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水价体制改革
2016-03-12赵红许张国旺程谱学郏县水利局恒压喷灌试验工程管理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赵红许□张国旺□程谱学(郏县水利局恒压喷灌试验工程管理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浅析农业水价体制改革
□赵红许1□张国旺1□程谱学2
(1郏县水利局恒压喷灌试验工程管理处;2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郏县是中国80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于2015年把恒压灌区喷灌试验工程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灌区,并全面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文章结合郏县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过程,介绍了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基本情况,灌区农业水价存在的问题,总结了郏县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改革思路。
农业水价;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0 前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下发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郏县作为全国80个试点县之一,在恒压灌区实施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2015年5月底全面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发改委等四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这里就郏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谈一下具体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
1 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和农业种植结构情况
郏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面积737 km2,山岗丘陵占60%,总人口60万,农业人口52万,耕地面积4.40万h㎡,是典型的农业县,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烟叶等。多年平均降水量705 mm,人均水资源量405 m3,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20%。2014年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核心区位于郏县的恒压灌区。该地属典型干旱缺水岗丘地区,灌区面积0.15万h㎡,涉及14个行政村,4500个农业用水户1.50万人。灌区利用泵站从北汝河提水,通过蓄水池调节、田间管网输水发展农业灌溉。
1.2农业水价基本情况
恒压灌区由灌区管理处负责运行管护。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前水价为:自流灌区0.40元/m3,加压灌区0.60元/m3,低于成本价。实际执行中以亩计收,部分计量,农业水费收取率80%左右。该灌区1984年投入运行以来,农业用水价格一直未作调整,管理单位运行困难。
1.3灌区农业水价存在的问题
在农业水权制度方面,一是农业水权制度未建立;二是管理方式单一。在农业水价机制形成方面,由于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农业用水价格偏低,农民节水意识淡薄,超量用水、超时用水现象突出,灌溉支出费用高,群众满意程度低。在工程运行方面,一是年久失修,跑、冒、滴、漏严重;二是末级渠系不配套,群众灌溉不便;三是田间管网布局不合理,存在灌溉盲区;四是量水手段落后、覆盖率低,量测水不准确,水费收交难度大。
2 农业水价改革的主要做法
2.1成立领导机构,凝聚部门合力,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体制机制建设、试点验收,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承担试点任务的政府办、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民政、广播电视等部门,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充分发挥价格调整、资金整合、行业指导、技术服务等优势,密切沟通协作,积极主动配合,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2.2吃透改革精神,增加试点投入,全力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郏县是农业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但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央、省财政投入1200万元后,县政府在县级财政异常困难情况下,落实配套资金300万元,为试点工程正常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2.3用水总量封顶,灌溉定额管理,切实保障农户合理用水权益
按照农业节水灌溉实际测算,灌溉定额为180 m3。2015年1月,灌区管理处申请试点区农业用水许可指标395万m3,经审批后,发放了取水许可证,确定了试点区用水总量的封顶指标。项目区用水户协会根据试点区的灌溉定额和农户土地面积,将用水总量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个用水户,确立每个用水户的用水权益。郏县采取了“先证后卡、先费后水”做法,即先办理水权证,持证办理IC卡充值业务,首次充值金额为用水户定额范围内水量且执行基准水价的价值量,以后超出用水定额充值,执行相应的阶梯水价,年底核算实际用水量,公示协会、各村、各用水户结余或超定额用水量。我们在试点区内成立了灌区农业水权交易中心,由一名交易员专职负责,建立交易台账,交易结束后,每季度公布一次交易结果。对用水户结余水权,在水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参照协会分配用水指标和阶梯水价标准,确定转让用水量和转让金额。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在满足农业用水需求的情况下,节约了水资源,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4建立奖补机制,落实奖补资金,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
