此,行政问责制度化有效推动了我国依法行政进程。
3.2 构建社会管理组织网络,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新时期我国在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强化基层组织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建设,持续提升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自主功能,持续构建社会管理组织网络。
3.2.1 同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
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与服务体系,把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建成文明和谐、服务到位、管理有序的生活共同体,实现依托政府管理职能推进社区自我管理进程,依托政府依法行政推进居民依法自治的有益互动。截至2015年底,我国各类社区服务机构、设施达到36万个,全覆盖率近53%,城镇便、(利)民服务网点(站)近25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规模也日益壮大,达到9万个,高覆盖、多类型、全方位的社区服务网络格局基本形成。
3.2.2 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狭义上是包含在社会组织的范畴内,涵盖了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推动本村事务、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脱贫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底,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8万个,其中村委会58万个,村民小组469万个,村委会成员229.7万人,这层组织为农村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3.2.3 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
民间组织要坚持培育发展,在管理和监督方面要并重,完善培育政策,主动有为,发挥民间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呼吁诉求、规范管理行为方面的作用。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6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1万个,基金会419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近30万个。
3.3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社会管理的法治基础
社会管理范畴广,涉及面大,涉及的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完善和建立,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方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显著提升了社会管理的水平和科学化,也为社会职能机构推动社会管理行为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
修订涉及社会管理范畴内的法律法规,新出台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2010年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保障了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3年出台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废止了20年前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2005年新修改颁布了《信访条例》;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管理的需要,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在社会团体管理领域,相继出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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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植民.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研究[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6(001).
[3] 唐素林.试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方法[J].管理观察,20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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