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的应用研究
2016-03-12姚亚菲
姚亚菲,郝 婧
(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
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的应用研究
姚亚菲,郝 婧
(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
本文以BOT方式为例,首先分析了完善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必要性,简述了BOT方式在我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作为。
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BOT方式;政府角色
1 BOT方式的内涵
BOT方式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表现出强劲势态,它运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项目管理模式,能够融汇外来资本及私人资本共同参与的新型方式。BOT即建设(BUILD)、运作(OPERATE)、移交(TRANSFER)英文直译,BOT方式这种为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思想源起能够追溯到十七八世纪的英国和法国,最初用于灯塔等设施的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开始涉猎到这种投融资范围,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有效资金不足,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且能够实现风险分担。如今,BOT投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涉及到的领域包括高速路、电厂、船舶港、桥梁、隧道、机场设施等。
BOT方式借助于建设、运作、移交的战略步骤,项目所置身其中的成员有:建设的源起人(包括当地政府、建设相关部门及政府指定的工程企业),建设项目经营者和投融资机构(跨国机构、商业银行和投资信贷公司等贷款机构等)[1]。
2 BOT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尚未形成完备的制度规范
这些制度规范包括在当前我们国家缺乏一整套完备而成熟的体系,比如具体的政策规范、法律规范以及方针策略。众所周知,BOT投融资模式的优势是能够整合各方资源,最终来实现资本资金的最优化,取得项目建设的优质化。但是,从项目缔造者一直都收付交工整个流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比如资金流动的不透明、如何确保工程质量的责任监督、怎样平衡项目各方利益与经济效率、如何规范BOT模式的行为随意性等等都是现行法律法规的还没能明确的范围,随着现行的经济格局的变化,BOT也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其独有的特点也决定并要求政府从中作为,制定并形成一套统一的BOT法规体系来规范规范多方利益的协调。
2.2 政府角色与BOT角色相悖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全能型政府,即“掌舵”又“划桨”。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实行一揽子包管的政府角色,从项目发起、规划、生产、验收和管理面面俱到,未能体现效率,甚至适得其反引起民众矛盾。而对于 BOT,其要求在项目管理中建设、运营和转让是相分离的。无疑全能型政府与BOT方式是相悖的。从政府角色转变的功能性来看,现行政府亟需向职能型政府转变,这就要求政府管理角色开始下放,学会放手,在把握和调节好宏观环境,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方针,积极做好规划引导,发挥掌舵作用,而将建设和运作交放给市场和社会,实行政企分开,体会出竞争的作用,社会参与的功能。
2.3 缺乏专业的BOT人才
BOT作为一种兴起的投融资方式,我们的经验并不丰富,尤其是能够精通专业投融资知识的专业人才匮乏。这意味着BOT方式未来要茁壮发展,政府就必须要大力鼓励和培养专业人才。
3 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应用BOT方式的作为
3.1 建立健全相关规则制度
能够运用合理可行的制度来保障 BOT方式的运营有序无疑是最重要的意义。政府应当首先明确制定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此来强化政府对于BOT项目的管理与监督。针对当前BOT方式还存在的漏洞以及不合理之处,有必要通过调研和实践来规范和修改。例如:关于资本进出法、公共立法、信贷资格保护法、担保法、合同法、保险法、环境保护法、责任风险法等等。此外,政府可以积极借鉴国外国家先进的制度为我用,并且可以考虑聘用外行的独立中介机构,使国内外著名的专业投融资集团及资质优越的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其中,提出更为科学的建议,共同建立健全投融资制度体系。
3.2 引导、鼓励和支持BOT项目的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主体多元化
BOT项目所涉及到发起方、参与方以及实施方等成员,因此,市场准入及参与势必会引起更多人关注。如何能够让社会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加入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这就要求我国政府亟待加强对BOT项目管理,想方设法为项目发起人等各方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持和与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项目发起人对BOT项目的成功的信心。
深化投融资体制,拓宽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增强我国投资发展内生动力,保障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有效的方法就是首先要实现的基础设施项目招商信息发布平台能够公开面向社会发布,规范投融资项目内容,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民间以及外来资本做好准入条件,;其次是需要按照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物品属性,明确建立投融资招标、价格等协同配套机制,规范各方利益;鼓励投融资者及建设中更好的参与其中; 再次还需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并规避投资人和建设人的风险监控,保障社会各方公共安全,为其提供一定的保障。
3.3 政府要注重和加快BOT专业人才的培养
21世纪,人才乃战略重要之本。由于 BOT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并还长期处于成长期的投融资方式,就必须大力加强对BOT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以适应我国开展BOT项目的需要。BOT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融资方式,有自身特殊的气质与属性,这意味着专业人才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我国引入BOT投融资方式的时间不长,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发展的过程,相对而言,BOT专业人员相当匮乏,有完备理论知识系统和良好经验的人员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在这方面,政府必须意识到需要大力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借鉴外国成熟的BOT项目经验,结合国家具体国情,全力做到与国际先进发展方式齐头并进,充分开展国际资金项目合作,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2]。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BOT可以借助于外来民间资本,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付于私人投资建设,这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来说,其意义无疑是巨大的。随着未来BOT等融资方式进一步发展,政府所起到功能和作用更加强化,宽松政策与良好投融资环境逐步建立,配套设施设备日渐完善,不断培养专业性人才,积极调整和改变思路,积极吸取并借鉴国外成熟技术及经验,相信政府一定会在基础设施BOT投融资中有所作为。
[1]罗知颂.来宾模式—BOT投融资在中国的成功经验[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9.
[2]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伙伴关系[M].周志忍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Study On Our Government i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pplication BOT Model
YAO Ya-fei,HAO Jing
(Jining Teachers College,Wulanchabu Mongolia 012000)
Based on BOT mode as an example,this paper first analysis of the necessity of perfecting the government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system,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BOT mode in our country and existing problems,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government as i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system; BOT; The role of government
:A
10.3969/j.issn.1672-7304.2016.01.062
1672–7304(2016)01–0133–02
(责任编辑:张时玮)
姚亚菲(1985-),女,内蒙古乌兰察布人,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