为了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障农户合理用水权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总体要求,县政府出台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实施办法,以种粮用水户为补贴对象,合理制定补贴和奖励标准,落实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规模,并与试点区耕地面积、用水量等相匹配。工程试运行期间,通过智能IC卡控制,详细记录各用水户实际用水量。按照各用水户交纳水费的实际金额,由协会集中汇总并经县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对定额内种粮用水户按照0.10元/m3的标准补贴落实到位,真正让用水户用得起水,切实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激发用水户自觉节水的积极性,县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节水奖励基金,并通过试点配套资金购置价值200万元的节水设备,预先投放到用水协会,协会先按节水设备市场价,等量收取用水户保证金,使用水户事先使用节水设备。在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节水量分级次降低设备购置费,让定额内用水户享受节水设备购置的价格优惠政策,引导用水户自觉节水,既形成一定的资产,又提高了奖励资金的使用效果。
2.5核定终端水价,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郏县将试点区选在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套种的丘陵干旱地区,为新核定的供水价格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县物价局对试点区多年来的项目建设、维修养护、燃料动力、管理人员报酬等供水成本进行测算、监审,综合考虑供水全成本测算情况、当地灌溉水源条件、灌区原执行的价格水平和用水户的需求,实行了全成本定价,按照自流灌区和加压灌区,分类批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供水价格作为终端基本水价。试点区粮食作物供水价格达到全成本水平,烟叶等经济作物供水价格达到微利水平。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财经〔2007〕470号),在试点区分三级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第一个阶梯用水量小于等于用水定额,采用基本水价;第二个阶梯用水量大于用水定额、小于原灌区多年平均亩灌溉用水量,采用基本水价× 150%作为第二阶梯用水价格;第三个阶梯用水量大于原灌区多年平均亩灌溉用水量,采用基本水价×300%作为第三个阶梯用水价格。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以用水记录为依据,对超定额用水采用相应更高的价格,体现农业用水“节奖超罚”原则,达到了以经促农、以经补农、节水增效的效果。
2.6明确协会主体地位,规范协会能力建设,促进用水户协会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结合实际,郏县在试点区依法成立了堂街镇、李口镇两个用水户协会,对试点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硬件、软件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协会对用水户用水指标进行有效管理,对用水户实际用水量进行计量、检测、监督,对用水户定额内节水量进行评定、公示、补贴和奖励。协会全面参与了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用水户能力培训、体制机制建设、工程建设监督、施工环境协调等,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在工程管护方面,将工程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试点区农民用水户协会,颁发产权证,签订工程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促进了工程良性运行。
2.7推广先进技术,不断增加工程的科技含量
郏县根据恒压灌区高岗丘陵的地形特点,田间全部采用地埋管道输水和微喷技术;灌溉采取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对主管网、所有闸阀井开启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推广智能IC卡技术,为试点区实行节约用水、用水总量控制、用水精确计量、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以及精准补贴政策实施奠定了基础。另外,还在试点区推广了农作物耕作、施肥、播种一体化农业新技术和烟叶育苗、移栽、烘烤、销售一条龙科技示范新模式,大面积推广了小麦、烟叶、红薯套种一年三熟的农业种植新模式,不仅保障了粮食高产稳产,而且还使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2.8精心组织施工,严格监督管理,保证试点工程建设质量
郏县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国库集中支付制、竣工验收制等进行建设管理,优化施工程序,突出施工质量。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注重发挥协会协调、监督把关作用,保障了试点项目如期建成投入运行。
3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
一是节水效益明显提高: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的完好率,减少了渠系的跑、冒、滴、漏现象,试点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85提高到现在的0.93,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和灌溉效益。二是农业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试点项目的实施,恢复改善灌溉面积0.15万h㎡。每一轮次灌溉周期由实施前的15 d缩短为实施后的9 d左右。试点区的粮食和经济作物预计增产幅度达20%。三是水费收取率低的状况明显改善:郏县使用智能IC卡控制水费计收,实行“先权后卡、先费后水”,水费收取率由原来的80%提高到现在的100%。末级渠系水费的有效计收和规范使用,逐步解决了末级渠系工程维修管护、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责任编辑:刘长垠韦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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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