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编辑部
2016-03-13郭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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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建筑工地安全员,我想了解一下安全员是否对违章工人有罚款权利?如果有,这权利是谁给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小刘
小刘:第一,劳动关系调整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里提到,凡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后确定。关于员工的奖惩属于切身利益,违章处罚(处分或者罚款)的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上的程序要求,员工认可。
第二,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实际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赔偿,这个不算罚款。导致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的,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主张以批评教育为主。据了解,在外企,一般违章都不罚款,触及红线的严重违章会面临解除劳动合同。民企也许可以参照外企的做法,但是国企情况特殊,现实条件不一样,所能使用的手段有差异,一些国企现在也不罚款,采用待岗学习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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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化工企业如何预防雷击? 郭雷
郭雷:防雷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必须针对雷害入侵途径,对各类可能产生雷击的因素进行排除,采用综合防治——接闪、均压、屏蔽、接地、分流(保护),才能将雷害减少到最低限度。防雷抑制措施如下:
接闪装置。就是我们常说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或避雷网,接闪就是让在一定程度范围内出现的闪电放电,不能任意地选择放电通道,而只能按照人们事先设计的防雷系统的规定通道,将雷电能量泄放到大地中去。
等电位连接。为了彻底消除雷电引起的毁坏性的电位差,就特别需要实行等电位连接,电源线、信号线、金属管道等都要通过过压保护器进行等电位连接,各个内层保护区的界面处同样要依此进行局部等电位连接,并最后与等电位连接母排相连。
屏蔽。屏蔽就是利用金属网、箔、壳或管子等导体把需要保护的对象包围起来,使雷电电磁脉冲波入侵的通道全部截断。所有的屏蔽套、壳等均需要接地。
接地。接地就是让已进入防雷系统的闪电电流顺利地流入大地,而不能让雷电能量集中在防雷系统的某处对被保护物体产生破坏作用,良好的接地才能有效地泄放雷电能量,降低引下线上的电压,避免发生反击。
分流。分流就是在一切从室外来的导体与防雷接地装置或接地线之间并联一种适当的避雷器,当直击雷或雷击效应在线路上产生的过电压波沿这些导线进入室内或设备时,避雷器的电阻突然降到低值,近于短路状态,雷电电流就由此处分流入地了。
电离防雷装置。电离防雷装置是利用雷云的感应作用,或采取专门的措施,在电离装置附近形成成强电场,使空气电离。
具体到化工生产装置及储罐的防雷措施有:
1、生产装置的防雷措施
雷击产生的强烈的热效应、机械效应,对化工生产装置及罐区内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均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极易造成易燃易爆物品的燃烧和爆炸,生产现场的一切设备和管道均应接地。金属管道的出、入口,管道平行或交叉处,管道各连接处,应用导线跨接并使之妥善接地。化工生产装置内的金属屋顶,应沿周边相隔15米处用引下线与接地线相连。对于钢筋混凝土屋顶,在施工时,应把钢架焊成一个整体,并每隔15米用引下线与接地线相连。为防止“雷电反击”发生,应使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导体间的绝缘介质闪络电压大于反击电压。平行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相距小于10厘米时,应沿管长每隔20米,用导线把管子连接起来。对化工装置及其建筑将其所用供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供电。或在进入建筑物前50~100米的电线改为电缆埋地引入供电。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装设阀型避雷器,并将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体铁脚共同接地,接地电阻一般为5~30欧姆。
2、露天贮罐的防雷
化工企业的气柜和贮存易燃液体的贮罐大部分为金属所制,一些高大的贮罐在雷雨季节易遭雷击,应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毫米时,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毫米的钢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网)。避雷针(网)应保护整个油罐。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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